为法治湖北建设履职尽责

2014-11-18 14:14尹晔斌
党员生活 2014年11期
关键词:办案依法检察

尹晔斌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对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必须积极践行“走在前列”要求,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积极建设者、坚定捍卫者、自觉遵守者,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应有的职能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完善法治体系,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积极建设者。检察机关要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其首要任务就是要围绕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充分履职。一要紧紧围绕建立完善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立足检察职能,特别是结合执法办案和法律监督工作,及时发现、深入研究、全面分析法治中国建设过程中暴露的普遍性、倾向性、制度性问题,及时提出合理化的对策和建议,推动科学立法;通过执法司法及检察工作实践,及时向上级检察机关及有立法权的人大提出法律立改废释的建议,积极参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活动,促进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二要紧紧围绕建立完善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强化对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探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促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既依法惩处各类违法犯罪,特别是要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涉枪涉爆涉恐、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坚持宽严相济,注重运用不批捕、不起诉、量刑建议、简易程序等措施对轻微犯罪依法从宽从快处理,确保检察机关自身统一正确和有效实施法律。三要紧紧围绕建立完善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既健全完善检察权自身监督制约体系,深化检务公开,做到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建立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不予提起抗诉决定书等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健全有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公开审查、公开答复制度,探索建立审查逮捕公开听取意见机制,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健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公安法院制约、人民监督员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制约机制。四要紧紧围绕建立完善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把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健全检察人员职业准入制度,加快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优化检察职权配置,坚持诉讼职能与诉讼监督职能、案件办理职能与案件管理职能适当分离,实行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完善检察机关组织体系和基本办案组织;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快探索建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检察院,实行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切实为确保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提供制度保障。

二、运用法治思维,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坚定捍卫者。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一要服务党和国家法治工作大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是党和国家当前的重要工作,是大局所在。检察机关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司法保障,首要责任就是要自觉主动服务党和国家的法治工作大局。要找好着力点、切入点,把优化法治环境作为服务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依法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惩治涉及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违法犯罪,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保障法治建设的基本任务,正确处理维权与维稳的关系,让法治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更好更大作用;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服务法治建设的基本要求,一手抓强化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促进提升执法司法整体公信力和依法治国水平,一手抓强化自身监督和过硬队伍建设,保证自身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提高自身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二要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依法维护人民权益,增强人民对法治的信念和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就是对法治建设最有力的保障。要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反腐败、权益保障等新期待,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继续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依法严肃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把信访工作作为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做好,并通过完善依法维权、化解纠纷、救济救助等机制,为群众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群众安居乐业。三要坚持执行法律与执行政策相统一,善于处理新情况新问题,既严格执法、依法办案,始终维护法律的权威,又准确区分法律政策界限,坚持建设性执法司法,力求“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使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法治建设更富有成效,得到党和人民的认可、支持,适应法治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

三、落实法治要求,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自觉遵守者。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公正司法,首先要求检察机关自觉守法。我们必须将法治要求落实到工作思路、发展目标、执法效果、制度创新等检察工作各方面,在思想理念、价值追求、制度建设上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自觉遵守者。一是在工作思路方面,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部署、落实各项检察工作,对重大工作决策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各项检察工作都符合法治的根本精神、内在机理,同时加强对检察机关承担的法治建设任务的全面落实,确保检察事业发展进步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同步合拍、相得益彰。二是在发展目标方面,要积极建设“法治检察”,推动各项检察工作自身法治化。以推进执法规范化为重点,深入治理执法“顽症”,完善“全面管理、统分结合、分工负责、统筹协调”的执法管理模式,努力构建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五位一体”工作格局;落实规范执法“倒逼”机制,规范侦查行为,提高职务犯罪侦查能力和法治化水平;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保障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益,注重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积极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加强非法证据排除,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经受得住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对执法犯法、违法办案等问题保持零容忍,决不允许法外开恩,决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三是在执法效果方面,要坚持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三者有机统一,突出法律效果的基础地位。善于立足全局、着眼长远并从法治层面看待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充分认识到良好的法律效果本身就是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杜绝以牺牲法律效果为代价解决案件,杜绝偏离法治轨道执法办案,真正把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起来。四是在制度创新方面,要将法治作为深化检察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的根本遵循,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优越性更加充分发挥。对上级院部署的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基层院内部整合等改革任务,既严格依法抓好落实,又积极邀请各级领导、专家学者实地调研指导,研究论证具体问题,确保改革于法有据、依法开展,同时将各项检察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的效果充分体现到推动检察机关更好地保障法治建设及促进自身工作法治化上来。

(作者系黄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猜你喜欢
办案依法检察
依法保护生态环境要坚持“抓小打早”
疫情防控与检察办案“两不误”——河北检察机关积极探索“无接触”办案
为常委会依法履职当好参谋助手
牢记使命担当 依法履职尽责
依法履职尽责 献计振兴发展
抢钱的破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