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人
我叫摇头丸,俗称“迷魂药”,我的爱好者们把我吞下肚后,会随着音乐声的响起,剧烈地摆动头部而不觉痛苦,心情十分舒畅。
为我接生的是美国化学家亚历山大·舒尔金。他一生研制了两百余种迷幻药,1976年将我送到人间,并大力推广。他被人称为“摇头丸之父”,但这个人在科学界的名声很臭,人们称之为“疯狂科学家”。四个月前,他在美国去世,活了八十八岁。他死了,但我还活着。
我的形状是一些五颜六色的小药片,是苯丙胺类中枢兴奋剂中最具致幻作用的一种。
在酒吧、KTV、私人住所里寻欢作乐的人们,都是我的好朋友。青少年把摇头跳舞当作“潮”、“酷”、时髦,进行模仿。他们喜欢我,我也喜欢他们。
我的爱好者说,偶尔吃几片药片,摇摇头,蛮开心的,不会上瘾。我这里要实话实说,你如果和我“亲密接触”过一次,从中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快乐后,你就会迫切希望和我有第二次、第三次“亲密接触”,你的精神已经被我控制,你的“魂”已被我迷住,你离不开我,这就是上瘾。
有人问我:为啥碰了我会“摇头”?我要坦白告诉大家:这是刺激了大脑中枢神经的缘故。服用者受药力的作用,表现为感情强烈、快感增大、自信力增强、视觉观察力改变。科学家的研究证明对我非常不利:在酒吧寻求刺激的人们一晚上吞两三片,这个剂量足以对脑部神经控制细胞造成永久性的破坏。科学家研究还发现:偶尔服用一次,也有可能使脑神经受到永久性伤害。因为你的脑部有一种叫多巴胺的细胞被杀死了,而这种细胞的缺乏正是帕金森氏症的主要症状。
凭良心说,我是对不起许多朋友的。有一件令人伤心的事,这里不得不说一说:2001年5月,英国有个十七岁的女孩子,名叫布兰迪,她和两个女友在参加一个音乐会前,以二十美元一颗的价格买了三颗药丸。布兰迪在服用了一颗药丸后四十分钟,开始感到恶心,不停地呕吐。最后,布兰迪完全失去知觉,还没有被送进医院,就停止了呼吸。她的父亲把我告上了法庭,但这并没有影响“摇迷”们对我的追求和享受。因为不是每一个和我打交道的人都会送命,人们往往习惯于用自我安慰来麻痹自己,认为最坏的结果不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
不过,这件事在医务界还是引起了震惊。在美国,我被列入一号管制药物,不得生产和使用。在美国,从1997年到2000年,因食用我而出现严重反应、被抢救的事例增加了七倍,虽然像布兰迪那样的悲剧还比较少见,但是匹茨堡的一位专家西利尔·威奇特说,服用我的后果就像是在玩俄罗斯轮盘赌,结果谁也无法预料。
最近,我的日子很不好过,许多娱乐场所已拒绝我进门服务。我也希望对我着迷的朋友,能与我决裂。
【原载2014年10月27日《新民晚报·夜光杯》】
插图 / “摇头完” / 佚 名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