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前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一点方法论思考

2014-11-17 17:59杨万君
经济研究导刊 2014年27期
关键词:群众路线执政党方法论

杨万君

摘 要:对群众路线的坚持,是中共历代领导集体一以贯之,始终不渝的。但当前却陷入了一方面执政党不断地在强调党的群众路线,而另一方面,人们群众离我们似乎是越来越远的现实困境。从方法论上分析,形成这一困境的原因,是社会发展中多元化“群众”的形成;是面对这种客观挑战时,我们对以群众路线为主题的教育、对群众利益的尊重和守卫、对执政党脱离群众的警惕和自律、对群众路线实践形式和制度创新等方面的忽视。这正是今天和未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必须加以注意的。

关键词:执政党;群众路线;方法论

中图分类号:D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7-0295-03

目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正在如火如荼展开。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以及工人阶级政党建党实践基础上的群众观,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群众路线”,则是由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发明、并具有鲜明的中国民族风格和特色的理论表述。中国共产党第一代到第二代、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群众路线的坚持、强调和发展,是一以贯之,始终不渝的。

理论的基点是实践。但令人遗憾的是,这些坚持、强调和发展,从目前的情况看,更多地似乎体现在党和国家领导人理论追求和中央宏观政策的指导思想上,没有得到各级领导干部的普遍认同,没有变为真实的社会实践存在,成效不彰。改革开放以来官僚主义泛滥,形式主义猖獗,腐败行为丛生,干群关系紧张却是不争的事实。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体制改革》一文之中,对此作了详尽的列举至今没有得到有效的改变。执政党脱离群众、老百姓对党和政府的疏离,成为一个令人担忧的现实挑战,比如社会群体事件的层出不穷。2005年《社会蓝皮书》公布,从1993—2003年间,中国群体性事件数量,由1万起增至6万起,参与人数也由约73万增加到约307万。2004年后根据有关学者的统计,2005年为8.7万起,2006—2008年9万起,2009年11万起,2010年18万起。社会群体性事件研究专家于建嵘认为:当前中国的社会问题主要来源于官民矛盾,一些地方政府不但漠视为民众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而且自恃垄断的政治社会资源,与民争利,成了追逐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公司型”政府。与之联系的,是我们政府现在的“维稳”,成为压倒一切的重中之重,每年的投入也逐年增加[1]。这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了现实中执政党和人们群众的关系问题的严峻性。一方面,执政党在不断地强调党的群众路线,而另一方面,现实生活中我们离人们群众的距离似乎是越来越远,这就构成了一个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尖锐的矛盾;构成了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一个现实困境。

从客观因素上,形成这种状况的一个集中的原因,是随着经济社会的进步,产生了剧烈社会阶层分化,使现在我们贯彻群众路线中的主体——“群众”发生了改变。这种改变,强烈地冲击着群众路线在实践中的坚持和发展。

1949年新中国成立直到改革开放之前的一段时间内,与公有制相联系,中国的社会阶层结构基本维持着知识分子阶层、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的“一个阶层两个阶级构成的相对清晰、稳定的社会结构”模式。其实这是适应执政党当时的政治整合需要,由国家一系列制度安排完成的。社会成员的利益边界主要是通过行政性力量来规定,个人所拥有的使用资源、获得收益的权利按照等级及社会身份来划分。与之相对应,社会也存在着一定的利益分配结构和社会分层结构。其主要特征是“身份制”、“单位制”和“行政制”。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市场化的程度不断提升,在社会剧烈的纵向和横向流动中,传统的社会阶层不断分化、重构并催生出新的阶层。学界比较公认的陆学艺课题组就将“两个阶级一个阶层”划分成十个社会阶层。虽然,对这种划分依然存在分歧,然而传统的社会阶层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群众主体多元化的状况已经形成,则是社会的一致共识。现实中的这种社会阶层的分化,目前依然还处在持续而缓慢的变化中[2]。

这种社会阶层的分化和重组,导致了“群众”的多元化、新型化。其相应利益格局、价值取向和思想情感也随之发生了巨大变化,有着明显的分离特点。这就对执政党自身的建设、对执政党和政府在整合社会各阶层利益的实践中具体如何定位群众和坚持群众路线带来了挑战。

反映在执政党自身建设的层面,按照传统的阶级分析理论,党组织的社会基础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政党的阶级基础——工人阶级;二是群众基础——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大众,其中最大的主体是农民同盟军。而随着实践的发展,恰恰是工人和农民这两个阶层的分化急剧而广泛。原来意义上的产业工人阶级已经逐渐演变成一个经济资源、政治资源、文化资源的占有低下的社会阶层,且并不代表着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传统农民这个阶层在剧烈的分裂中越来越走向萎缩。这种复杂的分化状况,向我们党提出一系列现实的拷问:我们的阶层基础还是原有意义上的工人阶级吗?如果是(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要求,作为共产党的执政党,回答应该是肯定的)我们如何提高这个阶层的地位?这个基础可不可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扩展?执政党以工农联盟为自己社会基础的这个原有认定,是否具有历史的长久性?同时,从过去这两个主要的社会阶层和知识分子中分化形成的约1.5亿左右的新社会阶层人员,很大一部分代表着先进的生产力和先进文化,我们应不应该肯定他们也是我们党的阶层基础?把他们作为我们执政的社会基础?这些拷问,一直困扰着我们。对执政党而言,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原有执政基础的流失似乎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也构成党自身建设最大的隐患。对我们的挑战可以明确地集中到一点——我们能否走出传统理论的束缚,正面应对阶层分化实践的拷问,与时俱进地变化我们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社会基础。只有这样,我们对党的群众路线的坚持,才能获得最重要的内在根据。

反映在坚持群众路线的工作实践上,它使执政党和政府在整合社会各阶层利益面临困境。第一,群众主体多元化导致社会管理无所适从。不同的阶层主体出于对自身利益的需求,站在各自立场对社会管理提出不同的甚至可能是相互矛盾的利益诉求。在实施社会管理时,不可能做到多全其美,必然有所取舍,这样就一定会损害部分阶层的利益。由此,就必然会产生社会怨言,处理不好还可能爆发大规模的矛盾冲突。是坚持科学判断,坚持相关社会措施并予以改进,还是搞政策妥协,“照顾”和“平衡”,就成了艰难的抉择。比如一个政策方针,怎样顾及众多的群众利益诉求,便成为一个很大的困难。第二,群众主体多元化导致传统群众工作手段失灵。计划经济体制下,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画上了等号,执政党和政府主要依靠单位、居委会、治保会、工、青、商、妇等社会组织,以政治和行政手段发动群众,可以实现预定管理目标。而在当前阶层多元的情形下,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及多种所有制经济涌现,相当多的个人摆脱了单位束缚;国家、集体与个人利益分化,群众对个人利益的追求更加注重,单位也要考虑更大的经济利益的追求,要他们再单纯尽义务参与社会管理,显然已不可能。政府不能放弃社会管理责任但又缺乏社会力量的支持而陷于尴尬。第三,群众主体多元化导致一些强势的社会阶层和利益集团、利益群体对于社会甚至政府决策和行为的影响、干扰的加强。某些利益集团为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以尽可能低的成本获得尽可能多的收益,正由本能到自觉,积极影响某些地方公共政策的制订和执行,导致公共政策的公平正义的流失。

根据这些年的实践经验和教训,我们在具体的实践上,就一定要适应这种变化,进行观念和行为上的校正。

第一,校正对党的群众路线为主题的政治教育的长期忽视,强化这一教育并争取实效。改革开放后,我们反复强调的是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并配合建立了以GDP为中心的一系列考核各地党委政府的经济考核指标,持续性的群众路线教育没有了,导致了相当部分干部的思想认识偏差。各级领导干部对在新形势下继续坚持贯彻群众路线,缺乏正确的认识和对其重要性的理解,心里装着的就是当地的“GDP”。有的人在内心深处已经不认同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主体论,在他们看来,发展所可资依靠的主体力量是那些具有强大经济实力的某些利益集团、老板;或者就是政府自己,就是政府官员。而绝不是人民群众。所谓人民群众是发展的主体,只不过是一个应景的概念与宣传的口号而已。这在今天,不乏大量的事例佐证。这是当前开展群众路线教育、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最重大的思想障碍。因此,当前正在展开的新一轮群众路线的教育,是非常及时和十分必要的,应该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第二,校正实践中我们对群众利益的尊重和守卫的忽视,切实提高其重视度。执政党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一个极其重要的表现,就是群众的利益必须受到尊重和保护。一切社会的重大举措所获得的社会成果,必须让他们得到享有。但恰恰在这一点,我们表现出较大的疏漏。比如城市企业改革时,我们为推动改革提出改革阵痛论、代价论,结果用极低的价格迫使大量的国企工人下岗,自谋生路,使他们短时间内陷入贫困。而直到今天,我们的改革成果也没有能够充分地让他们分享。持续至今的城市化过程中,大量的圈地和拆迁,同样又损害了一大批居民和农民的利益。目前,社会还存在着数量较大的弱势群体,我们也缺乏对他们利益的尊重和保障,他们正在进一步被社会边缘化。这就导致了过去我们党两个大的群众基础工人和农民利益受损。应该说,这对我们执政党过去的社会基础的打击和社会心理影响是非常巨大的。当很大一部分群众的利益得不到党和政府的保障时,执政党要代表群众的根本利益就会流于口号,离心离德就成为一种必然,这是我们今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必须要正视的,要高度警醒的。尊重和守卫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是执政党和政府的责任。

第三,校正新的历史条件下执政党脱离群众的自我意识和警惕的忽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党成为执政党后存在着容易滋生腐败而脱离群众的危险,其实是一个老问题。从马克思、列宁到毛泽东,都曾经反复提到过。毛在七届二中全会上,就向全党敲响警钟:“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们是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的,他们在这些敌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称号;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3]。在这种忧患意识指导下,于是有了三反五反,有了对刘青山张子善的严惩,有了长时间的廉洁官风。但遗憾的是,在进入改革开放后,我们放松了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并甚至一定程度上容忍了贪渎。对出现的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执政党和政府缺乏强有力的组织批判和抵抗,也未得到及时严格的处理。从而导致今日腐败成风,不断恶化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形成阻碍未来发展,贯彻群众路线的的巨大阻力。因此,反腐倡廉,一刻也不能放松。

第四,校正围绕着群众路线的相关制度创新的忽视,积极探索有利于践行群众路线的制度创新。坚持党的群众路线,需要制度的保证。首先,党要保持与群众的联系,维护群众的利益,必须依靠制度。亨廷顿曾指出:“一个拥有高度制度化的管理组织和程序的社会,更能阐明和实现其公共利益”[4]。只有把党的群众路线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制度和法律的规范力和约束力才能保证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在党和国家工作的一切领域都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其次,贯彻群众路线做群众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而不是一项突击性的工作。也要可靠的健全的制度保障。目前的制度体制,仍然沿袭着从上到下的传统的垂直特征,干部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人民群众缺乏法律制度层面的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渠道,缺少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具体的群众工作,也缺乏新的制度形式为保障。有些制度,如领导接访、基层调查等也并未得到良好的坚持。联系群众,坚持群众路线,对于各级政府来说,缺乏制度层面的压力,这是今天我们陷入困境的重要内在原因之一。如何在坚持原有好的制度的基础上创新制度,需要认真对待。

第五,校正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群众路线实践形式更新的忽视,探讨和创新联系群众的方式方法。在全球化、信息化、民主化的当代社会发展趋势下,群众路线的实践形式,需要更新化、多样化。当前中国在社会管理中贯彻群众路线的方式方法,总体上看依然处于一种传统低端的形式,没有摆脱“自上而下”的群众工作格局,离平等互动的群众关系要求相差甚远,其效果也日渐萎缩。比如领导办点,已经成为领导干部利用权力为其提供相应资源的政绩展示地,联系群众的功能已经基本消失。对社会团体组织、物业、网络虚拟社会成员等新兴群体的联系沟通、发动组织上,还存在空白或尚处于起步阶段,明显与时代发展需求不适应。如何与时俱进,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既是对过去坚持群众路线困境原因的一个反思结果,同时也是未来发展的新的必然要求。

基于上述分析,执政党必须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积极开展自身建设的理论创新,并在此基础上,从加强党员干部的群众路线教育、尊重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积极开展反腐败斗争、探索新的联系群众的制度建设、创新联系群众的方式方法等方面努力。

参考文献:

[1] 于建嵘.底层立场[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1.

[2] 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3] 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900.

[4] 变革中的社会秩序[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8:20.

[责任编辑 陈 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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