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孝良
(1.西南交通大学 政治学院,四川成都610031;2.成都理工大学 政治学院,四川成都610059)
学术活动在本质上是人类的一种知识探究与 创造活动,必然反映出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其中天然地蕴含了学术人与其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关系。从古典经济学理论来看,从事学术活动的人本质上是“经济人”和“道德人”的统一。从伦理学的角度来看,学术研究的实质是学术界的一种伦理活动,是学术研究过程中道德规范、道德现象和道德活动的集合。本文拟运用伦理学相关理论,探究学术活动背后的伦理要素,揭示学术与伦理的内在关系,分析学术伦理的构成要素与结构关系,探寻学术界普遍的“伦理共识”或“伦理规则”,进而提出一个学术伦理的解析框架与范式,以期为目前处在困境中的学术失范治理实践提供一种新思路。
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认为,人是一个复杂的关系统一体,既是一种个体的自然存在物,同时也是一种社会的文化存在物〔1〕。人作为能动的自然存在物,需要满足的是其存在的原动力,这就决定了人永远摆脱不掉肉体的、精神的欲望和需要,无法脱离自利的追求,从而充当“经济人”的角色;与此同时,人作为一种社会存在物,是各种社会关系的产物,人的欲望和需要与满足需要的方式都打上了社会的烙印。人在满足自身需要的过程中,必须协调各种社会关系,遵循基本的社会规则,从而扮演“道德人”的角色。因此,学术人从事学术活动的原动力既有物质利益、欲望满足等经济层面的因素,也有对其学术行为是否合理、合规、合法的伦理道德层面的考量,可以说学术活动是经济利益驱动与伦理道德约束共同作用的结果。在具体的学术实践活动中,学术人既要追求个人利益,实现个体价值,又要尊重相关者的利益,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力求实现合规律性、合真理性与合价值性的统一,正如韦伯所说的是一种“理性的获利人”〔2〕。
学术与伦理具有内在的逻辑联系。从伦理学层面来看,人类社会的一切实践活动都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进行的,并蕴涵一定的伦理与价值关系。学术活动是一项以知识探究与创造为目的的实践活动,也必然蕴涵一定的伦理与价值关系,伦理与学术密不可分。
首先,学术活动蕴涵着道德扬善。学术实践的过程就是不断追求“善”的过程,以知识体系、活动体系和社会建制为表征的学术文化内在地蕴涵着一种精神之善的价值,并通过学术精神集中展现。从这个意义上说,学术精神也是一种伦理精神。具体表现在:第一,求真精神。求真就是探索真理,为发现真理、传播真理、实现真理而奋斗。第二,务实精神。就是通过实际的学术研究活动推动社会进步、谋求人类幸福和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既是学术作为一项与人类的前途和命运息息相关的社会活动所体现的最基本的伦理精神,也是人类的崇高理想之一。第三,创新精神。创新是追求与探究真理的内在要求,是道德变革的思想支点和精神动力。学术的求真精神、务实精神和创新精神启迪学术人要坚持真理、扬善求实,不断进取,这充分体现了学术的道德意蕴和伦理内涵。
其次,学术是伦理的学术。学术活动是学术人将自身的理想信念、道德品质、学识才能等作用于研究对象的创造性活动,是学术人价值取向的客观表达。学术活动作为学术人的群体行为,群际利益关系与群体内个体素质对其行为方式具有明显的约束和导向性,同时构成学术行为与学术成就评价的内容和依据。任何学术实践活动都浸润着学术人的伦理道德原则和价值观念,人们据此对其学术研究活动及其结果进行价值判断和事实判断。正如马克思所说,资本家作为商品生产者是经济活动的主体,但商品的生产过程却天然地融入了工人的人格化因素,商品生产者的人格又以商品物的形式得以体现〔3〕。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学术天然是伦理的学术,伦理是学术活动本质的、天然的要求〔4〕。
利益是人们在生存与发展过程中通过社会关系表现出来的不同需要。不同的社会关系形成不同的利益诉求,但人类最根本的利益是经济利益。因此,马克思说,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5〕。在学术伦理价值体系中,利益关系构成学术与伦理共同的价值基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学术研究逐渐演变为一种职业,学术活动满足社会经济、政治需要的工具属性愈发凸显。学术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向追求学术利益(包括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最大化聚焦,利益多寡成为衡量学术价值的重要标准。这种学术价值观所激发的利益追求,构成了现代社会学术活动的原动力。在现代社会市场经济条件下,长期不能实现任何利益的学术活动将不复存在。任何学术活动的存续,都处于实现利益的压力之下,学术人利益最大化自然地演变为学术活动的首要目标。从伦理学本身来看,伦理道德并不忽视利益的存续,相反,伦理道德因利益关系规范的需要而存在,“调整、规范利益关系”是伦理道德的基本功能。伦理道德源于利益,为规范利益关系而生;同时,伦理道德本质上内蕴了一定的利益关系,人类一切伦理道德行为必须通过利益而发生作用。因此,伦理道德的根本问题是利益问题,一切伦理道德行为都是利益行为。总之,利益是学术与伦理同构的价值基础,利益追求是学术活动的目标和价值取向,利益实现是检验学术活动的价值标准。离开利益,就无所谓学术活动,更遑论学术人崇高的伦理道德。
学术管理是通过一定的制度或规则组织学术实践、规范学术行为、处理学术关系的活动。与一般管理活动一样,学术管理兼有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学术管理的自然属性是指在学术活动中,学术管理发挥规划学术未来、配置学术资源、判断学术效益、协调学术关系等一般性功能;其社会属性表现为在不同的学术活动中,针对不同学术研究主体的治学理念、价值观念、道德水平,采用具有个性特征的学术管理策略。在学术活动中,资源配置离不开科学的管理手段、先进的管理方法和完善的管理制度作支撑,同时也不能忽视伦理道德对学术活动的规范作用。作为调节相关者之间利益关系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伦理体现在学术主体的自我管理与约束、学术利益的道德调节、学术管理规则制定与实施之中。
公正是学术活动的基本要求和最终目标。正如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所言:“正义的主要问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更准确地说,是社会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决定分配社会合作所得利益的方式。”〔6〕在现代学术活动中,学术利益主体价值取向与利益诉求更趋多元,并呈现异质性特点,利益冲突在所难免。如何驾驭复杂的利益格局,调节各方利益诉求,使相关者的权利与义务、贡献与回报均衡发展?不同性质的学术活动具有不同的价值规律,其成本、收益,贡献、报酬均不相同,能否找到一种共同的标准来衡量它们呢?公正是古今中外最基本的道德,是伦理学的核心范畴,也是恰当处理各方关系、维护学术秩序不可或缺的价值尺度。坚持公正原则就要求管理者在学术生产、资源分配、学术评价等行为中,按照公开公正、真实平等的伦理准则办事,同时也要求被管理者树立伦理意识,养成诚信正直的道德品质,提供真实准确的学术观点和学术成果。
“伦理”的本意是指人与人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和处理这些关系的规则。学术伦理是学术人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与道德环境下处理学术活动中的利益关系时形成的道德观念和价值规则。从伦理的本意来讲,学术伦理不应单纯地被理解为规范学术关系的伦理要素,它还内蕴了学术活动的伦理诉求,是学术与伦理内在的双重逻辑的统一。
学术伦理具体表现为学术的伦理化与伦理的学术化。学术的伦理化,即学术活动的合伦理性。就是从学术活动的运行规律和本质规定中引出伦理规范和价值关系,以伦理道德作为学术活动的价值尺度和标准,客观地表征学术的基本价值取向和伦理诉求,因此,公正的功利原则是学术的伦理底线〔7〕。伦理学术化就是将与学术相关的伦理精神和道德要求界定为学术活动的规则,对学术活动利益相关者合伦理的道德行为给予学术回报。从伦理学的角度看,学术活动中的伦理道德以调节学术利益关系、营造和谐有序的学术环境为目的;从经济学视角考察,学术行为的伦理选择也是一种经济理性行为,遵循学术伦理道德能降低学术活动的风险,避免学术利益群体间的摩擦,从而有效提高学术活动效率。
总之,学术伦理化与伦理学术化是一种双向的互动关系。没有学术的伦理化,难以形成遵循伦理道德的学术风尚;同理,没有伦理的学术化,伦理原则也难以转化为现实的学术道德行为。学术伦理体现了伦理学术化与学术伦理化的辩证统一。
要素是指构成事物不可缺少的因素。就学术伦理的要素而言,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学术目标的伦理导向。学术有自己独立的学理逻辑和价值理想。一般而言,学术活动的目标有最终目标和具体目标之分。任何学术活动的最终目的都应该是为了每一个人潜能与创造力的发挥,自由与尊严的保障,幸福与价值的实现。这一目标在学术人头脑中的内化情况,决定着他在学术活动中或处理学术关系过程中的价值取向及其学术的未来路向。学术目标的伦理导向直接决定学术人的学术行为选择。如果学术人从物质进步、科技发达、经济发展的工具理性出发,把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作为其学术追求的目标,学术追求将缺乏超验的信仰基础和终极的价值关怀,而仅仅为一系列世俗的功利而奋斗,最终会导致学术人的信仰危机和人文精神失落〔8〕。反之,如果学术人以实现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为学术目标,就不仅会考虑其自身利益,还会考虑相关者的利益,在追求和实现自身价值的同时实现社会价值。
(2)学术活动的伦理调节。学术目标决定学术人学术行为及实现路径的选择,学术实践活动是学术目标的具体表现,是学术人道德价值观念的真实再现〔9〕。任何学术活动都必然形构一定的利益关系并在其中运行;同时,学术活动又导致新的利益关系产生。对学术活动及其关系的伦理评价与调节需要依据一定的道德原则和伦理规范。因此,对学术活动及其关系的伦理调节既是学术道德原则和伦理规范的现实需要,同时也是探寻学术伦理价值的过程。在这一意义上,对学术活动及其关系的伦理调节也是学术伦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3)学术人及其相关者的利益关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学术活动及其影响范围越来越大,涉及的利益相关者及相互关系越来越复杂,因此,调节学术人及其相关者的利益关系,促进学术的良序发展是学术伦理的应有之意。众所周知,社会生产关系决定利益关系,在生产关系的三要素中,生产资料所有制居于主导地位,直接决定交换和分配的实现程度。在学术研究活动中,作为生产资料的学术知识和学术成果的归属决定着学术研究团队内部各成员间的利益关系,同时影响学术人对利益关系的价值判断。而且,前已述及,学术活动的伦理调节与利益关系相伴而生,没有利益,就无所谓伦理;同时,没有伦理协调和约束的利益关系必然导致学术研究的功利化。因此,学术人及其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是学术伦理产生和发展的前提与依托。
(4)学术行为的伦理规范。任何社会形态总是建立在一定的社会秩序之上,而道德原则和伦理规范正是这些秩序得以形成和发展的基础。当学术仅仅作为服务于世俗功利目标的工具时,学术活动也失去了超验的精神价值追求。因此,学术必须在现实需要之外、从普遍的人性状况出发来确立自己的独立基础和价值规范,学术人必须重建学术自身的逻辑,建立独立的学术价值王国。学术伦理规范是学术伦理原则的具体化。一般而言,学术伦理原则主要有:①互利原则。学术人与利益相关者之间存在“双向利益互动”关系。学术人的行为与选择会影响相关者的利益;同理,相关者的选择与行为也会影响学术人的利益。②诚信原则。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学术人及其相关者之间利益联系愈发紧密,紧密的利益关系与不同的利益诉求亟需学术诚信原则的树立。③公正原则。公正是学术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是人类孜孜以求的道德理想和伦理价值。为了实现增进人类共同福祉的目标,学术研究应该坚持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的统一、合客观性和合公正性的统一。
结构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结合构造的状态,综合反映各要素的内在关系。学术伦理的结构是指学术伦理内部四个要素的关系(见图1)。其中,学术目标的伦理导向是学术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是学术伦理内部四个要素结构关系得以产生的逻辑起点和目标指向,直接决定其他三个要素的运行状态。通过伦理导向将学术的伦理要素内嵌于学术人的学术目标之中,用伦理道德原则规范学术研究目标与行为,调节学术活动中的利益关系。学术活动的伦理调节与相关者利益关系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前者为后者提供存在的空间,后者是前者调节的内容。学术行为的伦理原则和规范是调节学术人与相关者利益关系的逻辑中介和纽带。学术目标的伦理导向过程同时是学术活动的伦理调节过程;通过伦理规范调节学术关系又会进一步丰富学术活动伦理调节的对象和内容。
图1 学术伦理构成要素及其关系
美国心理学家柯尔伯格的研究发现,人的道德判断力是按照一定的阶段和从低到高顺序不断发展的。柯尔伯格以个人决策时所关注的利益关系为标准,把人的道德发展分为前因循水平、因循水平和后因循水平三个阶段。在前因循水平阶段,影响人们决策的主要因素是个体自身的利益;在因循水平阶段,个体所在组织、群体乃至社会利益的综合作用影响个体的决策;在后因循水平阶段,社会普适的道德规范和伦理原则甚至全社会的利益都会被个体所关注〔10〕。基于以上研究,柯尔伯格创建了认知性道德发展模式理论。
柯尔伯格的研究发现为学术伦理的分类提供了依据。由于人们决策时关注的内外部因素和利益标准不同,会形成不同的学术伦理道德认知观念,选择不同的伦理道德发展模式,从而产生不同的学术行为。根据学术人对学术伦理道德认知水平发展阶段从低到高的顺序,我们可以将学术伦理分为自利导向型学术伦理、规则导向型学术伦理和关怀导向型学术伦理。自利导向型学术伦理,是指学术人以追求学术利益、实现自我价值为根本目的,一切学术行为都从自我需求和利益出发,在学术研究活动中、在处理学术利益关系时,不顾甚至牺牲相关者利益;规则导向型学术伦理,是指学术人意识到自我利益与相关者的利益关系,在学术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律、制度和基本道德规范,按照学术活动的内在需要和逻辑规则来实现自身的价值,从而避免侵害相关者利益,并得到相关者的信赖与支持;关怀导向型学术伦理,是指学术人完全内化了法律、制度及学术伦理规范,把遵守法律、制度及规范当作自己的义务,并外化为学术行为,在精神上通过追求和体认学术职业的神圣感与尊严感来展示生命的活力,体验人生的境界,实现自身的价值,同时带来社会整体利益提升和公正信念的形塑。
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学术活动、科技革命与社会伦理道德三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学术研究活动导致科学技术革命,同时打破传统伦理道德认知与思维模式,进而形塑新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伦理道德观念和规范,这些新的伦理道德观念和规范又推动学术活动不断进步。显然,构建规则导向型学术伦理乃至关怀导向型学术伦理,充分尊重学术活动相关者的利益,形成良序发展的学术制度环境,是当前学术界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学术伦理是学术活动的经济理性与道德理性辩证统一的产物,是对传统“学术研究范式”与“伦理研究范式”缺陷的完善和补充。把应用伦理学理论应用于学术研究领域,其理论价值在于,用伦理道德理论革新传统学术研究范式,促进学术活动工具属性与道德理性的有机融合;同时,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学术伦理范式,丰富应用伦理学理论。从实践层面讲,把学术研究活动置于应用伦理学视野之下,必将有助于规范我国学术研究活动,遏止并化解学术界已成蔓延之势的学术失范行为。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6.
〔2〕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M〕.于 晓,陈晓钢,等,译.北京:三联书店,1987:113.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28.
〔4〕罗志敏.何谓学术伦理:一个解析框架〔J〕.复旦教育论坛,2012,(4):5-9.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82.
〔6〕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7.
〔7〕刘海江.自由、平等和社群——评威尔·金里卡对马克思正义批判理论的质疑〔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4):48-53.
〔8〕刘怀光,刘雅琪.主流价值认同的现代价值困境〔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61-64.
〔9〕毛勒堂.分配正义视野下的社会管理检讨〔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13-18.
〔10〕刘李伟.从皮亚杰到柯尔伯格——兼论道德认知理论的哲学问题〔J〕.伦理学研究,2004,(4):5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