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吉林省文化创意产业的金融抑制问题

2014-11-17 18:47王凡一吴琼
东疆学刊 2014年4期
关键词:文化创意产业吉林省

王凡一+吴琼

[摘要]文化创意产业以其创新性和高增值性等特征对经济增长方式转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具有重要意义。虽然吉林省文化创意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其面临的金融抑制问题依然严重,在经济增长、政府补贴、从业人数和金融支持四个指标中,金融支持的贡献是最小的。因此,需要增强政府对其支持力度、调整融资体制、提高金融机构创新力度、构建融资平台、拓展融资渠道,并充分借鉴日韩文化创意产业融资模式的经验,开拓国际市场,促进东北亚区域文化创意产业的合作与交流,以进一步促进吉林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关键词]吉林省;文化创意产业;金融抑制

[中图分类号] G124[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22007(2014)04009507

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在全球经济进入以知识为核心竞争力的大背景下,文化创意产业受到了各国前所未有的重视,并纷纷制定了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战略。由于文化创意产业具有创新性、高附加值等特性,其对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经济结构优化和就业水平的提高都有着重要意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对18个国家的文化创意产业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文化创意产业对各国GDP的平均贡献率为5.45%,对就业的平均贡献率为5.68%。

吉林省已经意识到了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性,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扶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近几年来,吉林省文化产业年均增速达到17.3%,分别比同期GDP增幅和第三产业增速高1.6个和0.5个百分点,成为吉林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2010年,吉林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已经达到420.3亿元,占全省GDP的4.9%。在政府和实业界的高度关注下,吉林省文化创意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即使与北京、上海等城市相比,吉林省文化创意产业仍处在起步阶段。融资渠道较少、金融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支持力度不足,已经成为吉林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1](107~112)。没有比较完善的投融资体系,就很难培育出成熟而强大的产业集群,特别是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规律与传统产业有着巨大的差异,传统产业的投融资体制很难较好地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2](5~12)。所以,有必要深入分析吉林省文化创意产业所面临的金融抑制问题以及探讨如何构建相应的金融支持模式,这对吉林省文化创意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从现有对文化创意产业的研究文献可以看出,目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概念、发展现状以及发展面临问题的探讨上,而深入探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机制的研究成果相对较少,探讨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模式以及金融支持模式的研究成果也比较少,即使有,也主要是针对英国、日本、美国和韩国等发达国家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金融支持模式问题的分析[3](54~58),或是针对中国国内经济比较发达城市的文化创意产业金融抑制问题的探讨[4](48~53),同时还从财政预算、税收优惠、社会捐赠、金融创新服务、专项基金、银行贷款等方面进行了相关介绍并提出了相应建议[5](42~45)。而本文将以吉林省的文化创意产业为例,深入分析吉林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金融抑制问题。

一、吉林省文化创意产业的金融抑制体现

经过多年的发展,尤其是自2006年吉林省创意产业办公室成立以来,吉林省文化创意产业取得了飞速发展。到2011年,吉林省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从2006年的180.69亿元增长到420.93亿元,增长了233%,年增速超过了地区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成为吉林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占第三产业的比重由10%上升到12%,对于优化产业结构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资本是生产活动所必不可少的要素,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任何产业的发展都离不开金融业的支持。文化创意产业作为新兴产业,其快速发展更加需要金融业的大力支持,而融资能力匮乏、融资渠道不畅则成为了抑制吉林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主要瓶颈问题。吉林省文化创意产业的金融抑制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贷款能力不足

以传统金融机构——银行为例,如果以其贷款余额占GDP的比重来衡量其贷款能力,2012年吉林省银行的贷款能力为0.875,远低于全国的1.296,而同年北京市和上海市银行的贷款能力分别为2.426和2.039。通过对比可以看出,吉林省银行的贷款能力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与发达省市的差距则更大。贷款能力的不足使得企业不能从金融机构获得充足发展所需要的资金。

(二)传统融资条件的制约

吉林省大部分文化创意产业属于规模较小、知名度不高且信用等级较低的中小企业。这些企业投资金额有限且自由比例较高,土地、厂房等有形资产主要以租赁为主,缺乏用以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担保融资的条件,有的甚至尚未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体系,再加上由于产业性质,文化创意产业内部有形资本较少,所拥有的专项技术和知识产权不能作为质押品或者担保品,并且在界定和评估方面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以致受到传统信贷制度的制约。同时,目前文化创意产业的不良贷款率较高,这也影响了银行贷款的积极性。因此,从事文化创意产业的企业很难具备和满足资本市场筹集资金的资格和条件,使其比普通中小企业的融资更加困难。

(三)融资方式匮乏

目前,吉林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投资,投资主体没有实现多元化,引进民间资金进行投资的能力不够。而在融资方式上又比较依赖银行贷款等传统方式,缺乏股权或债权等筹资方式。至于资产证券化、产权交易等融资交易方式更是微乎其微,产业基金等投资机制也没有健全完善,而文化创意产业又处于产业发展的初级阶段。基于其产业特性和发展状况,传统的融资方式很难获得充足的支持产业快速发展的资金。所以,需要继续扩大投资主体,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建立市场化的投资方式,丰富和完善融资手段,实现文化创意产业与金融市场的有效衔接。

(四)信用风险增大

吉林省文化创意产业信用体系建设、风险评估等方面都处于起步阶段,远远不能满足该产业对金融服务的要求。除此之外,金融人才相对匮乏,金融服务缺少必要的专业技术支持,则进一步导致了文化创意产业的金融闭塞。加之,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贷款者的资金可能运用于较高风险的项目上,这些都加大了信用风险。面对这些问题,金融机构要求加强对文化创意产业融资的审查程序,而这本身又增加了交易成本。

二、吉林省文化创意产业金融抑制的实证分析

(一)数据的选取

鉴于全国没有统一的文化创意产业的统计标准,本文通过查阅《吉林省统计年鉴》和《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进行相关数据的搜集和整理。根据本文研究的需要,文化创意产业的总收入、政府补贴等数据来源于《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文化创意产业贷款能力、从业人数等数据则是由《吉林省统计年鉴》整理计算得出。

(二)单位根检验

在进行时间序列分析时,一般要求所用的时间序列必须是平稳的,但现实中时间序列数据大多数是不平稳的。用非平稳序列来建立模型,就会出现虚假回归的问题。为了避免出现伪回归,我们可以通过差分得到平稳化的序列。同时,由于序列中的各个解释变量的量纲有所不同,所以,我们可以对各序列先取对数然后再进行差分。

首先,对反映吉林省文化创意产业总收入(ZSR)、政府给予文化创意产业的补贴(BT)、吉林省GDP增长规模(GDP)、文化创意产业的从业人数(CYRS)和文化创意产业的贷款能力(DKNL)等变量进行取对数,再进行ADF单位根检验,检验结果如表1所示:

由单位根检验结果可知,时间序列文化创意产业总收入(ZSR)、政府给予文化创意产业的补贴(BT)、吉林省GDP增长(GDP)、文化创意产业的从业人数(CYRS)和文化创意产业的贷款能力(DKNL)有单位根的假设不能被拒绝,因而是非平稳的。而在对各个序列进行了一阶差分处理之后,序列的ADF值均小于5%的临界值,这说明各个序列达到了平稳。

(三)协整检验

在上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LNZSR、LNBT、LNGDP、LNCYRS和LNDKNL变量都是非平稳的一阶单整序列。因此,它们之间可能存在长期稳定的关系,可以建立简单的计量经济模型:

针对以上结果,对模型做协整检验,以及对其残差序列进行单位根检验,结果如表3、表4 所示。结果显示残差序列是平稳的,因此本文的回归结果是有效的。并且,文化创意产业总收入(ZSR)、政府给予文化创意产业的补贴(BT)、吉林省GDP增长(GDP)、文化创意产业从业人数(CYRS)和文化创意产业贷款能力(DKNL)变量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

(四)误差修正模型

通过上述分析,发现变量之间存在长期协整关系,即长期均衡关系。因此,以这种关系构成误差修正项,并将其看作一个解释变量,从而建立短期模型,即误差修正模型。模型结果如下:

从误差修正模型方程系数的结果可以看出,误差修正项为负,且当短期波动偏离长期均衡时,该模型将以-1.41966的调整力度将非均衡状态调整到均衡状态。

(五)实证结果分析

通过上述实证分析可以看出,从长远看,文化创意产业从业人数(CYRS) 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有较大的促进作用。同时,政府给予文化创意产业的补贴也是文化创意产业产值增长的主要动力。在吉林省经济增长的同时,宏观经济环境也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起到一定的带动作用,但是其作用并没有前两项那么明显。而金融支持在四个指标中的贡献是最小的,对于文化创意产业的增长也没有起到太大作用,这说明,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没有得到较大程度的金融支持,这与其产业内部结构有较大的关系,因为文化创意产业大部分为知识产权性的资产。但这更反映出吉林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金融抑制问题,还有加大金融支持的力度的可能。因此,吉林省要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就需要政府和相关金融机构改善文化创意产业的融资渠道,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以便更好地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三、日本文化创意产业融资模式的经验启示

日本是世界上最大的动漫制作和输出的国家,素有“动漫王国”之称。目前全球播放的动漫作品中有六成以上出自日本,在欧洲,这个比例更高,达到八成以上。在日本各种各样的文化产业当中,电影院、电视台播放的各类动漫节目格外引人注目,各种动漫人物形象充斥街头,其早已超越了杂志和电视的范围,渗透到日本社会的各个角落。在日本,文化创意产业被称为“内容产业”,其产业规模很大,2013年就多达14万亿日元。日本是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主要依靠市场机制发展创意产业,但政府在其中也起到了相当大的组织和引导作用,其在扶植创意产业发展方面已经形成了以民间为主、政府为辅的公共政策,从而引导企业资金积极参与基于知识产权和产业链的融资模式。日本文化创意产业融资模式的经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财政预算

中央政府通过公共基金的杠杆作用引导企业资金流向文化创意产业。日本政府对文化产业投资逐年增加,特别是2004年有关文化产品创造的《保护及活用促进基本法》颁布后,政府对于文化艺术领域的财政预算更是大幅度增长。

(二)金融服务支持

多种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日本鼓励中小金融机构、中小信用担保机构、中小风险投资机构、设备租赁机构等其他金融机构为中小创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同时,日本建立了由国家开发银行为主导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平台,开展专利权和著作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这对促进中小创意企业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政府专项基金

政府专设财政预算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1990 年,日本创设了“振兴文化艺术基金”,并主要用于支援各种文化艺术活动,其资金来源于政府和民间的共同出资。

(四)民间企业投资

日本政府不仅在资金上大力支持创意产业的发展,同时也鼓励非文化企业和境外资金投入创意产业。企业赞助文化活动不仅可以根据数额免除相应税款,而且还可以提高企业知名度和展示自身良好形象。 几乎所有的日本一流大型企业都以各种形式支持和参与文化活动。许多大型文化活动的举办更多依赖于企业的投资与赞助,如日本电视台播放的动画节目,播出费用一般由赞助商提供。目前,民间企业投资成为日本创意产业发展壮大的主要资金来源。

(五)人才培养机制

政府加强对相关学校人才的培养,完善文化产业的人才管理系统,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科学管理方法;鼓励文化产业建立人才培养的创新机制,通过网络等其他方式培养人才。

四、政策建议

(一)借鉴日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经验,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1.加强东北亚区域文化创意产业的合作与交流

大力引导吉林省文化创意产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充分利用本省与日本及韩国在地理位置上的优势,并结合本省的自身特征和特点,在国家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的前提下,积极鼓励吉林省文化创意产业走出去。政府大力支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创意产业创立品牌,并积极出口到国际市场,充分发挥东北亚区域优势,加强与日本等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合作与交流。

2.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培养和引进人才,推进吉林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人才是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要素,为促进吉林省文化创意产业的快速发展,需要不断引进优秀文化人才。在东北亚区域合作与交流中积极进行优秀海外人才的引进。在引进人才的同时也要注重对文化创意产业人才的培养,设立人才培育的相关奖项和奖励,定期进行文化创意产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提升从业者的创新能力。

(二)增强政府支持力度

从日、韩两国文化创意产业融资模式来看,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虽然吉林省已经出台了一些文化创意产业的政府支持政策,但仍需要从整体规划、相关政策、税收优惠和必要的资金扶持方面着手加强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支持力度。

1.加强文化创意产业的整体规划

政府可以依托高校丰富的人力资源和活跃的创新能力,积极引导产业集聚;完善与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秩序;积极引导多元化投资主体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投资,鼓励民间资本以多样化形式进入文化创意领域,提高产业的市场化水平;加快经营性文化创意产业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进度。通过合理地规划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促进文化创意产业链条的形成。

2.进一步强化对文化创意企业的财税支持力度

对文化创意产业,尤其是处于起步阶段的中小企业,应该给予相应财税方面的优惠和补贴;对暂时资金周转困难的文化创意企业应该给予延期纳税的待遇;对创新能力强、有经营特色、发展前景好的民营文化创意企业要重点支持。尽快制定出台有关民营文化创意产业、小微文化创意产业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减免税费、发放补助、贴息奖励等手段加强对文化创意产业的财税支持力度,激活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活力。

3.积极引导建立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和发展专项资金

在国内外较为发达的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过程中,投资基金和发展专项资金的建立是促进其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通过政府、银行等金融机构出资,设立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的投资和发展基金,制定规范化管理方式和监管机制,合理运用相关资金以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健康发展。

(三)调整融资体制,提高金融机构创新力度

1.开发与创新文化创意产业金融信贷产品

银行等金融机构应该随着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开发新的信贷产品。针对文化创意产业有形资产较少、专项技术和知识产权相对丰富的特性,建立科学的评估系统,对其市场价值和潜力进行评估,实现知识产权、无形资产的质押可能;针对大部分中小企业面临的资金需求,可以通过联保联贷等方式提供资金支持,从而分担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等。

2.建立科学的信用评级体系,减少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歧视

目前,商业银行没有在评级授信标准上区分开文化创意产业与一般产业。所以,应该根据文化创意产业的特点制定科学的符合文化创意产业特点的信用评级体系,以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同时,可以借鉴企业成长性风险投资的评估经验,将成长性指标纳入信用评级体系中,综合考虑文化创意产业的创新性、管理水平和发展前景。

3.积极培育文化保险市场与创新险种

由于在融资过程中会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风险,并且文化创意产业受制于自身“轻资产”的行业特点,风险相对比较大,因此,可以针对文化创意产业产品所面临的研发、市场价值等不确定性提供相应险种,针对文化创意产业无形资产等提供保险,提高企业信用评级等。同时,建立比较完备的信用风险担保机制,提振金融机构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投资信心。

(四)构建相应融资平台,拓展融资渠道

1.构建多层次的文化创意产业资本市场

借鉴国内外以及发达省市的发展经验,结合吉林省自身条件积极搭建针对文化创意产业的、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融资平台。通过政府引导、多方资本参与、市场运行、风险控制等方式构建融资平台,聚拢社会多方面资金,对以文化创意产业为核心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为其无形资产、知识产权等进行评估、提供保险、质押贷款、风险投资等金融服务。同时,积极利用已经在上海成立的版权交易系统和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等融资平台和资源,克服吉林省文化创意产业所面临的金融抑制问题。

2.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

由于文化创意产业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属性,知识产权证券化可以成为解决文化创意产业融资问题的主要形式。知识产权证券化可以通过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未来现金流和收益权进行担保,运用金融工程等技术方式实现融资。这有助于克服文化创意产业的“轻型资产结构”限制的问题,使文化创意产业走出融资难的困境。

参考文献:

[1]安烨,钟廷勇:《吉林省文化创意产业规模、结构的时空分步和趋势——基于信息熵和区位熵的分析》,《税务与经济》,2012年第5期。

[2]胡晓鹏:《基于资本属性的文化创意产业研究》,《中国工业经济》,2006年第12期。

[3]徐丹丹,宋欣,张维昊:《国外城市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金融支持研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11年第5期。

[4]厉无畏,于雪梅:《关于上海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发展的思考》,《上海经济研究》,2005年第8期。

[5]徐明亮:《发达国家金融体系支持创意产业发展的举措及启示》,《浙江金融》,2011年第2期。

[责任编辑 张克军]

(四)民间企业投资

日本政府不仅在资金上大力支持创意产业的发展,同时也鼓励非文化企业和境外资金投入创意产业。企业赞助文化活动不仅可以根据数额免除相应税款,而且还可以提高企业知名度和展示自身良好形象。 几乎所有的日本一流大型企业都以各种形式支持和参与文化活动。许多大型文化活动的举办更多依赖于企业的投资与赞助,如日本电视台播放的动画节目,播出费用一般由赞助商提供。目前,民间企业投资成为日本创意产业发展壮大的主要资金来源。

(五)人才培养机制

政府加强对相关学校人才的培养,完善文化产业的人才管理系统,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科学管理方法;鼓励文化产业建立人才培养的创新机制,通过网络等其他方式培养人才。

四、政策建议

(一)借鉴日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经验,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1.加强东北亚区域文化创意产业的合作与交流

大力引导吉林省文化创意产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充分利用本省与日本及韩国在地理位置上的优势,并结合本省的自身特征和特点,在国家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的前提下,积极鼓励吉林省文化创意产业走出去。政府大力支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创意产业创立品牌,并积极出口到国际市场,充分发挥东北亚区域优势,加强与日本等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合作与交流。

2.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培养和引进人才,推进吉林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人才是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要素,为促进吉林省文化创意产业的快速发展,需要不断引进优秀文化人才。在东北亚区域合作与交流中积极进行优秀海外人才的引进。在引进人才的同时也要注重对文化创意产业人才的培养,设立人才培育的相关奖项和奖励,定期进行文化创意产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提升从业者的创新能力。

(二)增强政府支持力度

从日、韩两国文化创意产业融资模式来看,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虽然吉林省已经出台了一些文化创意产业的政府支持政策,但仍需要从整体规划、相关政策、税收优惠和必要的资金扶持方面着手加强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支持力度。

1.加强文化创意产业的整体规划

政府可以依托高校丰富的人力资源和活跃的创新能力,积极引导产业集聚;完善与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秩序;积极引导多元化投资主体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投资,鼓励民间资本以多样化形式进入文化创意领域,提高产业的市场化水平;加快经营性文化创意产业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进度。通过合理地规划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促进文化创意产业链条的形成。

2.进一步强化对文化创意企业的财税支持力度

对文化创意产业,尤其是处于起步阶段的中小企业,应该给予相应财税方面的优惠和补贴;对暂时资金周转困难的文化创意企业应该给予延期纳税的待遇;对创新能力强、有经营特色、发展前景好的民营文化创意企业要重点支持。尽快制定出台有关民营文化创意产业、小微文化创意产业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减免税费、发放补助、贴息奖励等手段加强对文化创意产业的财税支持力度,激活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活力。

3.积极引导建立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和发展专项资金

在国内外较为发达的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过程中,投资基金和发展专项资金的建立是促进其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通过政府、银行等金融机构出资,设立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的投资和发展基金,制定规范化管理方式和监管机制,合理运用相关资金以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健康发展。

(三)调整融资体制,提高金融机构创新力度

1.开发与创新文化创意产业金融信贷产品

银行等金融机构应该随着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开发新的信贷产品。针对文化创意产业有形资产较少、专项技术和知识产权相对丰富的特性,建立科学的评估系统,对其市场价值和潜力进行评估,实现知识产权、无形资产的质押可能;针对大部分中小企业面临的资金需求,可以通过联保联贷等方式提供资金支持,从而分担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等。

2.建立科学的信用评级体系,减少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歧视

目前,商业银行没有在评级授信标准上区分开文化创意产业与一般产业。所以,应该根据文化创意产业的特点制定科学的符合文化创意产业特点的信用评级体系,以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同时,可以借鉴企业成长性风险投资的评估经验,将成长性指标纳入信用评级体系中,综合考虑文化创意产业的创新性、管理水平和发展前景。

3.积极培育文化保险市场与创新险种

由于在融资过程中会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风险,并且文化创意产业受制于自身“轻资产”的行业特点,风险相对比较大,因此,可以针对文化创意产业产品所面临的研发、市场价值等不确定性提供相应险种,针对文化创意产业无形资产等提供保险,提高企业信用评级等。同时,建立比较完备的信用风险担保机制,提振金融机构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投资信心。

(四)构建相应融资平台,拓展融资渠道

1.构建多层次的文化创意产业资本市场

借鉴国内外以及发达省市的发展经验,结合吉林省自身条件积极搭建针对文化创意产业的、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融资平台。通过政府引导、多方资本参与、市场运行、风险控制等方式构建融资平台,聚拢社会多方面资金,对以文化创意产业为核心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为其无形资产、知识产权等进行评估、提供保险、质押贷款、风险投资等金融服务。同时,积极利用已经在上海成立的版权交易系统和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等融资平台和资源,克服吉林省文化创意产业所面临的金融抑制问题。

2.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

由于文化创意产业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属性,知识产权证券化可以成为解决文化创意产业融资问题的主要形式。知识产权证券化可以通过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未来现金流和收益权进行担保,运用金融工程等技术方式实现融资。这有助于克服文化创意产业的“轻型资产结构”限制的问题,使文化创意产业走出融资难的困境。

参考文献:

[1]安烨,钟廷勇:《吉林省文化创意产业规模、结构的时空分步和趋势——基于信息熵和区位熵的分析》,《税务与经济》,2012年第5期。

[2]胡晓鹏:《基于资本属性的文化创意产业研究》,《中国工业经济》,2006年第12期。

[3]徐丹丹,宋欣,张维昊:《国外城市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金融支持研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11年第5期。

[4]厉无畏,于雪梅:《关于上海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发展的思考》,《上海经济研究》,2005年第8期。

[5]徐明亮:《发达国家金融体系支持创意产业发展的举措及启示》,《浙江金融》,2011年第2期。

[责任编辑 张克军]

(四)民间企业投资

日本政府不仅在资金上大力支持创意产业的发展,同时也鼓励非文化企业和境外资金投入创意产业。企业赞助文化活动不仅可以根据数额免除相应税款,而且还可以提高企业知名度和展示自身良好形象。 几乎所有的日本一流大型企业都以各种形式支持和参与文化活动。许多大型文化活动的举办更多依赖于企业的投资与赞助,如日本电视台播放的动画节目,播出费用一般由赞助商提供。目前,民间企业投资成为日本创意产业发展壮大的主要资金来源。

(五)人才培养机制

政府加强对相关学校人才的培养,完善文化产业的人才管理系统,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科学管理方法;鼓励文化产业建立人才培养的创新机制,通过网络等其他方式培养人才。

四、政策建议

(一)借鉴日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经验,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1.加强东北亚区域文化创意产业的合作与交流

大力引导吉林省文化创意产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充分利用本省与日本及韩国在地理位置上的优势,并结合本省的自身特征和特点,在国家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的前提下,积极鼓励吉林省文化创意产业走出去。政府大力支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创意产业创立品牌,并积极出口到国际市场,充分发挥东北亚区域优势,加强与日本等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合作与交流。

2.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培养和引进人才,推进吉林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人才是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要素,为促进吉林省文化创意产业的快速发展,需要不断引进优秀文化人才。在东北亚区域合作与交流中积极进行优秀海外人才的引进。在引进人才的同时也要注重对文化创意产业人才的培养,设立人才培育的相关奖项和奖励,定期进行文化创意产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提升从业者的创新能力。

(二)增强政府支持力度

从日、韩两国文化创意产业融资模式来看,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虽然吉林省已经出台了一些文化创意产业的政府支持政策,但仍需要从整体规划、相关政策、税收优惠和必要的资金扶持方面着手加强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支持力度。

1.加强文化创意产业的整体规划

政府可以依托高校丰富的人力资源和活跃的创新能力,积极引导产业集聚;完善与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秩序;积极引导多元化投资主体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投资,鼓励民间资本以多样化形式进入文化创意领域,提高产业的市场化水平;加快经营性文化创意产业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进度。通过合理地规划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促进文化创意产业链条的形成。

2.进一步强化对文化创意企业的财税支持力度

对文化创意产业,尤其是处于起步阶段的中小企业,应该给予相应财税方面的优惠和补贴;对暂时资金周转困难的文化创意企业应该给予延期纳税的待遇;对创新能力强、有经营特色、发展前景好的民营文化创意企业要重点支持。尽快制定出台有关民营文化创意产业、小微文化创意产业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减免税费、发放补助、贴息奖励等手段加强对文化创意产业的财税支持力度,激活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活力。

3.积极引导建立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和发展专项资金

在国内外较为发达的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过程中,投资基金和发展专项资金的建立是促进其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通过政府、银行等金融机构出资,设立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的投资和发展基金,制定规范化管理方式和监管机制,合理运用相关资金以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健康发展。

(三)调整融资体制,提高金融机构创新力度

1.开发与创新文化创意产业金融信贷产品

银行等金融机构应该随着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开发新的信贷产品。针对文化创意产业有形资产较少、专项技术和知识产权相对丰富的特性,建立科学的评估系统,对其市场价值和潜力进行评估,实现知识产权、无形资产的质押可能;针对大部分中小企业面临的资金需求,可以通过联保联贷等方式提供资金支持,从而分担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等。

2.建立科学的信用评级体系,减少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歧视

目前,商业银行没有在评级授信标准上区分开文化创意产业与一般产业。所以,应该根据文化创意产业的特点制定科学的符合文化创意产业特点的信用评级体系,以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同时,可以借鉴企业成长性风险投资的评估经验,将成长性指标纳入信用评级体系中,综合考虑文化创意产业的创新性、管理水平和发展前景。

3.积极培育文化保险市场与创新险种

由于在融资过程中会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风险,并且文化创意产业受制于自身“轻资产”的行业特点,风险相对比较大,因此,可以针对文化创意产业产品所面临的研发、市场价值等不确定性提供相应险种,针对文化创意产业无形资产等提供保险,提高企业信用评级等。同时,建立比较完备的信用风险担保机制,提振金融机构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投资信心。

(四)构建相应融资平台,拓展融资渠道

1.构建多层次的文化创意产业资本市场

借鉴国内外以及发达省市的发展经验,结合吉林省自身条件积极搭建针对文化创意产业的、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融资平台。通过政府引导、多方资本参与、市场运行、风险控制等方式构建融资平台,聚拢社会多方面资金,对以文化创意产业为核心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为其无形资产、知识产权等进行评估、提供保险、质押贷款、风险投资等金融服务。同时,积极利用已经在上海成立的版权交易系统和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等融资平台和资源,克服吉林省文化创意产业所面临的金融抑制问题。

2.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

由于文化创意产业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属性,知识产权证券化可以成为解决文化创意产业融资问题的主要形式。知识产权证券化可以通过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未来现金流和收益权进行担保,运用金融工程等技术方式实现融资。这有助于克服文化创意产业的“轻型资产结构”限制的问题,使文化创意产业走出融资难的困境。

参考文献:

[1]安烨,钟廷勇:《吉林省文化创意产业规模、结构的时空分步和趋势——基于信息熵和区位熵的分析》,《税务与经济》,2012年第5期。

[2]胡晓鹏:《基于资本属性的文化创意产业研究》,《中国工业经济》,2006年第12期。

[3]徐丹丹,宋欣,张维昊:《国外城市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金融支持研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11年第5期。

[4]厉无畏,于雪梅:《关于上海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发展的思考》,《上海经济研究》,2005年第8期。

[5]徐明亮:《发达国家金融体系支持创意产业发展的举措及启示》,《浙江金融》,2011年第2期。

[责任编辑 张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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