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兆贵
转世的冤家
□孙兆贵
在我很小的时候,听我家邻居刘大妈讲,她这是第三次转世为人了,也就是人们通常说的三世人。而且在第二次到第三次转世人的过程中,她活得时间特别短,仅活了八天。
刘大妈说她第二次转世为人后,活到第七天就受风了。那时候小孩出生后最怕的就是受风,通常来说这种病的死亡率极高。常言说得好:四六风,不可怕;七天风,八天扔。所以到第八天的早上,她全身发紫脸色发青,呼吸也越来越困难,很快就没了气息。
这天她爹没在家。她爷爷挎个粪筐子从外边回来,见她死了,就用粪筐子把她给背出去了,扔在了荒郊野外。爷爷往回走了几步,又站住了,心说这哪是孩子呀,分明是个要债鬼要债来了,不然也不会这么快就死!老头子越想心里越生气,返身折回来,用粪叉子往她的前额狠狠地叉了一下,凶狠地说:“你这小死鬼,真不是个东西,往后胆敢再上我家来,我就叉烂你的脑袋!”
就在这天晚上,刘大妈的母亲恍惚觉得头上站着个人,对她说道:“过去你欠我那十个月的房租,已经还清了,这笔账一笔勾销。我本来是要走的,可你的公公实在可恶,我跟他往日无冤,近日无仇的,他凭什么骂我?还用粪叉子来戳我的头。哼,这笔账我非跟他清算不可,咱们走着瞧吧!”
刘大妈的母亲吓得一激灵醒过来,睁开眼再一看,头上什么都没有,才知道刚才不过是做了个梦。刘大妈的母亲也明白咋回事了,自己辛辛苦苦地怀了她十个月,看来还真是要房钱来了。还上后,她马上就走了。欠钱不还,早晚都是病啊!刘大妈的母亲往下再一想,这人说不走了,要报复自己的公公,心里就感到很害怕,同时也为公公捏了一把冷汗。
几个月过去了,刘大妈的母亲再次怀孕。后来就把孩子给生下来了,仍是一个女婴。可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这孩子的前额有五个十分明显的被粪叉子插过的痕迹。
刘大妈的母亲怕公公犯忌讳,所以一直没敢跟他提到那个梦。可是当刘大妈的公公一看到这孩子额头上的疤痕时,心里便“咯噔”了一下,他知道那小死鬼投胎转世又跑到他家来了。
刘大妈说自从她出生以后,爷爷就掐半拉眼珠儿看不上她,动不动就骂她是个要债鬼,跑到他家要债来了,这个家早晚得毁在她的手里。爷爷甚至还动过想把她送给人的念头,可家里就这一个孩子,爹妈都很喜欢她,又怎么能舍得送人呢?
刘大妈说,她打小就不喜欢爷爷。爷爷看不上她,她也看不上爷爷,爷俩就像两只斗架的公鸡。母亲不止一次地对刘大妈说:“那是你爷爷,又不是外人,你得对他好,知道孝顺爷爷才成!”
可她却歪着头说:“他才不是我爷爷呢!我没他这样的爷爷,我也不是他孙女!”
街坊邻居们见了,都觉得奇怪。这爷俩到底咋回事儿?还真没见过这样的,好像前辈子结下过深仇大恨似的。刘大妈的母亲心里明明白白的,可有些话又不能说出来,她只能无奈地叹息,并且还要关注女儿的一举一动,总怕伤害公公。可是一个小姑娘,这么小的年纪,又怎么可能会伤着大人呢?
刘大妈记得母亲常跟她说的一句话,就是冤冤相报何时了?还劝她把心里的仇恨放下。那时她并不知道母亲说这些话是什么意思,有时她连自己都说不清楚,自己为啥会这么恨爷爷呢?而村里那些跟爷爷年龄相仿的老人,她却没有任何抵触心理,相反却很喜欢跟他们亲近,爷爷、爷爷地叫他们。
有人说,这不怨孩子,还是怨大人。小孩子都贪吃,爷爷要是能经常给孙女买点吃的,爷俩也就不会闹得这么僵了。可是爷爷却说:“有钱我买东西喂狗,也不会给这个小死鬼吃,给她吃啥好东西也是白填坑!”
刘大妈的母亲也不止一次地劝公公,说她是你孙女,又不是捡来的孩子,你咋就那么反感她呢?只要你能对她好一点,孩子自然就会喜欢你了。
老头子一听这话,气就不打一处来:“哼,我才没她这个孙女呢。有些事你还不知道,她这是冲我来的,早晚我得死在这小鬼的手里!”刘大妈的母亲知道这爷俩的仇结得太深了,光靠解劝是解劝不了的,也只能顺其自然了。
到了刘大妈七岁这年。有一天下午,她把邻居家的小女孩叫过来一起跳皮筋儿。所谓的“皮筋儿”,是用胶皮车的里带剪成的,得有二指多宽,接在一起三四米长,被横挂在了过道上。刘大妈跳完了,却忘记摘下来,便回屋吃饭去了。这时爷爷捡了半筐粪从外边走进来,也没留心脚下,一下子就被这条皮筋给绊倒了。
说来也巧,旁边有一块拳头大的石块。爷爷的脑袋正好磕在了石块上,鲜血当时就流下来了。刘大妈的母亲发现后,赶紧过来把老人扶起来,见伤得不轻,叫来几个人用马车把公公送到了镇卫生院。
爷爷伤势严重,到底没有被抢救过来,还是走了。他在临死的时候,还悔恨交加地说:“唉,当初我扔这孩子的时候,真不该骂她,更不该用粪叉子插她的脑袋!我这是报应,罪有应得啊!”
等刘大妈长大成人后,她的母亲才跟她说起了这些事。刘大妈也明白了母亲为啥常跟她说冤冤相报何时了,让她放下心里仇恨这类话的真正含义了。不管怎么说,爷爷还是因她而死的。刘大妈的年纪越大,心里就越感到对不起爷爷!
每当遇上逢年过节的时候,刘大妈总忘不了去坟上给爷爷送上几刀纸。无论爷爷能不能收到,这么做她既想尽一份孝心,也希望到来世不再跟爷爷结怨了。
(原载《新聊斋》2014年第4期 吉林李仁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