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怀东 徐 昕
宋代杜诗注家甚多,其中“鲍注”是宋代重要的杜诗注之一,“鲍注”就是鲍姓作者为杜诗所作的注释。根据对今天保存相对完整的宋代杜诗注本《九家集注杜诗》、《王状元集百家注编年少陵诗史》、《杜工部草堂诗笺》、《分门集注杜工部诗》、《黄氏补千家集注杜工部诗史》以及后代重要杜诗注本引用情况统计,去除以上各注本中重复条目,这17家最重要的杜诗注本中共存明确为“鲍注”的注释123条,数量较为可观,这些注释对认识杜甫其人其诗以及杜诗研究史无疑极其重要。现在有的研究著作将“鲍注”全列在鲍彪名下,其实,从现有资料看,宋代注杜且有专书流传的至少有两个鲍氏,本文即集中考证“鲍注”作者之一鲍彪的生平及其注杜情况。
一
鲍彪,字文虎。鲍彪是著名的史学家,曾给《战国策》做注。此书历代公私书目均有著录,清人修《四库全书》便将《鲍氏战国策注》十卷作为《战国策》的重要注本收入“史部杂史类”,此书被认为是《战国策》的重要注本,流传甚广。可惜,这样一位著名史学家,正史中竟然无传。关于其生平事迹,最早的记载见于鲍彪同乡王信(1137——1194,字诚之,《宋史》卷四ΟΟ有传)作《鲍氏国策跋》:
《国策》,旧有高诱注,甚略。吾乡先生鲍公彪守习孤学,老而益坚,取班、马二史及诸家书,比辑而为之注。条其篇目,辨其伪谬,缺则补,衍则削,乖次者悉是正之,时出己意论说,四易其稿始成。其用功亦廑矣,而世罕传。余得其本,刊之会稽郡斋,使学者知前辈读书不苟如此。公妙年甲进士第,耻求人知,尝有“此身甘作老文林”之句,其志操可见。白首始为郎,即挂冠归田里。杜门著书,有《书解》及《杜诗注》行于世。绍熙二年辛亥日南至括苍王信书。
由末句可知,此文成于绍熙二年,即公元1191年。这个记载虽颇为简略,来源却很可靠,是比较准确、全面的资料。其籍贯,王信称为“括苍”,而鲍彪《战国策注》自序以及宋代杜诗集注本、胡仔《苕溪渔隐丛话》都说是“缙云”,其实所指并不矛盾,前者是古地名,后者是宋代官方行政区域名。
关于鲍彪生卒年,今人李裕民先生推断,鲍彪在世时间大概在1091至1161年后。其实,李裕民先生据以推断鲍彪生卒年的材料是《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所载官方记录,内容是鲍彪以年老为由提出致仕、吏部郎官杨朴等人上书予以旌表、上谕的认可等,而此资料在《宋史全文》以及《宋会要辑稿》所载内容相同,只是详略有异,后者云:
(绍兴)三十年正月十四日,左宣教郎守尚书司封员外郎鲍彪自言年七十,衰老不任职事,乞守本官职致仕,从之。吏部郎官杨朴等七人言彪年虽及格而精力不衰,特乞挂冠,清节可尚,愿加旌异。诏特转一官,仍赐章服。
所谓“特转一官”,即由“左宣教郎”转“左封议郎”,“守尚书司封员外郎,赐绯鱼袋致仕”。这则材料提到“绍兴三十年(1160)”鲍彪“年七十”,据此逆推之,则其生年无疑是1091年。从吏部郎官杨朴等七人上书旌表加赏之用语(“春秋虽多,不见老人衰惫之态”),以及王信言其“挂冠归田里。杜门著书,有《书解》及《杜诗注》行于世”等语看,鲍彪致仕后不可能很快就去世,其去世时间肯定在数年之后,不过,具体年月由于资料有缺已无法确认。
关于鲍彪的经历,由于资料有限,难以详考。王信提到,其“妙年甲进士第”,“妙年”应该是青壮年,年龄不应很大,他却“耻求人知,尝有‘此身甘作老文林’之句,其志操可见。白首始为郎,即挂冠归田里”。《宋史全文》详载吏部郎官杨朴、虞允文等上书,言鲍彪科举考试“甲科及第”,起点不错,结果却“处选调二十年”(没有通过吏部的铨选从而没有任职长达二十年)。《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还记载,绍兴二十七年(1157)十二月丙午,鲍彪在“太常丞任文荐博士”任上被罚,则证明鲍彪此时还没有担任郎官。《直斋书录解题》卷五杂史类称《鲍氏校定战国策十卷》是“尚书郎括苍鲍彪注”,《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宋史全书》等书载绍兴三十年(1160)“左宣教郎守尚书司封员外郎鲍彪引年告老”,可知鲍彪确属“白首始为郎”,且做“尚书司封员外郎”的时间也不长,这个郎官在宋代复杂的职官系列中级别也不高。“耻求人知”,“处选调二十年,了无遗佚厄穷之叹”,“白首始为郎”,最后还主动申请退休。可见,鲍彪仕途不顺,却是一个耿介自守、“守习孤学,老而益坚”、受人尊敬的学者。
二
鲍彪作为一位学者,其著述见于上述史料记载只有《战国策注》、《书解》及《杜诗注》,并不多。王信刊刻了《战国策注》,并说后二书“行于世”。由于鲍彪无传,其著述也未见汇集的记载。今日可见除了上述提及的三书外,《全宋诗》辑录其诗七言一首《乞休》:“一纶长伴月娟娟,满岸芦花入短舷。薜荔未堪华衮用,此身甘作老林泉。”此外无传。
据鲍彪注《战国策》书自序,其成书时间为“绍兴十七年(1147年)丁卯仲冬二十有一日”,在“庚午(1150年)”重新校对并“重校脱误犹数十处”,知此书在其致仕前已完成。王信说其注《战国策》书“四易其稿始成”,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也说“注凡四易稿乃定”,此书至今仍是《战国策》研究的经典著述,可见鲍彪长于史学及治学之严谨。遗憾的是,《书解》已失传,无考。
鲍彪注杜诗著作,王信说鲍彪“挂冠归田里,杜门著书”,且“行于世”,看来是鲍彪退休后完成的著述。可能因为很早就散佚,造成在后代公私书目中看不到对此书的详细著录,不过,宋人已有大量记载和引用。卒年和鲍彪比较接近的著名学者胡仔(1110—1170年)以及年岁稍晚的吴曾,在其诗话笔记中均已提及或引用鲍彪注杜诗著作,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八载:“子美诗集,余所有者凡八家:……《少陵诗谱论》,则缙云鲍彪也。”吴曾《能改斋漫录》一书曾六次引用鲍彪注杜诗的成果,分别称“鲍彪《谱论杜诗》”、“鲍彪《少陵诗谱论》”、“鲍彪《杜诗谱论》”及“鲍彪《诗谱论》”。郭知达《九家集注杜诗·序》就称:“因辑善本,得王文公、宋景文公、豫章先生、王原叔、薛梦符、杜时可、鲍文虎、师民瞻、赵彦才凡九家。”《分门集注杜工部诗》、《黄氏补千家集注杜工部诗史》在卷首“集注杜工部诗姓氏”中亦说:“缙云鲍氏文虎,著《谱论》。”经检索,南宋后期出现的、今天保存相对完整的杜诗集注本《王状元集百家注编年少陵诗史》、《九家集注杜诗》、《分门集注杜工部诗》、《杜工部草堂诗笺》、《黄氏补千家集注杜工部诗史》以及《门类增广十注杜工部诗》(今存残本六卷,存国家图书馆)等,都引用了不少“鲍彪”注且加以标明。可见,鲍彪杜诗注在当时影响甚大。另外,后代方志中保存了鲍彪注杜诗之记载,明人编《括苍汇纪》卷十三艺文纪云:“《战国策注》、《杜诗注》,俱宋鲍彪注。”清人编《浙江通志·文史》载:“《杜诗注》,《括苍汇纪》:宋鲍彪著。”《缙云县志·文苑·书目》则详载:“《杜诗注》,佚。按宋郭知达《九家集注杜诗》其一即彪。黄鹤《补注》亦引其说,皆称鲍文虎,即彪字。”
值得注意的是,从前述记载看,似乎鲍彪有两本注杜诗的著作,一是《注杜诗》,二是《少陵诗谱论》。如果我们仔细分析上述材料,这种理解似乎不准确。宋人提到鲍彪研究杜甫诗的著作,一般称“诗谱”或“诗谱论”,而只是后代地方志才记载其另有“杜诗注”这部著作。我们认为方志的记载有误。周采泉《杜集书录》就将《杜诗注》视作后代对鲍彪《少陵诗谱论》的著录。
鲍彪《少陵诗谱论》整书已失传,只有少量文字散见于它书,不过,此书的内容与特点,我们可据其书名以及其治学背景做个大致的推测。据考察,宋前以“诗谱”作书名的只有《毛诗谱》,“毛诗谱”简称“诗谱”。《毛诗谱》实际是郑玄为《诗经》写的“序”,《诗谱·序》云:“以立斯谱。”孔颖达疏云:“郑于三《礼》、《论语》,为之作序,此《谱》亦是序类,避子夏《序》名,以其列诸侯世及诗之次,故名‘谱’也。”根据孔颖达的解释,此“谱”是一个序论,主要是根据《诗经》所收诗内容而对其排序。《隋书·经籍志》未著录,《旧唐书·经籍志》著录云:“《毛诗谱》二卷,郑玄撰。”《新唐书·艺文志》著录为“三卷”。至宋代,《毛诗谱》已残缺,宋仁宗庆历四年(1044),欧阳修于河东绛州得一残本,为之补正,南宋晁公武所见即此本。清修《四库全书》,所收《毛诗谱》,有欧阳修补亡佚的内容。可见,郑玄《毛诗谱》这部著作以及“诗谱”这个概念及其作为学术著作的体例,在当时是很清晰的。我们据此推测,鲍彪《少陵诗谱论》一书的内容,应该是给杜诗编年(排序),并且对其编年的依据及相关问题有所论述。所以,洪业先生《杜诗引得序》说:“他若黄伯思之《校定杜工部集》,文字校勘而外,更以年月编次为重。继之者,若鲍彪之《少陵诗谱论》、鲁訔之《编次杜工部诗》,皆从钩稽史传,排列诗篇之先后也。”如果我们进一步考察,鲍彪将自己的著作称之为“杜诗谱”,也有将杜甫诗歌与儒家经典类比或视为经典的倾向,这和宋代将杜甫及其诗歌经典化的总体认知是一致的。
鲍彪给杜诗做“谱”,其实和他给《战国策》做注的学术方法应该比较接近。其《战国策注》自序云:“由学者不习,或衍或脱,或后先失次,故肖立半字,时次相糅,刘向已病之矣。旧有高诱注,既疏略无所稽据,注又不全,浸微浸灭,殆于不存。彪于是考《史记》诸书为之注,定其章条,正其衍脱而存其旧,慎之也。地理本之《汉志》,无则缺。字训本之《说文》,无则称犹。杂出诸书,亦别名之。人姓名多不传见,欲显其所说,故系之一国,亦时有论说,以翊宣教化。可以正一史之谬,备《七略》之缺,于之论是非、辨得失而考兴亡,亦有补于世。”清修《处州府志》评论云:“鲍彪,……精史学,以《战国策》书失次,为之注定,时有论说以正其谬。”如同霍旭东所云:“《战国策》经过鲍彪的再整理,使原来比较杂乱的历史资料变得有条理性,使原来国别体的杂史中兼有了编年体的新特点。特别是他把校勘、考辩、编年、注释、重编和评论融为一炉,就使历史文献学研究与战国历史研究结合了起来。”可见,鲍彪做《少陵诗谱论》,主要的工作应该是依据唐史以及杜甫生平经历而对杜诗进行编年(诗歌年表)。
前已述及,由于南宋末期,鲍彪杜诗注与另外一位鲍氏杜诗研究者鲍慎由杜诗注已相混淆,所以,尽管其注杜今天有少量保存,但我们已很难从文字上明确区分二鲍各自所注,因此无法对其做全面评判。由于时代的原因,鲍彪对杜诗的见解自然也存在错误,例如,金代学者王若虚就引周德卿语,批判鲍彪注杜诗却不辨杜诗伪作:“世所传千家注杜诗,其间有曰新添者四十余篇。吾舅周君德卿尝辨之云:‘唯《瞿唐怀古》、《呀鹘行》、《送刘仆射》、《惜别行》为杜无疑,自余皆非本真,盖后人依仿而作,欲窃盗以欺世者,或又妄撰其所从得,诬引名士以为助,皆不足信也。东坡尝谓太白集中往往杂入他人诗,盖学步邯郸,失其故态,求居中下且不得,而欲以为少陵,真可悯笑。《王直方诗话》既有所取,而鲍文虎、杜时可间为注说,徐居仁复加编次,甚矣世之识者少也。’”可是,我们如果将视野放开来看,这其实是宋代杜诗学者都没有解决的问题,而且问题也不止于此。所以,总体来说,鲍彪注是在奠定杜甫认识基本格局时期出现的重要研究成果,其在杜甫及其诗歌研究史上的重要意义是不应该被忽视的。
注释:
①主要有(元)高楚芳《集千家注杜诗》、(明)单复《读杜诗愚得》、唐元竑《杜诗捃》、王嗣奭《杜臆》、(清)钱谦益《钱注杜诗》、朱鹤龄《杜工部诗集辑注》、卢元昌《杜诗阐》、张《读书堂杜工部诗集注解》、张远《杜诗会稡》、仇兆鳌《杜诗详注》、浦起龙《读杜心解》、杨伦《杜诗镜铨》,共计12种。此外,我们仔细检索(明)赵统《杜律意注》、颜廷榘《杜律意笺》、林兆诃《杜诗钞述注》、(清)黄生《杜诗说》、吴见思《杜诗论文》、纪容舒《杜律详解》等书,其中均没有在文字上说明是引用“鲍注”。其实,“鲍注”可能被后代不少杜诗注本引用,只是并非所有的引用都标注“鲍注”作者之名,所以,我们也就无法具体指实并统计这些引用情况,例如,仔细查阅(明)张綖《杜工部诗通》、傅振商《杜诗分类》两书,就发现分别有1处和6处与其他注本中引用的“鲍注”基本、甚至文字完全一致,但作者未明确题为“鲍注”,这类“鲍注”的被引用情况我们也就无法统计,从此亦足见“鲍注”被广泛接受的状况。另外,宋代诗话笔记类著述中也有不少引用,如《能改斋漫录》就引用了直接标明为鲍彪所作的杜诗注6条,而且这6条不全同于杜诗注本中所有引用。宋末和宋以后的杜诗注本以及诗话笔记数量庞大,难以悉数查阅,上述是我们对《四库全书》、《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所收杜集以及学界公认重要的杜诗注本进行统计的结果,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鲍注”影响及其保存的基本状况。
②张忠纲师等《杜集叙录》(齐鲁书社,2008年)一书《少陵诗谱论》条下出示了对于今存宋代杜诗注本的统计结果:“《黄氏补注》于《赠李白》‘李侯金闺彦’句下引‘鲍文虎曰’一条;又引‘鲍曰’凡86条;《分门集注》于《梅雨》、《绝句漫兴九首》其七、《春日江村五首》其四引‘鲍文虎曰’三条,又引‘鲍曰’96条。郭知达《九家集注杜诗》更把鲍彪作为九家之一,引其说多达57条。”所统计的“鲍注”并非全出自鲍彪一人之手,实含有另一位杜诗学者、北宋后期的鲍慎由之注。对此我们另有专文讨论,在此不赘。
③其实,宋代撰写杜诗研究著作的还有第三位“鲍氏”,《宋史·艺文志》记载:“《杜诗标题》三卷,题鲍氏,不知名”。对此“鲍氏”,张忠纲师等《杜集叙录》云:“或为鲍慎由,抑或鲍彪?”(齐鲁书社,2008年版,第32页)未下断语。周采泉《杜集书录》则云:“不知出于鲍彪抑鲍慎由,或另有其人。”(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631页)更加不确定。此书在后来公私书志中皆不见著录,且作者“不知名”,没有可靠的线索可据以深入查考,在此姑存而不论。
④关于另外一位“鲍注”作者鲍慎由,参见拙文《宋代文学家鲍慎由生平、著述考》,《中国文学研究》2013年第3期。
⑤《直斋书录解题》、《宋史·艺文志》、《文献通考》、《国史经籍志》、《续文献通考》等收录书目中均有记载,分别称:《鲍氏校定战国策》、《鲍彪注国策》、《鲍氏校定战国策》、《战国策》十卷鲍彪注、《战国策注》鲍彪注。书名虽不全相同,所指都是鲍彪所注《战国策》。
⑥⑱鲍彪《鲍氏国策》,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6年出版《中华再造善本》据中国国家图书馆藏宋绍熙二年会稽郡斋刻本影印。
⑦李卫《浙江通志》(清乾隆元年刻本)、曹抡彬《处州府志》(清雍正11年刻本)、何乃容《缙云县志》(清光绪7年刻本)等方志皆有鲍彪传记,不过,内容亦多参考王信之文。
⑧清修《处州府志》记载:“鲍彪,字文虎,缙云人。精史学,以《战国策》书失次,为之注定,时有论说以正其谬。又有《书解》、《杜诗注》。为司封员外郎请老,赋诗曰:‘此身甘作老林泉。’缙绅高之。案:鲍彪,缙云人,今本《国策》亦题缙云鲍彪注。旧志此作龙泉人,于明万历间复有鲍彪传作缙云人,所书与此略同,系一人两传,今为订正。”
⑨刘昫等《旧唐书·地理志》载:“处州:隋永嘉郡。武德四年,平李子通,置括州,置总管府,管松、嘉、台三州。括州领括苍、丽水二县。七年,改为都督府。八年,废松州为松阳县来属。省丽水入括苍。贞观元年,废都督府。省东嘉州,以永嘉、安固二县来属。天宝元年,改为缙云郡。乾元元年,复为括州。大历十四年夏五月,改为处州,避德宗讳。”脱脱等《宋史·地理志》:“处州,上,缙云郡,军事。……县六:丽水、龙泉、松阳、遂昌、缙云、青田。南渡后,增县一:庆云(中。庆元三年,分龙泉松源乡置县,因以年纪名。)。”故《四库全书总目》评何镗《括苍汇纪》云:“(何)镗以处州旧志,十邑各为一编,体例不当。又自成化以后,记载阙如。因汇为是编。考隋代始置处州,治括苍县。本以括苍山得名,今为处州。全府之志,不应以一县冠一郡。又不应以一山该一境。名实相乖,于义未允。然宋无吴郡,而范成大为《吴郡志》,则伪误相沿,亦不自镗辈始也。”
⑩李裕民《宋人生卒行年考》第397页,中华书局,2010年。
⑪徐松《宋会要辑稿》职官七十七,中华书局,1957年。《宋史全文》(宋元之际出现,作者失载)记载更加详细:(庚辰绍兴三十年正月癸巳)“尚书司封员外郎鲍彪引年告老。吏部郎官杨朴、虞允文、叶谦亨、胡沂、洪迈,司勋郎官陈俊卿,考功郎官陈棠等,言彪笃学守道,安于进退;甲科及第,处选调二十年,了无遗佚厄穷之叹;其博物洽闻,可以备议论;清介端悫,可以表缙绅。春秋虽多,不见老人衰惫之态,而勇退戒得。陈义甚高,望表而出之,以励士大夫之节。制曰:‘尔以明经行修,早擢上第。壅阏不试,几二十年。庞眉郎潜,垂上清近,今才七十耳。幡然上归老之章,尔之志决矣,朕何忍闵劳以官职之事乎?褒进文阶,华以命服,且诏有司上其子若孙一人。大夫其修身守道,以昌高年。悠游里闾,以须三老五更之召。可特授左奉议郎守尚书司封员外郎赐绯鱼袋致仕。’”(见《宋史全文》卷二十三上,1987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⑫李裕民先生推算鲍彪卒年为“1161年后”,而不是材料提到的1160年后,似乎确定鲍彪不会在当年去世。
⑬清修《缙云县志》载其为“建炎二年(1128年)进士”,恐不确。《宋会要辑稿》选举一:“高宗建炎二年、绍兴二年以军兴道梗权宜诸路类试。”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一三《三岁取士》:“三岁取士,祖宗旧制也。建炎元年(1127)当省试,以围城故,展用二年。”详论参见贾志扬《宋代科举》第145—147页所论,东大图书公司,1995年。
⑭参见苗书梅《宋代官员选任和管理制度》第三章“任用官员的原则”所论,河南大学出版社,1996年。
⑮李心传撰《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第2951页,中华书局,1956年。
⑯⑲陈振孙撰,徐小蛮、顾美华点校《直斋书录解题》,第143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
⑰今人编《全宋文》没有收录鲍彪其他文字。按:今鲍氏宗族研究会、鲍氏文化中心编印《鲍氏文苑》第十二期(2010年)收《宋明两代龙泉鲍氏名士多》一文载:“绍兴二十五年,龙泉集福寺(西寺)僧良敏募缘重铸鲁班钟楼寺钟,鲍彪作铭,今犹存。铭曰:‘此方真教,体在音间。不有佛事,何警沉昏。有集福敏,遵如来教。范金山音,示无上道。唯耳声识,非因缘然。非内非外,不属中间。咨尔人天,觉我清净。以闻中人,续佛寿命。绍兴乙亥十月三十日甲辰。’”不知所据。另,《四库全书》收录明代徐(火勃)《笔精》卷七杂记《四十二章经》记载:“钱塘六和塔上刻《四十二章经》,乃绍兴中诸名臣分写者:沈该……,共四十二人,皆以官爵序次。字俱生硬,无晋人笔法,盖此四十二人无一人以书名者也。惟钱端礼、虞允文差胜耳。”鲍彪名列其中。
⑳目前学者对此书也已有专门研究,参见霍旭东《宋元时期整理<战国策>的巨大成就——兼对鲍彪整理<战国策>再评价》,载《烟台大学学报》1989年第2期。
㉑胡仔纂集,廖德明点校,《苕溪渔隐丛话后集》第56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
㉒吴曾《能改斋漫录》,上海古籍出版社1960年。
㉓熊子臣、何镗《括苍汇纪》,齐鲁书社1997年《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
㉔张忠纲师等《杜集叙录》即沿用了旧志说,视为二书而分别著录(第55、56页),齐鲁书社,2008年。
㉕周采泉《杜集书录》,第37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
㉖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263页,中华书局,1980年。
㉗洪业著,曾祥波译《杜甫:中国最伟大的诗人》,第261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
㉘关于宋人对杜甫其人其诗与儒家经典的联系,详论参见杨经华《宋代杜诗阐释学研究》第三章“拟经阐释与集注现象”第一、二节所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
㉙霍旭东《宋元时期整理<战国策>的巨大成就——兼对鲍彪整理 <战国策 >再评价》,《烟台大学学报》1989年第2期。
㉚对杜诗“鲍注”区分及其详细内容我们已另文详论。北宋中期开始,杜诗研究渐热,而到了南宋中期后,杜诗研究中出现了一些混乱现象,非此一例,有的属于主观作伪以欺世盗名,有的属于学养不够以致著述不严谨,情况极其复杂,兹不详论。
㉛王若虚撰《滹南诗话》,第1页,商务印书馆《丛书集成初编》第2573册,193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