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1966年中国少数民族文艺①政策探析

2014-11-14 06:53:23向贵云
中国文学研究 2014年3期
关键词:文艺报少数民族作家

向贵云

(南京大学中国新文学研究中心 江苏 南京 210023)

少数民族文艺政策是我国民族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国家对少数民族文学的建构过程是从新中国成立之初就开始的,但目前的研究多关注1979年“第四次文代会”以后特别是《民族文学》(1981年)和《民族文学研究》(1983年)创刊后的情况,而对“十七年”时期重视不够。梳理1949-1966年我国对少数民族文艺政策的推行情况及其影响,对如何处理当下的民族关系和发展民族文艺是有意义的。

一、以民族团结为宗旨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急需构建新型的国内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团结,强化国家认同,以应对复杂的国内外环境。这是我国制定和实施少数民族政策的总出发点和落脚点。少数民族文学问题自然被纳入我国民族政策的总框架,从民族文艺政策宣传、文学刊物及出版社的选稿标准到文学批评,都一意构建和谐的中华多民族文学版图。下面以《人民文学》和《文艺报》为例对此作具体阐述。《文艺报》和《人民文学》是中国作协主办的最重要的两大机关刊物,是国家文艺政策的直接体现者和阐释者,是党实现文化领导权的重要阵地。其中,《人民文学》以刊发文学作品为主,《文艺报》则侧重于文艺政策和文艺理论批评,选取这两个刊物上的文学现象来分析问题,具有典型性和说服力。

1.从《人民文学》看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宗旨

1949年7月,中华全国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召开,拟定《中华全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章程指出:“开展国内各少数民族的文学艺术运动,使新民主主义的内容与各少数民族的文学艺术形式相结合。各民族间互相交换经验,以促进新中国文学艺术的多方面的发展。”这一新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的指导思想被茅盾先生作为《人民文学》的创刊任务在其《创刊词》中全文照录,《创刊词》同时向文艺界提出,“要求给我们专门性的研究或介绍的论文。在这一项目之下,举类而言,就有中国古代文学和近代文学,外国文学,中国国内少数民族文学,民间文学……”创刊号上这些“任务”和“要求”在以后的办刊过程中得到明显体现。据袁向东统计,1949-1966年《人民文学》共发表“少数民族和有关少数民族”的作品670篇。细读下来,诸如“不能后退,不能后退,我要用我的身躯作为祖国的疆界……”、“我们向十万大山发出怒吼:‘溃散的匪军不要梦想吧,/这里没有你逃向越南的道路’”之类的“战歌”和“楠木紫檀的芳香/也比不了我们甜蜜的友谊/同母生的兄弟/也比不了我们无间的亲密”、“他们虽然属于不同的民族,/但是他们的心,却都怎样地热爱着/我们的领袖毛泽东”之类的“颂歌”充斥着这些作品。

袁向东指出,这670篇作品中,关于内蒙古和西藏的作品达1/3,而写内蒙古的作家大多属于蒙古族,写西藏的大多为汉族作家。1947年5月中共在内蒙古成立内蒙古自治区,新中国一成立,内蒙古自治区即被树立为我国处理民族问题的标本和模范。随后,以内蒙古为例陆续建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955年10月)、广西壮族自治区(1958年3月)、宁夏回族自治区(1958年10月)、西藏自治区(1965年9月)及一系列自治州、自治县(旗)和自治乡。正是因为内蒙古自治区特殊的政治地位,《人民文学》上关于蒙古族的作品往往描绘出“蒙古民族新的生活、新的主题和新的人物”及“各民族兄弟的和睦团结”。《人民文学》还让蒙古族作家玛拉沁夫现身说法,“我总感得蒙古人在变着,蒙古地方在变着。我们的民族、我们的家乡在欣欣向荣。许多新的事物促使我不得不来动笔,不动笔心真难受,什么也干不下去,我写它是我的责任。”

有关西藏的作品多也是有原因的。西藏是我国最后成立的少数民族自治区。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签订《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通称《十七条协议》),西藏和平解放。但由于西藏特殊的战略地位及宗教在藏区的影响大,西藏的情况较其他民族地区更为复杂。1959年3月10日,西藏发生武装叛乱,《十七条协议》被公开撕毁。直到1965年9月1日,西藏自治区才正式成立。《人民文学》作为中国作协的机关刊物,承担着促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梳理1949-1966年发表在《人民文学》上的关于西藏的作品,其中有关平息民族叛乱和反映民族团结的作品较多。如寒风在《达瓦品错》中直接表达,“什么是祖国需要的时刻呢?不就是为了解放一百多万藏胞吗?这不就是保卫祖国领土的完整和统一的时刻吗?”刘克的戏剧《一九○四年的枪声》则通过青年奴隶曲贞反复表达出“西藏是我们的”。

另外,每逢国庆前后《人民文学》上关于少数民族的文学作品会明显增加,这些作品与进京参加国庆大典的各兄弟民族的代表和文工团相得益彰,共同“显示着中国各兄弟民族空前的大团结和中国各民族人民对于自己国家的热爱。”

2.从《文艺报》看少数民族文学批评宗旨

这里仅以1949-1966年发表在《文艺报》上的关于少数民族文学创作的39篇评论文章为例作简要分析。先看被评论的作品特点:话剧《在康布尔草原上》(张季纯《话剧“在康布尔草原上”》,《文艺报》1956年第2期)、小说《草原烽火》(孟和博彦《奴隶的觉醒——《〈草原烽火〉读后》,1958年第24期;姚文元《评〈草原烽火〉》,1959年第24期)、小说《在茫茫的草原上》(孟和博彦《动荡的草原,光辉的道路——评《〈在茫茫的草原上〉》,1959年第24期)、歌剧《柯山红日》(陈亚丁《藏族人民解放的颂歌——评歌剧〈柯山红日〉》,1960年第8期)、小说《金沙江畔》(颜默《〈金沙江畔〉读后》,1960年第12期)、小说《多浪河边》(严家炎《〈多浪河边〉读后》,1962年第11期)讲的都是相应民族的人民翻身得解放的事迹。而小说《欢笑的金沙江》(冯牧《谈〈欢笑的金沙江〉》,1959年第2期)、话剧《战油田》(谢清《赞兄弟民族文艺新军成长——话剧〈战油田〉观后》,1960年第9期)、歌剧《两代人》(郭乃安《谈歌剧〈两代人〉的成就》,1965年第10期)、小说集《新生活的光辉》(曹子西《兄弟民族新生活的光辉——谈兄弟民族作家短篇小说集〈新生活的光辉〉》,1960年第23期)则反映了汉族和少数民族人民共同建设社会主义新生活的新型民族关系。傣族长诗《流沙河之歌》(云南民族文学调查队《〈流沙河之歌〉的艺术特点》,1959年第11期)、维吾尔族小说《锻炼》(沐阳《读祖农·哈迪尔的〈锻炼〉》,1959年第2期)和音乐话剧《步步跟着毛主席》(丁南《一曲别具风格的话剧——评〈步步跟着毛主席〉》,1960年第9期)通过新旧社会对比,歌颂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而感激共产党和毛主席给人民带来了幸福生活。可见,《文艺报》刊登的这些文学评论,被评论的作品大多为“战歌”和“颂歌”。而从文学批评角度看,有关这些作品的评论大都简单化、模式化,文章多从人物形象、故事情节和作品结构等几个方面入手介绍、分析作品,先讲优点再简要提及缺点,缺乏理论深度,未能呈现出文本丰富性。其批评的意图似乎只是为了突出作品主题,扩大作品的影响力,从而使其更好地为构建和睦团结的中华民族美好图景服务。

二、以国家文艺政策为规约

1.政策宣传与制约

1949-1966年,有关少数民族的文艺政策主要体现在三次“文代会”和1956年召开的中国作家协会第二次理事会会议(扩大)上的领导报告和会议决议中。1949年“第一次文代会”召开,大会拟定的《中华全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明确指出:“开展国内各少数民族的文学艺术运动,使新民主主义的内容与各少数民族的文学艺术形式相结合。”其中“新民主主义的内容”和“各少数民族的文学艺术形式”从政策上规定了少数民族文学作品应该写什么和怎么写,从而将其拉入社会主义文学的整体规范体系。1953年9月第二次“文代会”召开,周扬在报告中指出,我国“出现了新的少数民族的作者,他们以国内各民族兄弟友爱的精神,真实地描写了少数民族人民生活的新光景,创造了少数民族人民中先进分子的形象,他们的作品标志着国内各少数民族文学的新的发展。”周扬这种正面肯定一定程度上给我国少数民族作家指定了写作方向、拟订了写作标准,从作品主题、内容、人物塑造等方面确定了什么样的作品才是好的作品。之后,“各少数民族的文学界也跟全国文学界在一起,经历了反对资产阶级思想的斗争、反对修正主义的斗争和反右派斗争,并且进行了在少数民族地区具有特殊意义的反对地方民族主义和大汉族主义的斗争。……经过这些斗争,绝大多数同志……以实际行动坚持并保卫了党的文学艺术路线,贯彻执行了毛泽东同志的文艺方针。”1960 年 8 月,第三次“文代会”召开,老舍谈到过去十年我国少数民族文学取得的巨大成就时,也以类似上述周扬的方式引导少数民族作家的创作:“所有的比较优秀的作品都是充满了革命精神,洋溢着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的热情,和共产主义的崇高理想。”并对少数民族创作者做出规定:“各民族的专业和业余的文学工作者们,必须遵循毛泽东文艺思想、遵循文艺为工农兵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还有一些其他的政策宣传手段,比如,“一九五二年,为了纪念毛主席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十周年,内蒙古举行了文艺评奖。”通过这种方式,《讲话》精神深入少数民族自治地区。我国少数民族文学就是这样一步步被国家文学体制收编。

2.作家“入会”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作协及各级分会负责国家文艺政策的颁布实施,组织开展文艺活动,并积极吸收作家入会,对作家进行统一管理。如洪子诚先生所说,中国作协“对作家的创作活动、艺术交流、权益起到协调保障的作用,而更重要的作用则是对作家的文学活动进行政治、艺术领导、控制,保证文学规范的实施。它可以看做垄断性行业工会与政治权利机关的‘混合体’。”

老舍在《关于兄弟民族文学工作的报告》中提出发展少数民族文学的“八大措施”,其中“(二)中国作家协会和各分会应吸收兄弟民族有成绩的作家作为会员。以会员为中心,兄弟民族的作家们应有经常联系、定期学习的组织”和“(五)成立中国作家协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及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等分会”专门针对作家的“入会”问题。我国除宁夏和西藏两个自治区作协分会“文革”以后才成立外,内蒙古自治区作协1956年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作协1957年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作协1958年成立,少数民族分布较广的贵州和云南作协也在1953年和1956年分别成立。截至1960年第三次“文代会”召开止,“已经有二百多位少数民族作家、诗人和评论家被接纳为中国作家协会总会或分会的会员,其中有些位被选入了协会的领导机构。”

“入会”,让少数民族作家们在获得交流学习机会和权益保障的同时,自觉或不自觉中完成了由少数民族“个体”向社会主义国家“主人”身份的转换。这甚至在很多作家心里形成一种“感恩”心理,从而以加倍迎合国家文艺政策作为回报。新中国成立前已成名的如老舍、萧乾等作家也未能“幸免”。

3.整理、修改和改编

主要从民间文学的整理、改编和作家作品在发表或出版前被严重修改两方面进行阐述。

在新中国建国初期的民间文学收集整理中,云南彝族民间叙事诗《阿诗玛》影响很大,其整理的方式及得失都具有典型性。《阿诗玛》在云南圭山地区撒尼人中流传很广,形成各种“版本”。1953年,云南省人民文工团组织了工作组以“毛主席的教导”作为“当时整理工作中唯一的指导思想”,将收集到的二十份异文采用“总合”的方式“全部打散、拆开,按故事情节分门别类归纳,剔除其不健康的部分,集中其精华部分,再根据突出主题思想,丰富人物形象,增强故事结构等等的需要进行加工、润饰、删节和补足。”对阿诗玛这一形象,则“把有利于她性格特征的部分全部保留,并作适当补充,有损于她性格特征的部分则毫不吝惜地全部删除”。显然,整理工作已被纳入当时国家文艺政策的规范框架,经过这种收集整理工作,我国珍贵的民间文化资源得以保存下来,但同时使“在传承中所积淀的大量的原始思维形态”、“生产生活习俗都被加工、润色、删节和改写,使其民间文学的神韵受到影响”。举一个反例。新疆维吾尔族的穆汉买提翟宜地在搜集整理《维吾尔民间谚语和谜语》时没有做过多“加工”、“处理”,保持了维吾尔民族民间生活的原始样态,展示了民族的生存经验和生存智慧。但该书被批判为“明目张胆地宣扬反动思想,污蔑劳动人民,破坏民族团桔,攻击社会主义,猖撅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大肆散播宗教迷信,宿命论和悲观情绪,破坏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其他民间文学的改编命运大致也是如此。

作家作品在发表和出版前被大面积修改。以乌兰巴干《草原烽火》为例说明。《草原烽火》(第一部)1958年9月由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影响很大。江晓天就此回忆,“乌兰巴干当时是用蒙语构思,汉文写作,语汇贫乏,常常词不达意。……唐微风从早到晚,和作者面对面对话交流,一段一段,一句一句,甚至逐个词语地耐心领悟其意,然后用简经常练、生动形象的语言重写。经过近八个月的奋战,终于把四十多万字的原稿,修改成文笔明快流畅的三十多万字的长篇小说……”唐微风是《草原烽火》的初版责任编辑。乌兰巴干自己也说,“1956年内蒙古党委把我调到内蒙古党委宣传部文艺处工作,要我专门来修改这部作品。在修改作品过程中,无论从作品的思想或艺术方面,党都给了我有力的指导,这才使作品能和读者见面。”可以想见,作家的思想和作品本身在出版前都得到了相当程度的改造和修正。据1952年9月出版总署颁布的《关于公营出版社编辑机构及工作制度的规定》,每一份书稿从采用到印制成书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每一工作步骤完成时,所有有关负责人员都须签字,以明责任。”“编辑部对每一书稿都应负政治上与技术上的责任。编辑对一般书稿有修改的权利和责任……”由此见出,当时作家的书稿被修改是普遍现象。但是,作为少数民族作家作品,这种改编剥离掉的除了作家个性,还有民族特性。

这种统一的整理、修改和改编工作,使我国少数民族文学经历去民族化的改造过程,进入国家一体化的意识形态规范之中。

三、以发展少数民族文学为目标

1.培养作家,繁荣创作

提高少数民族群众文化层次。新中国建国初期,我国少数民族作家群体还没有形成。1950年11月24日,政务院批准《筹办中央民族学院试行方案》,确定在中央民族学院设立“语文系”,规定“语文系招收高中毕业以上的志愿作少数民族工作的汉民族学生及有相当学历的少数民族学生,专修各少数民族语文,两年毕业。”随后各地方民族学院也相继成立,为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教育的普及培养了大量人才,为培养少数民族作家奠定了基础。

培养作家和文艺工作者。1956年3月,中国作协第二次理事会议召开,茅盾致开幕词,“在这次大会上,我们还希望大家着重讨论下列两个问题:培养青年作家和发展兄弟民族文学。大家都己熟知,加强培养青年作家和发展兄弟民族文学的工作,己经成为我们发展文学事业的日程表上最迫切的问题了,过去我们对这两项重要工作注意得很不够,今后必须把它们作为主要的工作。”茅盾专门就此作题为《培养新生力量 扩大文学队伍——在中国作家协会第二次理事会会议(扩大)上的报告》,提出一系列具体培养措施。老舍具体负责少数民族文学,他说,“如何培养新生力量也是重要的问题。这是发展兄弟民族文学最根本的一环。……有文字而且有了新文学基础的民族较比容易;鼓励业余作家,举行竞赛与评奖就是办法之一。对没有文字的民族,一方面应注意帮助民间的歌手,创作口头文学,一方面应培养能以汉文写作的青年……”1960年,老舍在“第三次文代会”上再次强调作家和文艺工作者的培养问题。此后,作协的政策不断得到具体实施:1953年,民族出版社成立,各少数民族地区人民出版社和民族出版社也陆续成立;1957年,为庆祝内蒙古自治区建区十周年举办全区性的文艺评奖;中央文学研究所等机构吸收像玛拉沁夫、任晓远、胡昭、敖德斯尔、艾克拜尔·米吉提、乌兰巴干等少数民族作家进行专业培训学习;等等。

拓展少数民族文学作品的传播渠道。老舍在《关于兄弟民族文学工作的报告》中提出发展少数民族文学的“八大措施”,其中两大措施是关于民族文学作品发表和出版的,即“(三)商请人民文学出版社与民族出版社拟定出版兄弟民族的古典文学和新的创作的计划。协助有关出版社做好汉文文学作品译成各兄弟民族文字和各兄弟民族互相翻译作品的工作。中央的与各地方的文学刊物应多发表兄弟民族作家的作品。”“(七)有步骤地创办各兄弟民族文字的文学创作刊物。”早在 1955 年,作协即邀请《人民日报》、人民文学出版社、民族出版社、《文艺报》、《人民文学》等期刊和出版机构共商兄弟民族文学的发展问题。1956年,“文学期刊编辑工作会议”召开,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汉文的文学刊物对于介绍兄弟民族的文学作品负有特别重要的责任,并且希望每个汉文文学刊物每一、二期至少要发表一篇兄弟民族的文学作品。”据老舍《关于少数民族文学工作的报告》,到1960年,以少数民族语言出版的刊物有:《花的原野》(蒙文)、《塔里木》(维吾尔文)、《曙光》(哈萨克文)、《延边文学》(朝鲜文)、《青海湖》(藏文)等;以汉文出版但经常发表少数民族文学作品的刊物有:《草原》、《天山》、《边疆文艺》、《山花》、《延河》、《四川文学》、《广西文学》、《青海湖》、《宁夏文学》等十多种;另外,《人民文学》、《诗刊》、《民间文学》等全国性的文学刊物都经常发表少数民族文学作品,《文艺报》则常发表有关少数民族文学工作的报道与评论;一些刊物还为少数民族文学开设专辑,如“延河”1956年11月推出的“兄弟民族文学专号”。

推行实施这一系列措施,为“十七年”及新时期少数民族文学发展培养了创作队伍,极大地繁荣了我国少数民族文学,提高了我国文学发展的整体水平。

2.编写文学史,创建学科

新中国成立初期,为慎重处理民族问题,我国政府曾组织各类调查组从民族识别、民族地区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对各少数民族做了较深入的调查摸底,收获了大量宝贵的第一手材料。这些材料为编写少数民族文学史提供了资料保证,加之我国民族识别工作进展顺利,已经可以尝试对“少数民族文学”进行科学界定。

1958年7月17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召集有关人士,座谈编写少数民族文学史和文学概况的问题,会议指出:“目前社会上迫切需要编写一部以马克思主义的观点阐述的包括各少数民族的中国文学发展史。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已制订了关于编写这部书的计划。……书中各少数民族文学史的部分,决定由各民族自治区和有少数民族聚居的省分负责编写,或由有关省、区协作完成。”初定编写蒙古、回、藏、维吾尔、苗等13个少数民族的文学史。座谈会要求各地区党委政府牵头组织专人负责,时间上从古写到大跃进止,并确定“评价作家、作品的标准,当然是政治标准第一,艺术标准第二。这个标准,不论对于古和今,同样是适用的。”“但评价古代的作家和作品,政治标准第一,主要是根据今天的需要来衡量。”至 1960年8月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召集召开第二次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工作座谈会止,“已写出少数民族文学史、文学概况初稿的一共有十五个民族,其中写出文学史的计有白族、纳西族、苗族、壮族、蒙古族、藏族、彝族、傣族、土家族等九个民族;写出文学概况的有布依族、侗族、哈尼族、土族、赫哲族、畲族等六个民族。……白族、纳西族的文学史,并已由云南出版。”

编写少数民族文学史的工作使我国开始着手清理各民族文学发展的历史,收集整理大量珍贵的原始材料,为少数民族文学学科的建立奠定了基础,也给作家创作提供了丰厚的民族文化养分,对于增强民族自信心、增进民族间的相互了解等都有重要意义。但1949-1966年间的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是由政府倡导发起、在相关省、自治区党委领导下开展的集体写作行为,其指导思想是“政治标准第一,艺术标准第二”,这就注定了它未能摆脱“十七年”时期我国文艺界集体话语的规约并受其所害,是以牺牲艺术性和民族性为代价的。

梳理1949-1966年我国少数民族文艺政策的推行情况及其影响发现,这一阶段我国少数民族文学已经打破自生自灭的发展状态,渐次进入主流话语,这一方面符合少数民族文学希望进入主流文坛获得与汉文学平等地位的主观愿望,但主要还是国家层面有意识的建构行为,是被构建的整个“民族大厦”中的一个部分。姚新勇先生在这方面的认识很有道理,他说,“少数民族文学的建构一开始就不是直接的、自觉的、独立的行为,而是集合性、整体性少数民族建构工作的衍生物与副产品……”

〔注释〕

①本文主要讨论文学/文学史现象,基本不涉及一般艺术类案例。

②目前笔者看到的研究材料认为,在新中国文学发展史上“少数民族文学”这一概念最早是由茅盾先生在《人民文学》创刊号《创刊词》中首次提出,如李鸿然《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史论》就持这一看法。事实上,“第一次文代会”通过的《中华全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中已经提出这一说法。

③此统计数据来自袁向东《民族文学的建构——以《〈人民文学〉(1949-1966)为例》,暨南大学出版社,2011年。

④如1952年第1期《科尔沁草原的人们》,1956年第4期《千里草原把身翻》,1959年第10期《路》,1960年第1期《第一个春天》,1963年第9期《风雪灰腾山》,1964年第9期《旗委书记》,1966年第3期《宝日勒代》等。

⑤如1955年第10期《心与乳》,1959年第3期《草原日出》,1960年第5期《阿兰山探宝》,1960年第7期《草原新史》,1960年第11期《欢乐的除夕》,1964年第9期《雪山双鹰》,1951年第3期《歌颂毛主席》,1961年第7-8期《傲塔奇——致毛主席派来的医生》,1962年第4期《在鄂伦春族的一个屯子里》等。

⑥如1959年第9期《古堡上的烽烟》,1960年第4期《达瓦品错》,1962年第8期《宝刀和盾牌》,1957年第3期《一九0四年的枪声》、1959年第11期《柯山红日》等作品。

⑦1955年第4期《寻找太阳的故事》,1957年第8期《工程师》,1960年第10期《步步向太阳》,1961年第1-2期《翻身一农奴》,1965年第7期《翻身农奴创新天》等属于这类作品。

⑧详见商昌宝《作家检讨与文学转型》第三章“老舍”部分。

⑨见《迎接自治区建立十周年内蒙艺术家热情劳动 文化局、文联举办全区性文艺评奖》(《文艺报》,1957年第1期)和《内蒙古自治区奖励优秀创作 四百余篇作品参加评比》(《文艺报》,1957年第5期)

〔1〕中华全国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中华全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A〕.中华全国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纪念文集〔C〕.北京:新华书店出版发行,1950.

〔2〕茅盾.创刊词〔J〕.人民文学,创刊号.

〔3〕海默.宝刀和盾牌〔J〕.人民文学,1962(8).

〔4〕赵洋.战斗在祖国的边疆〔J〕.人民文学,1950(10).

〔5〕帕杰.团结之歌〔J〕.人民文学,1960(1).

〔6〕纳·赛音朝克图.幸福和友谊〔J〕.人民文学,1955(6).

〔7〕编后记〔J〕.人民文学,1952(1).

〔8〕寒风.达瓦品错〔J〕.人民文学,1960(4).

〔9〕刘克.一九 0 四年的枪声〔J〕.人民文学,1957(3).

〔10〕周恩来.在欢宴各民族代表大会上的讲话〔A〕.刘先照主编,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论民族问题〔C〕.北京:民族出版社,1994.

〔11〕周扬.为创造更多的优秀文学艺术作品而奋斗——一九五三年九月二十四日在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二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J〕.文艺报,1953(19).

〔12〕老舍.关于少数民族文学工作的报告〔J〕.文艺报,1960(15-16).

〔13〕李赐.内蒙古的文艺创作(内蒙通讯)〔J〕.文艺报,1954(17).

〔14〕洪子诚.中国当代文学史(修订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15〕老舍.关于兄弟民族文学工作的报告〔J〕.文艺报,1956(5-6).

〔16〕杨知勇.《阿诗玛》第二次整理本序言〔A〕.广西师范学院中文系编.中国当代文学研究资料:撒尼族叙事长诗《阿诗玛》专集〔C〕.南宁:广西师范学院中文系印刷,1979.

〔17〕陈思和.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第二版)〔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

〔18〕居乃德.五毒俱全的《维吾尔民间谚语和谜语》〔J〕.读书,1959(6).

〔19〕江晓天.不该被遗忘的人〔J〕.出版史料,2003(1).

〔20〕乌兰巴干.写作《草原烽火》的几点感想〔J〕.文艺报,1958(24).

〔21〕出版总署.关于公营出版社编辑机构及工作制度的规定〔A〕.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 中央档案馆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料(一九五二年)〔C〕.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1998.

〔22〕政务院.筹办中央民族学院试行方案〔A〕.金炳镐主编.民族纲领政策文献选编(一九二一年七月—二00五年五月)〔C〕.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6.

〔23〕茅盾.开幕词—在中国作家协会第二次理事会议(扩大)上〔J〕.文艺报,1956(5-6).

〔24〕《文艺报》记者.办好文学期刊,促进“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记“文学期刊编辑工作会议”〔J〕.文艺报,1956(23).

〔25〕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编.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参考资料〔C〕.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印刷,1984.

〔26〕姚新勇.追求的轨迹与困惑——“少数民族文学性”建构的反思〔J〕.民族文学研究,2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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