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防暴犬参与街面巡逻的思考

2014-11-13 03:15凌永平何士涛
中国工作犬业 2014年10期
关键词:警种防暴群体性

凌永平 何士涛

一、参与街面巡逻防暴犬的个体特点

参与街面巡逻的防暴犬需要体型高大威猛、嗅视觉听觉灵敏,一般具有极强的凶猛性、威慑力和攻击能力,以及强而持久的驰骋力等。

(一)具有广阔的防范范围。经过专业训练的防暴犬,具有尤为灵敏的嗅觉、视觉和听觉。识别气味的能力要比人高10 万倍以上,并且能识别的气味种类远比人类能想象的要丰富得多;听力超过常人听力16倍,能够分辨不同波段和频率产生的声音;视觉敏锐可以感受800 米外的活动目标,在能见度极差的夜晚仍然能够看清物体的形象。

(二)具有快速的奔跑驰骋力。研究表明,防暴犬一般的奔跑速度为每小时30 公里,速度相当于人的3 倍。在发起攻击时,瞬间速度甚至可以达到每小时100 公里。因此,一旦有犯罪行为需要制止时,使用防暴犬很快能奏效,而单纯依靠民警则受限很多。

(三)具有极强的凶猛性和攻击能力。经过严格训练的防暴犬拥有很强的凶猛性和攻击能力,同时又具有很强的服从性。所以使用防暴犬开展巡逻,对具有作案动机的犯罪嫌疑人本身就具有强大的震慑力。同时,在巡逻过程中,在民警的规范使用下,防暴犬不会对市民造成伤害。

二、使用防暴犬参与街面巡逻的优势

防暴犬具有的高度警觉性和威慑力等特点,应该是公安机关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暴力犯罪和安全防范措施手段的一个重要补充。

(一)能够发挥一定范围的威慑作用。防暴犬多是大型犬,此类犬体格健壮、长相凶猛。经过严格训练之后与特警配合组成巡逻队伍,在街面巡逻时会成为社会瞩目的焦点,对那些企图违法犯罪的人在心理上能形成极大的震慑,能够有效地遏制“两抢”等街面犯罪活动,在防控工作中发挥出重要作用。

(二)能够弥补警械武器使用受限的不足。在街面巡逻中,使用警械武器装备一般会受到许多因素和场合的制约,容易造成警民关系紧张,而且还易造成无辜群众受伤。巡逻民警在使用警械武器上多有顾虑,有的犯罪嫌疑人就利用民警这样的心理,面对持有武器的公安民警反而不害怕,依旧实施违法犯罪,但面对凶悍的防暴犬后却十分惧怕。所以,使用防暴犬参与街面巡逻,协助处置一些突发事件,比直接使用警械武器进行处置的效果会好很多。

(三)能够迅速控制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多地群体性事件成功处置的实践证明,运用防暴犬是处置此类事件的重要手段,具有其他手段无法比拟的作用。特别是在处置一些聚众闹事、骚乱、打砸抢等突发性事件,在增援警力还没有赶到的情况下,使用防暴犬既可解决警力不足的矛盾,又可避免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尤其是使用防暴犬驱散闹事人群的效果更为明显。

三、当前使用防暴犬参与街面巡逻存在的问题

(一)缺少专门用于街面巡逻的防暴犬。前期参与市区商贸集中区武装巡逻的警犬,都是抽调用于侦查破案的刑侦工作犬,其主要应用于刑事案件的追踪、鉴别和搜捕工作。虽然说刑侦犬具有一定的扑咬能力,但长期使用刑侦犬参与街面巡逻,会导致刑侦犬在训练和使用中出现注意力不集中、气味分辨能力下降等问题。在现代化立体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需要防暴犬常态化参与街面巡逻,需要专门训练一支具有一定数量的防暴犬队伍。

(二)缺少一支防暴犬训练使用专业队伍。就本市街面巡逻实际来说,需要使用防暴犬参与的地方有很多。比如火车站、汽车站、两个商业中心、学校附近等人流量比较大的地方。而目前,带犬民警主要在刑警支队,人员数量远远不能适应实战需要。如果让防暴犬常态化参与武装巡逻,市公安局这方面应抓紧培训一批专业人员,建立训练、使用防暴犬的专业队伍。

(三)与其他警种之间缺少协作机制。使用防暴犬协助武装巡逻如果没有一个完整的协作机制,会导致在巡逻过程中带犬民警与其他警种各自为战,不能形成很好的整体协同效应。比如说巡逻中盘查时,盘查民警与带犬民警应该如何分工?两者之间应该如何站位?遇到突发事件应该如何处置?使用防暴犬进行巡逻,并不是牵着犬逛马路、随便转几圈就结束那么简单。

四、使用防暴犬参与街面巡逻的工作建议

(一)切实增强治安巡逻犬使用意识。切实增强治安巡逻犬使用意识,不断提升治安巡逻犬应用实效。要按照统一、规范、高效的原则,明确治安巡逻犬日常勤务的职责范围,优化重大案(事)件及常见突发警情治安巡逻犬调用机制,加大使用频度和密度,努力提高街面见犬率,充分发挥治安巡逻犬的震慑作用。重点加强机场、车站、码头、地铁以及城市广场、旅游景点、医院学校等人员聚集治安复杂场所的巡逻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要综合发挥治安巡逻犬作用,在强化面上治安巡逻的同时,应根据实战需要,适时开展守候、追踪、搜爆、搜索、搜捕、警戒以及群体性事件处置等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治安巡逻犬使用规范,依法规范文明执勤,严防警犬惊吓、伤害无辜群众。

(二)切实加大防暴犬装备保障建设。要进一步强化市级公安机关警犬基地建设,要根据形势发展和现实需求,进行相应的扩建或改进,拓展各种实战训练功能,加强防暴犬警犬使用科目,为县级公安机关警犬技术建设积累经验和师资力量,切实承担起全市治安巡逻犬的训练、指导、管理和使用职能。积极推动县级公安机关警犬工作点建设,推动治安巡逻犬工作再上新的台阶,适应现实斗争的需要。要将警犬技术工作经费列入各级公安机关年度经费预算,加强对治安巡逻犬购买、饲养、训练、车辆、防护装备等经费保障。

(三)切实加强防暴犬街面巡逻协作机制。警犬有其独特的优势,但其不是万能,在警犬使用上要充分利用“人犬结合”的原则,要与其他警种之间协商制定详细的巡逻路线、时间段和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等等。有条件的话可以进行多次的演习,来提高警犬技术与其他警种之间的默契,完善处置预案,做到有备无患。在配备中,可以先从繁华地段公安机关配备,再逐步配备到每个巡逻点。巡逻时可以采取徒步巡逻和车巡相结合,徒步巡逻时,带犬人员处于队伍的前面;车巡时,警犬处于利于出击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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