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开展的我市2013 年度第4 季度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监督抽检工作中发现2 批次问题食品(详见附件),请进行社会公布。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附件:不合格企业和产品名单
首都食品与医药2014年1期
1《合作经济与科技》2024年13期
2《婚育与健康》2024年10期
3《思维与智慧·上半月》2024年7期
4《陶瓷科学与艺术》2023年11期
5《中国商人》2024年7期
6《教师博览》2024年4期
7《师道·教研》2024年6期
8《中国对外贸易》2024年6期
9《伴侣》2024年6期
10《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24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