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合云+冯志茹
[摘 要]近代社会的进步不单纯体现在那些先进人士的行为中,那些“顽固”人士思想的变化更能体现这种变动。林纾著作权思想的变化就符合了这种情况,他作为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代表,开始并不认同稿费,可后来却成为稿费有力追求者,林纾思想的变化更能体现近代知识分子内心的挣扎。以前对林纾研究多集中在翻译的文法、艺术等方面,对其著作权思想研究不够,所以从其思想变化的角度研究,更能体现其代表性及进步性。
[关键词]经济利益;林纾;转变;作用
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中国古代文人,读书与做官的思想联系在一起,即“中国文人下的是宦海”[1]5,而非“商海”。近代以降,西方对国人浮游于“宦海”的行为不以为然,认为“民四之中,亦惟士为最穷,盖读书而发迹,百人中一人,而其余皆刻苦用功,耻言货利。苟不上进,则终其身于教读而已,而其子若孙犹复世守青毡,不知变计,何自苦为哉?”[2]194。随着时间的发展,国人的“浮游于‘宦海的思想渐次消弱、著书立说‘以易笔墨之资者日见其多”。转变过程中,“孔方兄”这个为历代文人所不耻谈论的词语起了决定性作用。林纾因其在近代社会中的地位而成为典型代表人物之一。
林纾(1852—1924),字琴南,福建闽县(今福州)人。中国近代文学家、翻译家、文学家。1897年,因母亡妻丧而情绪低落的林纾在王寿昌的提议下,与其合译了《巴黎茶花女遗事》。就是这部译作,改变了林纾的命运。
一、“山人无计奈他何”
当林纾的译著《茶花女遗事》经商务印书馆出版后,在出版界打拼多年的汪康年看到此书巨大的经济效益,想出版此书“以津贴馆中经费”。[3]1160林纾认为“此举至妥至善”[3]1160,但获取稿费的思想却与此时的林纾无任何关联,他认为译书的目的是“冀吾同胞惊醒”,而非“谋利”。高凤谦与汪康年商谈“《茶花女遗事》印成,即托尊处代售”[3]1652,但售书只是“欲收回成本,并无图利之心”。汪康年想在报纸上连载此书,还是高凤谦提出“报章风行,得阅者既多,恐碍此书销路”,如果汪康年能提供雕、刷费用,便“可将原版奉送”[3]1653。作为商人的高凤谦认可收取费用以转让“版权”,这只是书商个人的想法,因此汪康年在报纸上曾提到曾付“润笔费”,林纾对此极为反感,他认为自己“游戏笔墨”原无“受资之念”,[3]1159书中虽隐去其名,“而冷红生三字颇有识者,似微有不便”,[3]1159所以要汪康年登报,“下用小字写:前报所云,致巨资为福建某君翻译此书润笔,兹某君不受,由本处捐送福建蚕学会”[3]1159。此时的林纾仍未跳出窠臼,固执于传统文人的“清白”。随后,汪康年在报纸上再次提到“重价购买”,使得林纾极为不满。在要求汪康年无果的情况下,转而诉求于高凤谦,力求汪康年“将[重价购取]一语删去,但云译书人不受酬资,只收版价而已”[3]1654。高凤谦在与汪康年的信中提到“此书魏君所刊,林、王二君不愿得酬资,尊处之款,自当以归魏君”[3]1654。
既然林纾不受酬资,因此就“断无虚被重价购买之名”,[3]1655但林纾的交游范围很广,“此书虽不署名,然人多知为出其手也”,[3]1655所以他才多次要求汪康年登报说明“译者不受酬资,只收回刻工而已”。[3]1655经过高、汪协商,在确定了版价“亦拟以助蚕学”的原则后,林纾就要求汪康年用大号铅字登报,声明“此书闽中某君所译,本馆现行重印,並拟以巨资酬译者。承某君高义,将原版寄来,既不受酬资,又将本馆所偿版价若干元捐入福建蚕桑公学。”[3]1656进而再登告白曰“此书为福建某君所译,本馆喜其新颖,拟用重价购买。承译者高义不受酬资,只收原刻版价,并将原版寄来”。[3]1658以此表明自身清白。与其相反,此时曾出国留学的陈寿彭却明确要求汪康年给予翻译费用,他要求“译费至少实收一千五百元”[3]2039。二人思想的差异证明了此时的知识分子正处于一个巨大的转型期。林纾虽然同陈寿彭、严复一样,也是“家累极重”,其夫人甚至“患先生贫薄,莫能赡养家人,为私请于外舅,更助膏火”,[5]9,他也曾写诗自嘲道“山人无计奈他何”。但他宁可“教读笔墨之馆”,[3]1160也不要汪康年提供的“润笔费”,或者说其力拒“润笔费”,甚至不惜放下书生架子与汪、高多次交涉,就是担心收取费用影响到自己的名声。从双方交往的信件中可以看出,林纾当时确实无收取费用的思想。因此,此时林纾的思想仍未脱离传统“重名声高于重利益的思想”,侧面也证明“稿费”思想在传统知识分子中还未形成真正的市场,他们的思想仍停留在近代以前的水平。
随着时间的发展,正处于转折期的林纾把大量的精力投入到翻译西方小说上,他认为“中国积习,人非得官不贵”,[4]57但爱国却“当争有心无心,不当争有位无位”,[4]58此时爱国之心占据了其思想的主导。林纾为人耿直,如他在1895年分校试卷时“有谋生者,怀百金,过先生,冀夤缘得首列”,[5]9被他拒绝。耿直的性格、无固定收入使得林纾生活艰难。此时的晚清社会已经流行稿费,当时还未出现职业作家,收取稿费的是一些职业翻译家,林纾的翻译虽需与别人合作,但较高的国学素养使他已具备了职业翻译家的素养。各种迹象表明,距其思想发生变化已为期不远。
二、“笑骂由他耳自聋”
1903年,林译《伊索寓言》在商务出版,这时的林纾已经出现了变化,即他已经有了“稿费”思想,他的作品不但收取费用,而且远远高于其他著作者。林纾与商务的合作源于张元济,当时的《伊索寓言》是严璩、严培南参与翻译的,林纾曾提到“严君潜、伯玉兄弟适同舍,审余独嗜西书,遂出此书,与即笔之于牍,经月书成”,[4]6伯玉即严复的长子严璩,所以此书可能是通过严复、张元济等人的关系进入商务的。此时的严复已经有了完备的著作权思想,其子严璩也深受影响,这部译作收取费用是情理之中的事情。翻译书籍虽然还是为了“唤醒国人”,但收费和“救国”并不矛盾,所以林纾此时也逐渐认可了“著作收费”这一现实,但文人自视清高的思想,使他暂时没放下面子谈论“金钱”罢了。
随着时间的发展,林纾越来越依靠稿费谋生了。当时社会上,特别是在小说界已经流行按字计费的稿酬标准。据包天笑回忆当时社会上小说的价格是“每千字两元”[6]317,他说“这时上海的小说市价,普通是每千字两元为标准,这一级的小说,已不需修改的了。也有每千字一元的,甚至有每千字仅伍角的,这些稿子大概要加以删改,但是许多出版家,杀穷鬼,粗制滥造也是有的。更有一些穷文人,为了生活所迫,虽然他的稿子很不坏,但深入窘乡时,也不待善价而沽了”[6]324。从这里可以看出,“每千字两元”稿费标准已为世人认可。这已经是很高的一个价位了。据鲁湘元考证“当时在上海,最好的米叫‘常白米,每担(100斤)在四元左右”[1]126;不过陈明远考证后却认为,一担应当是“10斗=160非50斤,完全能满足一个多口之家的生存,所以此前“山人无计奈他何”的林纾难免不为之心动。到1916年商务的稿费不过是每千字三元左右“梦旦来言、历史演义、以意匠经营。更加参考。每月约二千字、每千字三元”[8]93。但商务在1903年提供给林纾的稿费却远远高于此标准,包天笑回忆道“林先生已在商务印书馆及其它出版社译写小说,商务送他每千字五元,但林先生不谙西文,必须与人合作,合作的大半是他的友朋与学生,五元之中,林先生即使取了大份,亦不过千字三元(后来商务印书馆给林先生每千字六元)[6]325。这样多的、合法的“金钱”收入刺激了林纾这个自命清高文人的“顽固”思想,加之同期的文人都纷纷要求稿费,他也难免不为之心动,如此时的严复更是因稿费而收入颇丰,可以“坐洋车、抽大烟”,所以“稿费”这种合情合理的收入就为此前“顽固的”林纾所接受。
当林纾接受了稿费后,生活质量随之提高,写小说也就“乐此不疲”,最终“成为赚钱机器”[9]144,他的老朋友陈衍曾和他开玩笑“说他的书坊是造币厂,‘谓动即得钱也”,[10]542林纾对此并不否认,甚至还有些沾沾自喜。在此后的多年中,林译小说源源不断地进入市场,到1906年即有50多种林译小说面世。他去世时共翻译作品181部,平均每年8有部作品问世,可谓数量数量惊人,平时“日或五六千言”,[4]23按照“千字五元”的稿费,他每天收入就达25—30元,按陈明远先生的考证“1901年米价为每旧石4银圆,也就是每斤2.2分钱。这时期的1块银圆大约折合今人民币70元左右”[7],也就是他每天的收入换算成人民币就高达1750—2100元左右,真的令人叹为观止。难怪林纾这样的“顽固”人也为之心动,后期他的作品不像前期那样受人追捧,也和他过分追求“经济利益”有一定关系。商务印书馆对于林纾后期的做品怨言颇多,“林琴南译稿《学生风月鉴》不妥、拟不印。《风流孽冤》、拟请改名。《玫瑰花》字多不识,由余校注,寄与复看”。[8]265这样的作品确实让人大跌眼镜,但是商务印书馆高层对其作品颇为重视,仍是照收不误,“竹庄昨日来信、言琴南近来小说译稿多草率、又多错误、且来稿太多。余复言稿多只可收受、惟草率错误应令改良。候梦归商办法”[8]233。商务印书馆收到他的作品就给付费用,与当时流行的出版后才付费做法截然不同,“向来杂志上的稿费,都是分期付的,而且要出版以后付的”。[6]381这些都是因为林纾前期作品销路颇畅、与出版商关系尚可有关,不过照收不误的做法自然影响了印刷商的销路。导致最后,以赚钱为目的的商务高层人物高凤谦也颇有微词,认为“今年自正月至八月收稿十一种。共五十七万二千四百九十六字、计资三千二百零九元零八分”,[8]102这样多的费用是后期销路不畅的林纾作品难以收回的。印刷商本来就以盈利为目的,如不加选择的“照收不误”只能背上一个包袱,但主管商务印书馆的张元济并未按常理处理此事,无论林纾作品质量如何还是照收不误,原因出了林译的前期作品有很大市场,作者与出版方已经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外,同时也可以保证林纾的作品不会投往别处,不给自己制造潜在竞争对手。这既是张元济的高明之处,但客观上也保障了当时文人的创作积极性。
至于晚年的林纾,已不再讳言“金钱”二字,在1916年他曾专门写信给高梦旦,认为“商务对他所译的小说,支付稿费时计算字数不太准确,前后少算甚巨,要求补找”[10]543,并且最终得到“六百多元了事”[10]543。这里的林纾真正到了“笑骂由他耳自聋”的境界,与前期“山人无计奈他何”相比可谓有天壤之别,晚年的他对于稿费真的是“一丝不苟”,他自己按作品字数计算收入的多少,并且与商务印书馆进行金钱交涉,这绝不是前期林纾能够做到的。所以从这点上看,是“经济利益”改变了他,也就是“金钱”改变了林纾。
三、结语
林纾是我国近代史上一个有名的人物,但他生活背景同严复、陈寿彭略有不同,他本身没留过学,生长于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中国社会,思想不易变化,前期的他生活困苦但从不言“钱”,视“金钱如粪土”,并且当别人把钱送到眼前时仍是“某君不受”[3]1159;到了后期却为了金钱而游弋于笔墨之间,不否认林纾的翻译是为了“振作志气、爱国保种”,而不单纯是为了金钱,但也不能否认是金钱刺激了他的创作欲望,如果他还生活在别人“资助膏火”的时期,他也不能有如此大的作为;如无商务的支持,它也只能默默无闻的度过一生,因为好的作品还要有大的出版机构支持才能行销于世,否则只能埋藏于故纸堆中,等待后人的开发。包天笑笔下的向恺然既是如此,当时其刚从日本回国“写了一部小说,名曰《留东外史》,回国售稿,却没人要。后某君以极廉价购了,出版后,销数大佳”[6]383,作品卖的再多、赚的钱再多也与向恺然无关。所以一个好的作品还要遇到识货的行家,才能卖得好价钱,从这点来说林纾是幸运的,他遇到了张元济,所以在作品流行的同时也给自己带来大笔的“金钱”收入,因此他思想的巨变更具代表性,更能体现国内文人的转型。虽然能同林纾相媲美的人为数不多,但林纾这个“顽固、守旧”之人都有了变化,就更能体现出社会的进步。晚年林纾曾自嘲地写道“老来卖画长安市,笑骂由他我自聋”,就很形象的说明他这个很有主见、特立独行之人对“金钱”观念的转变。当一种思想被更多的人接受,或被那些自诩为“正统”代表的人所认同时,说明这种思想已经触动了社会的最后守卫者,更说明整个思想界已经处于大变动的前夕,所需的只是一个合适的时机而已。
参考文献:
[1]鲁湘元稿酬怎样搅动文坛[M]北京:红旗出版社1998(湖南师大图书馆电子版)
[2]邵之棠皇朝经世文统编·卷六[C]台湾:文海出版社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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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林纾林纾文选[C]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6
[5]贞文先生年谱[M]民国丛书第三编76册
[6]包天笑钏影楼回忆录[C]台湾:文海出版社1974
[7]陈明远文化人的经济生活[M]网络版(www.downshu.cn)
[8]张元济张元济日记[C]上册湖南师大图书馆电子版
[9]黄林晚清新政时期图书出版业研究[M]湖南:湖南师大出版社2007
[10]商务印书馆商务印书馆九十年[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
作者简介:高合云(GaoHeyun)(1974—)男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中国近现代思想史专业研究生
课题号: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07C615)
课题名:中国近代图书出版业发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