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帅
[摘 要]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发展,中国与西方之间的交流在不断的增加,除了双方的互惠互信,中西之间因思想上的差别也带来了很多的问题,并且这些问题在很多方面阻碍了中国进一步与世界其他地方人们的交流与联系。这些问题追根到底是由中西方思想之间的结构性差异,即两种宇宙观、思维方式乃至两种语言结构上的区别所引起的。在田辰山教授的著作《中国辩证法》中,他详细阐述了这两种辩证法思想的差别,以“通变”和“二元对立”这一简明的术语进行了概括,从而为我们更好的理解和比较中西方思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辩证法思想;结构;通变;二元对立
在美国著名学者郝大伟和安乐哲的著作《期望中国》中,两位学者认为在传统上,西方采用宇宙演化论术语来讨论宇宙的起源问题和采用宇宙论(cosmology)来讨论有关自然或宇宙秩序的问题,西方哲学是按照统一性(unity)来解释单一秩序宇宙中各种各样的概念的。西方单一秩序的宇宙,是由超越的作用者造成的。在形而上的宇宙演化论中,创造的本源(基督教的上帝或柏拉图的造物主)独立于它的创造物并给混沌带来秩序,这是一种二元对立的思维。而古代中国人主要是运用非宇宙论(acosmotic)的思想者,即多数推测不建立在所有的事物都有一个基本起源的概念上,也不建立在这些事物建构了单一秩序的世界的概念之上。而中国对世界秩序的探索中,使用的是唯一性(uniqueness)。不要求一个单一秩序的宇宙,产生的是对于由万物组成“世界”的认识。道产生独一的“一”,然后依次创生,这正是中国“互系性”思维的体现。由此,指出了中西思想差别的根源,这一根源在田辰山教授的著作《中国辩证法》中被详细的做了解释,并将中国传统哲学思维的特征用 “通变”(continuity through change)一词进行了概括总结,把握了中国辩证法的精髓,并与西方二元对立的思想进行了对比,使我们能够更加深刻的了解这两种思想的差别。
一、“通变”思维的由来与内涵
通过我个人的阅读以及其他学者们在研究田辰山老师《中国辩证法》后进行的总结,本书主要讲解了中国的“通变”思想,以及这一思想如何影响中国人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最后将从国外传来的马克思主义“去土壤化”,形成了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其中始终贯穿中国“通变”的辩证法思想。
在本书第一章中,田老师介绍了许多致力于研究中西哲学传统差异的外国学者,其中郝大伟和安乐哲思维模式的探索是最深也是最清晰的,他们提出了中国的“互系性”思维模式,认为对一个事物和事件作出解释,要将其纳入一种按照类比关系组成的机制中,而这一类比关系是这些事物和事件之间的类似关系。而这正是中国人早在《易经》中就建立起来的一种延续到现在的思维风格。在《易经》里形成的通变哲学是一种关于互系关系的思维风格。任何物事都是通过域境化获得阐明的。而域境化是通过被阐明物事的类比关系来界定的。这种类比关系存在于所探究的相关物事之间。它包含对这些物事关系加以解析的思考和任务。这样界定出来的世界是一个充满互系关系的“通变”的世界。田辰山教授正是在深入研究了《易经》为代表的中国辩证法思想后,更多的从中国传统思想的特质出发,强调中国传统哲学的深刻影响和当代意思,提出了“通变”概念,并把它看作中国传统哲学思维方式的鲜明特征。而这一思维世世代代被沿袭、发展,直到在当代中国,也深刻的统治者中国人的思维方向。
在“通变”哲学的内涵上,田辰山教授总共总结了从《易经》中得到的七点启示:
第一,宇宙是一个融会贯通、具有互系关系的宇宙,“通变”的宇宙没有边界,只有生生的延续。
第二,任何因素都是与任何因素相关联的,一切因素都是互系着的,互系的方式和类型可以是任何的。
第三,人是自然的延续。不存在一物凌驾于万物之上,一切因素都互系着,人也包含其中。人作为自然之延续,就是“通天下”,就是对天下事物的透彻领悟,通晓天下一切事物的变化始向。在人通晓的过程中,没有人与自然的分离、主观与外部世界的对立。人的计划不能与变化的天地相分离,只要循变而应,人在自己的事业上就会取得成功,事半功倍。
第四,神是人,不是上帝。“神”相对的的是领会不到变化之中的延续,领会不到世界上一切差别之间存在的延续的人来说的。若人可以掌握事物的延续,就可以进入神话般通晓万物的境界。
第五,变是延续。延续总是呈现出运动和变化,使得互系成为可能。通和变,指的是一个物事到另一个物事的“成为”过程而言。在中国人的哲学中,世界观是一种自然和人的贯通延续观,这个观念中存在的是一种充满生命的创造过程的宇宙。对“易”的理解,要在深刻理解变化的基础上。《易经》中的易讲的是“变”和“通”,并且喻示了具有延续或互系的两事物。“易”的物事过程的往来无穷,则喻示作为偶对物事相反相成关系延续的变化过程。
第六,相反相成偶对体。偶对体,即两个对照性的概念间,强调的两物事间任何一方都需要另一方作为自己所以然的必要条件。通变意义上的偶对体包含着延续和互系的关系,二者互相包含并向对面转化。而相反与相成喻示者一种呈螺旋式上升变化的形态。中国哲人正是通过这样,以物事看待物事,以此看待彼。
第七,“通变”之道。道是一对互系的偶对的基本因素,道是不变的,“不变”指的是对永远的延续而言,天下没有任何事物不是以一种特殊的方式构成任何其它事物的延续。道也一直在变,总是因时间、地点、情势不同而不同。通变哲学强调特殊性的差异性而非同一性。事物不应该被设想为因为有同一的质而相同,而是因为他们具有类比性而被认知。
通过以上七点启示,从《易经》中得出的“通变”思维至始至终包含着互系的关系。而通变哲学的核心就在于,不是上帝二是偶对性互系的物事两基本方面的相反相成互动才是生成变化的源泉。这种具有特色的中国思维,强调偶对互系性及其相关类比关系。而西方的思维方式则与之有着极大的不同。
二、中国“通变”的辩证法思想与西方“二元对立”思维的差别
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内涵衍生出了中国特色的思维方式以及特有的价值体系,简单来说包括三个部分,即“一多不分”的天下观、“通变”的互系性思维以及“和而不同”与“天人合一”的价值体系。
“一多不分”中“一”是自然、宇宙、万物、社会、人生不可割裂的互联相系性,是“浑然而一”,“多”指的是在互联相系、浑然一体之中的万物个体的多样、多元状态的特殊性, 或曰“不同”,而“不分”是万物的互通、互为延续性,“不分”意味着没有任何个体针对他体的超绝性和独立性。“通变”的互系思维正是来源于“一多不分”天下观之中,它把万物的变看作通和不断延续, 把通和不断延续看作是包含于永无休止的变化之中。
在西方思想中,上帝创造了一个被因果法则支配的物质世界,其宇宙论是有限和自我满足的,需要原始的推动者成为抽象意义上的必需。而作为永恒存在的上帝,就承担了对这个世界、因果法则和运动的解释。学者成中英指出,亚里士多德认为不被推动的动者或者上帝是造成事物元始启动的动源,由此以后的西方哲学家便把给予事物延续运动的专利给了上帝。正是因为上帝这一动源,西方宇宙演化论描述的是创造者与创造物的二元论,使人成为了是产品而不是生产者。这种思维模式就发展成为了一种包含存在与非存在的本体论、有开始有终结的目的论以及一个将自然与人、时间与空间、本体论与认识论等最终对立、分隔开来的二元论。这就构成了其辩证法思想的核心。
中国的辩证法则与之有很大不同。尽管中国辩证法中的核心思想也是“两极”,如《易经》中的阴阳概念, 但在这里, 二者的关系不是截然对立的, 而是互为前提、不可分离的。郝大维、安乐哲认为,欧洲文化与中国哲学传统之间存在着宇宙观上的结构差异。在中国,世界并非是被什么超越的本体所启动的,它是自然、自为的。他们这里所指出的这点对理解中国文化应该说是裨益非浅。中国的通变哲学没有西方的二元主义,没有上帝,除了以偶对因素相反相成的互动表达变化的发生,还反映了没有任何不可变的、永恒的因素以保证一种直线式因果关系秩序的存在。中国人这种自然的、自为的世界,其中的运动力量或变化来自互系的偶对体相反相成的作用,来自天下万物自己而不是来自任何外部的推动力,而互系性偶对是中国古代宇宙学的根本阐述原则,它告知了一种与上帝无关的、充满活力的循环和过程。
由此看出,西方人思想的根本可用“二元对立”解释,即超绝主宰体的宇宙、两极决然对立、单向因果性思维结构。而中国的传统思想则是道和万物的自然世界、通变式互系性思维结构。由于这两种思想已经早已深扎到中西方人们的思想之中,因此在日常中很难被察觉到。我们举两个简单的例子以了解中西方思想上的差别。
以“人”这个概念为例,中国的“人”与西方的“人”(individual)就有很大的不同。中国的“人”的概念源于道家学派,提到人的语句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些道家名篇中的话语描述了道家对人及世间万物的看法。中国人更多的强调事物间的关系,他们认为存在与世界中的事物都是有联系的,而人之间的联系是很紧密的。
西方概念中的“人”(Individual)在韦伯斯特词典中有三个解释:
(1)of, relating to, or distinctively associated with an individual与个人有关系、有联系的
(2)intended for one person 用来描述一个人
(3)existing as a distinct entity 作为一个独特的实体存在
从解释中可以看到,西方的“人”倾向于独立,他们更强调互相之间的平等关系。而西方“个体”的理论基础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圣奥古斯丁的“三位一体论”—圣父、圣子、圣灵,第二是本体论中的三个基本要素,第三是宗教哲学和神学基础,第四则是被赋予的人权。
不同的理论基础使得中西方对“人”的理解大不相同,同样也深刻的影响了各自的日常生活,很明显的一个例子就是在中国,人更倾向于服从,依靠别人做决定,而在西方,人更独立,常常自己做决定。
还有如对民主的理解上,西方的民主是和自由民主相伴的,其中强调的是个人自由、人权、政治结构,核心价值是民主和自由是人生来固有的权利。自由民主与我们所说的“人民”没有关系,但是与个体“individual”有关系。西方认为民主的政治系统就是权力的分散,法律的约束,两党或多党竞争系统,自由的选举系统等。
而中国的民主则与其有很大的不同,中国的民主核心价值是人民是他们自己国家的主人,以人为本的思想。强调的不是管制是服务,主要的关注是人民的利益,特别是弱者的,民主是作为一种管理方式。而民主的政治系统在中国则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同级别的人民代表大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和合作和参政,乡村和城镇地区的基本民主。
三、结论
通过对《中国辩证法》一书的阅读以及对田辰山老师相关著作的学习,我深刻的体会到了要想理解中西方,无论是政治还是其他方面,都需要深刻的领会中西两种思想之间的结构性差异。若不把结构性差异放在前提上,就不能真正的相互理解,减少交流中的误解。尤其是在当今中国正发生如此大变化的时候,很多如中西方孰优孰劣、如何应对双方间不断产生分歧以及采用哪一种治理方式更加适用的问题上,都是因为没有看到两者最根本的区别而产生了很多的迷茫,在社会中引起了一大片的争论。
如今中国在很多方面都学习西方的模式和标准,但是过多的采用西方文化中的概念来应用与中国文化中,必然带来对本文化体系和结构的影响,造成了许多中国传统的价值观念在我们采用了西方的话语后逐渐丧失了其原来的合理性与合法性,造成了我们民族自己的混乱,对社会造成了很大的冲击。若不能“知己知彼”,这一影响还将继续持续下去。
我们在全球化的浪潮中,也要积极的将中国文化引出去,发扬中国文化中高端的部分,让西方人能真正的搞懂我们自己的文化到底是什么,有什么样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如中国“一多不分”模式中的互系性思维,若能很好的在国际关系领域得到阐释,将能够为人类和谐共处、世界大家庭的和平共生创造更好的条件。田辰山教授对中西哲学的深刻研究以及不断做出的贡献,在丰富我国哲学研究的同时,也为更多的国外学者理解中国提供了一条更好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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