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秋花
(深圳市建设综合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广东深圳 518000)
位于深圳市布心山庄绿映居西北侧的边坡出现了填土不均匀沉降和挡墙结构变形破坏,存在较严重的安全隐患,属于危险性边坡,可能对该住宅小区的人身安全造成危害。有必要对现状地质灾害及可能加剧或引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评估,并提出合理的、可行的、有效的防治措施,这对场地规划、建设、防灾、减灾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边坡位于罗湖区绿映居和翡翠园、布心山庄交界处,属于人工填方挡墙边坡,坡体由人工填土和强、中等风化混合花岗岩组成。边坡挡墙长度57 m,高度5.5 m~6.5 m,为浆砌石结构,墙顶厚约0.5 m,墙底厚约1 m。墙上为绿映居小区道路,距离墙顶6 m~8 m为1栋11层楼房,墙下为布心山庄小区道路,距离墙脚5 m为4栋9层民房,如图1所示。
图1 边坡地质剖面图
影响地质灾害危险性的因素很多,包括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岩土工程、人为活动等,其信息来源于岩石圈、水圈、大气圈和生物圈,具有多源性、复杂性、模糊性等特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对大量要素的整体综合评估行为[1]。按照《广东省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2],结合边坡地质环境条件分析,认为该边坡评估区地形条件中等;地质构造条件和地层岩性中等;岩土体工程地质特征简单;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区内抗震设防裂度为7度,区域地壳基本稳定;人类工程活动破坏地质环境程度较强烈,地质灾害中等发育。综合分析结果为: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中等复杂。评估区北侧有二线公路,公路以南开发强度大,建筑基本成型,原始低丘前缘斜坡被改造成台阶状地形,人为活动是引发评估区现今地质灾害的前提条件和主导因素。
2.1.1 地质灾害类型
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3],评估区地质灾害类型为边坡的填土不均匀沉降和挡墙结构变形破坏。填土不均匀沉降表现为边坡顶部沿挡墙走向出现三条不连续的沉降裂缝,裂缝之间呈平行分布,裂缝宽1 cm~3 cm,延伸长4 m~6 m,最大沉降量5 cm。挡墙结构变形破坏是指挡墙中段和南段出现了明显的外鼓、外倾变形,墙顶围墙及垃圾房也出现了多处开裂破坏。据了解,挡墙因墙体裂缝、外鼓等变形严重,已经在外墙进行了网喷维护,墙面原有变形破坏情况已无法测量。
2.1.2 地质灾害成因分析
首先,挡墙一带填土厚度较大且不均匀,堆填时未作有效的压实处理,在自重和地下水升降作用下产生了沉降,形成沉降裂缝等变形。填土的工程地质特性是引发不均匀沉降的主要原因,地下水的作用也加剧了沉降的发生。其次,挡墙墙体尺寸偏小,施工质量差,墙后填土力学性质差;墙体未设置泄水孔,导致墙后地下水位高,形成较大的动静水压力。
2.1.3 危险性现状评估
评估区的地质灾害表现形式为各种类型的破坏裂缝和挡墙倾斜。现状地质灾害未造成人员伤亡以及建筑物损坏等等严重现象,造成的损失不大,危害程度比较小,危险性小。人类挖山填方建筑活动是引起地面变形致使发生地质灾害的主导因素,挡墙设计和施工不当是引起挡墙结构变形破坏的主要原因;边坡岩土体的物理力学性质是重要从属因素;持续降雨气象条件是激发因素。
边坡周围建筑比较密集,居住人口众多,属于较重要工程建设区,这里的工程建设系指边坡墙上、墙下已有的建筑物。预测边坡可能发育的地质灾害为由于挡墙倒塌而造成的边坡失稳(挡墙垮塌)地质灾害。挡墙潜在倒塌的可能性较大,局部边坡失稳的可能性较大。坡上、坡下及周围的活动人口多,建筑与边坡间的安全距离小,边坡一旦失稳,可能造成的损失较大。预测边坡在不利工况条件下潜在变形失稳的可能性中等,规模中等,危害程度中等,危险性中等。人工填土未压实和外界扰动是边坡失稳的主要致灾因素,地表水和地下水冲蚀土体和挡墙本身质量问题是引发因素。
为了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对地质环境造成的破坏,确保边坡挡墙以及周边建筑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对可能引发或加剧以及工程本身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提出了以下防治措施。
封闭边坡挡墙上部因填土不均匀沉降造成的地面裂缝,防止地表水渗入墙后土体;避免在墙顶平台加载;加强巡查和监测,雨季时在墙上、墙下一带设立距墙顶5 m~10 m的警界区。
边坡挡墙局部基础外露,裂缝、外倾等变形破坏明显,南端浆砌石挡墙为破坏后重修的加筋结构,潜在倒塌的可能性较大。建议:第一,对挡墙采取加固。第二,完善墙顶排水设施,增设墙体泄水孔,使挡墙一带地表水、地下水排泄通畅。第三,封闭坡顶裂缝,防止地表水通过裂缝下渗,冲蚀坡体。
通过本次边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区内地质环境条件中等复杂,工程建设诱发的地质灾害类型为填土不均匀沉降和挡墙结构变形破坏,边坡潜在变形失稳的可能性中等,损失较大,危险性中等。建议对边坡挡墙进行加固治理,完善边坡排水设施,治理前定期对挡墙进行监测,防止突发成灾。
[1]盛 宁,黄 丹,马慧山.重庆某居住小区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J].山西建筑,2009,35(23):111-113.
[2]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Z].2002.
[3]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Z].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