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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职业教育,职业教育的迅速发展更离不开企业的支持。中职教育是职业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为社会培养工作在一线的劳动力,承担着向社会输送实用型人才的重任。企业参与一直是中职教育发展的重要支撑点,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等企业与职校的合作模式也已深入人心,并得到了广泛推广。但是,从目前广西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程度来看,校企合作模式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如何提高企业的参与度已成为目前中职教育发展的又一瓶颈。因此,对企业参与中职教育的动力机制研究成为重中之重。
人力资本理论形成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创立者是美国经济学家西奥多·W.舒尔茨和加里·贝克尔。舒尔茨在传统的物质资本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人力资本的概念,认为人力资本是体现在人身上的资本,即对生产者进行教育、职业培训等支出及其在接受教育时的机会成本等的总和,是指生产者后天获得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知识、技术、能力和健康等质量因素之和。人力资本理论早期关注学校教育对人力资本形成的重要作用。后来,贝克尔提出了学校教育结束后对人的投资即培训的相关理论,并指出了普通培训与专门培训的差别。舒尔茨主张将教育看作一项投资,将教育结果看作资本的一种形式,他提出了人力资本投资的范围,包括医疗和保健、在职人员培训、学校教育、企业以外的组织成年人举办的学习项目、个人和家庭为适应变化的就业机会而进行的迁徙。①人力资本投资的主体,除了个人、政府、家庭外,还有企业。企业的人力资本投资主要在企业范围内进行,对象主要是企业职员,包括在职或即将入职的职员。可见,企业如果参与中职教育,与职业院校合作培养出来的人才也就是预先的人力资本投资,将在以后的生产实践中直接体现出来,能够提升劳动技能和专业技术水平,促进人力资本积累,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卢卡斯认为,人力资本积累是经济长期增长的决定性因素。②目前大多数企业仍然看重直接的经济效益,忽视了潜在的人力资本投资,因此,企业应加大对人力资本的投入,形成长期的回馈机制,以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这一概念最早由美国学者谢尔顿于1924年提出,他把企业的社会责任与企业经营者满足产业内外各种人类需要的责任联系起来,并认为企业和社会责任都包含道德因素。③他认为,企业的经营战略是为了满足社区利益服务的,社区利益应高于企业利润。随着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金字塔”理论、“三重底线”理论、“三个同心圆”理论被广泛认同。三重底线理论由英国学者约翰·埃尔金顿于1997年提出,认为企业行为要满足经济底线、社会底线与环境底线。“三个同心圆”理论则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层次理论,内圆、中间圆、外圆分别代表企业社会责任的第一层、第二层、第三层,从强制性向非强制性转变。卡罗尔的“金字塔”理论要求企业在完成经济使命时,期望企业遵守法律、符合伦理、投身公益,也就是说,企业不能将最大限度地为股东营利作为自己的唯一目的,而应最大限度地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包括员工利益、消费者利益、环境利益等。但是,在中国社科院撰写的2011年《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企业平均得分为19.7分(满分为100分),七成百强企业都是旁观者。④企业本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提升自身形象,但大部分企业却逃避、推卸责任。
1984年,弗里曼出版了《战略管理:利益相关者管理的分析方法》一书,明确提出了利益相关者管理理论,认为它是企业的经营者为协调平衡各个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而进行的管理活动。利益相关者的出现往往与企业的社会责任相关,根据利益相关者的界定,对企业的社会责任及其涉及的关系进行划分,从而明确了企业的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指与一个组织相关联的个人或群体,他们持有股票,拥有表决权或能够从企业的日常运行中获得既定利益。⑤利益相关者除股东外,一般包括员工、顾客、社区、政府部门、合作伙伴等。企业通过满足、平衡这些利益方的需求,从而获得各方的支持,保障企业的生存环境,因此,与利益相关者的互惠互利才是企业发展的最好途径。这就需要企业不但要保障利益相关者的权利,还要尽可能地与他们建立信任、诚信的合作关系。只有得到利益相关者的广泛支持,企业才能获得不竭的发展动力。在利益相关者中,员工将在未来成为企业最具潜力的利益相关者,是决定企业生死存亡的力量之一。企业要与员工建立信任关系,对员工的生涯规划负责,帮助员工实现自我成长。员工不仅是企业的重要资产,还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承受者和传递者。企业只有先对员工负责,才能对更多的利益相关者负责。⑥
1.对经济效益的诉求。企业参与中职教育的一个重要动机就是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一直以来,人们都把企业作为创造财富的工具,追求利润是企业的唯一目标。美国经济学家密尔顿·弗里德曼曾说,在自由经济体系内,企业的唯一社会责任就是利用其资源,在游戏规则之内,通过公开与自由竞争,不欺诈诈骗,从事增加利润的各种活动。⑦这种观点将获取经济利润看作企业最主要的职责。在调查广西企业参与中职教育的动力问题时,对于企业不愿参与的问题,企业和学校选择最多的是经济原因,总比例达到62%(见表1)。也就是说,企业参与中职教育将消耗大量的金钱、时间、精力,还要承担一定的培养、管理的责任,不符合成本收益,因此也没有参与的必要。但是,企业不能仅从经济层面出发,还应怀着感恩的心态回报社会、奉献社会,承担社会责任。企业与中职学校之间的合作,不仅为企业做好人力储备,也是为社会文化建设所做的贡献。
表1 企业不愿参与校企合作因素的选择情况
2.对员工的迫切需求。企业愿意为中职学校提供各种实习岗位,可能由于企业有用人需求,也可能是企业需要低廉的劳动力。对企业参与中职教育的动力因素调查显示,招聘所需员工与顶岗代班的比例分别达到71%、55%(见表2)。在校企合作中,一方面,企业往往想通过订单培养、合作培训等形式提高企业员工的技能,招到适合本企业生产需要的拥有熟练技能的员工;另一方面,当面临“用工荒”或通过雇佣廉价劳动力来降低生产成本时,由于实习生的薪资往往低于正式员工,企业也会选择与中职学校合作。企业本应将员工作为重要资产,为其负责,但很多企业并没有重视员工的地位,而将经济效益放在首位。
表2 企业参与中等职业教育的动力因素选择情况
1.政府政策的单一性。政府对校企合作的大力支持和深度扶持也是吸引企业参与的重要动力之一。目前,政府支持最显著的表现就是政策支持,政府对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提供一定的激励政策,以此来吸引企业参与。政策的制定、出台,将成为一个地区未来发展的风向标,政策倾斜也决定企业参与中职教育的程度以及未来校企合作的发展趋势。政府在校企合作中的作用不应仅体现为政策支持,更重要的是发挥主导作用。但是,在现有的校企合作格局中,政府的主导作用并未完全体现出来,它只是为企业提供了一定的优惠条件,并没有履行政府的干预责任。“有关政策法规均没有明确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主体地位,没有明确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应承担的职责,且多数政策只是出自教育管理部门,缺乏法律约束力。”⑧政府应充分认识到校企合作的多种动力,不仅要制定有关企业利益驱动的政策,还要确立企业的责任和义务,建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专门组织管理机构,保障企业全程参与,完善监督评价制度,从而成为沟通企业与学校的桥梁。
2.企业参与中职教育的社会氛围还未形成。企业参与中职教育的动力受社会氛围的影响较大,这种社会氛围与企业的参与行为是否能够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有关。社会效应是指对社会产生的效果、反应和影响。企业通过参与中职教育,可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使人们产生对企业及其附属产品的信赖,从而提升经济效益。良好社会效应的产生必须依赖企业的积极参与。很多企业在投资不能短期获利的情况下,往往选择不参与职业教育。只有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形成鼓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社会氛围,才能使企业参与中职教育的思想、制度深深扎根,从而真正推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
在企业参与中职教育的实然状态下,企业参与中职教育的动因仍然存在于表层,仍然是从经济角度出发,处在卡罗尔企业社会责任“金字塔”模型的第一层。企业不能仅将经济效益作为参与职业教育的唯一依据,政府也不能仅从政策支持的角度来发挥其在校企合作中的主导作用,而应充分考虑各个参与主体的力量和优势。在现代化的今天,企业应走内涵式的发展道路,从自身的整体发展、人力资本投资、社会责任担当的角度,来实现企业价值。因此,企业参与中职教育动力机制的应然状态应是在满足自我成长的同时,在政府主导的前提下,与学校共同担负起培养社会所需人才的责任。
从目前广西企业参与中职教育的内在动力来看,这些动力都关乎企业的自我生存状况,与企业的现实利益相关,还没有成为企业自我成长的需要。企业成长是企业由不会做事到会做事、由幼稚走向成熟、由没有竞争优势到有竞争优势的过程。⑨企业自身是否得到发展、是否满足了成长需求,这是企业一切行为的动力源泉,也是企业能够、愿意、积极参与中等职业教育的内驱力,是企业参与中等职业教育的核心动力。根据卡罗尔的企业社会责任的“金字塔”模型,经济责任只是第一层责任,企业成长不能等同于经济利益的增长,也不能止步于经济责任,还应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任务。企业成长首先在于企业内在素质的形成与提升,涉及对企业员工及相关利益者负责、人力资本的投资、企业竞争力的形成、合理的商业模式的选择、社会责任的承担等。因此,促进企业参与中等职业教育,就要紧紧围绕企业成长这一核心动力,从促进企业成长的角度出发,提高企业的各项效益,从而吸引企业的参与并提高企业参与的积极性。要满足企业的内在需求,努力营造一个适应企业成长的合作环境,在校企合作中给予企业更多的参与权,提高企业在学校培养人才过程中的参与度,保障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主体性地位。只有充分的参与、主体地位的确立,才能调动企业参与中等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提高对企业效益增加的期望值,促使企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我国职业教育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的法规,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其中,确立了以政府为主导的办学机制,也就是说,政府应加大对职业教育的干预程度,有效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政府支持是企业参与中职教育的外在动力,而政府主导是促进企业有效参与的拉动力。拉动力与推力不同,“拉动,就是通过扩展可能的认知,培养新的性情,掌握新的实践,采取新的行动,以实现那些可能性”⑩,体现了政府的主动性与引导性。政府可通过实施多项措施来支持企业参与并引导校企合作的方向。首先,在政策引导方面,要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对于积极参与职业教育的企业,要给予更多的发展机会,提升企业的发展空间,保障企业的权益,不是简单的扶持。其次,政府要建立健全补偿机制,对参加校企合作的企业和学校要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如可适当在税收方面对企业给予优惠,保证学校的生均成本。再次,政府要不断完善激励机制,不仅有物质层面的激励,还要有精神层面的激励,营造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氛围,提升企业有意义行为的示范作用,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最后,政府应承担约束、干预的职责。政府在主导校企合作中,不仅要承担中介的作用,还要发挥对双方行为的约束、监督作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定期对双方行为进行相应的评价、反馈并予以公布,提高企业参与中职教育的程度。
在企业参与中职教育的过程中,并不只是提高企业的主动性、加大政府的干预力度就能提高企业参与行为的有效性,还要考察参与合作的另一方即中职学校的态度及行为。学校有所作为,是指中职学校在与企业的合作过程中,不断提升自身的实力,积极开展与学校的合作。中职学校在合作中的作为,将直接推动校企合作的深入,是企业参与中等职业教育的助推力。中职学校承担着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责任,在校企合作中,应主动与企业沟通探讨,共同研究制订合作方案、培养模式等,而不是单方面进行决策。在实施过程中,学校更不能推卸责任,将学生的培养和管理完全推给企业,不关心合作的方式、效果。同时,学校还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合作能力,包括师资队伍建设、设施配备、教学质量提高、课程教学改革、研发能力增强等,吸引合作企业的积极参与,真正实现与企业互惠共利的目标。
[注释]
①(美)西奥多·W.舒尔茨.人力资本投资——教育和研究的作用[M].蒋斌,张蘅,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31.
②惠宁,霍丽.试论人力资本理论的形成及其发展[J].江西社会科学,2008(3):79.
③高展,金润圭.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研究与拓展[J].企业经济,2012(9):40.
④王永生.社科院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企业平均19.7分[EB/OL].http://news.qq.com/a/20111108/001001_1.htm,2011-11-08.
⑤(美)史蒂文·F.沃克,杰弗里·E.马尔.利益相关者权力[M].赵宝华,刘彦平,译.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3:30.
⑥王积超.企业社会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96.
⑦郑祺.利润最大化与企业社会责任[J].现代财经,2000(11):47.
⑧万伟平.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激励机制构建研究——基于政府作用的视角[J].职教论坛,2013(4):74.
⑨雷家骕.企业成长管理学:理念、思路与方法[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2.
⑩(美)约翰·哈格尔三世,约翰·西利·布朗,朗·戴维森.拉动力——变推动为拉动、解放个人与企业潜力的全新商业模式[M].刘国红,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