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莫言 方敏
就业率的高低,是一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促进大学生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尤为重要。郁义鸿等认为“创业是一个发现和捕捉机会并由此创造出新颖的产品和服务,实现其潜在价值的过程”。景云祥认为,“创业是以机会为导向把资源的创造性和人的才能的创造性结合起来创造价值的过程”、“创业的核心要素应当包括机会、资源、能力三个方面”、“创业发生主要就是机会、资源、能力三个核心要素实现融合、发挥作用的结果”。创业是个复杂的过程,哪些因素是创业的促进因素呢?著名的美国创业管理专家蒂蒙斯(Timmons)认为,创业流程是由机会启动的,必须组成创业团队并取得必要资源,创业计划才能顺利推进,成功的创业活动正是“机会、团队、资源”三大要素的结合。尤瑟夫(Yusuf,1995) 发现下列因素是影响创业成功的关键:良好的管理能力,政府的支持,市场因素,教育培训水平。如何优化财税政策促进创业是个亟待研究的问题。
一、“以创业带动就业”意义重大
(一)创业是就业之基
创业是就业之基,是财富之源,就业是民生资本,安国之策。是国家宏观调控的目标之一。在十七大报告上,中国明确提出了“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新思路。创业以其特殊的创新型,社会性及收益性在促进就业方面意义重大。众多专家学者也一致认为,创业型就业是经济发展的动力之一,是就业的核心,鼓励创业是带动就业的有效措施。
(二)财税政策是影响创业的重要因素
影响创业成功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可以归结为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内部因素主要由创业者的个人特征决定,如个人成就动机、识别机会能力、管理技巧、人际关系、经营能力、创业策略等。主要从微观个体的特征来考察。外部因素主要是环境和资源,如财政政策、税收政策等,这些因素属于宏观的,政府可以通过施加影响来改变的。有利创业环境会营造良好的创业文化,提供促进创业的环境和条件,培育和催生更多的创业者,并使创业活动过程的各个环节变得充满活力。反之,不良的创业环境会扼杀人们的创业积极性,阻碍创业活动的产生和发展。因此,影响创业的外部因素——财税政策,对创业活动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我国创业的环境不容乐观
(一)创业资金匮乏
创业资金的匮乏是几乎每个创业者面临的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一方面是对于担保困难的新创业者,从商业银行贷款难度大。为此,很多企业都选择向民间融资,但民间融资利率比银行的同期利率高很多,造成企业的资金成本奇高。另一方面是政府贴息的小额担保贷款在工作推进中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资金总量规模偏小;二是贷款额度偏低。据调查分析,58.9%的企业认为资金短缺是影响企业发展的重要原因。一定程度上说明目前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已严重制约了我国创业的进程。
(二)创业政策限制多,手续繁杂
在鼓励创业方面我国政府限制较多。例如,在税收优惠方面,免征营业税的只能是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在贷款方面限制条件更多,如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的须自愿到欠发达地区及县级以下的基层创业,并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才能享受。
程序繁琐,不透明,操作无序。对于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由于没有具体实施的方案可以参考,导致一般需要比正常情况下多数倍的时间才基本办完这些手续。在扶持大学生创业方面,政府确实提出了一些扶持政策,但是其中有些政策很难操作,有些在执行过程中甚至变了样,“上面的经是好的,让歪嘴和尚念歪了”,在一些关键问题上操作无序,可能导致创业人员并没有享受到真正的优惠扶持政策。
(三)扶持力度不足,新创企业税负较重
大学生创业方面,政策看起来非常诱人,但是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存在诸多问题。一方面从税收优惠来看,目前大学生自主创业所享受的税收减免多局限于收益税,即很少采用国际通行的加速折旧、延期纳税等间接优惠做法。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从表面上看比一般纳税人的法定税率17%和13%低得多,但实际上这一征收率的税负还是偏重的,因为一般纳税人是用销项税额扣减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额,因此只有获得增值才需纳税,而小规模纳税人只要取得销售收入都需纳税。同时,中小企业优惠对象也仅限于取得收益的企业,无法适应不同类型企业的发展要求。另外,税收优惠期限较短,无法达到预期效果。
(四)创业教育和创业指导缺失
大学生往往缺乏创业实践知识,缺乏创业能力和经验,直接导致创业意识不强,对创业相关知识的模糊不清,创业之路坎坷不平。鼓励创业教育引导尤为重要。调查显示,我国70.27%的学生表示他们在大学里没有接受过创业教育、培新或辅导。美国目前有1600多个学院开设了2200多门创业课和百多个创业研究中心。我国创业创新教育应尽快补上。
(五)财政扶持政策宣传不到位
在对大学生调查中发现,绝大部分学生对政府的创业扶持政策不完全了解。对于不少省份政府拿出资金支持大学生创业的措施大部分学生尚不知情。 另外,一些有创业意向的大学生反映,想办理一些相关注册手续但不知从何下手,对优惠感觉是一头雾水。另外,创业的社会氛围不够浓厚,政策宣传、典型宣传力度不够。
三、财税政策激励创业的国际经验借鉴
(一)美国经验
1. 美国有专门保护中小企业的法律,也有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管理机构,即“中小企业管理局”(SBA)。在帮助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其形式有三种:一是直接由SBA拨付,但比重很小;二是协调贷款,由地方发展公司、金融机构协会提供;三是担保贷款,由SBA向放款机构担保
2. 美国在鼓励创业的税收优惠方面:(1)降低税率:把资本收益税的最高税率从28%降至20%,后又对创新型小企业减至14%,刺激资本流向中小创新企业。(2)税额减免: 1997年通过的《1997年纳税人免税法》,在10年内为小企业提供几十亿美元的税额减免。(3)鼓励科研:凡用于科学研究和实验设计的费用,企业可以作为日常生产费用,或者从应税所得中一次性扣除,或者在若干年内从全部所得中扣除。
3. 美国积极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在美国,公司从注册到开业所需要经过的审批步骤为四步,从开始申请注册到开业新公司只需要7天,而为完成公司注册和各种审批步骤所需要支付的官方费用仅相当于人均年薪的1%,成立新公司的注册资金底线是零;而且美国风险投资行业发达,为创业者解决了资金短缺的“瓶颈”。
(二)法国经验
1. 在中小企业的发展筹集资金方面。(1)为中小企业设有共同风险投资基金等;(2)对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创办者和经营者进行重点资助;(3)除对正常经营的中小企业实行简单贷款外,还帮助负债过重的中小企业设立再投资特别贷款。
2. 在鼓励中小企业吸纳就业、改进技术方面。中小企业每新增一个就业机会,政府给予2一4万法郎的财政补贴;对中小企业的研究开发经费可补贴其投资的25%;对雇佣青年和单身妇女的中小企业也给予一定的补贴。
3. 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1)据法国1978年财政法的规定,任何形式的中小企业,其创办初期可以享受下列两种税收优惠中的一种:在创办当年及随后4年,从其应纳所得税额中扣除占其1/3的费用;在创办当年及其随后两年,对再用于经营的利润全部或部分免税。(2)凡雇员达到或超过10人的中小企业,在5年内可以逐步减轻建筑税和运输税。 (3)对中小企业以专利、可获专利的发明或工业生产方法等无形资产投资所获利润的增值部分可以推迟5年纳税。
4. 实施“促进就业合同”。政府对签订合同愿安置长期失业者的企业2年内免收社会福利分摊金,并且每月补贴2000法郎。实施“青年就业合同”。签订这一合同的企业主将减免社会福利分摊金并享受政府补贴。
(三)国际经验比较
发达国家扶持创业政策,有以下几方面突出特点:1、政策内容系统性强。2、政策针对性强,实施效果明确。3、政策扶持手段多样化,更具有选择性和适用性。4、政府服务意识强。5、公开透明,操作性强。
四、中国促进创业财税政策的优化建议
(一)设立创业基金
财政设立创业基金是完善大学生创业政策性资金支持,政府应建立系统的创业基金。资金来源多层次、多方面:政府出资为主,多方集资为辅的创业基金;由政府牵头、社会多方出资的投资基金;以及奖励创业者的创业奖励基金等。还可设立不同数量等级的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基金,也可联合高校和企业出资设立创业担保基金。
(二)完善拓宽融资渠道
完善大学生创业融资体系十分重要。积极培育和引导成立大学生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并给予政策扶持,地方政府应当承担起积极的主导作用,为其提供信用担保,所需的担保资金,可以通过财政拨款、国有资产变现、中小企业出资和社会捐赠等多种渠道筹集。还可以联合企业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资金方面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
(三)放宽税收优惠限制,加强优惠力度
国家和省政府都出台了很多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但日前仍存在优惠政策设限的条件较多,应当尽量减少甚至取消诸多限制。税收优惠作为税收制度和财政政策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财政支出这种直接支出形式相比,税收优惠更加快捷和方便纳税人享受国家制定的各项税收政策,鉴于新创业者受到资金、经验的限制,需要从税收扣除、加速折旧税收抵免、盈亏相抵和延期纳税、延长优惠期等方面加以完善,扩大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税收减免范围和减免力度。
(四)加强创业培训及指导
政府应积极建立创业培训基金,通过拨付资金鼓励支持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鼓励劳动者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大学生创业,不仅需要得到物质上的支持,更重要的是对他们自主创业进行必要的实践指导:首先,将创业教育纳入大学生的必修课体系,改变现在大多数高校将创业教育归为业余教育的状况;其次,聘任成功企业家担任兼职创业指导教师,提高整体创业教师的实践能力。
(五)加强政策宣传,出台奖励措施
税务、工商等部门可通过网络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活动等方式向自主创业者宣传相关的政策及法律法规,使其能够充分了解相关政策,有关部门还应当充分利用网络等媒介,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活动,积极宣传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出台奖励措施,大力宣传创业成功者实例,增强创业信心。对于成功创业者给与鼓励,激发其创业热情。
本文受教育部项目:经济刺激计划的陷阱、财政风险及其应对策略(12YJA790008);国家软科学计划项目:嵌入全球价值链的产业集群治理与升级创新研究:以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为例(2013GXS4D128);国家软科学重大合作项目:科技金融融合促进山东小微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对策研究(S2014GX0561)
(李莫言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方敏系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