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道印,李 冬,张金璞,王玉峰,吴经纬
(1.黑龙江省带岭林业科学研究所,黑龙江 带岭 153106;2.黑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哈尔滨 150001;3.伊春市财政局,黑龙江 伊春 153000;4.黑龙江育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黑龙江 伊春 153000)
黑龙江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启动以来,围绕着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的总体目标,积极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做好林权抵押贷款和金融服务工作,推进林木资源资产有序流动,实现森林资源产品化、资本化、货币化,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入。2012年1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黑龙江银监局等六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2013年4月28日伊春市正式启动活立木交易市场。在这些林业经济活动中,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是一个重要环节,迫切需要提高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质量。由于森林资源生长及结构的复杂性,给森林资源评估带来一定困难,特别是天然混交林更是目前森林评估的难点。伊春有林地面积287万多hm2,其中混交林占71.0%,混交林中又以天然林为主,人工混交林仅占很少一部分,天然混交林不但树种多,而且大都是复层异龄林,结构复杂,树种生长习性差异很大。本文试通过评估实例探讨天然混交林资产评估途径。
按照目前国家和省有关混交林划分标准,除珍贵混交林外,只有三种林分类型,即针叶混交林、阔叶混交林、针阔混交林。每个林分类型中树种混杂,所占成数各不相同,生长习性差异很大,有慢生树种,速生树种和中生性树种;有的树种前期生长快,有的树种后期生长的快,不但生长周期不同,龄组不同,经营利用期也不相同。如果把这种树种混杂的林分类型放在一起编制生长过程表或拟合生长方程,进行森林资产评估,是必会发生生长慢的树种占主导的被评估林分评估值偏高,生长快的树种占主导的被评估林分评估值偏低或出现所有混交林评估值都大致差不多,不能客观反映不同林分森林资源的生物学和生态学特征,拉不开评估值差距的现象。根据这一分析,按黑龙江省资源部门关于“混交林优势树种(组)和龄组的确定”方法将混交林划分为不同的生长型,即针叶混交林划分为“针慢”“针速”生长型,阔叶混交林划分为“阔中”“阔速”生长型,针阔混交林划分为“针慢”“针速”“阔中”“阔速”生长型,这样划分也能与混交林龄组划分相吻合,以各自的生长型编制林分生长过程表或拟合生长方程。
在针叶树种中,将红松、云杉定为“针慢”生长型,其它针叶树定为“针速”生长型;在阔叶树种中,将杨树、柳树、白桦、萌生柞定为“阔速”生长型,其它阔叶树定为“阔中”生长型;在混交林中,根据各生长型树种所占比例将其划分为针混针慢、针混针速、阔混阔中、阔混阔速、针阔针慢、针阔针速、针阔阔中、针阔阔速生长型,即可编制出不同生长型的林分生长过程表或拟合生长方程。
在森林资产评估中,评估类型有总体平均值评估和小班评估,一般来说,总体平均值评估是从总体上评估大面积森林资产,不区分各小班林分特征差异,评估结果不落实到小班。小班评估需要根据小班的林分特征确定评估值,由于小班林分构成复杂,千差万别,特别是天然混交林,采用小班评估更加困难。从林权制度改革的要求以及林改后经营、投融资、林木流转活动需要看,大量的森林资产评估业务需要采用以小班为单位进行评估,因此以小班为单位来研究森林资产评估方法具有重要意义。
在森林资产评估时,委托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政策法规要求提供小班一览表等森林资源资料,资料中有各小班的林分调查因子,如林分起源、树种组成、平均林龄、平均树高、平均胸径、单位面积株数、单位面积蓄积、集材距离和运输距离等,这些因子充分体现了小班林分特征。而影响小班森林资产价值的评估因子有主间伐收入、营林成本、生产经营成本、折现时间、利率和林分质量调整系数,在评估时把两类因子联系起来,根据各小班的调查因子来确定评估因子,得出评估结果就能体现出小班的林分特征。经分析林分调查因子与评估因子有如下关系:
林分起源一般分为人工林和天然林,由于对人工林和天然林采取的经营措施不同,林业生产投入、主间伐的时间及方式也不同,因此影响木材生产成本的高低、木材销售收入次数、收入取得的时间。
树种组成是划分混交林生长型的依据,不同生长型林分的龄组划分不同,所产出的木材产品售价差异很大,影响收入的高低。
平均林龄的大小影响着距离主、间伐时间的长短,影响主伐收入、间伐收入的时间价值,即收入的折现时间。
平均胸径、平均树高、单位蓄积和单位面积株数四个因子,决定着林分的质量,因而影响林分质量调整系数大小。
集材距离和运输距离长短影响着木材生产经营成本中的集材成本和运输成本。在伐区成本中集材成本因集采距离长短变动较大,其他成本较为固定;运输成本因运输距离远近而不同。评估时这两项成本作为变动成本。
在森林资产评估时,可根据采用的评估方法不同,以被评估小班的调查因子为基础,合理测算小班各项评估因子。
待评估林分位于朗乡林业局某林场1林班,小班面积s=14.8 hm2,起源为天然林,坡位上,坡向西,坡度16度,可及度为可及,地位级Ⅱ,郁闭度0.7,树种组成3水2色2枫1红1冷1榆,平均林龄n=52年,平均胸径d=18 cm,平均数高h=16m,运材距离5km,集材距离2250 m,全林分蓄积1169 m3,蓄积79 m3/hm2,林分株数6852株,株数463株/hm2。
待评估林分起源为天然林,无法采用成本法评估,现行市价法不具备使用的市场条件,因此决定采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评估,收益现值法是通过被评估森林资源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并将其折算成现值,确定被评估的森林资源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收益法是以预期原理为基础的,具体说森林资源资产当前的价值通常不是基于造林成本或过去的森林资源资产市场价值,而是基于森林资源资产所能带来的预期收益。
3.3.1 林分生长型确定
从待评估林分的树种组成可以看出该林分为阔叶混交林,其阔叶树3水2色2枫1榆均为“阔中”生长型树种,因此该林分为阔混阔中型混交林。查已编制的林分生长过程表,该生长型林分成熟龄为80年,主伐时间u=90年,主伐时蓄积190m3/hm2,株数630株/hm2,平均胸径24 cm,平均树高18.8 m。
3.3.2 收益方式
被评估林分为天然混交林,根据森林经营及采伐技术规程,天然混交林主伐应采用择伐方式,按照被评估单位编制的森林经营方案,该林分类型择伐周期t=20年,择伐强度为30%,森林生长抚育平均期限一般为10年,抚育强度为蓄积的15%~20%,根据当地森林生长抚育生产实际情况,本案例采用20%。
3.3.3 被评估林分产出的木材平均售价
木材价格采用当地木材综合价格:红松860元,桦木800元,冷杉560元,榆木680元,色木850元,水曲柳1000元,主伐时木材平均售价=860×0.1+800×0.2+560×0.1+680×0.1+850×0.2+1000×0.3=840元;抚育伐出材径级较小,次材较多,根据当地调查情况,抚育伐木材平均售价为主伐的85%。
3.3.4 生产经营成本及相关费用
调查设计费10元/m3,伐区成本94元/m3,运输成本59元/m3,贮木成本19元/m3,育林基金按销售收入的10%计算,管理费用为销售收入的5%,销售费用为销售收入的10%,木材经营利润按有关森工行业经济数据确定为销售收入的5%,年管护费用v=60元/hm2。
3.3.5 出材率
应按当地《材种出材率表》分树种确定,本文统一简化为主伐综合出材率73%,抚育伐综合出材率60%。
3.3.6 主伐纯收入
Au=190×30%×73%×[840×(1-10%-5%-10%-5%)-10-94-59-19]=16894元。
3.3.7 抚育伐纯收入
第一次抚育D60=138×20%×60%×[840×85%×(1-10%-5%-10%-5%)-10-94-59-19]=5263元;按相同方法计算,第二次抚育D70==5797元;第三次抚育D80=6483元。
3.3.8 林分质量调整系数
被评估林分为中龄林,选择单位面积蓄积量、平均胸径两个因子分别确定林分质量调整系数k1、k2。k1=被评估林分现实林龄单位面积蓄积(m)/生长过程表中参照林分与评估林分同龄时的单位面积蓄积M,本例中,m=79,M=124;k2计算比较复杂,需要考虑被评估林分平均胸径与参照林分平均胸径之间差异对出材率和木材售价的影响,本例中被评估林分平均胸径18cm,参照林分平均胸径20cm,两者差异较小,视同k2=1。
3.3.9 投资收益率
按国债利率扣除通货膨胀率,加上林业经营风险利率,投资纯收益率确定为p=3.5%。
3.3.10 评估值计算公式
即该小班14.8 hm2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值为160920元,评估值为10873元/hm2。
天然混交林通过划分生长型编制生长过程表,把混交林中具有相同或相近似生长规律的树种组合成优势树种组,林分中树种组成、径级结构能够相对稳定,在预测其未来的收获量时,以现实林分树种组成确定未来伐出木平均售价能够相对合理,使评估结果合理反映出不同林分类型的生长特性。
建国以来,东北重点林区支援国家建设,过量采伐木材,目前原始林较少,大部分为天然次生林,而且中幼龄林占很大比例。这些林分距离主伐时间较长,需要多次透光抚育和生长抚育,个别林区为追求经济利益在生长抚育时,有采好留次、采大留小现象。在森林资产评估时,要详细调查被评估林分已经进行过的森林抚育情况,合理确定抚育采伐收益,客观反映被评估林分森林生产力。
森林经营活动对森林的价值影响很大,森林资产评估值应该是以特定方式、合理经营为假设前提,对被评估森林资源价值的客观反映,森林抚育活动,应采取近自然培育,使抚育后的林分保持合理的树种结构、径级结构,这样不仅保持林分生态稳定,发挥森林的生态功能,也使森林评估时收获量的预测有意义。
由于森林资源复杂性,森林资源演替规律还不能被完全认识,特别是人为干扰对森林资源的影响程度无法量化,因此在采用收益法评估森林资源资产时,预测未来收获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1]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S],北京:国有资产管理局,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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