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骏 胡磊鑫
摘 要:本文在文化创意产业实施众筹模式的发展现状基础上,,从促进和制约两个方面总结了众筹模式对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关键影响因素。
关键词:众筹;文化创意产业;因素;思考
一、引言
众筹(crowdfunding),即大众筹资,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模式,采用“团购+预购”的形式,利用网络社区传播的特性,让中小企业、艺术家或个人对公众展示他们的创意,争取更广泛的关注和支持,进而获得所需要的资金援助。黄建青、辛乔利在其文章中详细的分析了众筹的发展历程、特点以及对我国的其实。孟韬、张黎明等在探讨了众筹在美国的发展历程,剖析了众筹的理论内涵基础上,总结了众筹三种商业模式,为我国众筹发展提出有效建议。王双双总结导致银行等金融机构未必能够得到真正的对文化创意产业价值的认可因素,认为而众筹模式利用互联网高效、便捷的信息传播特点,有利于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由于目前我国对众筹研究相对较少,有针对性分析众筹对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影响文献几乎是空白,本文就是围绕此背景,探讨了众筹模式下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现状及影响因素。
二、文化创意产业实施众筹模式的发展现状
众筹一词最早出现于2006年美国学者迈克尔.萨利为建立一个名为Fundavlog的融资平台,为项目发起人通过平台进行融资。2009年,以众筹作为商业模式的Kickstarter正式上线,此模式建立之初便成功为几个创意项目进行成功融资,随后这种新兴独特的商业模式获得业界广泛关注。随着众筹网站在国外风靡,2011年开始国内同类型的众筹网站逐渐出现,其中以点名时间和追梦网最早进行相关模式探索。近三年来,众筹模式网站发展迅猛,继点名时间和追梦网之后,众筹网、中国梦网、酷望望等纷纷上线。
从发展规模上看,2011年全球众筹融资为14.7亿美元,2012年全球众筹融资额度已经达到28亿美元。据美国福布斯网站估测13年,全球众筹平台融资总额超过60亿美元。据我国首份针对文化产业采用众筹模式融资报告显示,最近两年来,众筹融资项目呈现出爆发式增长,2011年时,文化项目成功个数不足10个,到2013年时,文化项目成功个数将近150个。同时,文化产业项目资金筹集规模也呈现大幅度的上涨。在两年多的时间里,文化项目融资规模从2011年的6.2万元增长到2013年年末的1278.9万元,增长幅度惊人。
三、众筹模式影响我国文化创意发展的因素分析
笔者认为虽然众筹模式对我国文化发创意产业发展影响因素很多,但总的来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促进因素,一类是制约因素。
1.众筹模式对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促进因素
(1)互联网的长尾效应带来广泛的参与对象。互联网在我国经过近30多年的发展,积累了大量的用户。截止2013年6月份,我国互联网用户规模为5.91亿,移动互联网用户数以亿计,互联网渗透率超过了40%。同时由于互联网环境的优化、技术进步以及人们对互联网使用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增加,人们对互联信任度逐步上升,互联网已经逐渐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这无疑给众筹平台带来基数庞大的参与对象。由于互联网这些特性,吸引着越来越多的项目提供者和资金提供者参与进来。
(2)网络社区建立的强链接信息传播渠道。互联网作为一个信息交换平台,具有信息传播低成本、范围广、方便便捷、交互性强等特点。相对于传统融资环境下,需要第三方中介机构来平衡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的作用,在众筹模式中,借款方与投资者借助互联网高效地建立信任机制,从而让融资成本更为低廉。对于资金需求方来说,现在大部分众筹平台借鉴了社交网络的影响,在项目初始筹资阶段,利用熟人网络,如亲戚、朋友及其他熟人等,迅速地进行信息推广和传播,从而获得第一批资金资助者。在熟人网络的带动下,通过社交网络和其他媒体的广泛传播,吸引其他公众投资者进一步对项目进行投资。随着越来越多的高质量项目被公众筛选出来,众筹平台通过社交网络、公众媒体等网络社区传播,将吸引更多资金需求方和供给方参与进来,从而建立一个良性循环。
(3)社会参与精神构成营销创新驱动。一般说来公众参与众筹动因可以分为社会动因和经济动因。Ordanini针对“众筹参与者的参与动因的实验研究”表明,“社会参与精神”(Social participation spirit)起到了重要作用,即大众愿意去帮助有资金困难的他人,并积极参加此类型的社会活动。公众通过参与众筹项目,虽然许多投资项目具有一定的投资回报,但是,通过投资获得的成就感,看到自己支持的项目成长壮大而获得的满足感,促成他们积极参与到众筹项目中来。另外,投资相同项目的投资人往往具有相类似的兴趣和品味,之间的交流和讨论满足了投资者的社交情感和归属感。
(4)众筹平台让投融资需求得到进一步释放。一方面,据数据资料显示,我国民间资本借贷存量高达10万亿元。然而由于国家对于民间资本投资有诸多限制,由于缺乏投资渠道,这些资金更多用于非法集资或者投机炒作,照成了资源的浪费和扰乱社会秩序。另外一方面,我国直接融资体系尚不健全,在社会融资体系中间接融资占了相当大的比重。对于我国众多中小企业和创业者来说,由于项目处于初期,未来前景不明朗,加上缺乏足够信用担保,银行等金融机构基于稳健性因素,很少会给这类资金需求者融资。众筹模式的出现较好了解决上述现象之间的矛盾。
2.众筹模式对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制约因素
(1)我国法律对众筹模式创新的约束。在众筹几种商业模式中,主要集中于实物回报或者捐赠模式,在我国现行法律环境下,债权类众筹、股权类众筹还存在诸多的限制和法律红线。在我国法律规定中,众筹不支持以股权、债券、分红、利息形式作为回报项目,否则有非法集资之嫌,美微传媒在淘宝出售原始股的大胆尝试就被监管部门叫停就是一个例子。股权众筹平台不能在平台上公开宣传众筹项目,否则,有可能违反未经审批向公众公开发行股份的法律红线,如果达到一定的程度,则可能构成犯罪。此外,也不能踩向超过200个特定的人发行股份的法律红线。在我国现行法律环境中,众筹平台生存和创新空间都受到了相当大的影响。
(2)众筹平台尚未形成良好商业模式。众筹好的商业模式和盈利点,有利于吸引更多的互联网创业者加入众筹行业,同时吸引投资人的目光。就目前来看,我国众筹平台主要盈利模式是通过项目筹款成功后,根据筹得金额按比例收取一定佣金作为主要收入支撑,其次还有广告收入。虽然众多众筹平台在不断创新其商业模式,但是由于诸多限制,未能形成有效的商业模式。佣金模式仍将平台作为主要盈利模式,但其制约着众筹平台的发展。
(3)征信体系及诚信环境的缺失导致违约风险高。众筹融资通过陌生平台或者弱关系而开始的,筹资人的信任机制、分配机制、退出机制目前很难进行量化衡量,导致项目发起人利用虚假信息进行圈钱,领投人作为同谋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众筹平台游离于央行征信系统之外,再加之目前众筹缺乏明确的金融监管主体,很难被纳入央行征信系统。除了央行的征信体系,个人信息的查询,身份识别,相关的其他司法状态信息等存在难以获取。目前大多数众筹平台只能依靠有限的人力、用有限的手段采调查项目发起人的资信能力,自建征信数据库排查借款人的恶意违约风险。但是,这种风险防控模式方式成本高、效果差,无法有效规避违约风险。
(4)众筹项目存在知识产权保护匮乏让创意面临剽窃风险。鉴于国内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措施匮乏,众筹平台无法保证创意不被他人剽窃,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只能自己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一般他们采取部分披露产品或创意细节、与网站签订一些保密协议的方式,防止项目招人剽窃。但这样的后果却使得投资人无法根据完整项目和产品创意信息做出价值评估,从而无法做出投资决策,如何既能保证发起人的创意不被投资者剽窃,又能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创意信息做出投资决策,这是今后众筹平台需要思考的地方。
四、结语
众筹模式作为一种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特别是社交网络而出现的新生事物,代表着未来发展的新趋势,其独有的特点为解决文化创意产业融资难打开了另一扇窗。我国如能有效利用众筹模式,不仅有助于拓宽文化创意产业的融资渠道,也将在推动社会进步与健康发展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孟韬,张黎明等.管理现代化[J],2014,(2).
[2]邓柯.民族艺术研究[J],2013,(6).
[3]黄健青,辛利乔.“众筹”—新型网络融资模式的概念、特点及启示[J].国际金融.2013(09)
[4]Ordanini A,Miceli L,Pizzetti M.Crowd-funding:Transforming customers into investors through innova-tive service platforms.[J].Journal of Service Management,2011,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