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王彩平
在“网落官”落马的阵阵喝彩声中,我们必须保持一份警醒,那就是不能拔高网络反腐个案的意义,不能因为互联网揭露出了一些官员的腐败案件,就将反腐败的希望寄托在互联网上。
近年来,伴随着互联网的出现和普及,有一个现象十分引人注目,那就是“网落官”。从“下跪”的副市长李信,到“香艳”日记局长韩峰;从微博直播开房的谢志强,到事故现场微笑的杨达才;从掉入桃色陷阱的雷政富,到被跟踪记录的赵明华;从猥亵小姑娘的林嘉祥,到动手打空姐的方大国;从被情妇爆料的衣俊卿,到被记者举报的刘铁男……几乎每一起“网落官”事件,都会引发网民围观与吐槽的强烈兴趣,产生“一石激起千层浪”的戏剧化传播效果,而每一次网民的集体狂欢,都对官员和政府形象产生了严重损害。
为什么“网落官”会像雨后春笋般纷纷出现?原因主要有三:首先,正如人们将互联网称为“反腐利器”,技术的发展为网络反腐提供了一种便捷有效、影响广泛的参与手段,无论是论坛发帖,还是微博举报,网络反腐信息传播得更快,传播力更强,更能迅速引起社会关注。因此,网络反腐成为民间反腐的一种新的手段,公众只需轻点鼠标,就可以行使对权力机关和政府官员的监督权。其次,“网落官”的红火恰恰反映出常规反腐渠道不畅通的现实。过去,群众通过正常程序举报,面临诸如耗时长、资费高、隐蔽性差等一系列问题,有时还会遭遇“官官相护”的情况,发出的举报信在经过多次批示后,最终居然落到被举报人的手中,很多举报人因此遭到了报复。所以,“信访不如信网”,当互联网的隐匿性能够更好地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时,网络反腐越来越成为群众首选的举报形式。再次,强劲的“网络反腐风暴”是公民通过互联网参与政治的一种表现,反映了当前民众日益高涨的对公共权力及政府官员的监督诉求,彰显了公民权利。互联网降低了公民政治参与的门槛,拓宽了政治参与的范围,通过举报揭露或者“吐槽”跟帖等网络反腐的行为举措,网民获得前所未有的“政治参与感”,因此,假如说党政机关主导的反腐是一种“权力反腐”,网络反腐本质上是一种“权利反腐”,二者相辅相成,实现了对公共权力和腐败官员的有效监督和揭露,共同推动着中国的廉政建设和社会进步。
“网落官”的信息来源主要有三大类,第一类是当事人,一般是事件的受害者或参与者,他们手中直接掌握着证据,以真实身份公开举报腐败官员。如被常艳放到博客上的长达12万字的日记《一朝忽觉京梦醒,半世浮沉雨打萍》,详细记载了中央编译局原局长衣俊卿与博士后常艳之间的交往过程;而在猥亵女童事件中,深圳海事局原副局长林嘉祥的“网落”,正是因为被猥亵女童的父亲将酒店监控录像直接配音之后公布到网络上;微博直播开房的谢志强,毫无疑问也是事件当事人,不过他是自己暴露了自己。第二类是代言人,包括传统媒体的记者和民间职业举报人等,他们通过当事人掌握了大量腐败细节和证据,作为当事人的代言人通过网络公开曝光,举报或揭露涉腐行为的具体细节,并对其言论及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实名举报刘铁男的罗昌平,撰写“下跪的副市长”一文的李新德,自称“民间第一职业举报人”的姜焕文,以及爆出重庆不雅视频的著名独立调查记者朱瑞峰等。第三类是目击者,在自媒体时代,随手一拍,就可以把官员言行不当的视频记录下来,放到网上。“微笑哥”和“表叔”,都是被目击者拍到的;李亚力之子李正源对交警的蛮横跋扈,也是由现场围观者拍下来放到网上后广为人知,并导致这位公安厅副厅长落马的;那些通过履历被挖掘出来的一脸稚嫩的“火箭”官员,也属此类。
“网落官”的落马原因主要集中在生活作风、权力滥用和言行不当三大类。因生活作风问题而被“网落”的官员在“网络官”中的比例最大。早在2004年,“下跪的副市长”——山东省济宁市原副市长李信被情妇举报,因台上的正襟危坐、光鲜亮丽和下跪求饶时痛哭流涕的形象反差引起了网民热议,于2005年7月4日以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2007年,因暴力殴打情妇的云南省个旧市原副市长童外元被依法罢免了职务。2008年,徐州市泉山区原区委书记董锋以“一夫二妻区委书记”闻名网络,在网友爆料5天后即被免职,后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2009年,湘西“好色州长”杜崇烟被一个《州长全国人大代表奸污北大女生》的帖子爆料获刑10年。
从2010年开始,因生活作风问题被“网落”的官员逐年增加,其中影响较大的有:2010年年初,网络流传“韩峰日记”,广西来宾市烟草局原局长韩峰因“性爱日记”被网友曝光,后被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2011年6月20日,江苏省溧阳市卫生局原局长谢志强因“微博”直播开房当天就被停职。2012年11月,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因网上爆出不雅视频而被秒杀落马、山东省农业厅原副厅长单增德因网络曝出“离婚承诺书”被立案调查。2013年6月,纪英男在微博中曝光被国家档案局政策法规司原副司长范悦诱骗“包养”四年,后范悦被免职。8月,网民爆料上海高院法官“组团嫖娼门”,5天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原庭长陈雪明,原副庭长赵明华,纪检组原副组长、监察室原副主任倪政文被双开,民五庭原副庭长王国军被撤职。
权力滥用是“网落官”的另一大类别。山西省公安厅原副厅长、太原市公安局原局长李亚力,在其子因违章行驶与交警发生冲突后,滥用权力,指使手下动用刑侦、技侦手段销毁证据,包庇儿子。山西省静乐县原县委书记杨存虎的女儿王烨,从上大学开始从山西省疾控中心每月领取由财政全额拨付的基础薪、生活补贴及住房公积金等,大学学费也由省疾控中心承担,事件被网友以“静乐县委书记女儿五年吃空饷10万元”为题曝光,杨存虎被免职。而河南省周口市在2013年开展的全市公职人员“吃空饷”问题治理中,查出各类“吃空饷”人员达5731人,按每年每人平均工资2万元计算,仅此一项开支已超过1亿元人民币。因滥用权力而诞生的“马路飞机”可谓是互联网“史上最牛”主角之一,河北省高邑县县委书记崔欣元迷信风水,高价买回一架退役老式歼6歼击机,摆放在县委大院一条丁字路口的正中位置,还围绕它修了个小花园,把大马路堵死。三年后,一个《高邑县领导打造史上最牛丁字路》的网帖曝光此事,崔欣元落马。
权力滥用型“网落官”中还有一个值得引起注意的群体,那就是“火箭官员”,特指那些被“火箭”提拔的年轻官员。近年来,被媒体曝光过的“火箭官员”包括:辽宁东港市副市长80后美女董海涛、湖南湘潭县27岁副县长徐韬、山东济宁25岁女镇长韩寒、河北馆陶县代县长 80后闫宁、湖南耒阳市32岁副市长王卿、“湘潭神女”湖南湘潭市岳塘区发展改革局21岁副局长王茜、重庆武隆19岁副乡长李泞玉、湖北通山80后美女县长胡娟、河北武安80后美女副市长郑晓燕、甘肃武威市22岁外侨办副主任焦三牛、湖南石门县委副书记刘琼、湖南岳阳市华容县28岁女副县长赵群子,等等。“火箭官员”普遍存在年纪小、工作时间短、迅速上位的特点,因而遭到质疑。
近年来,因言行不当而“落马”的官员也不在少数。2008年,原南京市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局长周久耕因表态“要查处低于成本价卖房”引发争议,随后被网友曝光抽1500元/条的“九五至尊”烟,戴20多万元一块的“百达翡丽”表,在网友的不断爆料中,周久耕终获刑11年。2012年8月26日,原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一位正厅级官员,因为在36人遇难的延安“8·26”特大交通事故现场面露微笑,从而被网友“人肉”搜索,以至于从“微笑哥”到“表哥”,一发不可收拾,最终被判有期徒刑14年。言行不当的“网落官”还有涉嫌猥亵11岁女童被网友“人肉”搜索并被撤销党内外职务的深圳海事局原党组书记、纪检组组长林嘉祥、因“打空姐”而被免职的广东越秀区武装部原政委方大国、因“抓记者”引起全国媒体广泛关注而被责令引咎辞职的“史上最牛县委书记”张志国、因公车私用旅游,手摸千年壁画被19岁讲解员出言制止便连扇讲解员两个耳光而被免职的“最牛团长夫人”于富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21团医院党支部书记)及其丈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二师221团党委常委、副团长陈伟、以及因开会睡觉而被免职的湖南祁东三名官员,等等。
随着形形色色的“网落官”落马,网络反腐成为反腐工作中的一个新亮点,在反腐领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网络反腐热的越推越高,其背后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必须加以高度重视。
一是相关部门对网络举报回应的无序状态需尽快得到改善。当前的网络反腐基本处在网民自发阶段,相关部门尤其是基层部门,对网络举报的应对处置往往迫于舆论压力,并没有明确的规则可循,从而使网络举报的成功具有很大的偶然性,网络反腐成为了一种被动式反应的应急行为。
有些网络举报刚一出现,就得到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视并迅速加以解决;有些举报看似被充分重视,但雷声大雨点小,对腐败官员的惩处并不彻底;而有些举报,网民以为胜券在握,但相关机构始终不予理睬,按兵不动,网民对此只能是徒唤奈何,并无良途。
此外,在举报信息的受理和反馈方面,公众的举报信息从网络中来,但举报受理的相关情况反馈却难以回到网络中去——网络举报是否已经被受理,受理的具体情况如何,没有一个良好的机制约束,举报人和网民只有被动等待相关部门发布的信息,而在等待过程中,他们往往会在网络上口诛笔伐或情绪宣泄,严重损害着政府的公信力。因此,当前亟需制定出台相关的法规条例,建立一套统一的运作程序、工作流程、接纳和反馈机制,有效规范网络反腐工作。
二是缺乏与网络反腐相关的监管、违法追究、损害救济制度,使侵权问题接踵而至。如网络反腐中的失实举报问题。上海交大新媒体与社会研究中心舆情网联合发布的《2012年中国微博年度报告》显示,在2012年度24起影响较大的网络反腐案例中,系谣言误传的有9个。如借房氏大家族之机推出的“房祖宗”事件,就是典型的失实举报。在这起事件中,济南公安的及时澄清避免了官员被误伤,但更多的失实举报可能就像马季相声所说的:“一封(举报)信八分钱,最少让小子恶心半年。”失实举报会对无辜的官员造成莫名的伤害。
综观当前网络反腐成功的案例,几乎都带着一种“墙外扔砖,砸到谁算谁倒霉”的侥幸色彩——如果没有在事故现场发笑,如果那张照片没有在微博流传,如果戴名表的照片没有被搜罗出来,杨达才可能在短短的26天之内被撤职吗?
事实上,作为一种自发性的反腐方式,网民很难掌握什么确凿翔实的证据,也没有进行调查的合法性,从反腐倡廉的整体来看,网络反腐的胜利充其量只能算是一种意外收获,并不是反腐制度化、常态化的必然结果,其模式很难进行复制。此外,网络反腐在发挥教育警示作用的同时,很容易形成寒蝉效应,使其他官员变得更加谨慎起来,并逐渐学会了应对之术——韬光养晦,深藏不露。这几乎是网络反腐的一个致命缺陷。“天价烟”和“表叔”事发后,一些官员在公开场合的言行举止开始悄然改变,不抽好烟、不戴好表。江苏卫视主持人@金思辰爆料:刚才某节目录制,请来一领导做嘉宾,刚说“3、2、1,准备!”领导突然叫停。然后走到一旁,默默摘下手表,穿上外套,系上扣子,挡住皮带,照照镜子,确认无误,这才放心回到场上说可以开始。你说你们这些网友,大热天的把领导给吓得,容易吗……
再如网络反腐催生的非法牟利问题。2013年第6期《新世纪》发表的《删帖生意》一文提到,“黑”公关公司雅歌时代,通过向网络编辑及政府官员行贿等方式删除负面新闻,甚至外包网站二级频道和创建自有网站发负面新闻要挟官员或企业付钱删帖。
三是网络反腐中目的与手段的冲突与平衡问题越来越凸显出来。我国《刑法》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而重庆不雅视频事件中,在雷政富应声而倒时,人们并不认为上传官员淫秽视频的行为本身是一种犯罪行为,上传淫秽视频的网友也没有因此受到法律的制裁与处罚。
可见,在网络反腐胜利的欢呼声中,目的的正确性掩盖了手段的不正确性。而一些网络举报沦为打压对手的工具,“房叔”的落马就源于“内喉”的报料,在这些借力网络,利用舆论手段打倒对手的网络反腐事件中,网民在快意恩仇的不经意随手转发之间,就充当了一次别人的“打手”。因此我们看到,知名网民虽然手里掌握着上万张官员戴表的照片,但他并不打算公开,因为在他看来,他的鉴表行为,要么成为网络情绪发泄的出口,要么成为官场斗争的牺牲品。
四是网络反腐中的伦理规范问题引发了一系列争议。常艳日记曝光后,编译局女性被集体曝光,对此,复旦大学副教授沈奕菲在微博中写到:今天在微博上看到有人把编译局女性员工的全部照片都展示出来,并加上“妻妾成群”的评论,用制约公权力的名义公然践踏私权力,把所有女性员工看作是被潜规则的对象,这种意淫没有任何正当性,但在中国的网络上,却可以肆无忌惮地传播。目前,我国的网络伦理问题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亟需借鉴国外如网络“摩西十诫”、美国计算机协会提出的“网络伦理八项要求”等,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网络伦理规范并大力倡导推行。
事实上,有关网络反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有相关规定,中纪委给出的相关解读中强调了三点:“第一对网络上举报的要及时查处,这一点是题中之义;第二是对失实的要及时澄清,这就是要进一步把内部查处结果透明化,既是对公众交代,也是对相关官员交代;第三点则是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过去纪委往往更看重实名举报而非匿名举报,但网络举报大都是匿名,这也算是对网络举报的一种约束。
由此,在“网落官”落马的阵阵喝彩声中,我们必须保持一份警醒,那就是不能拔高网络反腐个案的意义,不能因为互联网揭露出了一些官员的腐败案件,就将国家反腐败的希望寄托在互联网络上。而是应该深刻认识、准确把握互联网的特点与规律,正确发挥互联网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更为重要的是,一定要更好地发挥制度反腐、常规反腐的作用,唯其如此,才能使我国的反腐倡廉事业真正走上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