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农村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

2014-10-23 19:56清华大学农村金融课题研究组
银行家 2014年10期
关键词:农村金融城镇化信用

清华大学农村金融课题研究组

从资金的供求角度出发,可以将农村金融的参与方分为资金供给方和资金需求方。资金需求方既是农村金融的服务对象,又是新型城镇化的落脚点。因此,本文以农村资金的需求方为切入点,分析农村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的途径。

依据新型城镇化的概念和定位,第一,新型城镇化秉承的是以人为本的思想,是人的城镇化。第二,新型城镇化在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推动第一产业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转移时,需要以产业为依托。第三,新型城镇化要实现的是要素在城乡之间的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因此,推动要素自由流动过程中需要的资本、资金和技术,也是农村金融应重点关注和解决的问题。综上,本文将从农民、产业和要素流动三个角度,分析农村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的途径。

以信用为突破口助推农民思维城镇化

从最直观的角度出发,具备良好金融意识的农民更有可能创造良好的资金周转,致富的效率更高,人们各方面的需求也会相应出现,新型城镇化的需求由此而生。金融意识是指人们对于金融知识的了解程度、参与金融活动的意愿和能动性。具体来讲,金融意识包括信用意识、投资意识、多样化融资意识、风险和保险意识、金融期货意识以及金融信息、法律、国际意识。金融意识虽然是人们对于客观金融活动的主观认识,但其影响却不仅局限在金融范围内。金融意识影响着人们的金融行为,通过对储蓄、投融资和风险管理的方式、方法和途径的调整,改变人们的财富管理和资源利用的方式方法,从而间接改变人们的思维习惯和生产、生活方式。

具体来讲,金融意识、思维习惯和新型城镇化的之间有着这样的逻辑关系:第一,金融意识本身就是人们思维习惯的一种,是人们从事金融活动时的思维习惯;第二,新型城镇化遵从以人为本,核心是人的城镇化,人在迈向城镇化过程中的第一步就是思想和思维方式的城镇化,因此,思维习惯对于新兴城镇化的起步和最终实现都具有重大意义;第三,良好的金融意识优化了人们的资金周转,提升了人们的致富能力,更增强了人们对于资源和财富的利用与管理能力。在金融意识强化的过程中,节约成本、效用最大化等思想逐渐深入人心,改变了人们针对其他事物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人们开始追求更多的资源、更优的致富机会和更高的生活质量,这亦是思维城镇化的具体表现,新型城镇化的内生动力由此而生。

信用意识和思维城镇化

在分析了金融意识和思维习惯对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作用之后,如何提升农民金融意识、促进农民的思维城镇化便成为了农村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需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理论上,金融意识的所有子意识均可作为思维城镇化的突破口,然而现实中,只有信用意识具有一定的可行性。思维城镇化的行程具有过程性,需要不断的实际操作才得以巩固。

现实中,农民接触到的经济资源有限,土地既充当着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也限制了农民的日常收入和财富总量。投资方面,依靠有限的财富,农民很难扩大生产,也很难进入股票、债券等金融市场进行投资活动,即使有首笔投资,后续投资也难以跟进;融资方面,农民财富有限,在产权制度尚未完善之前,农民少有可充当抵押或担保的资产,难以实现多样化融资,更谈不上持续融资;风险管理方面,农民的风险资产占总资产比重不高,在收入有限的前提下,农民无心从事风险管理和保险等金融活动。另外,金融期货意识以及金融信息、法律、国际意识对农民的生产、生活亦不具有现实意义。

因此,唯有信用意识对农民金融意识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且具有可持续性。信用贷款无需抵押担保,农民完全可以凭借自身良好的信用记录获取资金来源,同时,只要保持良好的还款记录,信用贷款完全可以实现后续再贷和持续操作。从这个角度看,信用对于广大农户来讲是最低的金融门槛,信用意识是助推思维城镇化的第一步。

通过信用手段促进思维城镇化的形成

通过信用手段促进思维城镇化,一套完善的信用体系必不可缺。从广大农户的信用信息征录,到整套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和及时更新,从信用等级的评定和不同等级优惠措施的设定,到信用贷款的发放和回收,都是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应重点关注的环节。然而,以信用手段促进思维城镇化,仅凭信用体系效果有限,还需要多方面力量的协同作用。思维城镇化本质上是一种意识形态,所有的意识形态均形成于人的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

直接经验。直接经验来源于人的切身实践,因此,信用手段通过直接经验提升农民的信用意识,进而促进思维城镇化,分析的重点在于农民参与信用建设和信用贷款的服务体验。农村金融和信用体系可从四个方面提升广大农民的信用服务体验:第一,进一步降低农户的信贷门槛,将更多农民纳入信用体系范畴,从制度设计的层面解决广大农户“首贷难”问题,有效满足农户的信用贷款需求;第二,重点把关审贷环节,缩短审贷流程,提高审贷效率,充分发挥信用贷款灵活、迅速、便捷的特点;第三,进一步扩大服务覆盖地区,增设网点,增加ATM机和POS机等硬件设备的布放;第四,做好信用评级设计工作,既能将更多的农户纳入信用户范畴,又能突出不同级别之间的待遇差别,形成正向激励机制,催生农户通过优化自身条件追求更高信用评级的内生动力。通过信用贷款的循环操作,农户的资金使用能力和资源配置效率会不断增强,思维城镇化得以逐渐形成。

间接经验。间接经验指人们主动获取或被动接受到的知识和经验,在以信用手段促进农户思维城镇化的过程中,农户的间接经验主要来自同村百姓的典型示范和信用知识普及教育。同村百姓的典型示范是各农户可以主动获取的间接经验。在同村范围内,各家相互了解且经济实力不存在较大差距,若某户获得了信用贷款,且通过信贷资金的运作增加了收入,其他农户就会相继效仿。获得信用贷款且运作成功的农户越多,典型示范的拉动作用就越强,同村村民接触信贷的可能性就越大,该村整体的城镇化意识也就越容易形成。信用知识的普及教育是农户被动获取的间接经验。现实中,农户并非没有贷款需求,然而其对信用体系不参与或参与积极性不高的主要原因是对信用不了解,因此,信用知识的普及教育最终目的在于让农户清楚信用对于其自身的益处。

无论是直接经验还是间接经验,都以扩大农户对信用的参与度为目的,以信用为突破口,增加广大农民的金融实践机会,逐渐培养农民的金融意识和城镇化思维,进而提升农民的收入水平和资源配置能力。较高的收入水平使农民具备追求和支付更高生活质量的需求和能力,更强的资源配置能力是农民不断提升自身生活质量的保障。以此为基础,新型城镇化得以逐步实现。

以产业为依托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在新型城镇化的理念下,城乡统筹发展不再是城镇为主、乡村为辅的城镇带动乡村的模式,而是城乡之间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环境协同进步,其中最重要的是城乡经济统筹发展。

根据经济增长理论,经济增长速度由劳动力、资本和技术三要素共同决定,因此,为推动乡村经济的发展,需要增加劳动力数量,增加资本投入和提升生产技术。现实中,第一产业占农村经济产值的绝大比重,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各家的劳动力、资本和技术投入量已达到饱和状态,自然耕种下的农业产值很难再有突破。以此为前提,统筹城乡发展,促进乡村经济增长,需要寻找产业依托。具体来讲,产业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途径可分为农业的产业化,工业产业的建立和服务业的多元化。

农村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

农业产业化就是集合更多的农业资源进行优化配置,突破分产到户做法中每户产能的瓶颈,同时,应用成功的经营管理技术和方法,实现农业产值提高、农民增收的目的。农业产业化的实现,需要农民综合素质的提高和农村基础设施的配套。此外,农业产业化要形成种养、产供销、贸工农、农工商、农科教一体化经营体系,吸纳更多的劳动力,推动农民在农业产业化的过程中实现现代化的就业方式。农村发挥自身的农业生产优势,城镇大力发展第二、三产业,城乡互补发展的局面得以形成。因此,农业产业化是新型城镇化的另一突破口。

为加速农业产业化的实现,农村金融可从四个方面进行努力:第一,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类型,增强农村资金供给的多元化,发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的协同作用;第二,拓宽农村金融服务领域,支持农业载体与平台建设,设立专项投资基金,投资于流通载体(农贸市场)、加工载体(龙头企业)和生产载体(生产基地)的建设,加速农业产业化的体系性成长;第三,加强与农业产业组织的合作关系,重视与农村合作社的业务往来,做好各合作社的产能评估、资产评估和信用评级工作,做好信贷服务和金融咨询,有效满足合作社的资金需求;第四,提升农村金融的服务质量,注重信贷支农资金的效益性,集中资金发展农业产业化示范点。

农村金融支持工业产业发展

农业产业化追求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集约式管理。与传统农业相比,农业产业化后会有部分劳动力从土地中得到释放。新型城镇化涵盖农村,着眼农民,尤其注重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安置。因此,解决好农业产业化所释放的部分农村劳动力,是新型城镇化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发展工业产业就是一个有效的途径。

新型城镇化下的工业产业不仅有利于城镇的发展,而且可以吸收农村的剩余劳动力,优化劳动力在城乡之间的配置比例,实现工业反哺农业,推动城乡产业互补发展。为进一步增强工业与农业的联系,工业产业的发展应以农产品加工业为主:一方面,农产品加工业直接向农业采购原材料,与农业联系紧密,辐射面积大,能最大限度带动农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与重工业相比,农产品加工业资源消耗低低,环境污染少,符合新型城镇化的本质要求。

农产品加工业属原料指向型工业,厂址多位于原料产地附近,例如城乡结合部,在农村金融的有效服务范围内。为支持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农村金融可从制度设计、产品创新、提升服务三个方面做出进一步探索和尝试。第一,县域范围内的农村金融领导部门应努力为农产品加工业创造更大的政策空间,疏通农产品加工业的资金渠道,对优秀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在原信用等级的基础上加持政府担保;第二,各农村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加大产品创新力度,通过对贷款资金来源、利率和付息方式、期限、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等环节的设计,满足农产品加工企业多样化的资金需求;第三,各农村金融机构要转变服务思想,提升服务质量,主动与农产品加工企业构建合作关系,例如开设农产品加工企业绿色业务通道,为优秀企业提高授信额度、配置常驻职员等,满足农产品加工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

农村金融支持服务业多元化发展

与第二产业相比,服务业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力度更大,方式更为灵活,对劳动力在城乡之间的配置也更有弹性。此外,服务业的营业范围无地域限制,在收入达到一定水平后,广大农村地区同样具有发展服务业的能力,符合新型城镇化中城乡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农村金融支持服务业多元化发展,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

明确服务思想和方向。服务业经营周期短、见效快,对服务业的支持有利于为农村金融创造稳定的现金流。因此,农村金融支持服务业不仅是资金的单向输送,而是农村金融与服务业的双赢。同时,为统筹城乡发展,农村金融对服务业的支持力度应向乡镇集中,注重乡镇甚至是农村范围的服务业多元化发展。

明确重点服务机构。由于乡镇范围内的服务业多元化现象突出,对农村金融服务的需求具有随机性、多样性的特点,对农村金融机构的营业位置要求较高。网点较少、距离乡镇较远的农村金融机构无法有效满足乡镇服务业的金融需求,因此,支持服务业发展的重任应由在乡镇营业网点多、与乡镇业务联系密切的农村金融机构担当,如信用社、农商行、资金互助社等。同时,建议县一级金融管理部门应在金融政策的制定上对此类机构给予一定倾斜。

灵活设计金融产品。做好针对服务业的产品设计和管理工作,对有效满足服务业金融需求、管理好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具有重要意义。农村金融机构要根据服务业企业不同的生产周期、市场特征和资金需求,创新信贷业务产品。例如,对信誉度高、资产质量良好的成长型服务业企业,可采取公开统一授信的方式,适度扩大授权授信额度,积极推行特定资产项下信贷业务品种;对中小型服务业企业和业主,适应其短、少、频的资金需求特点,可在适当增加动产、不动产抵质押及财产权利质押等信贷业务的同时,积极发展中小企业或联户联保贷款业务。同时,要积极对服务业企业进行评级授信,将其纳入信用体系服务范围。

以资本、资金和技术为媒介促进要素自由流动

打通城乡之间的要素流通渠道,搭建城乡居民对生产、生活资源的共享机制,是新型城镇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城乡协同发展的必备基础。而金融的本质在于,以资金融通的方式实现资源和要素的跨期、跨区配置。因此,以农村金融手段促进城乡之间的资源、要素自由流动,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由于体制制约、制度设计空白以及历史性原因,我国城乡要素流转存在一定障碍,问题包括劳动力流动性较低,农村要素市场不健全,产权制度不完善,农村金融资源有限等。这既是城乡要素流动过程中面临的困难,也是农村金融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必须解决的问题。以下从资本、资金和技术三个维度,分析农村金融促进要素自由流动的途径。

增强农村资本实力

目前,农村资本实力较弱,城乡之间的资本流动以农村单向输送城镇为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具有逐利性,在农村盈利点有限的条件下,城镇对资本具有更强的吸引力。为增加农村盈利点,提高农村对资本的吸引力,需发展农村产业。同时,有必要培育农村自有资本实力,通过农村金融引导资本向农村流动。农村资本可分为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农村金融可以此为切入点增强对农村资本的支持力度:

人力资本。人力资本是指劳动者受到教育、培训、实践经验等方面的投资而获得的知识和技能的积累。新型城镇化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农村人口城镇化的过程伴随着劳动能力和科技素养的提高,其本身就是人力资本积累的过程。为提高劳动力在城乡之间的流动,一方面,农村金融可设立专项教育基金,以投资入股的形式参与农村基本初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对于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农村户籍高校生,农村金融可提供长期助学贷款,延长贷款年限,降低贷款利率,并对成绩优异的学生提供奖学金。另一方面,设立返乡创业基金,鼓励在外务工村民回乡创业,对创业起步期的返乡人员实行利率低、期限长的创业贷款,给予一定的利率减免期,形成在外劳动力向农村的回流机制。

物质资本。物资资本指长期存在的生产物资形式,如厂房、机器、设备、建筑物、交通运输工具等。物质资本是提高生产力的基础,城乡物质资本均等化发展是实现新型城镇化的必备要素。在增强农村物质资本实力方面,农村金融亦大有可为:一方面,在农村经济实体资金实力有限的情况下,农村金融可采取融资租赁和经营性租赁的方式,为农村经济实体提供物质资本,既解决了资金瓶颈,又为农村金融机构带来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另一方面,农村金融应做好农村物质资本的估值与折旧服务,增强农村经济实体的抵押和担保能力。

减少农村资金外流

目前,农村地区面临严重的资金短缺,其中有农村储蓄能力有限的原因,但更重要的原因是农村资金外流。随着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推进,大量乡镇金融机构被撤并,银行在乡镇的网点大量缩减。由于距离变远,加上村民贷款意识不强,村民与银行的往来多集中于存取款,银行得以将大部分的农村存款以贷款形式投向城镇,导致资金由农村向城镇的单向流动。

为减少农村资金外流,形成农村资金的回流机制,增加对农村的资金供给,农村金融可采取如下三个措施:第一,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类型,大力发展信用社、农商行、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小贷公司等县域金融机构,形成农村金融资金的县域内循环机制;第二,主动构建和农村经济实体的合作关系,积极寻找金融资金在农村的盈利点;第三,培养农村居民的贷款意识,注重贷款大户的典型示范效应,形成农村资金供给和需求的良性循环发展。

完善农村金融技术

由于城乡要素在自由流转过程中,受到了农村要素市场不健全、农村产权制度不完善的限制。在该条件下,农村生产要素或价值不明,或找不到出路,大量的资源和要素或闲置,或利用率低下,既不利于农村生产的发展,也不利于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在国家土地制度短期难以改变的情况下,农村金融可尝试从技术手段上对以上问题进行突破。

明确农村集体资产,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我国农村拥有大量的集体资产,然而,受技术条件、经营理念、专业人才等因素的限制,大多数农村的集体经济发展状况并不理想。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是改善村民生活水平的一大助力,为推动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农村金融应协助行政部门做好村集体资产的划定、评估工作,对村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提供建议,对村集体经济单位授信评级,设立村集体经济专项投资基金,多渠道及时满足村集体经济单位的金融需求。

完善产权评估机制,建立产权交易中心。农村产权包括集体资产产权和个人资产产权,集体资产产权可划归村集体经济的范畴,本部分的产权评估主要针对个人资产产权。个人产权评估机制的完善,有利于增强农户的资产总量,提高其抵押、担保能力,便于其争取更多的信贷金额。同时,产权交易中心的建立有利于盘活农村产权,通过产权交易发现农村产权的市场价格,优化农村资源的配置。农村金融机构产权评估机制的完善和产权交易中心的建立,对农村要素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农村金融应协助相关部门建立完整的产权估值方法,保证产权交易过程中资金流的正常供给和风险管理,并做好充当抵押品的农村产权的管理和处置工作。

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建立土地流转中心。土地流转是对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指拥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转让他人。土地流转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土地流转中心的建立,不仅为农民提供了额外的融资方式,而且实现了农村土地的合理配置,推动了农业的产业化发展。同时,有利于调整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结构比例,促进农村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发展。为保证土地流转的顺利实现,建议农村金融机构设立专门的业务部门,负责理清业务范围内的土地资源,同时设立土地流转专项资金,保证土地流转中配套资金的顺畅供应。

(课题组成员:张岩,李欣,秦明柳,王地,赵静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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