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我国当前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教育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重新审视区域教育督导体系内涵,矫正其偏差,明确教育督导的职能和任务,“督政”和“督学”并重,评价与反馈相结合,完善督导制度,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是构建现代化的督导体系,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的必然诉求。
关键词:教育督导内涵;职能;任务;现代化体系;教育均衡发展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44-0083-03
在我国当前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教育及其发展同样面临着严峻的考验,机遇与挑战并存。教育督导则是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强有力的重要保障。教育督导制度建立三十多年来,在当代中国教育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施教育督导过程中存在诸多的问题、困难与矛盾[1]。以贵州省铜仁市a区为例,重新审视区域内教育督导体系的内涵,矫正其偏差,强化其职能和任务,构建督政与督学、督导与指导并重的现代化体系,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功能作用,对实现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审视区域教育督导现代体系的内涵
当今时代,社会发展一日千里。与之相伴的教育,博弈于世界大环境之中,而彰显其特殊的魅力。在我国,教育经历过坎坷的发展历程,无数教育前辈为之奋斗。自恢复高考以后,教育事业的发展迎来了明媚的春天。从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到体现教育公平,从办人民满意教育到实现伟大的中国梦,无一不彰显教育的重要地位。教育正从外延式向内涵式发展转变,教育管理模式从粗犷型向现代化的科学管理模式转变。而教育督导始终与之相随而成为现代教育事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缘由在于它体现的是国家对教育实行监督和指导的教育行政监督系统。因此,教育督导是教育发展的有力保障,其地位则是显而易见的。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以积极进取的精神,从本地区的实际出发,把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落到实处。要建立检查、监督和奖惩制度,确保义务教育法的贯彻执行。《纲要》第32条指出:建立各级各类教育的质量标准和评估指标体系。各地教育部门要把检查评估学校教育质量作为一项经常性的任务。要加强督导队伍,完善督导制度,加强对中小学学校工作和教育质量的检查和指导。由此,在新的历史时期,重新审视区域教育督导体系尤为必要。
1.教育督导的内涵。教育督导本身所具有的特质决定它既是教育行政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又专门负担行政监督与业务指导职能,这就决定其与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存在着相对独立的教育行政监督系统。它的含义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依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按照督导的原则和要求,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并向本级和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教育工作的情况,提出建议,为政府的教育决策提供依据。[2]上述定义也充分表明,教育督导在教育事业的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可取代的。正因如此,深刻体会其内涵,才有利于我们把握教育督导的实质。
2.教育督导的任务。《教育督导暂行规定》明确指出,教育督导的任务是: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这也就确立了我国的教育督导具有“督政”和“督学”的双重任务和两大基本职能。
二、区域的教育督导工作的现状及问题
目前,在我国已经形成了中央、省、地、县四级教育督导机构网络体系,贵州省铜仁市a区教育督导工作立足于区域教育工作,在省、市教育督导部门及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教育局的大力支持下,围绕政府的“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的职能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督导评估与服务指导相结合,督政与督学相结合为工作思路,为推进区域教育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但仍然存在着诸多不容疏忽的问题。
1.教育督导机构不健全。组织机构的完善与否是衡量一个职能部门工作成效的重要尺度。它是职能部门的工作得以有效开展的重要前提条件。到目前为止,由于工作因素,a区尚未成立教育督导委员会,导致了区域教育督导工作与上级工作不协调,工作开展出现被动局面。
2.督导队伍建设不完善。主要表现为兼职督学人手严重不足以及督导队伍年龄结构老年化。该区有8个乡镇、办事处,各级各类学校89所,其中幼儿园13所(含民办幼儿园8所),小学56所(教学点27所),初级中学8所,完全中学1所,高级中学1所,中等职业学校1所,在校学生22487人,教师1408人。在全区设立8个督学责任区,由区人民政府聘请了8位同志为兼职督学。但8名兼职督学年龄偏大,导致教育督导队伍年龄结构失常,年龄普遍偏大,其不合理结构难以胜任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
3.教育督导经费得不到保障。该区已建立了8个督学责任区,并且落实了各责任区督学的工作职责,但由于督导工作经费落实不到位,再者政府又没有为兼职督学领发聘书,从而导致各责任区的兼职督学未能很好履行其职责,所谓各不正言不顺,督学工作处于瘫痪状态。
4.教育督导尚未引起社会关注。究其原因,一是教育督导自身存在价值取向问题,“督政”与“督学”、“督导”与“指导”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将其混为一谈,从而导致“督政”与“督学”、“督导”与“指导”的失真。二是由于督导与教育本身有着密切不可分的联系,然而,社会关注更多的是教育,从而忽略了督导的地位及其作用。当教育存在问题时只会关注教育部门或上级政府,而对其存在的问题需要及时向教育督导部门反馈的则少之又少。
5.教育督学法制建设不完善。在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尽管建立了督导机构网络体系,并且颁布了《教育督导暂行规定》。但从地方教育督导层面上看,仍然缺乏行之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或措施,甚至按部就班,没有结合区域实际情况,从而制约了区域教育事业的发展。情势领导(situational leadership)理论认为,领导必须考量具体的客观环境、人文环境、工作环境、和合作同事的背景才能实施领导。也就是说,某种理念或实践只适合某个学校、某个校长、某个教师群体,不具有普适性,如果一定要强行引进,可能会水土不服。[3]endprint
三、构建区域教育督导现代体系的发展路径
1.构建督政、督学、评价与反馈四位一体的教育督导现代体系。教育督导的基本任务是通过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的职能作用保证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其督导的对象是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这就确立了“督政”与“督学”的两大基本职能。基于现代学校的教育管理要求,切实发挥教育督导的作用,构建督政、督学、评价与反馈四位一体的教育督导现代体系势在必行。①树立督政与督学并重的意识,督政与督学是教育督导的双重职责,二者工作对象不同,侧重点也不同。在督导工作中,督导员必须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的理念,为确保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而对下一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行督政,反之,通过督学使督政得以落实。二者的关系上,督政应居于主导作用。作为教育督导员首先要明确自己处于何种身份,只有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是代表政府在行使职权才能更好地发挥教育督导的作用。②评价与反馈是教育督导工作的必然要求,教育问题的解决状况如何,程度如何,需要通过科学评估予以检验与确认。[4]教育督导应积极发挥其监督、检查、评价和反馈的职能作用,树立有利于素质教育实施的科学教育政绩意识和评价观,变重评估为重督导,改督导评估内容指标,按照区分对待,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因校而异的原则,科学运用加减法和升降法,实行分类评估,重点指导。[5]与此同时,要将其督导结果及时反馈。一方面,向上一级教育督导部门以及同一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反馈,并提出指导性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③“以人为本”教育督导现代体系,“以人为本”的教育事业应该为受教育者的发展提供有质量的教育。这种教育能够促进人的身心健康发展,保持学生的基本权利,给予受教育者应付较好的现代社会生活所需要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够赋予受教育者活力,引导受教育者学会学习和思考,学会反思和批判,养成其个性、独立精神和实践智慧,为受教育者的终身发展奠基;有质量是教育尊重人的情感、价值和尊严,关注人的精神成长,能够让受教育者享受教育所带来的幸福[6]。由此,教育督导工作应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基于这一理念构建督政、督学、评价与反馈四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才是教育督导现代体系。
2.明确区域教育督导的主要任务。教育督导要站在推进区域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高度,以实现区域内教育均衡发展,真正体现教育公平这一时代所赋予的使命为目标,确保教育督导工作任务的落实取得实效。①采取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和常规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对下一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律和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②对学区内实行督学责任制,巩固“两基”成果,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责任制.同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既要对教育教学督导,也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引导,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③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学校安全无小事,抓好安全工作是维护学校正常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根本条件。关爱生命,呵护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职责。教育督导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监督力度,为创建平安校园献计献策。④完善区域内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校园长年度考评方案,做好各校教育管理的常规督导。尤其在当前新的历史时期,在城乡教育一体化过程中要承认城乡不同区域、不同学校的特点差异,尊重差异,彰显差异,鼓励城乡学校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探索有特色的发展道路,最终实现特色发展、优势互补、整体提升。[7]
3.健全督导队伍建设,完善保障措施。教育督导在教育工作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它是促进教育事业的有力保障。因此,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督导队伍,完善其保障措施。①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制度是保障。在国家现行教育法律法规条件下,为促进区域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政府要立足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教育督导措施,尤其是要针对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和热点问题,比如课业负担、学校收费、校园安全、学生择校、师德师风、评职晋级以及关注师生中的优势群体和弱势群体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政府在制定制度的时候加以考虑。②加强督导队伍自身的学习。认真学习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概念、新知识和新方法,努力提高督导人员的督政、督学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③积极参与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努力提高督导人员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纯洁性。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转变作风,努力提高为基层、为区域教育事业服务的意识。④落实区域内督学责任区的职责,要安排既懂教育又懂政策的年轻人员充实兼职督学队伍,切不可视为退居二线的领导安生之所。同时要加大对教育督导经费的投入,既能保障其督导工作有效开展,又能充分调动督导员工作的积极性。⑤深入开展教育督导工作宣传力度。教育督导部门是代表政府宣传教育方针和政策的,为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督导部门就必须深入开展宣传工作。要让社会知晓、群众知晓。尤其对社会关注的问题要注意工作的方式和方法,要让社会知道教育督导的职责就是维护教育公平与正义。
社会的进步离不开教育,教育的发展需要安定和谐的局面,教育督导是维护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只有构建科学的现代化教育督导体系,才能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才能维护教育的公平与正义。
参考文献:
[1]李晓梅.当代教育督导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教育与职业,2008,(12):50-51.
[2]唐金石.浅析教育督导的职能及任务[J].哈尔滨学院学报,2002,(11).
[3]张俊华.教育领导学[M].第1版.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92.
[4]张乐天.教育政策法规的理论与实践[M].第1版.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61.
[5]孙世杰.对我国当前教育督导工作的思考[J].基础教育研究,2012,(6):6-8.
[6]张俊华.教育领导学[M].第1版.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51-52.
[7]褚宏启.教育制度改革与城乡教育一体化——打破城乡教育二元结构的制度颈瓶[J].教育研究,2010,(11).
作者简介:周新华,男(土家族),贵州铜仁人,先后担任铜仁市和平初级中学校长,铜仁市第六中学副校长,中学一级教师,现就读于贵州师范大学教育科学院,2013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教育管理、教师队伍建设。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