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晓梅 张心怡
充分发挥内审职能作用为温州银行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朱晓梅 张心怡
内部审计对公司治理监督、评价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独立性、权威性、专业性等方面仍存在可改进之处。文章以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内审体制改革方向为背景,通过分析温州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存在的差距,旨在提出改进建议,从而充分发挥内审职能,确保温州银行各项业务稳健发展。
温州银行 内部审计 工作现状 对策建议
建行以来,温州银行(以下简称我行)内部审计部门紧紧围绕全行改革发展的战略和经营管理目标,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过程中积极发挥监督评价作用,为提升温州银行竞争发展能力作出了应有贡献。
1.有关内部审计的工作和报告机制不断完善,信息沟通渠道保持畅通;各级经营管理层在接受审计的过程中逐步理解并认同内部审计的制度安排和其监督检查的职能,一种良性互动的内部控制与监督纠正机制正在形成。
2.内部审计已成为温州银行风险管控体系中一支不可或缺的专业监督力量。内部审计部门以防风险为导向,将监督评价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的充分性与有效性的职责要求落实于各项审计活动之中,审计理念和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工作思路与管理机制日渐清晰。
3.审计结果得到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认可和利用。内部审计部门能够认真理解董事会的战略决策和公司的经营目标以及自身的关键任务,将审计重点集中在董事会和管理层关注的内部控制和重要风险领域,积极有序地开展不同层面的审计活动,在完善部分重要业务管理制度、申设机构的过程中发挥着支持与参考作用。内部审计履职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
4.内部审计在协调外部审计,落实监管要求,推动合规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内部审计在协调大量的内外部监督检查工作的过程中,体现了较强的大局把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内外检查结果利用能力,不仅能够完整准确地提供合规经营的情况,满足了监督检查的要求,而且及时全面地向董事会、管理层报告外部检查监管的信息和要点,有效督促和推动了问题整改的进程,发挥了监管检查内外交流的窗口和内外联动的平台作用。
5.内部审计管理机制和运作模式日渐成熟。以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为主线,从温州银行实际出发,学习和借鉴其他商业银行先进做法,在完善内部审计管理机制,创新内部审计管理模式,提高内部审计队伍素质等方面迈出了新步伐。在2008年自主研发并投产使用了操作风险监控与稽核平台,全面启动了风险监控与内控评估方法体系建设,探索构建了持续监测方法体系。
上述情况表明,我行内部审计模式在经历了从建行初期的账项基础审计、制度基础审计到风险导向审计的演进过程后,已逐步建立起一个日趋完善的内部审计机制。但是,与银行业监管部门的要求相比,与完善的银行业公司治理标准相比,在内部审计工作独立性、权威性、专业性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
1.内部审计独立性仍存在缺陷。主要表现为:一是根据《温州银行章程》第117条规定,内部审计部门隶属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结果应及时全面报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际操作起来,仍将内审部设置于经营层,未能真正实现决策、经营、监督的完全分离。二是内审部门职责定位不清,与其它业务部门存在交叉现象,如长期承担内部控制委员会办公室、操作风险牵头管理部门等职责。看似扩大了监督范围,实则违背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基本原则,即商业银行内审部门应当独立于内控建设、执行部门,独立于风险管理部门而发挥监督、评价作用,因此削弱了内审部门的独立性。三是参与总行部门内部考核,将业务条线差错率和违规金额与内审部门挂钩,使内审部门处于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的尴尬境地。
2.审计理念层次不高,审计披露问题的深度不够,权威性不强。内部审计在现代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中,在改进风险管理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但由于我行内审工作长期以来缺乏必要的质量控制,对审计项目的选择、内容安排随意性较大;在审计流程中缺乏具体准则的指导和客观的评价标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重视审计工作的时效性;在审计报告完成后较少关注审计结果是否实际发挥作用。特别是对总行部门审计结论或建议缺乏执行力,从而使内部审计工作权威性得不到保证。从审计披露问题来看,目前我行内部审计工作基本上还是查错防弊,局限于查处一些具体违法违规问题,只注重检查会计凭证、信贷资料是否完整,业务操作是否合规合法等,缺乏对银行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状况、风险管理等作出系统全面评价和建议,更未对一些重要的深层次的问题如制度体系、业务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研究。特别是面对我行业务创新频出,跨区域经营范围不断拓展的新情况,内部审计技术手段却变化缓慢,审计披露问题的深度不够,这也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我行内部审计工作的发展与进步。
3.审计技术和方式滞后于业务发展。一是内部审计部门建立的计算机风险监控系统与业务部门管理系统接口尚不完善,使我行由现场内部审计向非现场内部审计转变、由事后内部审计向业务流程内部审计转变的思想无法完全实现,不仅加大了内部审计成本,而且制约了内部审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二是随着我行跨区域进程的加快,以往的总支两级经营构架被打破,如何实现对异地分行审计业务管理便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现阶段垂直管理、分级委托、下查一级内审构架还处于搭建状态,而总行内审部门对其现场审计因为地域、人员配置、业务范围等因素的限制,无法完全按照对温州辖区支行的审计方式进行。
目前我国金融业已经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股份制商业银行现行的内部审计体制已经无法有效发挥防范金融风险的作用。为加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健全内部审计体系,银监会于2006年6月适时出台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指引规定商业银行应在内部建立垂直独立并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体系。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应独立于经营管理,以风险为导向、保持客观公正。国内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均以《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为依据,适时进行内部审计体制改革。
1.建立“垂直管理、下查一级”直接对董事会负责的内审体制。主要是内部审计体制实行垂直领导,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效果。对分行内审人员实施“派驻制”:分支机构内审人员编制、工资归总行,内部审计结果对总行负责,实施下查一级工作机制。事实证明同级之间的监督显得“弱不禁风”,很难真正发挥作用。我国银行业金融系统几年以前在构建内控体系的时候,就已经明确地提出了“下查一级”这个原则,实际我国银行业也正逐步按照该原则进行内部审计机制的改革、制度的梳理。
2.实现审计重点由传统审计向现代审计的转变。一是从侦弊型到防范型的转变,即以事后内部审计为主转向事前或事中内部审计为主方式的创新。通过把审计监督的关口前移,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二是从部门型到流程型的转变。在银行同业普遍着手打造流程银行的大背景下,其内部审计工作仍将审计对象按部门、职责进行划分无疑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审计的效果,内部审计随业务流程的转变成为传统审计向现代审计过渡的必然。三是从局部到整体的转变。银行作为社会资金融通的主要中介,构架和流程日趋精细、复杂,每个业务模块、每个操作部门、每条管理条线均为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相互制约。银行业内部审计由传统审计向现代审计的转变的重要变化之一在于着眼于银行体系的整体,而非单独、孤立地针对某个部门或某个业务品种。
3.实现内审人员从终身制到职能发展的转变。内审的客体是银行经营活动,在客体更新换代、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内审人员的知识水平停滞不前、抱着老经验、以往知识,势必造成监督者落后于被监督者。内审人员的终身制是造成上述弊端的原因之一,银行同业已经普遍认识到了应根据内审人员个体、业务素质等差别分别进行职能安排。
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下,各种不确定性显著增加,新的形势要求我行内部审计要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有效性。内审工作要循着重大风险的轨迹,重点关注跨区域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大风险领域的控制情况。监督层次要上移,审计视线要深远,检查重点要集中,评价结果要精准,审计建议要有针对性,真正促进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支持温州银行跨区域发展与风险控制能力的同步提升。因此要围绕从提高内审工作的独立性、权威性、专业性作为切入点,借鉴同业先进经验为我所用,再造我行内部审计体系,提升我行内部审计的有效性。
1.按照独立性原则进行内部审计的组织架构设计。根据本行实际,目前宜推行“垂直独立、分级委派、下查一级”内部审计管理模式。总行的内部审计部门应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下属垂直条线的人事、薪酬、财务与分行相对独立,并由总行的内部审计部门直接领导,采取下查一级工作机制,避免各级经营机构负责人的行政干扰,避免经营管理者成为审计委托人。内部审计应独立于被审计的活动和日常的内部控制过程,保证内部审计部门可以在没有干涉情况下执行委派任务、报告审计发现和评价结果,使整个内审体系对董事会负责,拥有足够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2.进一步理顺内部审计职责。应将内部审计部门目前承担的日常具体业务事后监督、操作风险牵头管理等职责进行剥离,由相关业务部室负责归口管理,保证内部审计机构及工作职责的独立超脱性,避免出现评价与被评价相混淆的尴尬局面,使内审工作重点真正转移到关注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风险管理的有效性;信息系统运营的安全性;公司战略执行效果等方面上来,从而提升内审工作高度和层次。
3.畅通沟通渠道,强化服务意识。内部审计的目的在于促进本单位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益的提高,因此内部审计既是本单位经济活动的监督者,又是本单位管理工作的服务者,服务的内向性是内部审计的基本特征。所以我行内部审计人员必须把审计事项视作为领导、部门和所属单位提供服务的过程。内审工作要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畅通的沟通渠道和信任关系,使审计意见和建议能更好地得到贯彻和落实。
4.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素质。首先我行应逐步实施内审人员准入管理,提高职业资质和专业水平,逐步实施内审人员与一线业务人员的轮岗交流制度,促进内审队伍的流动,实现人员结构的合理调整。其次加大对内审人员的培训投资,仅靠专项的审计去了解涉及的业务程序,感觉是零散的和不连续的,应给出一定时间对内审人员进行现岗培训或与业务部门同步培训,使内审人员自始至终跟踪某项业务程序以达到同步理解和熟练掌握操作程序的目的,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再次提高内审人员待遇、充实内审人员数量,使派驻机构的人员配备与管辖分行的业务发展相适应,确保对基层行合理的审计频率和范围。
5.完善审计方法和程序。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的非现场信息系统,将传统补救型或堵漏型的事后审计变为事前和事中审计。大力推行内部控制评价基础审计方法,合理确定内部审计检查的范围、重点和具体方法。实施审计检查方案的标准化管理,规范和统一审计检查方法和程序,防患检查人员的操作风险。完善内部审计情况的报告制度,构建基层审计机构向总行直接报告重大问题的绿色通道,以确保本行高层及时知晓和纠正内控管理中的偏差,使内部审计真正发挥纠错的作用。
6.及时做好问题反馈、回访工作。在揭露问题或潜在风险的基础上,内审部门应对被审计单位发挥督促作用,使其及时整改并作好反馈工作。同时要进行不定期的回访,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对被审计单位已整改问题建立登记台账,根据情况进行后续审计,据以提高审计后监督和后评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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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温州银行 浙江温州 325000)
(责编: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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