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汇东
近日,孙先生通过一款社交软件会见网友,被带至双井东柏街一处街边店内消费,一份果盘、四碟干果花销超过2500元。付完钱的孙先生感觉被骗,于是向警方报警。
经调查,孙先生遭遇的高消费,背后涉及酒托。一套完整的“酒托”流程,涉及“键盘手”、“传号手”、“托女”和“上家”等环节。通过这个流程,在“酒托”的行业里,俨然已经形成一条完整紧密的利益链条。键盘手利用网络和社交工具,将很多不知情“期待着艳遇的男子”视为猎物,引入环环相扣的流程内,骗至“上家”的店内进行高额消费。一旦“猎物”顺利到“上家”店内消费后,这一流程内的“键盘手”“传号手”“托女”都会得到猎物消费金额的一定提成。
如果涉及的金额巨大,酒托和酒吧经营者的行为,则将构成诈骗罪。要打击酒托的行为不能仅靠事后报警或者等着相关部门来查处。有些受害者觉得通过网络平台约到了美女,可以有进一步的发展空间,便洋洋自得,殊不知已成为酒托的钩上鱼。更有受害者是已有家室的人,经不起陌生网友的诱惑导致被骗,事后怕家里人知道又不敢选择报案,认为吃点亏就算了。就算有的受害者报警,也很难调查取证。酒托久打不绝一方面说明了监管与法律法规的漏洞,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受害者自身也存在问题。正所谓,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一个巴掌拍不响。
互联网里形形色色的人都有,有酒托依靠社交平台诈骗,有妓女通過社交平台招嫖等。由于我国互联网还处在发展中阶段,网络社交平台的监管还有待提高,才导致酒托等人利用互联网引诱无数的网友上当受骗。要想杜绝这些现象发生,还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有关部门加强监管,最重要的是网民应提高自我判断意识、谨慎交友、洁身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