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小兵 伊翠娟 郝英
【摘 要】高校教育是民族音乐文化传承的重要途径。本文通过调查民族音乐在呼伦贝尔学院课程设置现状,探讨民族音乐在高校课程中的设置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更好的促进民族音乐在高校传承的工作的开展。
【关键词】民族音乐;课程设置
呼伦贝尔学院是呼伦贝尔地区唯一一所全日制本科院校。该学院立足于呼伦贝尔,服务于内蒙古,是为内蒙古各地区输送高素质人才的摇篮。呼伦贝尔当地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历史悠久,种类丰富,是民族文化的瑰宝。在200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长调列入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呼伦贝尔地区的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等少数民族的优秀音乐文化也被列入了国家级和呼伦贝尔市一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不仅是宝贵的文化遗产同时也是可以在高校进行传承优秀的教材。大学生在学校接受过高等教育,有一定的文化底蕴,对于民族音乐文化内涵的理解比较深入。再有,呼伦贝尔学院培养的学生就业多数要回到民族地区学校服务,大学生自己就是民族音乐文化传承人,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优秀的民族音乐文化可以在当地进行传承或者对当地的民族音乐进行整理。因此,民族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在高校进行传承是紧迫的工作。
一、 呼伦贝尔学院民族音乐课程设置现状
(一)民族音乐课程的设置
呼伦贝尔学院民族教务处2008年成立了公共艺术 课程,将《书法鉴赏》、《影视鉴赏》、《音乐鉴赏》和《民族民间广场舞》乐鉴赏 和 四门公共艺术课程列为必修课程,同时设置了公共艺术管理科,为课程的正常开设做好后勤保障。通过以上公共艺术课程安排可以发现,关于民族音乐方面的课程面向全校学生的只有《民族民间广场舞》这一项内容能够列入课表、有计划的进行开展。对于民族音乐的其它方面,如民族音乐、民族舞蹈、民族器乐、民族文化等内容都还没有任何安排设置。这样安排课程的内容单一并且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不利于民族音乐文化传承工作的开展。再有关于民族音乐的内容就是通过选修课程,偶尔有擅长民族音乐的教师申报了选修课程才能够进行系统的、有计划的教学,使学生对民族音乐进行全面的了解,这就出现了民族音乐课程课时少、内容少的情况,民族音乐传承工作在这样课程安排情况下根本得不到有效的开展。所以通过调查普遍学生在民族音乐方面一无所知。
学院对课程采用了通识教育、学科基础教育、专业教育相结合的培养模式。通识课程一般在前两个学年开设,后两个学年开设学科程。
通识课程目的是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学习内容包括了外语、计算机为主的必修内容和培养学生素质教育为主的选修内容。由于外语、计算机为学校要求必须考核的内容所占课时是公共课的主要部分,而对于其他的内容的教学已经没有时间和精力去进行安排了,再由于全国各所高校的特点、性质的不同,国家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要求和规定,所以对于民族传统音乐文化的课程安排少之又少。
学院在民族音乐活动方面成立了“北方少数民族艺术团”。“北方少数民族艺术团” 由当地少數民族作曲家布仁巴雅尔和乌日娜指导,编排的《敖鲁古雅》舞台剧从音乐、服装、乐器、舞蹈、民俗等方面对鄂温克族的文化进行了全面的展示,演员选用面向各个学院有特长的学生,为学校提供民族艺术实践的平台。还有通过艺术节、民族艺术社团等活动安排民族音乐方面的表演活动,只是少数同学进行参与,多数同学只是观众。通过调查参加民族音乐活动情况是:通过参加艺术节参加民族音乐活动超过半数,能够经常参与民族音乐活动的只占4.11%的比例,为最少,而没有参加过的为最多,已经超过半数。调查接触呼伦贝尔民族音乐的情况是:偶尔接触呼伦贝尔民族音乐比例为最高(66.07%),从未接触过是其次(25%),经常接触为最少(8.93%)。学生对民族音乐喜欢程度是:过半学生(53%)喜欢家乡的民族音乐、热爱家乡的民族音乐,一般接近半数(40.15%),不喜欢是极少数的(6.06%)。
通过调查可以得出,学生对于民族音乐是有很深的感情基础的,而学校有关于民族音乐的活动只能面向有这方面特长的同学进行实践,绝大多数同学只是观众,没有合适的活动去参与其中,这都是活动课程设置和安排没有落到实处的原因造成的。只要将民族音乐活动安排合理,扎实开展,才会使民族音乐活动发挥应有的效果,改善民族音乐在高校传承的现状。
二、呼伦贝尔学院民族音乐课程设置探讨
(一)提高民族文化传承意识
民族音乐是民族文化的瑰宝,是民族精神和民族的灵魂。学校领导从学院的办学理念以及地域文化出发展示学校的人文文化。利用学校的广播、艺术节、纪念日等活动进行民族艺术宣传活动,感受民族艺术的深厚底蕴。在校园中介绍民族音乐文化的特色和价值,激发学生对呼伦贝尔地区的优秀民族音乐文化产生热爱之情。在校内开展民族艺术主题的演出、社团、展览、参观具有民族特色的景点,在活动中感受民族文化的博大,形成民族自豪感。
(二)增加传统文化内容的比例
我国著名音乐教育家张肖虎先生指出:“重视民族音乐学习,把民族民间音乐纳入基础课程是战略性做法。”高校的音乐课堂是传播民族优秀民族音乐文化的场所,作为音乐专业的课程应该将民族音乐的相关内容列入基础课程,对于其它专业课程设置首先应该调整学院公共课程的课时比例,改变人文社会学科课程课时过低的状态。在通识课中增加民族音乐教学的课时,将公共必修与选修结合起来设置传统音乐课程。民族音乐的公共必修课程,将呼伦贝尔地区民族音乐保护传承的内容知识体系进行系统的介绍,民族音乐方面保护传承的内容可以安排在必修课进行教学,适合非专业学生的程度,增进学生的人文素养,固定课时和学分,采用讲授法。民族音乐选修课可以针对有具有一定音乐素养的同学,要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和学生的研究方向进行开设,课程内容可以安排探究、创新、发展的内容。通过公共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相互补充的方式,使学生全面、系统的掌握民族音乐文化的知识。
(三)加强对民族音乐教学管理
指导教师根据本门课程的内容安排教学计划,设置教学目标和教学计划。经常组织任课教师集体备课、教育教学研讨等活动,来促进教师教学水平和能力的提高。由教务部门定期对民族音乐教育课程进行听课、评课、督导来增进学术、教学交流。积极组织教师开发优秀民族民间文化教材,将各种民族音乐文化艺术与学生的认识相结合,将少数民族音乐的元素深入到教材中。聘请民族音乐文化传承人为全校师生进行民族音乐文化讲座以及进行培训,拓宽视野,增长见识,增进学习交流,提高教师学生的民族音乐文化素养。将民族音乐课程的成绩纳入学生毕业条件之中,引起学生对民族音乐文化传承保护的重视。
总之,民族音乐的传承与保护是高校公共音乐课教学改革和发展的趋势也是传承当地民族音乐文化的迫切需要。我们应该充分利用当地民族音乐资源,优化对民族音乐课程的设置、加强对民族音乐教学的开发
使民族地区宝贵的民族文化在民族地区高校得到有效的传承和发展。
参考文献:
[1]赵红柔编著《彩虹》内蒙古文化出版社2009年9月.
[2]田青主编《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和实践》安徽文艺出版社2010年11月.
[3] 李国强、李雪峰、强健、娜布其《民族地区高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现状调查与思考——以呼伦贝尔学院为例》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12 年第 02 期 .
[4] 邵秋萍《关于普通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的思考——大学生问卷调查报告》呼伦贝尔学院学报2006年第06期.
作者简介:
包小兵(1977—)女,蒙古族,讲师,研究方向:音乐教育。
伊翠娟(1982—)女,汉族,讲师,研究方向:学前教育。
郝英(1984—)女,汉族,讲师,研究方向:学前教育。
课题项目:
此课题为2012年学院级《呼伦贝尔学院民族音乐文化保护与传承研究》子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