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玲英
摘 要: 《经济法》是高职商科类专业的一门专业必修课,开设该课程的目的是培养既掌握商科专业技能知识又掌握经济法律知识的应用型人才,该课程内容一般以抽象的概念、原理、制度、规范等形式出现,如何将这些抽象的理论具体化,一方面提高学生的学习热情,另一方面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使学生做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增强法律应用能力,教师恰当运用教学方法组织教学是解决该问题的关键。本文针对这一问题就案例教学法、项目教学法、情景模拟教学法在经济法课程中的具体运用和实施进行探讨。
关键词: 高职商科类专业 《经济法》 教学方法 教学改革
目前,高职院校商科类专业大都开设了《经济法》课程,并且作为专业必修课。对于商科类专业学生而言,经济法课程的重要性已经毋庸置疑。学生学习该门课程主要是为了满足今后职业发展需要,熟悉了解相关经济法律与法规,熟知并自觉遵守市场竞争规则,培养在职业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的能力,最终做到知法、守法、用法。该课程的教学效果直接关系学生未来的工作能力。高职《经济法》课程内容的实践性很强,这些知识一般以抽象的概念、原理、制度、规范等形式出现,要使这些抽象的理论具体化,传统的以教师为主的教学方式很难达到令人满意的教学效果。笔者以研究学生怎么学为立足点,充分考虑学生通过什么途径掌握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等问题,开展《经济法》课程教学方法改革研究。
一、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学生学习基础薄弱,教学难度高。
以笔者所在的商学院为例,各专业一般在第三至第四学期开设《经济法》课程。学生通过前期课程的学习都奠定了一定的经济知识基础。据调查,学生除了在思政课中接触极少法律基础知识外,并不了解法理理论和法律基本原理知识,对法人、权利能力、行为能力、意思表示、债权等,大多数同学不能认知和理解,这对于本身没有基础的学生而言,学习难度更高。
2.教学内容枯燥,对教学方法的要求更高。
《经济法》课程内容一般以抽象的概念、原理、制度、规范等形式出现,表现为各种具体的单行经济法律,如公司法、合同法、企业破产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合同法、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等。传统教学中教师为满足规范化教学的要求,采用传统的理论教授方式,很难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学生只是被动的接受者,课堂上很少能主动参与教学过程,教学变成典型的“讲-听-记”模式。面对各种枯燥的法律条文,学生更加难以接受,如果采用传统死记硬背的方式,则学生学习兴趣不浓厚,如何引导学生尽快掌握枯燥内容,激发学习兴趣,改变传统讲授型教学方式,已经成为授课教师的一项重要任务。
3.教学方法单一,不利于高职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
目前经济法教学主要以教师和教材的填鸭式讲解为中心,教师讲解法律概念,学生死记硬背法律条文,仍以从老师一张嘴讲解的传统教学方式为主。传统课堂教学方法具有一定的优势,尤其对于学生无法深化拓展的知识,授课教师可以精讲详析,但是对于学习能力偏弱的高职学生来说,这种单一、单向的授课方式无法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无助于学生学习能力、创造能力和职业能力的培养。
二、高职商科类《经济法》课程教学方法改革探索
高等职业教育和学科教育相比,对于所学知识、能力和素质等,学生主要是通过切身体验和不断实践锻炼获取的,学生需要经过教师的点拨和演示,通过实训基地对工作过程的亲身体验,不断丰富知识、积累经验、提高能力,逐渐形成职业素养。高职《经济法》课程内容的实践性很强,这些知识一般以抽象的概念、原理、制度、规范等形式出现,要使这些抽象的理论具体化,使学生做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增强法律应用能力,提高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在课程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参与式教学和模拟教学等教学方法无疑是比较恰当的。
1.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将真实事件作为案例以讨论形式运用到课堂教学过程中,通过对典型案例的讨论和剖析,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案例教学法是一种理论与实践紧密联系的教学法,比起传统灌输式教学法,更生动有趣,更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一堂成功的案例教学课是需要教师精心设计和有效组织的。只有注重并确保每一环节的有效实施,才能保证案例教学法的成功。
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课程中的实施应当包括案例引入、案例分析讨论和案例总结三个环节,同时可以结合情境教学、讨论互动式教学、问题式教学、工作流程演示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组织教学。如在经济合同的订立这一项目中,第一步通过一个简单的销售业务流程案例引导学生思考企业与顾客之间是否有合同关系,完成案例的导入环节,引入本项目的理论知识点;第二步对合同成立的基本法律步骤进行理论阐述,在阐述过程中可以针对要约和承诺分别添加小案例(如客户之间的询价、还盘等现实案例),帮助学生理解抽象的法律概念,重复训练学生的能力;第三步进行案例总结,总结案例与法律理论之间的关系,并完成知识的总结;第四步安排学生现场演示签订一份销售合同,组织其他学生观摩并就该合同的法律风险进行预测,这样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让学生明白学习的意义,主动思考、自主学习,真正实现课程的能力培养目标。
2.参与式教学。
采用项目制、团队化运作,教师主导控制学生充分参与。这是一种学生通过亲身参与、亲自操作掌握教学内容的方法。参与式方法应当根据课程项目任务需要和客观条件灵活多变、适时选择,只要能够满足一个教学目的,就应当促进参与。通常使用的方法有:头脑风暴启发式分组讨论、观看视频资料、角色扮演、情景模拟、小组辩论、模拟法庭及针对教学内容设计的游戏、练习等。
以担保法教学为例,我们通过展示生活中的担保案例,对案例中涉及的角色进行分类,将学生分为四个小组,分别扮演质押权人、质押人、债权人、法官四个角色,以辩论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完成课堂讨论—辩护—做出判决的过程,教师通过观察各小组的辩论为各自小组成员给出平时成绩。通过参与式教学能够使学生个体都参与到活动之中,与其他学生个体相互合作学习,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新精神,以学生为中心,让学生当“演员”,教师当“导演”,起组织、指导、帮助和促进作用,最终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endprint
3.模拟教学。
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有许多模块比较适合开展模拟教学,这种教学方法既能让学生身临其境又能让学生灵活运用法律理论,很好地锻炼其运用能力。这样的教学法在构建能力培养教学体系中是十分适合的。针对《经济法》这门课程可以开展的模拟教学法有两种形式:模拟实践教学和模拟法庭教学。
(1)模拟实践教学
通过模拟实践教学,教师指导学生在虚拟场景中,根据有关法律规范的要求,在一定空间和时间内,进行法律事务和程序操作,展示学生的法律素质。如在“市场主体法规实务”这一模块的学习中,可以组织学生模拟组建一家公司,从设立公司准备相关资料入手,然后模拟公司登记法律流程,公司业务的简单操作和违法后法律责任的承担。这样既可以使学生对公司的设立和申报程序及业务操作有初步的实践经验,又可以为日后实际工作打下一定基础。
(2)模拟法庭教学
采用这种教学方法,第一步需要带领学生到法院旁听案件审理,让学生亲身感受庭审的氛围,直接感受法律的功能,对法律在实际中的应用有感性认识,同时对法庭审理程序有初步了解。第二步在条件成熟时可以组织学生搞模拟法庭,模拟纠纷案件的审理过程。如讲述经济纠纷的处理途径时,教师可根据教学内容安排学生模拟法庭教学。模拟经济案件审判活动的准备、处理、辩论,完全放手给学生,审理案件必需的诉讼材料,确定案件诉讼参与人、委托代理人等都由学生自己决定,老师只给予引导。如引导学生准备起诉书、证据材料、代理词、辩护词等让学生体验法律知识的灵活运用,从而对相关法律问题有更全面的了解和思考,锻炼学生的法律运用能力和思辨能力。
三、结语
以上几种教学方法在我院《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实践中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笔者认为高职实践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符合本地区产业发展需要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在高职商科类专业《经济法》教学中应当根据本校学生的特点,紧密结合相关法律知识,以及商科类其他基础课程的相关知识,综合运用一种或几种教学方法,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刘玉.高职《经济法》多媒体教学方法利弊思考[J].高教高职研究,2007(19):91-92.
[2]黄琼.应用型本科经济管理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初探[J].科技经济市场,2010(5).
[3]赵阳.经济法教学的困境与思考[J].经济语法,2013(05).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