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生态文明建设象征着人与自然之间相互协调,共存共荣的进步追求。本文以人与自然的关系作为研究对象,以利奥波德的生态环境伦理思想作为立足点,探讨人与自然同属土地共同体,将人类的伦理尺度拓展至自然界以及土地伦理原则等思想的合理性、独特性,并阐述了其生态思想对生态文明建设的三点启示。
关键词:生态文明 利奥波德 共同体 人与自然
一、引言
随着十八大生态文明建设号角的奏响,“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绿色发展”“美丽中国”……一些崭新、鲜活的、充满希望的词语迅速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然而,一般环境保护关注的焦点往往集中在对具体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整治上。我们需要一种更积极、更主动的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之际就已树立形成的珍视自然、顺应自然的,以生态为中心的整体主义自然观。现代生态文明建设需要人们以敬畏自然、爱护自然的精神理念去科学、辩证地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
二、利奥波德生态环境伦理思想的翻译、解析
美国生态伦理学家利奥波德是探求人类与自然关系的先行者之一。他的生态环境伦理思想,将“土地共同体”“食物链”“完整、和谐、美丽”等视为构成生态模型的基本要素,则是对生态危机、人类中心主义观的哲学反思,是以一种新的生态整体主义观认识自然,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对人们树立生态意识,培养生态习惯,对建设生态文明社会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一)人与自然同属土地共同体
当人站在自然的对立面时,不论是从经济学角度、政治学角度,还是从生物学角度,土地都被视为一种可支配的财富。利氏从生态学的角度重新界定土地的概念。他认为土地不仅仅是土壤,而是能量流经土壤圈、植物圈和动物圈的基石,从动态—关联的视角拓展土地的范畴,将这些统称之为“土地共同体”。他认为土地是个有生命的整体性存在。人类保护土地的目的并不仅仅在于土地对人类生存而言的有用性价值,更重要的在于土地是一个活生生的而非僵死的、机械性的,且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
(二)将人类的伦理尺度拓展至自然界
土地在传统意义上被人类视为一种财富,人类与土地之间并不存在着伦理道德约束。人类对土地只拥有特权,而无需尽任何义务。利氏将伦理内涵从人与人的关系,或是人与社会的关系,拓展到人与土地的关系上,使整个大地都被赋予了人文关怀的道德权利。土地是一个共同体,开始将土地由生态学概念向伦理学意义上延伸。这预示着人类与土地之间休戚与共、生死相依,人类必须对土地尽义务和责任。
(三)土地伦理原则
利氏提出了一条伦理原则用于评判、衡量共同体内各部分价值,即“当一个事物有助于保护生物共同体的和谐、稳定和美丽的时候,它是正确的,当它走向反面时,就是错误的。”这种新的评判标准是从生态学的角度运用伦理的原则重新判定整个自然内部各个存在的意义。在与自然关系的活动中,人类应该遵守“和谐、稳定和美丽”这三个原则,以保持生物群的动态平衡、物质以及能量间的循环转换,这才是符合土地伦理所追求的道德典范。
三、利氏生态伦理思想给予生态文明建设的启示
人类自古就有“征服自然”“与天斗其乐无穷”“人定胜天”等思想,结果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环境、浪费了资源。借鉴利氏生态伦理思想对于我国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大力推进的生态文明建设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树立生态意识
生态意识自从人类产生之后就已经产生了。但是生态意识概念却是在人类开始深刻反思自然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和生态失衡时把生态问题作为一个独立问题提出后才形成的。在缺失生态意识概念的情况下,人类对资源的保护、利用,以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都将失去更深层的价值意义。树立生态意识,完善人类内心构架,其意义不仅在于人类的情感、责任、道德关怀延伸至自然界内,更在于人类的生产、生活以及思维方式上的一次重大改变。
(二)推广和发展绿色生态经济
经济的发展同自然环境有着紧密的联系,只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传统经济,必然会超越环境的负荷,破坏自然资源的再生能力和环境的自净能力,造成生态危机。建立将生态环境经济化和经济发展生态化的可循环的生态经济模式,即推广绿色(节能、低耗、高效、减排)生产,是人类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保障。
(三)施行生态化教育
现代教育灌输学生“主宰自然”“征服自然”“驾驭自然”“成为自然的主人”等工业文明价值观,凸显的是其经济价值、科学价值以及功利价值,突出教育的生产性而忽视其生态性,是造成学生综合素质较差、片面畸形发展的因素之一,是形成现代人类破坏性地开发和利用自然的重要因素。人类生态化教育是符合构建未来生态文明要求的一种新型教育体系:一方面,通过构建教育的理念、价值、目的和内容等,来解决教育过程中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时代性矛盾,从而致力于培养具有生态文明素质的新人;另一方面,致力于提高公众的绿色意识和参与生态环保的自觉性,积极参与解决工业文明时代的人与自然的矛盾——生态危机,从而推动生态文明的形成和发展。
四、结语
生态文明建设是遵循自然规律,顺应历史、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人类需明确认识人与自然不是简单的同时并存,而是相互作用和相互渗透。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不能无节制地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不能忽视自然规律去改变自然环境,更不能牺牲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明确追求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是人类共同的价值选择和最终归宿,我们不能把自然界作为任何社会的外部条件,而是要将其并入到“人—自然”的内在系统之中。
参考文献:
[1][美]奥尔多·利奥波德.沙乡年鉴,侯文蕙译,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12).
[2]李培超.自然与人文的和解——生态伦理学的新视野[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1.
[3]葛丽丽.利奥波德大地理伦理思想探析[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8).
作者简介:
魏晓亮(1980— ),男,汉族,天津市人,工作单位: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工程学院,讲师,硕士学历,研究方向:当代美国文化哲学与文献翻译、英汉语言对比研究。
(责编 田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