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娜 XING Na 邵健伟 KIN Wai Michael Siu
1. 香港中文大学,香港(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999077 Hong Kong)
2. 香港理工大学,香港(The Hong Kong Polytechnic University,999077 Hong Kong)
香港是由渔村发展成为亚洲高度发达的城市之一的。城市的快速发展始于20世纪60年代,强大的地产经济以及旅游业是香港城市形态高速变迁的诱导因素,而其中公共空间的发展则诠释了城市居住环境的提升、交通网络的扩张、城市工业形态的变更以及市民生活的衍变。
香港的人口数量自战后开始明显呈增长态势,除去人口自然增长之外,移民数量的增加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 1957年香港的总人口为2 677 000,其中83%的城市人口主要居住于香港岛、九龙与新九龙城区,即2 222 000的香港居民在只有36平方英里的土地上居住,这也是香港拥挤的居住环境的开端[1]。60年代,香港人口更是急速地呈增长态势,1963年香港人口总数达3 642 500。为了解决居民的住房问题,新界区得以开发成居住地而被使用。当时的住宅设计采用“H”型单元,在考虑使用方便的同时,H型住宅在楼体中间的地面区域提供空地,而地面一层的房屋则被用作商店也就是工作坊以提供商业的机会,住宅的屋顶被用作学校和儿童的活动场地[2]。H型单元住宅地面层以及屋顶所提供的空间就是香港城市发展伊始的公共空间形态,也被称作为“街坊”(见图1)。Jason Wordie[3]描述的街坊是在居民住宅区由街道和空地所构成的方形广场;香港《明报周刊》在“街坊街里”中追忆街坊是香港自二战结束之后最为传统的公共空间[4]。“街坊”的词义也就是当地居民的社区团体组织,而香港人借用“街坊”来诠释其城市旧有的公共空间中公众参与的属性,即居民参与社会团体生活的场所。“街坊”蕴涵着来自中国古代城市中“市井”市民的生活内容:参与商品交易活动、与邻里交流、休憩等社会生活。继1963年之后,香港城区的住宅不断地进行着改造, 旨在提高市民居住环境的品质,其中的公共空间也因此得到改善。除了商铺之外,各种服务性设施、社会机构、医疗诊所、街市、露天游乐场和室内游乐场日益充斥着住宅区的公共空间。由此可见,香港市民公共空间的参与和居住密切关联,而各项设施的集聚也描述了公众参与的多样性。在香港,公共空间是市民日常生活的重要场所。
图1 香港旧有住宅单元的“街坊”(摄于香港石硖尾)
图2 香港的街市生活(摄于香港深水踄)
香港的街市是另一种传统形式的公共空间(见图2)。街市是商贩售卖小商品的场所,同时因为商贩大多居住在街市附近的住宅区,所以街市也是邻居、熟人彼此交流的地方,街市堪称香港的小社会,形形色色的社区生活在拥挤的街市中活灵活现。邵健伟在对北角地区春秧街街市的个案研究中描述了传统街市的“起起伏伏”[5]。他强调,在香港新城镇计划(始于1973年)之前,虽然春秧街以拥挤著称,街道两旁被各样的店铺占据了绝大的空间,留给行人的空间所剩无几,然而,街市中商贩的吆喝、邻里之间的畅谈、小贩和顾客的交往凸显了居民和商贩丰富的城市生活,也造就了香港特有的社区文化。这样的街市在香港还有深水踄、旺角花墟等,每一个街市以贩卖不同的商品而形成了独有的小社区,营造着港人的社区生活。然而,70年代开始的都市更新计划和新城市计划,致使街市难逃变更的命运。随着翻新城市计划的扩张,街市被强制性地搬进室内,街道被重新整洁规划,然而,旧有的邻里的社区互动却减少了;户外吆喝、畅谈的生活被室内店铺的墙壁所隔断,被整洁之后的城市缺失了民众之间的互动。
以上介绍了香港传统的公共空间,无论是街坊还是街市,都表述了香港公共空间的特质并不在于物理的空间形态,却更多地体现为公众空间参与的多样性。商铺的出现构成了香港公共空间的主体形态是以售卖商品为主,小贩与居民的交流互动确实丰富了城市的公共生活。但是自1970年开始的公共屋苑改造、公共交通网络的兴建,到80年代私人屋苑的扩张,香港的城市形态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因此也给公共空间带来了质的影响,这主要体现在香港住宅开发与交通枢纽的紧密联系促进了商业设施的大量兴建,也就是购物中心的成片涌现。
从1980年开始,公共屋苑的街市逐渐演变成了室内商业中心,由北美引进的购物中心在城市的中心区域一个接着一个地兴建。自1970年起,香港铁路有限公司(简称“港铁公司”)的轨道铺设连接了香港的各个区域,穿越城区的时间因此缩短,这也为香港购物中心的发展提供了机遇。1966年,香港第一个大型购物中心海港城在尖沙嘴落成,这预示着香港从英国殖民经济向东亚金融中心转型的开端。 80年代购物中心在全城各个区域纷纷落成。1993年铜锣湾时代广场建成,而当时已有的购物中心经过改造而提供了更加优质的购物环境[6]。 90年代之后,香港各大私人地产商在商业中心区建立了私人购物商场而促进了消费经济。对于旧有居民区的老式商业中心,其中最大的物业管理公司领汇地产从2005年开始重新改造这些商业中心为新型的购物中心,一方面可以提供更为舒适的购物环境,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提升购物中心的地产价值。
由前文可知,旧有商业中心与街坊、街道本是香港居民日常生活的公共空间,而伴随着新型购物中心的落成,越来越多的公共空间转移至室内并开始被消费所取代,旧有的邻里互动也因住房的重新安置开始淡薄,由于越来越多的户外公共空间被私人开发,市民的日常生活逐渐转移至家里、办公室、购物中心等室内场所,旧有的公众参与形式慢慢转变为以消费为主导,如外出就餐、约见朋友、观看表演,等等,这些由购物中心提供的越来越多的娱乐活动取代了传统的户外参与,而购物中心的高速发展则加快了取代传统公共空间的步伐。
香港地产经济的迅速扩张导致了土地私有经营的快速发展,因此购物中心已经不再是住宅区的服务型设施,在城市的中心地带,商业区内处处可见购物中心。如尖沙嘴区域在2000年之后先后建成并开业的四栋商业建筑,就是多层的购物中心大楼,即崇光百货尖沙嘴店(2005年)、K11购物艺术馆(2009年)、国际广场(Isquare,2009年)和The One(2010年)。短短数年,商业地产促使消费根深蒂固地深入市民之中,城市的空间消费也在不断增值,小资文化也在逐渐影响着市民的日常生活。香港“双元文化”所描述的过热的地产经济引导的高速的城市发展与底层市民生活的窘境之间形成了强烈地对比。市民在城市中参与的传统模式被颠覆,白领式生活方式在城市空间中随处可见,香港的城市文化形态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城市的高速发展一方面引导着都市地产经济的壮大,另一方面却制约了市民对于公共空间参与的可能性,这从本文第一章论及的公共空间衍变对“公共”的定义以及公众参与的影响即可窥见。像香港这样高速发展的亚洲城市,城市经济结构的调整也同样深刻影响着公共空间的各个要素。公共空间日益私有化,公众参与也逐渐被消费所取代,而白领式参与的公共生活主要缘于城市空间的室内化,露天的公共空间被地产商巧妙地据为私有,使得弹丸之地的香港更加拥挤。伴随着私有化进程的加剧,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展局于2011年详细列出了私人发展项目中提供公众设施措施的指引材料。文件强调私人业主所提供的供公众使用的地面空间经过核算可以作为奖励面积增加到楼体的总面积之中,也就是说能够使楼体的高度更高[7]。在地政总署官方网站的页面上,1980年之后落成的私有发展项目都被要求提供这样的开放空间以供公众休憩、使用,可见公共空间已经成了私人开发商进行地产交易的工具,这些开放空间的设计也仅仅是环境经过了优化,市民在公共空间的需求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关注与满足。
香港的购物中心作为其中一种形式的私有产权及私有化的公共空间,承载着市民的消费和公共娱乐生活,而其地面开放的公共空间也被各种商业活动所占据,购物中心的业主也擅自将这些仅存的公共空间租赁给商户以供商业之用。购物中心户外公共空间主要以街道、行人天桥、半露天(或露天)广场以及屋顶花园为主要空间形式,这些户外公共空间是私人开发商管理、供公众使用的空间。因为香港面积有限,购物中心的覆盖率相较于其他公共设施其比例极大;再者,城市的区域分布非常密集,居民生活的空间也相当有限,所以购物中心的户外空间也承担着居民日常生活参与城市公共生活的场所。加之此前提及的旧式商业中心也在不断地被改造成购物中心的形式,其户外开放空间越来越紧密地与市民的生活联系起来。由此可见,港人现今的公共空间由于对购物中心的倚赖也越来越趋于商业化,这不仅在于其地理位置因素,更在于市民在此空间的参与度也逐渐被消费所影响。
胡恩威(2005)将香港比喻为一个充满物欲的“大商场”,这不只是强调香港现今的城市形态。前文已有介绍,传统的商业中心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转型为大型购物中心,多层的室内型购物中心的发展随着地产经济的升温之势取代了城市中绝大部分的公共空间,并逐渐将市民的生活带进购物中心,到如今,港人的生活已经与购物中心紧密相连。屈于有限的城市空间,城市的街道、天桥走道以及私有建筑获得奖励的开放空间是城市中仅有的所剩无几的户外公共空间,因此市民各种各样的公共生活形态也在此空间显现出来。罗嘉欣曾借助市区重建,探讨过购物中心在香港街区的不断落成,因此整个城市进入商业化的模式之中,普通市民日常生活的场所被规范起来,市民参与空间的公共生活的自由度由于空间及时间的限制大打折扣[8]。
根据以上论述,笔者认为在购物中心的户外公共空间公众参与极具探讨价值,因此,在香港岛、九龙选取商业型购物中心的户外空间为案例考察市民在空间的参与,并对此进行分析, 旨在深入探讨公众在购物中心户外空间的参与情况,对比私人业主对公共参与的限制,旨在研究香港公共空间的属性以及映射的城市空间文化。
图3 香港购物中心户外公共空间中的公众参与
在香港购物中心户外公共空间的公众参与的调查样本中可以看出,不同种类的空间形态中的公众参与不尽相同。从图3可以看到,屋顶花园之外,其他形式的空间都在不同的时间段成为了人行通道,可见,香港购物中心的户外公共空间是城市中重要的交通节点。前文已经提到,香港公共交通的设置孕育了购物中心的发展,因此无论在上下班高峰期还是日常时间,公众都会路过这些户外公共空间,即使很多的路人并非消费者。另外,在交通枢纽的空间中,例如地面巴士总站、地铁出入口等,公众参与的活动相对单一,局限于等待朋友、把玩手机,而在此停留的时间也非常短暂。香港购物中心的户外公共空间也是交谈会面的场所,在平日,空间中的交谈大多数局限在中午休息时间和下午休息时间,而在周末,交谈会面的时间会相应延长,期间停留的时间也长于上班的时间。若购物中心坐落于商业区,非正式的商务会谈也会选择在购物中心的户外公共空间,这种情况比较多见。在这样的户外空间中,二三人的非正式会谈给空间增加了一种参与形式。值得提及的是,公众在空间中的停留阶段也会有简单的小吃,甚至是在中午时段可以见到上班族在空间内用餐。相对于以消费为主导的购物中心内部,户外公共空间提供了一个相对放松的活动空间。而同时,这样的空间也让商人看到了商机,因此在香港可见弹丸的户外公共空间也会被出租给不同的商户(食肆)以供经营露天餐厅;尤其是屋顶花园,借着高处的风景,数平方米的露天空间也会尽可能多地设置餐桌凳子以招徕食客。图4显示了公众在购物中心户外空间中的日常参与和周末参与形式的对比,平日的公众参与模式和周末略有不同。工作日时间,公众的参与主要以短期停留为主,包括路过、阅读、会谈和暂时的停留休憩等。在周末,不仅公众参与的数量有一定程度的增加,参与的形式也从平日单独一人的活动转换为群组的活动形式。一方面因为前文提到的公众对购物活动的倚赖,另一方面也说明香港市民无论在平日还是周末,行走在购物中心的机率很高。在时间上的分布,也显示出公众使用这些户外公共空间的比率极高,原因之一是由于香港公共空间的形态已经完全被改变,其二是购物中心在城市空间中的分布使得市民很难在一天的日常生活中被忽略。笔者认为,其可悲之处在于,港人曾经自由并略带混乱秩序的公共生活就被这样的由时间段分割开来的所谓“文明”的参与形式所取代,因此丧失了港人特有的生活内容,城市的文化生活也随之黯然失色,有规定的公共参与正在侵蚀仅存不多的传统城市文化。对于私有经营者来说,如此大的人流量存在着诸多的商机,所以近些年来在购物中心的户外公共空间之中频繁发生着商家变相控制公众参与的事件,下文将会详细讨论。
虽然本论文提及的空间是为私人所拥有的空间,但港人对于购物中心户外空间的倚赖程度却越来越高。如图4、图5所示: 公众在购物中心户外公共空间的参与也相当地多样化,即便是短暂的会面,公众在公共空间的交互已经超越了对于私有空间的使用,这也验证了本论文表述的要将这些私有化的公共空间转型为香港(也就是当代都市)特有的公共空间。在这样的探讨范围里,私有空间必须转变为公共空间。而公众的参与行为同时将个人的私密性活动带入公共空间之中,也再一次地定义了“公众”的“公共”参与有着相对的私密性。
图4 公众日常参与形式与周末参与的对比
图5 公众在购物中心户外公共空间的参与
另一方面是空间的拥有方,即购物中心业主的私人控制。购物中心的业主对于户外公共空间的监控主要表现在对场所的轮班监控、商业活动的进驻以及各种各样鼓励消费的方法措施等。
前文提及,公共空间的“公共”在于公众在空间中参与所映射出来的空间活性,公共空间自产生伊始就是一种鼓励公众参与的场所。而在近代城市的发展中,随着城市空间私有化进程的加速,公共空间也只是生存于私有产权地皮之中施舍出来的一小块土地,这也逐步改换了公民公共空间的意识形态,私有业主也理所当然地管理着这个公共空间,同时,打着保证安全的旗号扩张其对空间的监控权。几乎在香港各个购物中心的户外公共空间都可以看到保安在巡逻,其严肃僵硬的面部表情、在有限的空间中巡视的脚步(见图6),让空间在意识形态上与公众产生了特别明显的距离感,对于还不知道此场所为公共空间的市民来说,这里就是私有空间。另一方面,在如此被巡视的空间中,公众停留的时间也受到了极大的影响,这也是在研究中笔者发现的,大多数的公众参与都是来去匆匆,没有长时间停留的纪录;周边居民中年长的老人宁可选择没有保安巡逻的街角,也不愿意在被监视的情况下逗留于这些场所之中。保安的监管保证了公共空间的安全,但是其巡视的方式却让空间在大众心理上产生了排斥感,并约束了公众参与的行为,使得“公共”空间衍变成了“监控”空间。
图6 在购物中心户外公共空间的巡逻保安(摄于香港时代广场)
再者,购物中心位居商业空间,尤其是对香港这种消费比重极大的旅游城市,其提供的户外公共空间也是促进消费的载体。在当初政府对于私有产权的户外公共空间管理不够完善的时期,大部分的市民都被商家牵着鼻子走,购物中心的业主不断地将户外公共空间租赁给不同的商家以赚取租金和利润。最突出的例子就是2008年时代广场的地面露天公共空间被出租作为私家业主经营的露天咖啡厅,每当非消费者停留于此时就会遭到保安的驱赶,致使公众迷惑此场地为什么会被私人所拥有。然而,此空间原本就是公共空间,是供公众自由使用的,私有业主的行径完全是越权[9]。私有业主的如此行为在现今的香港并不少见,这便引发了市民对于香港公共空间讨论的热潮。人们普遍认为,地产商越权的行径侵犯了市民使用城市空间的自由权利,这种经济利益的驱使在侵蚀着公民的民主权益。 2012年初,尖沙嘴广东道的D&G店又上演了私人越权控制公共空间的闹剧:D&G业主禁止市民在店外街道区域拍摄其店铺的橱窗,于是引发了又一起因公共空间的使用导致公民权利被侵犯的社会讨论热潮。这也反映出,私人权利的膨胀开始不断地在各个层面侵犯公众在城市中的公共权益。笔者要问,难道只有市民居住的屋苑才可以有真正的自由?对比之下,城市的高速发展导致公共空间的大量缺失和变更,公众对城市的参与逐渐被消费所取代、公共权益也日益得不到保障了[10]。
传统的公共空间原本是凸显城市特色文化的标志,然而购物中心等高层建筑占据香港市区的各个角落,致使香港的城市性格发生了蜕变[11]。从香港都市的发展进程来看,公共空间的形态和使用与消费文化密不可分。从旧有商业中心的改造开始,继而室内型购物中心的落成和发展,开始带动香港经济的转型,地产、金融和旅游等软型经济成为城市的主导,原有的街区、社区文化逐渐被各种各样的城市更新计划所阻碍,公共生活被迫转移至室内的公共空间。最初去购物中心“转一转”逐渐衍变成如今对购物中心的高度倚赖。不仅仅是购物,市民在购物中心的参与越来越丰富,餐饮、娱乐、运动和节日庆典等活动不断地吸引着他们奔赴购物中心,以至购物中心已经融化在市民的日常生活之中。
购物中心的户外公共空间分布及形式也从另外一个方面映射了消费对于公众参与的影响。在香港,类似于购物中心户外公共空间的私有公共空间越来越多地联系着市民的日常生活,他们在空间的参与模式显示了对这种空间的高度倚赖。同时,在此类型的空间中还有另外的吸引要素,即由商家组织的商业活动、节日庆典,因为这样的目的而到购物中心参与的公众被休闲活动所吸引,因此笔者就可以认为香港公共空间具有商业化的休闲空间的特性(见图7)。
图7 公众参与定义了香港购物中心户外公共空间的形态
近年来不少学者指出香港的空间规划的决定因素是权力和政策,民众在公共空间尤其是户外场所参与的不可控性于城市的规划管理潜伏着极大的危机[12-16]。香港公共空间的属性就是市民日常生活的空间,而近数十年城市空间的重组已经剥夺了市民的生活空间,其相应的社区生活概念也被彻底颠覆。公共空间在城市民主化进程中占据着决策性的位置。香港作为一个东西方文化的交汇区,市民在公共空间的言论自由和使用形式的灵活性都能提升香港的民主开放度。然而,公众普通的日常的参与也显示出自由度与以往比较,明显降低;前述案例中公众的公共参与权利被不断侵犯的事件,就表明了香港城市空间的开放性在缩小,城市中的空间更多的代表了私有地产者的利益,城市的经济地位,市民的生活并没有被政策性地重视起来。
什么是自由空间,从以往城市的发展中即可看出,公众参与的丰富性造就了活力的空间,但在香港数十年的发展中却明显地丧失了城市原有的活力,略带凌乱却多样化的传统公共生活被“文明”地规范起来,市民在公共空间的活动时间越来越短,内容也越来越单调,如果这是城市发展带来的文明生活的话,那么如此颠覆港人原有的都市生活的问题,的确发人深省。
[1]Hong Kong Annual Report [R]. Hong Kong:Government of Hong Kong, 1957.
[2]Hong Kong Annual Report [R]. Hong Kong:Government of Hong Kong, 1963.
[3]WORDIE Jason. Streets: Exploring Kowloon[M].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2007.
[4]明报周刊.街坊街里[M].香港:明报周刊,2011.
[5]邵健伟.褪色的社区[C].郭恩慈.香港空间制造.香港:Crabs, 1998:22-149.
[6]Hong Kong Annual Report [R]. Hong Kong:Govt. of Hong Kong, 2005.
[7]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展局.在私人发展项目内提供公众设施的背景资料[EB/OL]. (2011-07-12)[2013-11-16].http://www.landsd.gov.hk/tc/legco/pfpd.html.
[8]罗嘉欣.关于旺角朗豪坊的12个影像[C]//.胡恩威.消灭香港:香港风格2.香港:进念·十二面体, 2006:122-141.
[9]苹果日报.时代广场被指占用公共空间[EB/OL].(2008-04-07)[2013-11-15].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080407/10955600.
[10]MADANIPOUR Ali.Introduction [C]//.MADANI POUR Ali.Whose Public Space?: Internatio nal Case Studies in Urban Design and Dev elopment. Oxford:Routledge, 2009:1-16.
[11]胡恩威.香港风格3:城市应该是这样建成的[M].香港:进念·十二面体,2007.
[12]杨意龙.演变中的香港:从殖民地到特区[M].香港:香港中国问题硏究学会,1991.
[13]SMITH Peter Cookson.The urban design of impermanence:streets,places and spaces in Hong Kong [M].Hong Kong:MCCM Creations,2006.
[14]陈雅妍.香港の蛋:建筑与人的对话[M].香港: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2009.
[15]邵健伟.一场游击战:公共空间的日常生活[C]//.胡恩威.消灭香港: 香港风格2,香港:进念·十二面体,2006:108-121.
[16]吴俊雄,马杰伟,吕大乐.港式文化研究[C]//.吴俊雄,马杰伟,吕大乐.香港·文化·研究,香港: 香港大学出版社,2006: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