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新科
【摘要】目前,移动互联网风生水起,运营商已经进入了流量经营时代,微信等OTT业务对中国电信的短信、彩信、语音通话等业务冲击很大。但仍有部分通信运营公司利用中国电信的网络分流其业务,不仅给中国电信的利益产生很大的损害,而且对电信业务正常的经营和发展造成极大的冲击,因此在目前市场环境下研究呼叫中心的话音分流对维护中国电信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话音分流呼叫中心信息服务网络平台
目前,运营商面临的两个层面的竞争。一方面,运营商之间的同质化竞争进一步白热化,另一方面,互联网业务的异质替代作用凸显,不仅对短信、彩信等增值业务形成替代效应,而且大量分流了语音业务。就在此基础上,仍有部分通信运营公司和其他公司利用呼叫中心及信息服务网络平台私自经营长途(含IP)呼叫业务,实际上是利用中国电信的网络分流中国电信的业务。鉴于此,为了保证电信在网业务正常、有序、规范地开放和运营,确保中国电信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必须通过相应有效的手段,对目前电信网上(含网间)已开放和运行的业务进行全面的跟踪、验证和监控。
传统意义上的呼叫中心是指通过公网为客户提供话音及增值业务的话务量聚集者,本文将呼叫中心分为两类:准呼叫中心类和信息服务网络平台类。准呼叫中心业务是指受企事业单位委托,利用与公用电话网或互联网连接的呼叫中心系统和数据库技术,还包括呼叫中心系统和话务员座席的出租服务。信息服务网络平台业务是指通过信息采集、开发、处理和信息平台的建设,通过固定网、移动网或互联网等公众通信网络直接向终端用户提供语音信息服务(声讯服务)或在线信息和数据检索等信息服务的业务。对目前电信网上(含网间)已开放和运行的业务一方面要通过技术手段对各种呼叫的接续过程进行跟踪监控,另一方面又要对有关短号话务量等方面分流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并采取相应措施。
一、码号分流
首先通过观察局间信令对各类在网呼叫中心和信息服务业务网络平台进行监测;其次,面上铺开—进行全省呼叫中心类及信息服务类业务普查。通过码号普查对发现的问题采取行政手段和技术手段并举,法律手段与经济手段紧逼的措施给予非法经营者严厉打击。
二、专网用户分流
第一,专网用户码号资料建立统一规则,对本区域内的所有专网编号,对建立在每个编号下的所有用户号码动态维护;第二,点上突破,以西安本地网为突破口,省内其它本地网为协作单位按上述方法进行检测、分析和判断及校验,并创建检测流程和探索与专网的博弈策略,以此形成标准的检测流程及对专网的营销脚本;第三,面上铺开,按照标准的检测流程及营销脚本在全网推广,形成联动与合力。
三、非电信侧电信设备和IP专线接入话音分流
在陕西省无固定电话经营权的运营公司以向用户提供小交换机、选路器等电信设备经营IP专线业务,应属超范围经营固定电话业务。电信方应向省通管局勤汇报多勾通,以求钢中而立。严格落实相关规章制度,防止语音分流。
四、互联互通来去话不平衡话音分流
一直以来,运营商之间的来去话不平衡的症结是互联成本太低,主要因素又是结算价格不合理。传统经营造成的电信业务成本核算不健全的弊端并没有伴随着电信的拆分得到解决。互联互通费用的制定不是采用“成本核算法”,互联资费中没有包含所有实际发生的成本,未能体现互联互通的客观性和真实性。例如:目前的语音业务结算基于移动与固定电话、固定电话之间经过互、长途电话(含IP)转接要结算,最高结算价为6分/分钟。如果一个移动电话呼叫异地固定电话,整个呼叫过程的资费至少是1元/分钟,而转接方只得到6分/分钟,固定电话企业互联互通工作付出的劳动、支付的互联成本与获得的收益相比移动得到的效益相差很悬殊,导致主导电信企业处于非常不利的境地。另一方面,国际网间结算费率普遍较高,而我国则明显偏低,不能体现网络应有的价值。去年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的网间结算费收入分别占全年总收入的3.6%和3.3%,与其他运营商的网间结算费收入则更低,而国外主导运营商互联互通中获得的收入要占到总收入的15%-30%。包括铁通等新晋运营商为了提高自身话务量,为各种“虚拟运营商”提供最低可达到8分钱/分钟的合法和稳定的语音落地,远低于正常国际长话结算费。正是由于网间结算费存在科学性和客观性差的原因,导致各运营商之间互联互通不畅,价格仗不断升级,以及互联互通结算收入拖欠太久等现象。
参考文献
[1]童儆,阎豫.有关电信网业务台外呼涉及网间结算的初步探讨[J].中国新通信. 2012(12)
[2]孟剑.我国电信运营商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中国新通信. 2013(11)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