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敏
2013年全国企业所得税收入22 416亿元,占税收收入总额20.29%,作为我国第二大税种,企业所得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起着宏观调控和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经济成分的多元化,税源的流动性和隐蔽性越来越强,现行的征管手段收效甚微,税源流失的风险日渐增大。如何实现企业所得税的有效管理便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从数据比对分析入手,剖析企业所得税征管现状,分析产生问题原因,提出建议,以期对税务机关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防范执法风险有所帮助。
一、企业所得税征管现状及原因分析
1.纳税意识淡薄。
从各地汇缴清缴数据来看,大多数地区申报年所得额在30万以下的企业户数占查账征收企业户数50%以上,长亏不倒的企业比比皆是。由于企业所得税影响到留存收益及股东个人利益,纳税人往往会采取少列销售收入、多列大费用成本,通过虚开发票、设置“账外账”等手段少申报应纳税所得额,从而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不能准确地依法调整财务制度与税收政策之间的差异,也是造成企业少缴企业所得税的原因。
2.税收负担不公。
分征管方式来看各地的征管数据,大多数地区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服务业等企业所得税以地税部门管理为主的行业,核定征收户数远大于查账征收户数,查账征收方式的税负不到核定征收的45%;制造业、商业零售业、金融保险业等企业所得税以国税部门管理为主的行业,查账征收企业户数多于核定征收企业户数,且两种方式税负差异较小。从一定程度上暴露出地税部门的征管手段较国税部门粗放的现状,造成同一地区、同一行业、同一利润率企业间税收负担不一,税源流失的风险巨大不容忽视。
3.征管力量薄弱。
企业所得税为中央、地方六四分成收入,管理成本相对较高而难度又大,“重流转税轻所得税”的意识长期存在。从各地的征管力量来看,设区市的企业所得税管理人数普遍没有流转税、财产行为税等部门多,县(市、区)普遍未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虽然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逐年增多,但基层一线的税收管理人员并没有相应得到充实,人均管户过多,加上多数税收管理员业务不精,对下户核查存在畏难情绪,过多依靠以票控税和核定征收等单一征管手段,不能适应现代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要求。
4.汇缴质量不高。
汇算清缴是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的核心。随着电子申报软件或网上所得税申报的推行,税务机关的报表审核过程基本上被软件自带的审核功能所代替,而税务机关所掌握的历史数据(如以前年度亏损、减免税资格)不能参与审核,造成虽申报成功但数据不准确或有漏项的情况。由于汇算清缴的主体是纳税人,税务部门的汇算清缴工作责任与风险相对降低,助长了个别税务部门及其部分税务管理人员的“惰性”,以“守株待兔”的思想来对待工作,弱化了税源管理的时效性,汇缴的质量难以保证。
5.纳税评估不实。
一是纳税评估职责落实不到位,基本上就是从财务报表到纳税申报表的审核过程,没有深入分析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形式重于实质,收效甚微;二是信息化建设的水平参差不齐,评估所需资料不充分、不真实,加上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尚待完善,选案随意性大,影响了评估质量;三是对纳税评估工作定位不准、重视不够,大部分税务部门并没有设立专门的纳税评估机构,或虽然设置了专门的评估岗位,但各自为政,不能很好地履行其职责。
6.信息机制不全。
由于存在着大量的现金交易,在我国现有法制和货币金融监管水平下,缺乏有效的手段来控制企业的资金流、货物流,使所得税的税源控管变得异常艰难。第三方信息获取和利用严重不足,与财政、工商、房管等部门信息沟通不够,税基控管缺乏有效监控手段。加上国税、地税征税范围划分不清,信息共享和反馈机制不健全,造成税源信息不真实、不完善,直接影响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和征收。
二、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建议按照总局“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二十四字工作方针,按照精细化、专业化、科学化管理要求,以加强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实施信息管税为依托,完善工作措施,强化汇缴管理,有效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水平。
1.拓展纳税辅导深度。
扩面性辅导和重点性辅导相结合,改变过去以培训财务人员为主的现状,将企业负责人也纳入培训对象范围,提高企业相关人员整体税收法律意识;提高企业培训针对性,事先了解纳税人的培训需求,在培训内容上要突出新政策、热点难点问题解读、税会差异等,使培训更具实效性。提示性辅导与惩戒性宣传相结合,在征管中增加柔性,赋予服务的理念,将提示性辅导融入日常性管理中,建立和谐的征纳关系;在稽查中增强刚性,对一些恶意的涉税违法案件以各种方式在社会上予以曝光,更好地发挥案件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2.强化信息技术支撑。
加强所得税信息化建设,建立优化整合机制,提高税源管理效能。一方面依托各种税收征管系统和基层管理平台,强化所得税基础信息的采集和征管数据的深度利用,建立所得税风险监控机制;另一方面密切国地税之间的配合,争取政府支持,加强与财政、工商、银行、房管等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建立第三方信息平台,充分利用外部信息资源,分析查找税收管理的漏洞,形成严密的税源控管体系。
3.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针对不同规模、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的特点,按照“抓大、控中,核小”的思路,实施分类管理,突出管理重点,合理配置征管力量,增强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分规模管理,对于重点税源企业,采取市、县、分局三级联动的方式,全程监控;对于一般税源企业,主要是县(市、区)局、分局两级联动,加强巡查。二是分征收方式管理,对于核定征收企业,主要规范标准,动态监控,辅导健全账务,引导其向查账征收方式转变;对于查账征收企业,按行业进行分类管理,结合行业生产经营特点、行业利润率水平,采取按月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征收方式,设定所得税负预警值,及时跟进评估核查,解决查账企业税负低于核定征收企业且亏损面大等问题。
4.提高汇算清缴质量。
规范预缴申报,加强对预缴申报率的监控,确保预缴申报的正常进行,依法处理逾期申报和逾期未申报行为;规范汇缴流程,逐步增强纳税人对汇缴主体的认识,提高申报的自觉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强化对年度申报表的逻辑性和有关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的审核,并与岗位绩效考核挂钩,增强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充分发挥税务代理中介作用,加大中介鉴证业务质量的监管力度,通过完善行业立法,引导中介机构在提高汇算清缴质量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事项审计鉴证工作。
5.完善纳税评估机制。
夯实纳税评估基础,全面、完整、准确采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第三方的涉税信息,搭建行业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模型,开展多层次、多维度的纳税评估;推行行业税负纳税评估,探索联评制度,将所得税与增值税、营业税评估相结合,做到一次评估,各税兼顾,提高评估工作的科学性;科学选择评估对象,优先选择重点行业、特色行业、行业税负离散度较大的企业、注册资本在一定额度以上的连续亏损的企业、纳税异常企业等作为评估重点,达到有效管理税源的目的。
6.建立专业化管理团队。
整合现有人力资源,引进专业人才,通过实行业务岗位轮换和选调制度,将业务能力强、有工作责任心的干部充实到所得税管理岗位,形成所得税管理人才梯队。加强对所得税人才的培养,按照分层分级多渠道培养思路,培养操作型、技能型和专家型等不同实用型人才,重点是提高一线税收管理人员的企业所得税政策业务、所得税评估和风险应对水平。按照人才兴税的战略规划,逐步完善所得税管理人员评价激励机制,保持企业所得税干部队伍基本稳定,建成一支适应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的所得税管理队伍。(作者单位:鹰潭市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