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海南省海口市委书记陈辞表示,今年底海口市属公立医院将全部实施“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模式,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明年将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据介绍,“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模式是指病人住院时免交押金,看完病一次性结清费用。
一直以来,绝大多数医院的就诊模式是“先交押金后诊疗”,这种模式建立的基础是大多数患者看病都要自费或者承担大部分费用,而如果不先交押金,过高的医疗费用足以让患者产生逃费的冲动。因此,医院收押金是“先小人后君子”,目的是防逃费。
其实,早在2010年,原卫生部就发布了《关于改进公立医院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提出“逐步实现患者先诊疗后结算”。同年5月,原卫生部再度强调,有条件实施新型付费方式的省份和医院要尽快开展“先诊疗,后结算”试点。随后,在山东兖州、济宁等地,先后开展了“先看病后付费”的试点。据悉,在当地推行该模式以来,就诊量激增,且没一个患者逃费。虽说在2012年6月深圳某医院的“试水”中,新政策实施20天后,在8000多名受惠患者中,有21人逃单,但这比例并不算大,而且这与逃费追责机制的欠缺有关。
不过,这不意味着“先看病后付费”就可以简单复制、全面推行。目前在国内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模式,势必会遇到不少问题。因为这一政策要依托于趋于完善的制度环境,也要落脚于无缝的细节践行。当前,实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的医院主要集中在县级及以下的医院,其医保报销比例较高,患者逃费的可能性小,即便出现少量逃费者,对医院的影响也不大。但在大医院就诊,患者可报销的比例减少,加之一部分无医保保障的就医者,如外来打工者、城乡困难户等低收入自费群体等,无能力偿付高额医疗费用,加大了大医院面临的欠款风险。如果医院的切身利益无法保障,怎能保证医院心无旁骛、全心全意地救死扶伤。
况且,目前城乡居民、城镇职工三种医保的统筹层次、筹资水平不同、保障力度不一,报销比例也不尽相同,也在很大程度上给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形成了困扰和障碍。再加上缺乏个人征信系统,无法对逃费者进行有力的约束,也将为“先看病后付费”制度增加负荷。
尽管路障横亘,但“先看病后付费”不仅是民众的热切期盼,更是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本质的有效路径和制度性的纠偏。可以肯定,只要构筑起多维的配套机制,“先看病后付费”面对的风险是可控的。正因如此,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确实需要相关配套措施予以保障。(据《健康报》)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