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婷婷
摘 要:旧教育的分水岭,对教育特别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具有许多借鉴作用。
关键词:爱弥儿 自然教育 自然后果法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882(2014)10-065-01
法国哲学家让·雅克·卢梭1762年出版了其长篇教育哲理小说《爱弥儿》。在书中,他指出,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由三种教育培养起来的——自然的教育、人的教育和事物的教育。他解释说,我们的才能和器官的内在发展是自然的教育,别人教我们如何利用这种发展是人的教育,生活对我们有影响的环境中亲自得来的经验乃是事物的教育。如果在一个学生身上这三种教师的不同教育互相冲突的话,他所受的教育就不好,只有当这三种教师在他身上所施加的教育在目的上是一致的时候,他才算是受到了自然的教育,就会自己达到他的目标,而且生活得很有意义。
一、卢梭自然教育思想的基本内涵
(一)“归于自然”,反对经院学校脱离实际
“自然”一词在卢梭的著作中频繁出现,在不同的情境下,它的含义则有所不同。具体到“自然教育”,卢梭指出“如果你想永远按照正确的方向前进,你就要始终遵循大自然的指引”,“大自然希望儿童在成人以前就要像儿童的样子”。也就是说,这里的“自然”是指“人的天性,人的自然本性”,所谓自然教育即是“服从自然法则,顺应儿童天性,促进儿童身心自然发展的教育。
在卢梭看来,这三种不同的教育中,自然的教育完全是不能由我们决定的,事物的教育只是在有些方面才能够由我们决定,只有人的教育才是我们能够真正地加以控制的。
如果想要儿童能够正常地发展,那么人们所能够控制的“人的教育”和“事的教育”必须顺从人们所不能控制的“自然的教育”。只有这样,三种不同的教育才能够达成某种一致性,进而使得儿童的发展能够按照其发展的自然顺序和要求进行。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自当“归于自然”,服从自然的永恒法则,听任人的身心自由发展,反对填鸭式、命令式的教学方法。
(二)按自然法则和规律进行的教育方法,反对经院学校机械训练
第一,“自然后果法”,反对教条主义。
卢梭在提出培养“自然人”的教育思想的同时,也相应地提出了一套教育方法,这些方法归结到一点就是要遵循“自然”进行。他认为要想在教育过程中,不走弯路,必须按照自然的指引,这应是教育的基本准则,是一切教育方法的出发点。其中,典型的教育方法是“自然后果法”。所谓“自然后果法”,是指在儿童犯了错误的时候,不能采取体罚的措施来惩罚他,而应让他们在与大自然的接触中体会到自己所犯错误和过失带来的自然后果。如儿童把碗打碎了,应让儿童切实体验到没有碗吃饭的不方便,意识到自己行为是错误的之后再给他一个新的碗。
卢梭说:“如果他有冒失的行为,你只需让他碰到一些有形的障碍或受到由他的行为本身产生的惩罚,就可以加以制止”,也就是说“我们不能为了惩罚孩子而惩罚,应当使他们觉得这些惩罚正是他们不良行为的自然后果。”从上述关于“自然后果法”的描述中,似乎可以看到这其中包含了两个非常重要的思想,即主张儿童在生活经验中接受教育和反对体罚儿童。
首先,“自然后果法”的言下之意就是让儿童通过亲身体验,让他们体味过失行为的恶果,从而使他们记住教训,明白事理。也就是说,通过“自然后果法”,儿童可以从具体的生活经验中,理解什么样的行为是对自己有利或有害的行为,进而可以不断积累他们关于对或错的经验。这样,他们自然也就接受了相应的教育。
其次,“自然后果法”的言外之意就是反对体罚儿童。在卢梭看来,体罚儿童只会压抑儿童的个性,逼迫儿童遵从强势,使他们生活在恐惧和不安之中。而“大自然之所以造儿童,是为了使他们受到爱护和帮助”,所以,当成人们面对儿童的错误和过失时,应当让他们通过切身的体验认识到自己的冒失,进而自主地修正自己的行为,而不应动辄就使用暴力威胁,恐吓、体罚儿童。
总之,“自然后果法”意在呼吁爱护儿童,让儿童在成人面前像个真正的儿童一样生活,不要压抑儿童的个性,更不要去体罚儿童。通过“自然后果法”,儿童可以在生活经验中接受教育,进而增强进行自我修正的自觉性。
二、卢梭教育思想对于当下学校教育的启示
卢梭关于儿童天性中包含主动自由、理性和善良因素的結论,以及呼吁保护儿童纯真人性,让儿童个性充分发展的主张,无论是在当时,还是现在都对我国的教育实践具有借鉴意义。鉴于此,我国学者李芳提出,教育不应该压制青少年的天性而是要引导青少年的天性。从卢梭的本意出发,自然教育就是要尊重儿童的天性,天性本无好坏之分,使之和现存社会文化价值相契合乃是教育的任务。在具体的措施方面,李芳认为,最合适的办法就是教育者继续保持探索未知探索新奇事物的天性,和青少年一同走在时代的前列,并引导他们。
三、卢梭教育思想对教师的教学启发
爱弥儿就是这种经过自然教育培育出来的自然人的典型。这种人是身心调和发达的人;既有农夫或运动员的身手,又有哲学家的头脑;身体健康,感觉灵敏,理性发达;不曾受到社会传统的摧残,未被旧有的模型铸成固定的形式;有着发展成为各种人才的条件,能承受时势的要求而承受应当承担的使命。一个具有如此完美形象的爱弥儿无疑与教师的教育—即卢梭所谓“人的教育”有重要的关系。考察爱弥儿在婴儿期、童年期、少年期和青年期等阶段的教育情况,我们发现在爱弥儿的成长过程中,有一位可亲可敬的教师一直伴随着他的左右:他热爱自由,砸碎了束缚儿童发展的锁链;他倡导天性,主张培养自然的人;他热爱学生,把孩子放在教育的中心;他循循善诱,引导儿童自然地发展。
在教育的原野里,我们应该时刻反思,反思自己是否做到了循循善诱,是否发现孩子的内在而去挖掘,充分尊重人的发展,符合孩子的心理认知去开支教育教学工作,这是我们时刻应该关注的话题。
无线音乐·教育前沿2014年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