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宾
2013年1月6日,据《京华时报》报道,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张国华,受贿后噩梦连连,常常半夜大叫:“不要抓我。”经妻子刘淑平进行“心理辅导”后,张国华陆续将2000万元收入囊中,现房就有16套……事情败露后,最终,夫妻双双锒铛入狱。虽然,笔者现在不知道这位“贤内助”给张国华说了什么,但是,这件事告诉我们,对于官员而言,只要他们的贪腐心理强有力地压住自身的党性修养、道德自律时,违法乱纪就会成为心安理得。当“不要抓我”的畏惧在贪腐心理的引诱下获得“心安理得”时,随之而来的“伸手”似乎就获得了某种异化道德的“慰藉”。
从近些年腐败官员的身上,我们不难看出官员腐败的基本心态。他们从起初的“断然拒绝”到“半推半就”再到“权钱交易”的变化,往往受贪婪图报、钻空投机、攀比失衡、劳苦补偿这四种心理的影响,当然不同的个体可能这四种因素起的作用不一样。笔者惊异的是,究竟是什么原因催生出官员贪腐的四种基本心理呢?
人性的贪婪
就近些年已经公布的官员忏悔录来看,贪婪成了不少贪官腐败的原动力,这一点也不足为奇。作为生命个体的官员,他是一个物质意义上的自然人,生命肌体与生俱来就具有对于锦衣玉食的贪恋,对于美色、荣誉、财富、尊重的贪婪。
正如西方哲学家康德所说:“人觉得他自己有许多需要和爱好,这些完全满足就是所谓的幸福。”贪官往往不会因为已经拥有了许多东西(房子、名表、情妇等)而歇手,相反,他们仍然会无止境地贪欲这些东西,在学者徐贲看来,“他们并不真的需要这些东西来满足他们实际的人生需要,他们追求的是充填无止境欲望的满足和由此而来的‘幸福”。
诚然,追求幸福是你我的权利,幸福没有错,错的是如何追求幸福。正如之前所说的那样,作为生命个体满足生理需求的欲望是与生俱来的,人总是有种对于此岸世界的不满心理,在对彼岸世界满怀憧憬的价值投射下,彼岸世界的绚丽多彩使人无法抵挡诱惑,并对自己追逐贪欲的行为产生了一种理所当然的正义感,似乎自己的一切贪婪举动都成了可以理解的行为。作为官员,如果他对于所谓幸福的追求发展到贪欲时,手中的权力必将随之成为他们践踏法律、道德满足个人私欲的法宝。
所以说,贪欲成了一些品行不端官员贪腐的原动力,成为他们以权谋私的最终立足点与出发点,此言并不为过。在对于生理上的需求,安全上的需求,情感和归属的需求,尊重的需求,自我实现的需求等等的追求过程中,似乎规则、约束以及以往的说教都显得那样的无力。可怕的是,对于大多数追求贪欲的官员而言,在官本位思想浸润下,权力所带来的殊荣使他们变得忘乎所以,他们似乎并不反思自身追求所谓幸福是否具有合理、合法性。
权力运行的固有矛盾
从权力的角度来看,公权力的行使原本是为了调节利益冲突,促进资源的合理化配置,市场经济的基本运行法则要求作为市场管理者、调控者的官员们本着公平、平等、开放的原则,建构市场的运行秩序。
然而,权力一旦产生,因为要与带有利己之心的自然人相结合,所以很可能会与这种秩序相冲突,进而发生变异,导致不是权力服务市场,而是干预市场利益分配。究其原因便是,市场资源的配置权力也是一种资源,它决定着资源往哪配置,配置多少,什么时候配置。在时空矛盾的现实情况下,掌控了这种资源配置的权力就意味着掌控了利益博弈的主动权。试想,在贪欲原动力的驱使下,在对于财富、权力的追求下,在掌控拥有资源配置的权力下,一些缺乏自律的官员很难做到不伸手。
笔者认为,这是权力运行的固有矛盾,公共权力无论如何也不会撇开私人来独自运行,它总需要个体来发挥作用,这就导致带有公共属性的权力和必然包含自然属性的个体之间需要某种结合。
此外,我国自古以来官本位思想特别浓厚,即便是今天,一些地方官场依旧存在着官本位思想的残余,这种思想的存在会给体制内外的两种人产生极强的贪欲。就体制内而言,在官本位思想的影响下,权力的来源、决策的制定、话语权的大小、价值的判断等都会与官员职位的高低挂钩,上级和下级享有的各种资源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当然这种职权范围的鲜明化有利于政策的制定与落实,有利于区域治理的畅通。但是,从运行权力的公务员个体来看,权力的鲜明隶属关系,无形中给了公务员个体相应的物质与荣耀的差别,而这种来自于权力的差别所附带的物质荣耀差别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了官员追逐的目标,同时也激发了官员的贪欲。
就体制外而言,一些人将公务员看成了一种职业,看成了捞取资源、财富的途径,在官本位思想的浸染下,当官似乎在一些人看来就是为了满足个人的贪欲,试想,在这种社会氛围的影响下,贪欲很难不被异化为贪婪。
“赌徒心理”
“赌徒心理”往往和“投机心态”相关联,拥有这种心理的人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赌场中赢了的人,一种是赌场中输了的人。对于前者而言,因为赢了,自认为运气好,凭借自己能力强,所以过于自信,总是抱有侥幸心理,所以贪婪成性。而对于后者,因为输了,总是试图翻本,所以无论如何还是要继续下去,只有这样才能有希望翻本。
这两种情况对于腐败官员的影响力都很大,一些官员以自身权力为依托,要么通过权力联盟进行腐败,要么直接以自身权力为核心建立一个具有资源调动能力的腐败圈子。以同学、同事、同乡等身份为黏合剂进行权钱交易。他们以此为凭借,试图获取更多的财富,他们为了金钱不惜践踏法律,圈中所占据的权力和财富资源,使得他们认为自己可以侥幸逃脱法律的制裁,即使出了点麻烦也可以轻而易举地摆平。此外,即便是遇到了致命的麻烦时,选择制造更大的麻烦来堵住漏洞往往成为了钻空投机的手段。而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侥幸心理在起作用。
据《检察日报》2014年2月18日刊文,四川省雅安市副市长谭向红在忏悔录中写道:“为了收受这些钱,我的胆子越来越大,甚至还私下注册公司通过转账的方式收钱。1997年至2004年六年多时间中,我以这种方式收受钱财180余万元。用这种隐蔽的方式收钱,我在为自己的聪明沾沾自喜时,也产生了侥幸心理。我认为,为别人办事,这是自己应该得到的回报。心存侥幸的主观因素,让我在严重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陷越深。”
就以往的官员贪腐纪实来看,外部环境对于官员投机心理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而且在某种程度上来看,官员心理变化几乎都来自于外部环境的变化,特别是目前,我国正处在改革的深水区,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一些旧有制度出现了某种程度上的不完善之处,而这种不完善的外部环境成为官员贪腐投机的切入点。
首先是一把手权力过大。一些贪腐官员特别是一把手往往由于手握重权,所以有恃无恐,这样就会形成侥幸心理,同时,“有权时捞一把,逮住了自认倒霉”也成为侥幸心理的“助推器”,随之便产生了赌徒心理。作为一把手,他们很多时候熟谙法律和制度的漏洞,对于制度处罚的规避能力很强。
对于一把手腐败而言,权力来之不易,他们很少愿意为了贪欲冒丢掉乌纱的风险,或许更合理的解释便是对于“绝对权力”的威力充满自信。例如一位一把手写道:“在收受钱物时总认为别人不会知道,可以瞒天过海,总是用一种侥幸的心理来做自我安慰。”
其次是有制度无监管。党的十八大提出必须坚持完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得到正确行使。就目前来看,我国的权力监督体制还不完善,权力与监督之间存在隶属关系,大多数部门监督机构同时受同级地方党委和上级监督,进而导致监督者受制于被监督者,如此一来,对于同级党委或行政首长的监督就很难落到实处。有的时候,对于下级的监督也会因为上级或者同级党委的影响变得乏力,致使一些腐败分子利用关系、金钱、人情、权力,行走在监督的缺陷中逃避法律的惩罚。
正如一位贪腐官员在他的忏悔录中写道:“自己作为一个局长,对上级的监督、同级的监督不当一回事,用各种解释来进行搪塞,自我开拓,使自己脱离了组织与群众的监督,使自己在组织与群众的监督中像一匹脱缰的野马,听不进组织的批评,听不进同志们的关心,我认为这样一个失去监督的权力,是我走到今天的必然。”
攀比失衡
在心理学中,攀比心理被界定为中性略偏阴性的心理特征,即个体发现自身与参照个体发生偏差时产生负面情绪的心理过程。正面的攀比可以提升一个人积极的竞争欲望,有利于问题的解决。而不理性的负面攀比往往会使心怀攀比的人在缺乏对自身所处条件正确认识的情况下步入攀比中不能自救,甚至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
“我极其错误地认为,自己不分管资金、工程、物资、采购,也就不可能存在权钱交易,逢年过节收点礼金只是‘小东西,比我手伸得长的大有人在。思想防线一旦失守,就一发不可收拾,结果由小到大,积少成多,最终走上了严重违法犯罪道路。”安徽省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赵建明在他的悔过书中如是写道。
如今,官员中的攀比心理最终酿成腐败的并不鲜见,身处官场的官员们彼此所持的心态是不一样的,所以他们之间以某种兴趣爱好、社会关系必然会结成一个交际圈子,一般情况下,权力大的官员其社交圈子也相应广泛,并且圈中人的身份地位相应也高得多。这样一来,圈中彼此的差异性必然会很大,有的人权力大,有的人财富多,也有的人知识多……也正是在这种环境中攀比似乎很正常。就像王跃文的《国画》里面所写的,一个官员他换了一个杯子,其他人都可赶潮流一样的,换一个和他同样的,或者是比他更好的,就算在这小的细节上都进行着攀比。
对于官员而言,最开始萌生攀比心态的原因与其说是物质上的差异,倒不如说是源于“面子”,身在官场,一些人似乎习惯了与自己身份相匹配的“荣耀”,这种源于古代中国残留的观念成了时至今日官场运行的潜规则之一。爱“面子”、争“面子”成了官场乃至社会的习惯,甚至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很多时候,中国人是生活在“面子”里,在中国人看来,给“面子”就是给“尊重”,如果你不给人面子,很可能会引起对方的报复。
正是在这种大的社会环境下,一些注重“面子”的官员渴望处处得到别人的羡慕,得到仰慕,所以他们需要攀比,在攀比中他们获得了所谓的快感与尊严,同样在攀比中,他们比出了失落与愤怒。然而,他们不会因愤怒、失落而就此止步,为了迎头赶上,权力作为官员拥有的独特优势便成为腐败官员迎头痛赶的“绝招”。
在官场中,官员攀比较为普遍的是与“大款”攀比,在攀比之余,他们会形成一种自惭形秽而心理失衡。随之便在彼此间的对比中进行“自纠”,比如一些官员可能会认为自己的学历高、办事能力强、付出的努力多,然而收入却差距很大,所以他们便以权谋私,寻求权利自肥。而且,一个人只要迈出第一步,心理的防线便会顿时倒塌,从此以后就会越来越腐败,越来越放肆。
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在悔过书中发牢骚:“十多年一直在公安局担任副局长……看到比自己资历短、业务又不熟悉的人都得到提拔,产生不满情绪,升官不成,就乱用权。”此外,被称为“红顶商人”的浙江省衢州市原市委常委、巨化集团董事长叶志翔,谈及犯罪心路历程时也说:“我担任巨化集团公司董事长后,与一些较为成功的浙商交流中,心理很不平衡……与他们比我的优势更多、付出更大,但与得到的确实不成比例。”看来,因官场攀比最终锒铛入狱的不乏其人。
前提错误的“劳苦补偿”
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这样教育,“付出就会有回报”,“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投我以桃,报之以李”等等类似的话语体系,这些生存名言中暗含了人们对于付出与回报的思考,也激励了不少人奋发图强。
诚然,付出渴望回报,回报最终需要付出,这是无可争议的人生哲理。但是,如果用在官场上就会变味。究其原因是因为,以往人们说的付出就会有回报,是指对于纯粹的个人所拥有的非公共属性资源的付出,这种付出并不含有对于公共资源的窃取,因而对于每个个体而言,他所调配的资源与其所拥有的资源都是具有非公共属性的,这就决定了,他们的付出是公平的。然而,腐败官员们所持有的“回报论”却是另外一种变种,他们手中的公权力是姓“公”,它不是任何个人的权力,而是国家的权力、公共的权力。腐败官员的“回报论”异化了公权力,将公共权力沦为自身谋取财富的手段。
与此同时,付出与回报的挂钩还会产生一个问题,即为了回报去付出,一旦这种心理成为官员为人处世的法则时,强大的功利性会激发权力寻租以及权力赎买。
客观来看,导致官员腐败的原因很多,但是,从心理角度探寻官员贪腐的缘由是我们反腐败不可回避的话题。贪婪图报,谋利求富;钻空投机,侥幸自恃;攀比失衡,盲目从众;劳苦补偿,预设退路等心理病症,对于官员贪腐具有很强的诱导性,所以,关注官员贪腐心理不容小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