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中国政府做好语言规划、提升汉语地位的几点建议

2014-10-10 15:11侯占香
经济研究导刊 2014年22期
关键词:措施政府

侯占香

摘 要:目前,汉语面临“内忧外患”的境地,汉语言的使用环境日趋恶化。政府必须正视汉语面临的尴尬境地,在大力推广和规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基础上,做好语言规划工作,认真探讨保护汉语的相关对策,及时推出相关举措,提升汉语地位。从政府的角度就如何进一步做好语言规划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政府;语言规划;措施

中图分类号:H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2-0281-02

一、语言规划的必要性

一个国家的语言状况通常与政府的语言政策密不可分,政府的语言政策往往决定一个国家的语言状况。目前,中国存在诸多因素导致的汉语生存状况堪忧的现状,政府必须正视汉语面临的前所未有的“内忧外患”的尴尬境地,大力推广和规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认真探讨保护汉语的相关对策,做好语言规划工作,及时推出相关举措,提升汉语地位,促进国家语言和文化稳定发展。

二、中国政府进一步做好语言规划 提升汉语地位的具体举措

(一)进一步完善立法权

1.关于少数民族语言的使用问题

民族语言文字是民族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明确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地位,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各领域的使用做出规定,并进行管理,对违反规定的进行处罚,以便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保护和扶持力度。因此,制定《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法》已成为国家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国的迫切需要。

2.关于外文使用的问题

科学地分析外文使用的社会需求、发展趋势以及对中国语文生活的影响,制定国家关于外文使用的宏观战略政策,对外文的使用进行管理,已成为当务之急。

应尽快研究制定《外国语言文字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外国语言文字的使用加以规范引导。以已有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规范标准以及有关政策规定为基本依据,制定《外国语言文字使用管理规定》。主要包括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外国语言文字使用的总原则、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使用要求、国家在外语使用方面的职责;规定哪些场合不能单独使用外文,哪些场合需要经过批准才能使用,哪些场合不得使用外文,以及使用要求,对有关行业系统和领域的外文使用做出规定;规定外文管理的主管部门职责和处罚规定。

3.关于网络语言的使用

网络语言不同于其他语言形式,始终处于快速的变革之中。其特有的变化迅速、形式灵活等特点使得网络语言入法的难度进一步增大。尽管目前语言学界对网络语言的身份有所确认,甚至一部分网络词汇已顺利进入《现代汉语词典》,但是,网络语言的使用仍处于无秩序状态,一定程度上干扰了现代汉语的纯洁与健康,如不能将其使用的基本规定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明确规定其使用的具体场合,其负面效应还会继续存在。因此,应及时对网络词语的使用加以规范引导,制定《网络语言使用管理规定》势在必行。

(二)加强宣传,营造热爱汉语、保护汉语的社会氛围

1.强烈建议设立“汉语日”

从2000年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每年的2月21日为“世界母语日”。在中国,虽然汉语的主导地位虽然已入法,但是人们对汉语的重视程度还是不够的。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节日,却唯独没有一个“汉语日”。政府应该设立“汉语日”,我们可以以此为契机,多发起一些普及性的活动。近来中央电视台和某些地方电视台相继举办了一些汉字听写竞赛活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人们书写汉字的兴趣,另一方面也警醒着我们,我们的汉字运用能力正在急剧下滑,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已成为当务之急。

2.主流媒体应承担起宣传的重任

媒体对汉语的推广与普及工作具有不可推卸的重任。目前中国的电视节目仍以娱乐大众为主,电影电视剧、益智类节目以及纪录片乃至公益广告等主流媒体鲜有涉及汉语言保护的题材与内容。正是因为缺少了这方面的普及与宣传,才使多数民众失去了了解汉语生存现状的机会。在这一点上,媒体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汉字听写竞赛只是一个开端,我们的媒体应进一步拓展思路,利用自身良好的宣传作用,营造热爱汉语、保护汉语的社会氛围,注重从认同的角度来培养公民对国家的忠诚感情。

尤其是在一些益智类节目中,以趣味性为主,兼顾知识性,并加以适当的奖励机制,举办一系列的猜字谜、成语辨析、文言文诵读、古今名家作品鉴赏活动,形成一种全民写汉字、全民爱汉语的社会风气,让人们在说汉语、写汉字、读经典的过程中体会到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

(三)加强监管

许多社会问题的出现不是因为无法可依,而是因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由于监管不到位,法律法规往往在执行过程出现走形的情况,因此,加强监管、全面落实成为解决任何一个问题的必备措施。中国的语言文字政策也是如此。

一方面,在语言立法与规划方面,中国政府已经做了大量举措,然而执法监督的落实情况却令人堪忧。国内许多地区语言法规与制度的执行与监督也仅仅局限于发发文件、检查调研、召开相关会议等,并没有进一步具体可行的实施对策。因违反语言文字法而受到处罚的现象更是凤毛麟角,甚至许多民众都不知道有相关法律文件的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已然成了国家语言政策实施的拦路虎。

因此,必须加大力度,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语言文字工作的机构、职责、编制和经费,进一步明确有关行业系统在语言文字工作方面职责,整合各方力量,加强监督管理,应进一步加大违法语言文字法的处罚力度,将语言文字工作落到实处。

三、借鉴经验,总结反思

正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语言保护与语言政策方面,许多国家非常重视并且推出了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从近年日本政府推行的诸多语言政策中,以下三个方面可以为我们借鉴使用。

首先,以民族文化为核心,强调学生的民族认同感。在日本,从小学到中学,从总目标到各科分目标都在反复强调“加深对语言文化的关心”和“尊重国语的态度”,充分体现了语文教育的民族性。

其次,在语文教学中潜移默化地进行对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的认同。

日本国语教学对民族传统文化的认同主要表现在对乡土文学作品的高度重视。有关专家指出,乡土文学教育不仅是要继承一种传统的文化,以及乡土的亲和感,而且要重新发现先辈的智慧、典范和价值。

再次,在教材的编写方面,日本的常用教科书由专门的教科书编辑委员会来编,除了大学教授之外,还有中小学教师、作家、诗人和评论家等等。在日本,常规教材的编写,作家和诗人不起决定作用,他们只是提供一些参考意见,先由民间出版社的教科书编辑委员会发起编起,讨论具体选文篇目,再由出版社负责编写,然后报文部科学省审核。编成的教材需要文部科学省审核批准,至于选用哪一套,则由地方学校的老师决定,教育委员会准许了就可以当作正式教材了。在中国,只有国家和政府机关出面组织,集中各个省的教研室或者各个大学的权威人物出面,经过教育部批准才能进行教材编写。

中国语言文字法制建设工作尚处起步阶段,还有很多实际问题需要研究解决,有很多理论问题需要研究探索。构建和谐的社会语文生活,需要政府加强对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进行进一步的管理、规划,完善法律法规、营造社会氛围、加强执法监督以及改革语文教学都将成为今后政府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内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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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陈 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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