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职业资格续展中的继续教育问题研究

2014-10-09 12:07张雪梅
出版广角 2014年18期
关键词: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摘要]2013年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开始职业资格续展登记注册工作,一些编辑因为继续教育学时不符合要求未能如期参加续展登记注册。文章针对继续教育培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认为编辑要高度认同继续教育的重要性,把培训内容内化为自己的才能;继续教育机构要淡化商业目的,切实提高培训的实效性;上级主管部门要不断完善政策规定。

[关键词]继续教育;续展注册;职业资格;期刊编辑

[作者简介]张雪梅,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编辑部。

2011年3月国务院新修订的《出版管理条例》53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确定了从事出版工作的编辑人员必须经过资格考试取得职业资格[1]。同时,国家对编辑人员的职业资格实行登记注册管理。早在2009年5月,原新闻出版总署进行了首批登记注册,转眼3年期满了,国家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发布了《关于做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续展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新出厅字〔2012〕565号),对登记注册期满3年并符合条件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续展登记注册。这本来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编辑看完文件也觉得自己基本符合续展条件,但是在提交材料时却遇到了麻烦。上级主管部门在审查材料时发现很多编辑的继续教育不符合规定要求,不能如期参加续展登记注册。笔者对学术期刊编辑进行了调查,了解到他们在继续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问题背后的原因。本文以学术期刊编辑作为受训对象为例,探讨如何行之有效地开展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一、职业资格续展登记注册中编辑在继续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

2011年1月1日实施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新出政发〔2010〕10号)(以下简称《规定》)第7条指出:“出版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72小时。其中,接受新闻出版总署当年规定内容的面授形式继续教育不少于24小时。其余48小时可自愿选择参加省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形式……”按说以上文件编辑都学习过,在这个终身学习的时代,编辑一直都自觉或不自觉地接受着各种继续教育。但是对照续展注册条件:每年72学时得有24学时必须为原新闻出版总署当年规定内容的面授培训,剩下的48学时也要是省级以上(含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活动。这48个学时也可以用其他形式的学习研究来折算,但每一项都有具体细致的规定。

在2009—2012年的三年时间里,编辑尴尬地发现自己的继续教育存在各种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四种情况。一是学时分布不均。有的年份远远超过72学时,有的年份为0学时。二是证书不合要求。参加过很满意的继续教育培训没有获得证书,有证书的培训内容不在文件规定之内。三是没有参加规定的面授培训。有的编辑忙于工作,三年里竟然没有参加过继续教育面授培训,结果48个学时可以用各种成果抵算完成,而规定的24小时面授培训没有完成。四是仅有面授培训的24学时。编辑积极研究参加继续教育学时的计算办法,希望有机会找到弥补的途径。有一部分编辑如愿以偿,有的编辑在多达九条的抵算途径里竟然找不到可以满足的条款。

二、学术期刊编辑继续教育培训存在问题分析

1.主观上对继续教育不够重视

第一,编辑认为继续教育不是硬性要求,注册登记不会较真。学术期刊编辑普遍学历高,自身喜欢学习,他们除工作以外都有自己的学术研究领域。但是他们对编辑继续教育有自己的评判,从申报职称到第一次登记注册,有关部门对继续教育材料审查很宽松。所以,编辑日常学习安排比较随意,根据兴趣出发学习,忽视证书、学时的要求,以为续展注册时不会较真。

第二,编辑认为自己天天都在接受继续教育,无须走形式主义。目前期刊编辑部门都面临人员少、工作压力大的问题。编辑每天忙于工作,还要自觉充电,如电脑作为工具时代新的排版软件、新的在线审稿系统、新的查重查新系统等都需要学习。

第三,编辑认为做好期刊最能体现水平,对机械的继续教育有一定程度的排斥。期刊编辑工作有自身的特点,做好一期期刊,需要从组稿、审稿、编辑、校对、发行等环节事无巨细地展开,不容许有任何差错。在编辑看来做好期刊最能反映水平,对机械安排的继续教育有排斥情绪。

2.继续教育课程仿佛“鸡肋”

第一,培训目的商业化。从原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网站上可以看到2013年培训计划有31项,从国家到省级出版局都在举办继续教育培训班。一些社会培训机构俨然看到了商机,它们打着政府机构的牌子,组织名目繁多的培训考察。编辑部的邮箱里每天都能收到各类培训通知。编辑时间宝贵,编辑部经费有限,根本无法参加铺天盖地的“产业化”培训。

第二,培训师资力量不强。继续教育成为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续展登记注册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使得继续教育培训任务突然增大。培训部门没有可以调动的师资力量,全靠临时请专家。真正的专家都很忙,他们像明星一样要看档期。能够请到的是经常合作的专家,他们年年来讲,讲来讲去难免雷同。于是请一些官员解读政策法规,这些官员更忙,没有时间备课,就拿开会的发言稿应付。培训师资力量不强导致培训质量不高。

第三,培训内容缺乏实效性。翻看编辑手上的继续教育证书,就会发现每年的培训同质化现象严重。一是培训主体相同。二是培训内容相同。编辑队伍组成比较复杂,有科班出身,也有半路出家;有刚上岗的青年编辑,也有行将退休的老编辑。面对这样的编辑群体,培训方会认为众口难调,受训方会抱怨培训非自己所需。于是,继续教育机构最想寻找大众都能接受的公共内容,殊不知这些内容没有针对性,不能贴近编辑的实际需要,使培训失去实效性。

第四,培训成本成为编辑部不能承受的重。目前省新闻出版局下属机构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时间长,时间集中,一般是一期培训完成72学时。期刊编辑部的编辑都需要接受培训,时间安排难以错开。另外,培训费用不断上涨,编辑部本来经费不足,主办单位在下拨经费时很少考虑编辑全员培训。培训的时间和经费成本成为编辑部沉重的负担。

第五,网络远程培训普及性不够。原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开设了远程教育系统,已有100多门网络课程,2013年陆续增加50门以上新课程。授课教师既有行业内知名专家学者,又有其他行业和国外专家学者,课程力求解决实际问题。学习完成后在线考试,系统自动记录学时,续展注册时无须提供学时证明。这个做法本来很好,但是编辑不适应远程学习,在平时紧张忙碌的工作之余也不知道自己是否有时间学习,而且学习还要购买学习币,编辑不愿意尝试。

三、开展行之有效的继续教育培训建议

1.提高编辑对继续教育重要性的认识

我国出版业肩负着传承优秀文化、传播先进科学技术以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使命,这就对出版从业人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编辑的继续教育是对编辑不断进行知识更新、扩充和提高的教育,使其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期刊编辑是集多学科、多专业知识于一体的职业,这就要求编辑队伍必须能够掌握新知识,学习先进的经验,以提高期刊的时效性、前瞻性和效益性,使期刊在未来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2]。主管部门可结合本次续展注册登记工作的开展,让编辑进一步明确“出版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从内心深处认同继续教育培训。

2.把培训内容自觉内化为自己的才能

编辑的继续教育制度是工作和学习有机结合的制度,编辑在工作一段时间以后最清楚自身的不足,通过学习能有效弥补这些不足。继续教育是更新知识、提高技能的一个平台,学习的内容是其他行家里手的实践经验。如果只是简单听听,会觉得空洞乏味;如果能联系自身的编辑经历,有针对性地吸收,以学致用,以用促学,就可以将培训内容内化为自己的才能[3]。编辑参加继续教育时要明确学习目的,自我提高要求,使参加继续教育与做好本职工作相得益彰,使继续教育培训能够为自己的职业生涯发展服务。

3.淡化培训商业化目的

目前很多继续教育机构在发布培训通知时都自称得到原新闻出版总署或省新闻出版局的备案,许诺参加培训可以得到满意的学时证明。细看五花八门的培训通知,都把地点安排在遥远的风景名胜区,培训费用虚高,商业化目的明显。面对年年要参加的全员培训,期刊出版单位根本没有足够的经费让编辑参加这样的学习考察。建议各级继续教育机构本着提高编辑素质的公益目的,降低成本,举办高效务实的培训,以良好的口碑吸引更多的编辑参加。

4.建立稳定的培训师资队伍

目前,原新闻出版总署建有教育培训中心,能较高质量地开展培训活动。但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配有教育培训中心的是极少数,承担开展此项工作也确有难度。而各省出版协会等具有教育与培训的服务职能,协会本身也聚集着一批具有丰富从业经验的资深出版人,熟悉行业特点和发展动态,能够从实际需要出发组织教学内容,便于与政府机构、院校专家、业界精英沟通和交往,联合业内各种资源和教学力量。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明确授权给这些协会,这也是出版业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有了具体明确的引领者,就方便建立稳定的培训师资队伍,从而保证培训工作高质量地开展。

5.增强培训实效性

一是让编辑自行申报培训需求,组织者有针对性地办班。编辑可把自己想培训的内容申报上去,由培训机构根据内容组合开班,这样可以开展分层分类培训。只有培训分层分类了,培训才可能走内涵发展的道路[4]。二是每年面授培训内容要求不雷同。同一培训机构年年组织的培训内容大同小异,影响了编辑学习的积极性。建议规定编辑在三年考核期里接受的培训内容不得雷同,引导编辑从完成数量到追求质量。这也迫使继续教育机构有良好的培训计划,有系统的培训安排,用心做好培训工作。

6.灵活借用三年周期里的学时

一般来说,编辑对职业生涯都有自己的规划。如学历不高的编辑准备进修提高;职称不高的编辑积极积累成果准备晋升。编辑部一旦有编辑去进修或有其他安排,人力资源就很紧张,留守的编辑必须一心扑在工作上。这样在某一年时间里就会错过出版部门组织的规定时间的面授培训。既然出版职业资格续展登记注册以三年为一周期,就没有必要以每年为单位时间进行考核。建议修改“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当年继续教育学时超过72学时的部分,不顺延至下一年度计算”的规定。

7.鼓励编辑参加网络远程培训

网络培训不仅节约时间和路费,而且可供选择的课程很多,比较具有针对性。原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开设的远程教育系统,设计和设想都很好,但是在期刊编辑中选择网络培训的人数比例不高。建议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引导,特别是建议原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在推广阶段免掉培训费用,让广大编辑自由进出网络,随心点击课程,待条件成熟后再考虑收费。

总之,作为继续教育机构要研究成人在职学习的特点,提供优质的培训课程;作为受训的编辑要明确学习目的,立足改善自身知识结构和能力,以适应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给编辑职业带来的新变化;作为上级主管部门,要根据具体情况不断完善政策规定。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国家用继续教育的形式对编辑不断进行培训的根本目的。

[1] 国务院关于修改《出版管理条例》的决定[EB/OL]. http://www.gapp.gov.cn/govpublic/83/81285.shtml,2011-03-21.

[2] 陈丽华,王坤,等. 关于期刊编辑继续教育必要性的探讨[J]. 吉林化工学院学报,2011(6):70-72.

[3] 李崎钢. 对编辑继续教育的几点想法[J].出版参考,2011(8):1.

[4] 赵晓东. 对编辑继续教育问题的探讨[J]. 成人教育,2011(6):7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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