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教育学的本质及其对政治神圣性的确立

2014-09-27 15:32吴宏政刘烨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2014年3期
关键词:政治信仰政治

吴宏政++刘烨

(吉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摘 要:“思想政治教育学”这一概念包括两种内涵。第一种是在学科归属的意义上被赋予的内涵,即它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属的二级学科。其他二级学科提供的是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内容,而思想政治教育学则是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地反思,才确立了单独的“思想政治教育学”二级学科。第二种内涵中,又包括两个反思的维度。在知性的反思维度上,思想政治教育学是一种与其他学科相区别的特殊的“教育学”,因此是思想政治“教育学”;而在理性的反思维度上,思想政治教育学是关于思想政治教育本质的哲学思考,即“思想政治教育”学。基于这一本质,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问题是如何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原则的指导下,确立政治信仰的神圣性问题。这一神圣性是以人的无限性思维与有限性思维的统一来实现的。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学; 政治; 神圣性; 政治信仰

中图分类号: 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749(2014)03-0005-04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是学术界未来努力的一个重要方向。“1984年建立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以来,学科的基本理论建设取得了很大发展,实现了初次系统化。然而,以严格的学科建设标准来衡量,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基本理论建设尚存在较大差距,迫切需要实现学科基本理论的再系统化。”[1]在笔者看来,加强该门学科建设,应首先从思想政治教育学的本质思考入手。在此基础上,才能进一步在基础理论方面深入研究,拓展理论视野。

一、“思想政治教育学”概念辨析

1.从学科归属意义上看什么是“思想政治教育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设立的最初宗旨是为了更好地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目的,使思想政治教育获得学科的支撑,规范该门学科的理论体系,加强该门学科的理论研究,从而为加强该门学科所承担的思想政治教育提供学科支撑和科研支撑。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是我们国家特有的一门学科,其核心内容概括起来说就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所以,我们采用的办法是把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的名称,作为一门一级学科来命名,即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来建设,并用这门一级学科来支撑思想政治教育教学。而思想政治教育本身则作为一级学科下属的“二级学科”而存在。但是,思想政治教育应该是实质性的一级学科。因为在这门学科的实践效用上来看,所有其他二级学科都是在为思想政治教育提供基本理论的。而问题是,如果抛开思想政治教育使用的理论内容,而把“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作为对象来加以思考,这就形成了“思想政治教育学”。我们现在就要从各个具体内容所承担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本身进行反思,因此才会出现“思想政治教育学”这一学科。说得明白点:所有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二级学科,都是在从事着“思想政治教育”,但它们本身不是“思想政治教育学”。而唯有当我们跳出来,把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作为对象来加以考察,才会出现“思想政治教育学”这门学科。

仔细思考,我们通行的“思想政治教育学”这一概念是模糊的。思想政治教育是被作为一种特殊的“教育”活动来看待的,实际上属于教育学的学科门类之下的。只是说,这一门教育学是特殊的教育学,即是关于如何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学。这样,我们在学科划分上,就会出现一个问题:思想政治教育学,究竟是属于马克思主义学科,还是属于教育学学科?实际上思想政治教育是通过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讲授、传播和灌输完成的。在这个意义上,思想政治教育是宽泛的意义上的思想政治教育,一切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教育,都可以被看作是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因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是我们国家政治意识形态的根本内容,因此,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教育不仅仅是客观的文化知识的学习、研究和传承活动,而且同时也就是中国的政治价值观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从这个意义上看,即如果把思想政治教育看作是一个广义上的活动,那么,它应该归属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之下。

2.从反思的意义上看什么是“思想政治教育学”

但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其他二级学科中,没有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本身进行反思,没有把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单独的对象加以研究,因此,不能把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称为是“思想政治教育学”,虽然它从事着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而一旦我们把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作为对象加以研究,这就出现了“思想政治教育学”。那么,这门学科的归属就不应该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了,虽然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本身是在讲授马克思主义,但是,思想政治教育学则是把一切从事马克思主义讲授的活动当作对象来研究,不管讲授的内容是什么,它们在抽象的最高点上都可以被看作是思想政治教育,因此,我们通过这一抽象,形成了思想政治教育学。这样,作为狭义的思想政治教育学就应该被归属于教育学学科门类之下了。进一步,当我们着眼于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进行反思的时候,我们追求的是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本质”,比如,什么是思想政治教育?其作用、功能、目标、基本原理是什么?围绕着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所做的这些本质性思考,构成了“思想政治教育”学,即关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本身的学问。当我们着眼于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种特殊的“教育活动”的时候,就会思考这样的问题:教育者如何能够通过教育,改变或者树立受教育者的思想观念和价值观?在这一过程中,遵循着怎样的教育学规律和原理?它要解决的问题是“怎样教育”的问题。我们用科学的知性思维去分析作为一门特殊的教育活动,即思想政治教育,它区别于其他的数学的、文学的、物理学的教育,有哪些不同的教育学规律和原理?这样,我们成就的就是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学,简称“思想政治教育学”。这是一个偏正词组,主词是教育学,而修饰教育学的是“思想政治教育”,于是,按照逻辑学的下定义的方式,我们给思想政治教育学下了一个定义就是:思想政治教育学,就是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学。

二、思想政治教育学的基本问题及其主客体划分考辨

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问题可以被概括为这样一个命题:改变人的观念是何以可能的。因为“对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性质的认识,要看到它不只是一门社会科学,同时还是一门人文科学,是做人的工作,人文关怀的学问。”[2]那么,教育在改变一个人的观念上应该发挥怎样的作用?作为观念性的教育,其实质是什么?如何通过教育,使人成为“普遍的”人。教育的逻辑前提有两个,一个是有真理存在,第二个是受教育者有认识真理的主观能力。在教育活动中,说者和听者对同一真理的认识是相通的,即可理解性。教育同时也是学习,向真理学习,或者让真理敞开。

关于教育活动中主客体的划分。从外在形式上看,教师是主体,学生是客体。教师首先是对某种观念的理解和解读,传统的“灌输”就是建立在外在的主客体关系上的理解。真正说来,是不存在“灌输”问题的。因为,如果不是受教育者——“听者”自己在做思考,该理论是不会被认同的。而一当听者认同了某种理论,这是听者自身思考清楚的结果。那么,“说者”就不过是真理自身的呈现,但也只是抽象地呈现。否则,说者所说的和听者所想的,哪怕是同一句话,都会有不同的理解。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或“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实际上,作为观念性的教育,归根结底是要解决“说者”的意思,是如何与“听者”所思考的是同一个观念或理论。这一经典的认识论问题如果不解决,那么教育就不存在可能性了。

从内在的教育原理上看,教育就是要使受教育者实现对真理的认识。在一切科学的教育当中,那些知识是确定无疑的,就像数学那样,不过是把一种关于数的形式表现出来,受教育者就是要最终能够自己得出同样的结论。在自然科学当中,除了我们提出某种理论的假设以外,我们获得的知识就是确定无疑的了。而这一点恰好在人文学科当中遇到了最大的困难。我们讨论的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种价值观的教育,与自然科学的教育是不同的。这种不同在于,它完成的是对观念的教育,而不是知识教育。因此,在目前人类知识体系当中的通行的做法是有道理的,就是把教育中的全部内容区分为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前者就是知识性教育,后者在社会科学当中还有一定的确定性,但在人文科学当中,这种确定性就不够明显,因而出现了无法达成某一观点上的共识。这也正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难题所在。因为,如果一种政治价值观是和数学一样的确定性的真理,那么,就不会遇到任何麻烦了。那么说,教育中的客体就永远都是先行的具有客观真理性的某种价值观。

根据上述思想政治教育学的本质,即价值观认同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价值观认同,而却由于这种教育的特殊的教育原理所决定,思想政治教育在内容上的基本问题就是帮助受教育者确立政治信仰。当然,也包括道德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就是将人的德性本性升华为符合社会需要的品德。”[3]而确立政治信仰是以政治本身的神圣性为前提的。这样,我们就可以基于上述思想政治教育学的本质及其教育原理,进一步分析政治信仰中神圣性的根据。这恰好构成了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基本理论问题。

三、包括政治信仰在内的任何一种信仰中神圣性的根据

思想政治教育最根本的问题是要解决人的政治信仰问题,即一种政治价值观在信仰中被确立起来的问题。凡属一切信仰,都具有共同的基本规定,否则它们不能被称之为信仰。那么,这实际上就涉及到了对一般的信仰本质的理解。信仰之为信仰,首先要有信仰的“对象”,我们根据不同的对象,才把信仰加以不同的区分的。如果能够被作为信仰的对象,乃是因为他们都具有共同的特征,这就是它的“神圣性”。所以,无论是何种信仰,这一信仰的对象首先必须具有“神圣性”,没有神圣性的对象,是永远不能被作为信仰的对象来看待的。那么,事物的神圣性是从何而来的?是它本身就固有的还是我们审视事物的“人”自身的某种具有神圣性的观念,赋予给了事物?这样,我们就回到了信仰所以可能的主体,即“人”本身了。众所周知,在哲学史上,历来存在两种唯心论的观点:一种是主观唯心论,一种是客观唯心论。宗教一般被看作是客观唯心论的观点。因为在宗教思想中,“神”是客观存在的,他不会因为人类对他是否能够认识而存在,这种观点就是把神看作是纯粹客观的,他是超越于人之外的全知全能者。另一种唯心论认为,“万物皆备于我”。也就是说,“我”是一切事物存在或者不存在的原因。当然,这里所说的事物的存在或不存在,不是指它作为一个外部空间时间中的广延性存在,而是指事物的一切“规定”,包括它的“本质”和“属性”,都是由我们认识者“人”所赋予给它的。如果我们不去思考这个事物,那么,这个事物对于我们来说就永远是一个未知的对象。只是当我们去“思维”它的时候,它才对我们人“显现”出来。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大体上就持有这种观点。因此,一切事物的神圣性,要么是客观唯心论立场的,即把神圣性看作是超自然力量的显现,要么,把神圣性看作是人自身的神圣性的显现。

四、思想政治教育中政治生活神圣性的根据

我们从契约论出发,引出政治生活神圣性的问题,这是最简单的做法了。但是,“契约论”的思路,是得出政治生活的神圣性以及政治信仰的真理性的消极条件。个体对利益的需求和获得的能力是有差异的是,人类能否使用动物界的生存竞争的法则?答案显然是不能。如果按照动物的生存竞争法则,那么,强者能够生存下去,而弱者则会无法生存。正是因为这一点,人类为了让每个个体都具有生存的权利(这是根据理性的法则提出来的要求),就必然要对每个个体的生存行为加以限制,以确保个体的行为不至于损坏他人的利益而使他人无法生存。这样,就出现了对“公共权利”的要求。显然,这一公共权利的要求也是由人的理性所提出来的。可见,政治,就意味着它一定是出自于理性的要求的,而绝不是出自个人欲望的私利要求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政治才具有了神圣性。政治作为公共权利的组织活动,是理性提出的个体共同生存下去而不得不把个人的权利交给一个公共权利机关,以确保全体的生存的一种理性行动。在这种公权力下,个体必定是受到限制的,而面对这种公共权利的限制,个体是否愿意接受呢?这就要区分为三种情况:一种是不愿意接受,挑战公共权力,从私利出发。第二种是勉强接受,所谓勉强接受就是被迫的,在公共权力的制裁惩罚下,不得不服从公共权利,因此勉强接受。第三种是自觉自愿地接受公共权力的限制。只有这第三种,才是政治生活的最高境界,才充分体现了政治生活的神圣性。因为,如果个体不是从私利出发,而是从理性的普遍性法则出发而牺牲个人的私利,这是因为有悲壮的精神信仰的力量支撑才成为可能。所以,政治的神圣性本身必然需要对理性秩序的信仰,才是可能的。这也就是说,思想政治教育的最高意图,不过是唤起或者帮助受教育者自觉地建立起内心对政治生活神圣性的感受并建立一种政治信仰,以便捍卫他所生活在那个国度里的国家民族的尊严。因此,“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在本质上,就是运用思想、政治、道德理论对大学生进行目标、规范引导。而当下的引导是在多种客观因素、多样化理论影响和多种机制作用下进行的,是对多样化的导向与规范。”[4]

契约论不能为信仰提供内在的条件,因为信仰作为信仰,是无条件的,因此,即便契约论分析了人类为了共同生存而选择了公共权力,但这不能直接说明公共权力的神圣性。因为,这种政治生活的公共权利,是为了生存而不得已做出的理性选择。因此,政治生活在契约论思维中还没有达到至高无上的神圣性。所以,不能从契约论思维中直接推导出政治信仰的必然性。那么,政治信仰的内在必然性来自何处?

政治信仰首先面对的是政治生活中各种秩序的有限性。这种有限性把不同国家和民族的政治生活确立为不同的制度安排和秩序安排,通过基本的国家制度、社会制度、法律制度等安排下来。这其中贯穿着一种基本的价值观。所以,当一种政治生活通过确定的政治制度安排下来的时候,不同的国家和民族就会形成不同的政治制度。因此,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认为,政治神圣性是个体与集体的辩证统一。这是思想政治教育确立政治神圣性的根本理论依据。每一种政治制度却都是有限的。第一,这种制度不能让所有的个体都满意,除非当我们把一部分私利受到限制的“不好”,也同样看作是一种政治制度下所必然带来的后果的时候,才能同时接受这种制度对某些人带来的“不好处”也是一种“好处”。第二,政治制度的有限性就意味着它必然是不完美的,需要我们把有限的政治制度看作是无限完美的政治理念的具体表现,因此而接受它的有限性。而这恰恰也就是人的政治生活的神圣性所在。

总结上述我们对政治生活中各种制度有限性的认识,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第一,马克思主义是政治神圣性确立的科学真理原则。第二,不同的国家和民族会形成不同的政治价值观,因为凡是有限的事物都不能是完全相同的。它们都存在着个体性的差异。第三,除非当我们通过一种特殊的思维方式,才能接受现实政治制度的有限性,并将其视为完美政治理念的具体表现形态。这种思维方式就是“反思”。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关于政治信仰的这样的结论:除非我们人类通过理性的反思,在社会生活实践中把有限的政治制度看作是绝对完美政治理念的有限环节,否则,政治生活的神圣性是不能被确立起来的。这一结论应该被看作是全部马克思主义政治信仰的基本原理。从这一原理出发,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任务就在于,帮助受教育者建立这种反思的态度,从而让政治信仰无条件地在个体的心灵当中得到确立。

如果是这样,每个国家和民族都应该视自己国家和民族的政治制度为神圣的,同时,也应该尊重其他国家对其所属的国家和民族政治制度的选择。因为,同作为有限的政治制度,彼此相互之间虽然存在着差别,但它们却都是完美政治理念的表现形态。但是,这样一来,也就没有一个绝对合理的政治制度了。似乎可以概括为,社会主义有社会主义的合理性,资本主义有资本主义的合理性,两者都不过是完美政治理念的表现形态。但是,这样说显然是有问题的。第一,在根本价值观上如果是一致的前提下,不同的国家必然能够接受对方的政治制度。第二,在根本价值观上如果不一致,我们就要进一步追问这种价值观的合法性了。如果根本的政治价值观是有差别的,比如,对于社会主义国家来说,资本主义制度无论怎样安排,它在根本上都是不合理的。而相应,资本主义制度国家可能也不会认同社会主义制度。这样,当代人类面临的基本的价值观冲突,也就是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两种根本不同性质的价值观的冲突了。在这个意义上,思想政治教育才获得了它的最根本的意义。

这样说来,政治价值观虽然作为有限的政治制度是有差别的,但却不意味着任何一种政治制度都具有合理性。也就是说,存在着绝对合理的一种政治价值观,而这种政治价值观在我们看来,就是马克思主义所确立的以共产主义为核心的社会主义价值观。那么,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的最高理论诉求,也就是要证明作为共产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的政治价值观为什么是真理,而资本主义的价值观为什么不是真理。如果这个问题从根本上解决了,思想政治教育的任务也就完成了。所以,我们必须要从普遍意义上的政治生活神圣性的论证,过渡到对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生活神圣性的探索当中。这里实现的是从普遍到特殊。从普遍性上来看,政治本身的神圣性乃是在于它意味着一个国家的个体人对普遍公共权力的自觉服从。但是,只有这一普遍的原理还不够,因为如果只有这一普遍的原理,我们就可以同样得出结论认为: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制度同样也具有神圣性,因为资本主义制度也不过是一种特殊的具体的政治制度,因此,它同样具有其神圣性。所以,只有这一普遍性原则,还不能最终确立政治生活的神圣性。在我们看来,唯有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生活,才是具有神圣性的。这就需要我们回到马克思,回到共产主义政治生活的合理性的证明上来。

参考文献

[1] 陈秉公.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基本理论的再系统化[].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6(8):43-48.

[2] 张耀灿.推进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范式的人学转换[].思想教育研究,2010(7):3-6.

[3] 李龙强.人性观照下的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3(1):89-92.

[4] 郑永廷.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研究重点与难点辨析[].思想教育研究,2007(5):3-7.

[责任编辑:杨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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