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诗经·小雅·角弓》曰:“毋教猱升木。”其中,对“猱”的训解,历代学者提出了不同的观点和看法,他们讨论的焦点在于“猱”是猿类还是猴类的类属问题。本文在梳理历代学者对“猱”注释训解的研究成果上,大致归结了三种基本的观点学说;利用古人对“猱”的丰富认知,结合现代生物科学的方法,准确考辨“猱”的类属问题。旨在明辨“猱”之类属,指正工具类辞书中“猱”字条出现的错误解释。
关键词:猱;猿;猴;类属
《诗经·小雅·角弓》曰:“毋教猱升木。”意为不要教猱这种动物爬树。《尔雅·释兽》中有两个词条:“蒙颂,猱状。猱、蝯,善援。”其中对“猱”的训释比较模糊,似猴又似猿,不能明确界定其类属。之后历代学者对“猱”之类属作过广泛地训解。“猱”之别称或混称的现象在古代就已存在,正如陆玑在《陆氏诗疏广要·释兽》中云:“曰猱曰蝯曰狙曰玃曰猨曰猴曰狖曰独曰狨曰猕猴曰沐猴曰母猴曰獑胡曰貑貜曰胡孙曰王孙。”通过梳理历代诸家学说,大致可以归结为三大观点:猱为“猿”说、猱为“猴”说、猱为“狗”说。具体分析如下:
1. 猱为“猿”说
猱为“猿”说又可以分为两派观点。一种认为:猱即为猿。《毛诗故训传》认为:“猱,猨属。”猨即猿,毛亨认为猱应属猿类。唐·李善在《文选》中为曹植的《白马篇》:“仰手接飞猱,俯身散马蹄”作注:“凡物飞迎前,射之曰接。猱,猨属也。”宋·邢昺在《尔雅疏》中亦认为:“猱,一名蝯,善攀援树枝。”蝯,邵瑛群经正字:“今经典多作猨,亦作猿。”《集韵·元韵》:“蝯,或作猿。”因此“蝯”亦为“猿”,猱为猿属。
另一种观点认为:猱和猿属同类异种。《正义》曰:“猱,则猨之辈属,非猨也。其类大同。”其意在强调猱和猿同属一类,但品种不一。元···陶宗仪的《说郛·卷六十七下》和明·曹学佺的《蜀中广记·卷五十九》均载:“猿、猱同类异种。”而《通志·卷七十六》曰:“猨,猱之属。”此处认为猿是猱的类属,也在暗示猱与猿的关系非常接近。
2. 猱为“猴”说
从古文献的记载来看,学者们赞成猱为“猴”说的观点较多。而这一派又具体可细化为三种倾向:一是猱为猴或猴类说;二是猱为猕猴或猕猴之类说;三是猱为狨说。其中,第一种观点属于概而述之,仅指明猱的类属,后两种则是具体指出猴的品种。
《鸟兽考》曰:“猴,《诗》谓之猱,性躁而多智。”此处认为猴即是《诗经》中描述的“猱”,并写出这类动物性格急躁又多智慧的特性。宋·丁度等人修订的《集韵·卷三》同样认为猱属猴类。宋·宋祁撰写的《景文集·卷四十七》:“玃与猴、猱同类异种,彼美丰肌登俎见用。”“猴、猱同类异种”表明猱应属于猴类。以上文献均指出猱属于猴类。
《说文》根据因形求义的原则,曰:“猱,贪兽也,一曰母猴似人。”因其字形为猴状故得此义。三国魏孙炎在《尔雅注》中亦认为:“猱,母猴也。”“母猴”,据明方以智《通雅》载,母猴即猕猴或沐猴。《转注略音》曰:“沐为猕。”由于受音转的影响,故母猴、沐猴皆指猕猴。因此《说文》和《尔雅注》皆认为猱应指猕猴。而《广雅》、《博雅》及陆玑在《毛诗草木鸟虫鱼疏》中均明确指出:“猱,猕猴也。”之后的《史记索隐》和《汉书注》皆引此释义,同意此说。
《尔雅郭注》曰:“猱,亦猕猴之类,似猕猴而黄。”郭氏认为猱的毛色要比猕猴的更加发黄。唐·颜师古在《匡谬正俗》和《汉书注》中认为:“猱,乃髙反,又音柔,即今所谓戎(今亦作狨),皮可为鞍褥者,戎音柔,声之转耳,非狝猴也。案:狨色黄赤,故名金线狨。”颜氏从音韵的角度分析,认为柔可以声转为戎,故猱即为戎(今作狨)。戎的毛色发金黄,有金线狨之称,因此颜氏之语正合郭璞之意,猱应为“狨”。“狨”,据宋·陆佃《埤雅》记载,因狨尾长且作金色的特点,又称之为金线狨。据现代生物学家考证,古代的“狨”就是现在所说的“金丝猴”。且陆氏又云:“狨,一名猱。颜氏以为其尾柔长可借,故其制字从柔,以此故也。”他应是受“右文说”影响,认为猱之声符既表音又表义,很是合理,故造“狨”之别字“猱”。明方以智《通雅》亦认可此说。
3. 猱为“狗”说
猱为“狗”说仅在《本草纲目·兽类》中出现过,李时珍认为:“猱古文作夒,象形今呼长毛狗为猱,取此象。”他仅从字形的角度出发,据其象形形状,确认为狗之状貌。但是在不同时期或者不同场合下,同一个字的字体结构会因为各种因素而发生一些变化和差别。《说文》:“夒,贪兽也。一曰母猴,似人。从页,已、止、,其手、足。” 夒,有其“手、足”且“似人”,据常理判断,此状貌不应是狗,而是猿或猴之类。李氏处于明代,受时代的影响,其看到的字形象形性也会与原始字貌相差甚远一些。因而我们做考证工作,还应参考各种文献资料加以佐证。
经上所述,古人对“猱”的所属情况,即是猿还是猴,并没有统一的认识。究其原因,可以归为两点:一是猿与猴确有许多相似特征,难以区分,如形态和生活习性方面的相似;二是受古人认知思维的制约,“中国古代認知结构中关于猿猴辨识表现为重直观、重感性与重实用,关注动物的形貌、习性、感官表现以及其行为是否符合‘道德,用拟人视角和人伦标准去看动物,强调动物于人的利害关系,而忽略生物体本身。”【1】然而,我们也可以利用古人对“猱”的丰富认知,结合现代生物科学的方法,准确考辨“猱”的类属问题。
首先从猱的形态特征判断其类属。古人观察到猱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有长尾。《汉语大字典》引《说文》中“夒”作为“猱”的古字,甲骨文中的“夒”,明显是一个猴的侧面状,并且具有尾巴的存在。荷兰汉学家高罗佩在其著作《长臂猿考》中也认为猱是由“夒”字演变而来的,即猱具有猴类的特征。陆佃《埤雅》云:“轻捷善缘木,大小类猿,长尾,尾作金色……颜氏以为其尾柔长可借,故其制字从柔,以此故也。”陆氏和颜氏均描述了猱有尾巴且柔长的特点。刘逵为《左思吴都赋》作注曰:“猱似猴而长尾,寻据诸说,验其形状,戎即猱也。此字既有柔音俗语变讹,谓之戎耳,犹今之香葇谓之香戎,今谓猱别造狨字。” 因此猱具有长尾的特征显然是存在的。据现代生物学权威丛书《中国动物图谱》记载,猴类都长有尾巴,只是有尾长短的区别,而猿类动物不具备这个特征。同样《中国古代动物学史》在为《尔雅释兽》作现代解释时亦认为:“猱,猕猴。猨,长臂猿,能攀援上下。”【2】以上是从猱具有尾巴这一形态特征确定是其猴类的。
其次从猱的独特习性佐证其类属。从各种文献记载来看,古人采用人伦的标准,感性的判断动物的优劣,存在着“贵猿轻猴”的认知感,正如秦榕博士《中国猿猴意象探论》:“猿的总体形象一直胜于猴,猴即便获得了神通,气质、道德素养也远差于猿。”【3】由此可知二者在古人认知地位上的不同,品格、性情成为区别猿与猴的关键。因此考證猱的品性,可以佐证猱属猿类还是猴类。猱具有狡黠、奸诈的特点,《毛诗名物解》卷九:“猱,体柔而善猜者也。猜者,犬之性。而猱善猜,故从犬。又猜以入人者,谗佞也。其狗、猱焉,《角弓》论幽王之好谗佞,则曰:‘无敎猱升木,如涂涂附 。”此处用拟人的视角指出猱善猜疑、奸诈的习性。唐舒元舆《坊州按狱》诗言:“探情与之言,变态如奸揉 。”用“奸”字来修饰限定“猱”,表明动物猱的奸诈习性。同样,耳熟能详的“黠猱媚虎”【4】寓言故事也描述了猱狡诈、阿谀奉承的特点。此外,猱经常食贱庄稼,遭到人类的驱逐。《宋史·赵遹传》记载:“山险难进,遹乃捕猱数十,束麻灌膏縳之背上,夜遣人驱猱,登崖及贼栅乃燃麻,猱热狂跳,延烧庐舍,贼号呼奔扑,猱惊,窜火益炽,官军鼓噪攻之。”《河南通志》(卷五十七)和《钦定续通典》(卷一百四)亦有相似的记载,都记录了人类驱逐捕杀猱的活动。以上文献表明,猱被赋予奸诈的特点并且不受人类的喜欢。因此可以断定猱应属于猴类,符合古人对猴类的统一认知。
由于过去对古之动物“猱”的类属关系并没有厘清,大型工具辞书中关于“猱”字的解释均沿用前人旧训。如《汉语大字典》释“猱”:“兽名。猿属。身体便捷,善攀援。又名‘狨或‘猕猴。”此处猱既为“猿属”又称“猕猴”,并没有加以区分猿猴之别,更没有考证其类属。《汉语大词典》:“猱,兽名,猿类。身体便捷,善攀援。”此处明确“猱”属猿类,然经其考证,当属猴类。故辞书中出现因混淆事物而误的“猱”字条,应加以指正并改之。
参 考 文 献
[1](汉)许慎. 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
[2](明)方以智. 通雅[M].北京:中国书店,1990.
[3] 徐朝华.尔雅今注[M]. 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87.
[4] 夏武平等.中国动物图谱[M]. 北京:科学出版社,1964.
[5] 张鹏,陈颖熙.中国古代猿猴之分及其文化认知[J]. 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1).
[作者简介] 姚娟(1989-),女,内蒙古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汉字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