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风采
金永利
金永利,男,1958年生,辽宁抚顺人,教授,高级会计师。曾就读于沈阳财经学校、辽宁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主修会计学专业和企业管理学专业。现任沈阳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
兼任辽宁省普通高校工商管理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辽宁省普通高校会计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负责人,辽宁省普通高校“会计学基础”精品课程负责人,辽宁省会计学会副会长、常务理事,沈阳市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
被评为辽宁省普通高校会计学专业学科带头人,辽宁省普通高校会计学专业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沈阳市骨干教师,沈阳市 “百千万人才工程”千人层次人选。
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通讯鉴定专家,辽宁省高层次专家库专家,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学科评审组专家,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课题立项评审学科组专家,辽宁省财政厅企业财务评审专家,辽宁省财政监督局财政监督专家,辽宁省经济系列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沈阳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财经咨询专家,沈阳市第十三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审查工作组成员,沈阳市财政局企业财务评审专家,沈阳市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评审专家。
主持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技部支撑计划项目、辽宁省科技厅软科学计划项目、辽宁省教育厅计划项目、辽宁省发改委、沈阳市科技局等纵向科研课题20余项,获科研经费支持百余万元。主持和参与政府部门及企业调查研究、管理咨询、会计制度设计、可行性报告等10余项。获辽宁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1项,沈阳市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公开出版专著与教材2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
担任工商管理学院院长以来,先后申报并获批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两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会计学、企业管理、技术经济管理、旅游管理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申报并获批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和会计专业硕士(MPACC)两个专业硕士点,2004—2014年累计招收研究生319人。
金永利教授所带领的会计学专业在辽宁省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中排名第二位,带领的教学团队获“辽宁省普通高校会计学专业优秀教学团队”荣誉称号,会计学专业被评为“辽宁省普通高校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会计学基础”“中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被评为辽宁省精品课程;会计学教学团队被沈阳市总工会授予“五一先锋号”荣誉称号。沈阳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在教学、科研及学生管理等各个方面获得省、市及学校多项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