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

2014-09-24 05:42陈颖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2014年25期
关键词:招投标建筑工程措施

陈颖

摘要:在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过程中,其管理水平的好坏,不仅直接影响建筑工程质量,而且还会对投资效益产生影响,甚至威胁到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因而做好招投标管理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本文主要对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存在问题与对策进行了简要分析。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在建筑工程发包当中,运用招标投标的方式来进行,竞争机制在工程建设领域也引进了,使业主和承包商面向市场,良性竞争产生,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必然结果。通过事实也证明,通过投标招标,工期缩短了,也降低了工程造价,工程的质量得到保证。它有助于促进业主和承包商转变经营观念和提高管理水平,对项目管理体制的完善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招标投标发展概况

1、招标投标概念

招标具有广义、狭义之分,狭义上仅是指招标人向已有的或潜在的投标人发出要约邀请的单方法律行为,它是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中一个重要环节。招标广义上主要是招标、投标、评标、开标和中标整个程序在内的招标投标活动的总称。投标指的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给出报价以及相应条件说明的书面要约行为。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招标指招标人采取招标邀请书或者招标公告的形式,公开向自然人和法人等组织机构发出要约邀请并引起其投标的意思表示。投标也是属于法律上的要约行为,指的是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出的规定和要求并在规定的时期内,向投标人发出基本符合招标条件的意思表示。

2、我国招标投标制度发展情况

计划经济时期,由于国内建筑工程等领域不存在竞争,所以也就不存在招标和投标的交易方式。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提出,我国才在工程建设等项目方面引进投标招标制度。为规范招标投标活动,1999年8月30日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其主旨是为进一步促进招标投标健康有序发展,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在2011年12月2O日,我国又发布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自建筑业实行招标投标制度以来,我国建筑业快速健康发展,取得了既高效又节约的双重效果。通过招标投标竞争机制,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都逐步提高了各自的经营和管理水平,实践证明招标投标是开展竞争的一种有效形式。

二、目前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存在的问题

1、对滥用职权、串标、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规范机制不够完善

在招投标过程中,作假、陪标、串标、抬价现象仍然存在,严重违反了公开招投标公平、公正及公开三原则,导致权利寻租行为的产生。倒如,某些建设单位在招投标前将建工程内定给某些施工单位中标,暗中敲定施工队伍后,由内定的中标单位联系多个投标单位来陪标,制造公开招标的假象。一些不具备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借用其他企业的资质投标,中标后再转包、分包,从而谋取利益。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导致工程建设质量低劣,并且使建筑单位的利益受到损害。然而,有关这些行为的监督管理机制却不够健全,难以上述行为进行有效制约。

2、缺乏公正、合理、准确的评标办法

我国尚未建立比较完善的专家库系统,评标人员缺少专业化培训,有些地区还不具备信息化评标系统,容易导致评标人员专业素质缺乏、职业道德水准不高,评标结果有失公正。在判断其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时缺乏相应的、可靠的、公认的依据,使评审结果的可信度、公允性降低。对于技术标的评价没有一个定量的标准,议标的现象仍然存在,致使一些施工单位有意对评委施加影响,通过不正当的手段中标。

3、招投标电子化尚未普及、资源浪费严重

目前,有些地区尚未采用信息化、电子化的管理模式,造成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据统计,施工单位每年用于投标的费用不低于年度新签中标合同额的5%。在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为了突出自身的特患和优势盲目攀比,制作大量图纸、投标文件等,拉高投标文件制作的外观质量。而一旦施工单位未中标,这些文件都必须作废,造成资源的浪费,加大了建设方和施工单位的成本。

三、改革建筑工程招投标方法的措施

1、强化设计阶段的控制

从我国现有的建筑市场来看,作为进入施工阶段工作依据的设计阶段还存在着很多不可忽略的问题。而就全国目前的监理市场来看,实施设计阶段建设监理的工程项目凤毛麟角。由于设计阶段没有监理的监管,使得一些诸如设计原因造成的工程项目质量、投资、进度等方面的问题在施工阶段得不到彻底解决或不能够解决,从而造成许多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另外,设计人员应在设计前加强收集资料的工作,充分了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场地周围环境、地形、水文、地貌、工程地质条件、工艺设备选型、建筑材料和性能、建筑空间和平面等,努力优化设计方案。然后,根据实际的情况,在确保质量、功能的前提下,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详细编制施工图,各专业要按分配的投资额来控制设计,保证估算、概算起到层层控制作用。

2、制定有效评标内容

技术标内容趋同致使评标失灵。评标理应评出企业的整体水平,应当是对企业做到全方位评价。投标文件应当把技术标内容进一步扩充,如企业专利、技术研发等状况,最终能够反映投标企业实力。最后按实力得分高低排序,选取符合实力标准的最低价。建立对评标专家的约束机制尽快完善评标专家库系统,建立可以全国共享的建筑评标专家库,并按照专业、项目业绩类别进行分组。在进行评标时,应依据建筑工程项目的的类别在专家库中进行对口选择专家。对专家的评审意见进行记录,并向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评审专家的组成中应增加项目使用方人员的数量,加强对建筑使用功能的评定。对于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应建立对专家评审意见向社会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这也有利于使专家对自己的意见负责。建立评审专家退出机制,加强对评审专家评审行为的监督,如发现评审专家徇私舞弊、评审意见不公正的,要永久取消其评审专家的资格。

3、确保评标过程的合理性

评标标准和方法是保证评标公正合理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应该首先制定严明公正的评定准则。其次,在履行准则的前提下,确保评委团成员无私自受贿的现象。最后,进行正确的评审。评审过程主要包括两步,一是,评审投标人技术标的合格性,在这一环节中,对于存在明显技术问题的施工方案应及时否决。二是,将合格者按照报价从高到低进行排列,将投资报价最低者列为候选人,供招标人选择。

4、推行网上投标模式

现阶段工程招标大多是“人为的”即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管理,从文件发布、投标报名、资格审查等都是由代理机构完成,这就导致现场报名方式很容易造成计划外优秀的投标单位无法报名,极易出现“围标”现象。要解决“围标”现象问题,应从报名环节入手,可以推行网上报名,这种方式可以有效的实现建设单位、代理机构等权力部门都无法干涉,实现随机、自主、公开、公平报名,彻底杜绝“围标”现象。

5、做好合同的签订工作

在投标过程完成后,招标者和投标者双方应该签订合理的合同,同时在合同中,应该建立签约、履约的保证金制度。投标者必须要交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相应的,中标者也应在签订合同交纳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这样从一定程度上可以确保和促使合同的有效进行。合同在细节上的签订应该尽可能的详细化,特别是对造价有影响的条款应该更新细心周全的进行考虑后再进行制定。当合同确定下来之后,合同双方都应认真执行合同上的规定,当事人不得随意变动,保证合同的约束力。

结束语

实行工程招标投标的目的是为了市场竞争的公平、公开、公正。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存在显然违背了这一目的,因此必须对其表现形式有深刻的认识,在实施招标投标过程中,加大对其管理力度,确保招标投标工作达到其本身应具备的效应。

参考文献

[1]张新柯.试论建筑工程招投标问题及对策[J].河南建材,2012.

[2]龙艳.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究[J].门窗,2013.

[3]刘海燕.我国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策略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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