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健全完善党的作风建设保障机制问题探论

2014-09-23 02:20王同昌单连春
理论导刊 2014年9期
关键词:制度保障作风建设保障机制

王同昌+单连春

摘 要:中国共产党长期致力于党的作风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新形势下党的作风建设仍面临一系列问题,其主要原因在于党的作风建设保障机制不够完善、作风建设的标准过于模糊、作风建设激励机制不够健全、作风建设惩处机制难操作、作风建设评价机制过于单一等。为此,要加强党性修养,筑牢作风建设的内在动力机制;制定作风建设明确细则,筑牢作风建设的操作机制;构建惩处机制的票决制;构建多元化的作风建设评价机制;改革党内选举制度,为党的作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作风建设;保障机制;改革创新;制度保障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4)09-0059-04

基金项目: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坚定理想信念与干部从政道德建设研究”(13JDB011);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项目“改革开放以来中共反腐倡廉的历程与经验研究”(2013B13414)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王同昌(1982-),男,安徽阜南人,河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研究方向:党的建设;单连春(1969-),男,安徽天长人,河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副院长,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党的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领域,高度重视作风建设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建设是毛泽东于1945年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首先提出来的。他把党的作风概括为三个方面,即“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作风,和人民群众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作风以及自我批评的作风”,[1]并认为这三大作风是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显著标志。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继承毛泽东党建思想的优良传统,高度重视党的作风建设,每次代表大会都对党的作风建设作出明确部署,党的作风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后,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党的作风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受到人民群众的高度称赞。但是,在党的作风建设取得重要成就的同时,还有一部分党员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与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和应有的形象不符合,严重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因此,构建党的作风建设保障机制,对进一步搞好党的作风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党的作风建设保障机制的逻辑依据

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有党内法规依据、政策依据和现实依据等,多年来,各级党组织对党的作风建设保障机制也进行了努力探索。

1.现行党章及党内相关法规为党的作风建设保障机制提供了基本依据。党章是党内的根本大法,是党的各项建设的总依据。十八大通过的党章对党的作风建设作出了明确规定。党章总纲中规定:中国共产党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党在自己的政治生活中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原则问题上进行思想斗争,坚持真理,修正错误”。[2]56-57党章第3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要“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2]59党章第33条规定: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2]70-71除了党章之外,党内其他法规文件也都强调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性。2012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强调下决心改进作风。2013年10月29日中央政治局审议并印发了《党政机关例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强调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刹住奢侈浪费之风。党章和党内的相关法规,为推进党的作风建设提供了基本的理论依据。

2.历次党代会报告都明确提出要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党的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传统领域,是历次党代会报告必不可少的内容。改革开放以来,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党更加强调推进作风建设。党的十二大报告更是提出“党风问题是关系执政党生死存亡的问题。为了使党风根本好转,中央决定用三年时间分期分批对党的作风进行一次全面整顿”。[3]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执政党的地位,容易在党内滋长脱离群众的倾向,而这种倾向对人民产生的危害也比执政以前大得多。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使党的作风建设的任务更加突出起来了。”[4]进入新世纪以来,党代会对党的作风建设重视程度可以说是前所未有。十六大报告警醒全党:“推进党的作风建设,核心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5]这就明确指出了作风建设的核心和党执政的危险,使推进党的作风建设有了更加明确的方向。党的十八大进而指出:“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检验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2]38认真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任务。历次党代会对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对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起了重要推动作用。

3.党的现实情况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现实依据。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不懈努力,我们党的作风建设取得了重要成效,广大党员干部能够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及求真务实等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但是“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党内脱离群众的现象大量存在,一些问题还相当严重,集中表现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上”。“在形式主义方面,主要是知行不一、不求实效,文山会海、花拳绣腿,贪图虚名、弄虚作假;在官僚主义方面,主要是脱离实际、脱离群众,高高在上、漠视现实,唯我独尊、自我膨胀;在享乐主义方面,主要是精神懈怠、不思进取,追逐名利、贪图享受,讲究排场、玩风盛行;在奢靡之风方面,主要是铺张浪费、挥霍无度,大兴土木、节庆泛滥,生活奢华、骄奢淫逸,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6]这些现象尽管只是党内存在的个别现象,不是主流,但是其对整个执政党形象的危害却是不可估量的。担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中国共产党,如果不及时克服党内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就很难完成自己的历史重任。因此,党内的现实情况,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现实依据。endprint

二、党的作风建设保障机制存在的问题

当前党的作风建设保障机制与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状况,与人民群众对党的期待,与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还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党的作风建设保障机制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党的作风建设的标准过于模糊。作风主要是指一个人思想上、工作上和生活上表现出来的态度、行为以及风格。传统的党的作风建设内容主要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当前党的作风建设集中聚焦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上。这“四风”都是党员领导干部内在思想素质在工作和生活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形式,也可以说是思想观念的外化。从一定意义上讲,党的作风建设的效果,来自党和人民群众的主观感受。在实践中,各级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是否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缺乏一定的量化标准。就“四风”问题来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也都是人民群众的主观感受,没有一定的具体量化标准来考核,这就是使得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一边在口口声声要求反对“四风”问题,同时,在不知不觉中又犯了“四风”问题。党的作风建设的标准过于模糊,就使得在实践中一些危害党的形象的作风不能得到及时纠正,影响党的作风建设效果。

2.党的作风建设激励机制不够健全。党的作风建设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党的执政基础是否巩固。因此,应该调动全体党员都来参与党的作风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应该具有奖善罚恶的功能。凡是在实践中积极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都应该受到表彰、得到提拔。凡是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重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都应该受到应有的批评和惩处。正如胡锦涛在建党90周年大会上强调的:要“让能干事者有机会、干成事者有舞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7]但是在实践中,一部分干部并没有从实际出发,也没有密切联系群众,热衷于搞形式主义、好大喜功、野蛮开发,对群众切身利益漠不关心,官僚主义严重,但是却凭借他们的形象工程和所谓的“政绩”受到了提拔和重用。[8]这样,党的作风建设激励机制尚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反而使一部分干部根本不重视党的作风建设。

3.党的作风建设惩处机制难操作。党的作风建设惩处机制,是指对那些违反党的作风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批评教育乃至纪律处分。我们党内的纪律处分主要有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五种。虽然党章及历次党代会报告都要求广大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以及求真务实的作风,但是并没有明确规定如果违反了这些要求将要受到何种程度的处罚。十八大以后,中央制定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这对推动整个党的作风建设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中央和地方各级党组织也及时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乃至组织处理,起到了威慑作用。但是,从总体上看,党的作风建设,强调“应然性”的比较多,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相对较少。例如,有的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脱离群众,但是并没有明显的违反党纪行为,就不易对其进行有效的规制。另外,中国是一个熟人社会,“情面”在社会生活中仍然起着重要作用。对于那些明显不符合党的作风要求,但也没有违反党纪的行为,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碍于“情面”往往难以对其进行惩处。这就使得违反党的作风的行为不能及时受到制止。

4.党的作风建设评价机制过于单一。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检验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这就是说,人民群众的感受和人民群众获得的利益,是我们党一切活动的评判标准。因此,党的作风建设的效果如何,也应该由人民群众来评价。当前,党的作风建设的评价机制主要来自上级党组织和同级党组织。一些基层党组织每当向上级党组织进行工作汇报时,对作风建设的成效浓墨重彩,而对自身作风建设的不足和问题,则轻描淡写;甚至有些基层党组织领导干部把我们党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异化成了“表扬与自我表扬”。这就使得党组织感受到的党的作风与人民群众感受到的党的作风存在一定差距。反腐败的实践也说明了这一点,一部分领导干部,在提拔前组织上会进行严格的考察,考察结果都显示作风没有问题,党组织是满意的。一旦上任后东窗事发,经过群众及新闻媒体的揭露,就会发现该干部的作风原来是非常腐化,脱离群众、享乐主义严重,奢靡之风甚至超过了常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这就说明,目前党的作风建设评价机制过于单一。

三、完善党的作风建设保障机制的路径

党的作风建设是关系人心向背的问题,也是关系我们党生死存亡的问题。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利益日益多元化的背景下,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投入巨大的精力推进作风建设,但是成效还不尽如人意。因此,完善党的作风建设的保障机制就显得十分重要。

1.加强党性修养,筑牢作风建设的内在动力机制。作风是理念的外化和党性修养的表现形式。中国共产党之所以形成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作风,与我们党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分不开。只有深刻认同党的价值和理念的人,才能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形成良好的作风。当前,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第一,要对全体党员进行理想信念教育,使全体党员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使党员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是我们党的天敌,如果不坚决克服这“四风”,我们党就会脱离人民群众、就会有失败的危险;第二,要对年轻党员进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内化于党员干部的日常行为之中,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使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到,正是在历史上我们形成了许多优良传统,我们才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获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胜利;第三,要加强党性修养的宣传引导。对党性修养先进的广大党员,要进行深入实际的宣传报道,而对党性修养不强的党员干部也要进行一定程度的揭露,发挥媒体在党性修养教育中的作用。只有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优良作风的坚定信念,党的作风建设才会有持久的内在动力机制。endprint

2.制定党的作风建设明确细则,筑牢作风建设的操作机制。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作风建设。但毋庸讳言,党的作风建设的现状与党的作风建设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党的作风建设的标准还不够明确,或者说党的作风建设的规定侧重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缺乏可操作性。比如说,到底怎么做才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如果不制定党的作风建设的明确细则,党的作风建设的制度化就会受到制约。党的十八大提出“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这就把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制度化。中央办公厅下发文件,规定不同级别的领导干部每年下基层调研的天数,这就使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建设有了可操作性的规定。再比如,到底什么叫“奢靡之风”?也应该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否则就会因为主观随意性,对奢靡之风有不同的理解。因此,当前应对改革开放以来党对作风建设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认真的梳理,制定新时期党的作风建设的明确细则,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具有可操作性的依据。

3.构建党的作风建设惩处机制的票决制。由于我国是一个人情社会,一部分党的作风建设的责任主体和党组织的负责人碍于情面,很难对那些明显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面对面的针锋相对的批评,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也就没有辣味,甚至很难“红红脸、出出汗”。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正确认识和处理人际关系,做到既有人情味又按原则办事,特别是当个人感情同党性原则、私人关系同人民利益相抵触时,必须毫不犹豫站稳党性立场,坚定不移维护人民利益”[9]的作法很难实现,党的作风的惩处效用也就难以体现。笔者认为,构建作风建设的惩处机制必须实行票决制。首先,在各级党委常委会和全委会上,要对每个党委委员、党委常委就党的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投票表决,凡是获得赞同票较少的个人要向组织作出说明,否则就要接受组织调查核实;其次,作为党的作风建设的监督主体,各级纪律检查委会全体会议要对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就是否违反党的作风情况,进行投票表决,并把表决结果及时上报上级纪委,作为上级党委考核下级党委以及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再次,在地方和基层党的代表大会开会期间,要对同级党委及其主要领导成员,就党的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投票表决,凡是得票较少的领导成员,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要依纪依法进行惩处。这样就可以尽可能地减少人情在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负面效应,使党的作风建设发挥应有的惩处威力。

4.构建多元化的党的作风建设评价机制。党的作风建设的评价机制是影响党的作风建设成效的重要问题之一。传统的党的作风建设的评价机制主要来自内部因素,即主要是得到上级党组织的认可。实际上,要提高党的作风建设效能,需要构建多元化的评价机制。一是坚持原有的上级党组织的考核评价机制。改革开放以来,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考核,不同时期有不同的侧重点。当前,应重点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状况的考核。凡是作风建设有问题的领导干部,要及时进行批评乃至组织处理;二是充分重视下级党组织对上级党组织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评价。上级党组织及领导干部的作风如何,受其领导的下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往往是心知肚明的,因此,对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状况的考核,要充分听取下级党组织意见;三是要充分尊重群众的评价意见。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哪些干部能够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哪些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重,群众往往是有切身感受的。因此,在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进行考核评价时,应充分注重群众的参与,听取群众的意见。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都要进行及时调查核实,事实清楚的,要及时进行处理。近年来,通过群众的举报而发现领导干部作风有问题的事件,充分说明了群众评价对党的作风建设的积极促进作用。

5.改革党内选举制度,为党的作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之所以存在“四风”的问题,与党的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方式不够完善有关,本质上是党内选举制度的问题。我们党的领导干部提拔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通过组织考察、群众测评之后的直接提拔任命;另一种是经过党内的选举程序,选举产生。这两种方式的一个共同点就是候选人提名的控制权来自上级党组织(目前一些基层党组织在提拔候选人方面,逐步引入群众的提名权)。因此,那些希望得到提拔的领导干部,只要给上级党组织留下良好的印象,就能够得到提拔。基层群众在党员领导干部提拔过程中的作用有限。而实际上,基层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情况往往是比较清楚的。一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之所以敢在群众面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就是因为群众对他们无可奈何,一部分作风表现不佳的领导干部反而得到了提拔重用。因此,要改革党内选举制度,使群众在党员干部提拔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群众是不会选择那些有严重“四风”问题的领导干部的。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完善党内选举制度,规范差额提名、差额选举,形成充分体现选举人意志的程序和环境”[2]38的改革目标。当前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改革党内的选举制度,进一步推广“公推直选”等基层群众的创造,通过党内选举制度的逐步完善,为党的作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参考文献:

[1]毛泽东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094.

[2]党的十八大文件汇编[G].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2012.

[3]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G].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63.

[4]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53.

[5]江泽民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572.

[6]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3-06-19.

[7]人民日报重要言论汇编[G].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11.

[8]李景治.论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的着力面和途径[J].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学报,2013,(4).

[9]习近平.大力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 继续推动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N].人民日报,2014-03-19.

【责任编辑:闫生金】endprint

猜你喜欢
制度保障作风建设保障机制
关于完善事业单位财政保障机制的探讨
法官独立制度之保障
民办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制度保障研究
道德社会构建的制度保障
新形势下高校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对策研究
《整顿党的作风》与党的作风建设
坚持严以用权 提高党员干部担责能力
党的作风建设科学化的实践路径和保障机制研究
以一种独特的方式追求正义
禁止令适用保障机制和程序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