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萌田
摘 要:绿色商品住宅作为实现环境保护与节约资源的新型住宅模式,将形成未来住宅产业发展的主流方向。从绿色商品住宅的市场失灵出发进行分析,通过建立对绿色商品住宅开发的财政补贴政策、税收优惠政策、金融政策等激励政策,形成了绿色商品住宅经济激励机制,并提出了该机制运行的组织机构保障、政策法规保障、财政经济保障、知识科技保障、文化意识保障等保障措施,以期为政府大力支持绿色商品住宅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关键词:绿色商品;住宅经济;激励机制;运行保障
中图分类号:F293.34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0-0029-04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进一步发展,建筑总量将不断增加,建筑能耗总量和占全社会能耗比例都将持续增加。绿色商品住宅是秉承可持续发展理念,实现环境保护与节约资源的新型住宅模式,受到世界的认可和重视,同时也将形成未来住宅产业发展的主流方向。房地产企业试图打造绿色品牌,消费者对绿色商品住宅也有了初步的认识。然而,我国当前绿色商品住宅的发展表现为推广进程缓慢,各方的参与性和积极性不高,传统的住宅仍占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其一,绿色商品住宅作为我国住宅市场上新兴的产品类型,相关的法律体系和技术规范尚不完善,政府缺乏对绿色商品住宅行之有效的扶持政策。其二,消费者环保意识薄弱,对绿色商品住宅的认可度普遍偏低,害怕其开发的额外成本和风险会转嫁给自己。
一些学者对绿色建筑的激励政策进行了分析[1-7],政府也开始着手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8],但是这些研究和措施还主要是针对绿色建筑技术或公共建筑,没有充分调动开发商和消费者的积极性。本文从绿色商品住宅的外部经济性出发进行分析,通过对绿色商品住宅开发过程中的主体进行经济激励来推动其发展。
一、绿色商品住宅市场失灵分析
经济主体在进行决策时,只考虑对自身利益有影响的成本和收益,而对自己没有直接关系的主体的成本和收益不关心,就导致了在外部性的情况下,市场的部分失灵,使资源的配置在个体与主体的各自的成本和收益间存在差异。
绿色商品住宅同其他具有外部性特征的行为一样也存在着“市场失灵”,可大致概括为完全的市场机制作用下,自由的资源配置导致的私人生产活动水平远没有达到社会所要求的水平。外部性作为绿色商品住宅本身固有的特征普遍存在于世界各个国家的绿色商品住宅市场,解决这一问题的本质是通过各种措施使外部性内部化,考虑到绿色商品住宅本身的代际外部性和公共外部性特征无法通过谈判的方式消除外部性,外部性内部化的主要力量就集中在利用经济政策进行激励。这时要利用国家的相关政策的引导,来调整开发商和绿色商品住宅消费者的绿色行为,才能平衡市场资源分配的不均,使绿色商品住宅市场在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的双重作用下健康的发展。
由于绿色商品住宅具有外部性的特征,使得市场无法达到资源的平衡配置,从而阻碍了绿色商品住宅本身的发展,因此需要政府进行经济激励,调整资源配置,促进绿色商品住宅的发展。
二、绿色商品住宅经济激励政策
政府对绿色建筑的经济激励政策包括财政补贴政策、税收优惠政策、金融优惠政策等。
(一)财政补贴政策
财政补贴政策的对象是开发商和消费者。对开发商实行财政补贴,可以减少开发商的增量成本,引导开发商的投资方向;对消费者实施补贴可以降低相对价格,改变消费者的消费偏好和消费习惯。
财政补贴的效果明显,无论是对开发商补贴还是对消费者补贴,最终目标都是引导绿色商品住宅市场发展。财政补贴的关键在于调节消费者的需求和偏好。由于绿色商品住宅市场是的开发商数量远小于消费者,如果对开发商实施补贴会弱化财政补贴的效果,不如直接对消费者财政补贴直接有效。
财政补贴具有直接有效,但是政府财政压力大、监管成本高。因此,财政补贴适合在绿色商品住宅市场的起步阶段,快速推动市场发展,引导投资方向转向绿色商品住宅市场;在绿色商品住宅市场发展成熟阶段逐渐减少和退出。财政补贴的重点应该放在增量成本较高、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好的绿色商品住宅技术上,市场对例如:节能、节水、运营等。
(二)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的对象是开发商和消费者。政府利用税收政策,减轻参与推动绿色商品住宅开发商和消费者应履行的纳税义务,间接进行补贴提高开发商和消费者的收益,税收优惠的形式有免税、减税、加速折旧等。
税收优惠与财政补贴政策效果相似,通过补贴和优惠,影响绿色商品住宅的相对价格,调节市场需求量,引导建筑市场的生产者的生产、投资方向向绿色商品住宅倾斜,不需要直接支付资金,不会给政府增加财政负担,成本较小,而且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
在绿色商品住宅发展的起步阶段由于启动资金缺乏,税收优惠政策的不确定性等因素,税收优惠政策的激励效果相对较差;但是在绿色商品住宅市场发展成熟阶段,开发商的投资热情和消费者的需求旺盛,确定性的财政补贴收益相对于不确定的税收收益而言激励效果较差,税收优惠政策激励效果好。政府可对节能、节水、运营等特色项目和难以吸引投资的技术实行高强度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金融政策
金融类激励手段是建立在金融创新的基础上的,对绿色商品住宅开发商提供贷款支持、贷款贴息、适当放宽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降低贷款利率、优先贷款等优惠措施;对消费者实行贷款优惠。由于房地产开发一次性投入巨大,大多数企业需要依靠银行贷款才能完成工程顺利开发建设。
对消费者来说,面对高昂的绿色商品住宅价格、和相对房价而言较低的收入水平,政府提供贷款优惠政策降低绿色商品住宅与非绿色商品住宅的价差,会极大的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起到很好的激励效果。
对于政府而言,对开发商和消费者投入的激励成本同样可以分摊到将来的一定时期内,例如,贷款贴息优惠,政府只需在每个计息期补贴相应利息即可。这种方式可以明显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同时,贷款优惠政策的间接投资引导机制,通过杠杆原理达到“以小拨大”的效应,是较为理想的激励工具。endprint
(四)其他经济激励政策
1.设立专项基金
从国外经验来看,绿色建筑的专项资金应以财政支出为主,因此,中央和地方财政设立绿色建筑专项资金的资金来源应主要依靠财政投入。应将绿色建筑列入国家和地方财政预算中,根据每年绿色建筑工作计划,在财政年度预算中列支,统一划拨到绿色建筑专项资金中,作为专项资金的稳定来源用于绿色商品住宅建设。同时,由于我国的财政能力有限,而社会闲散资金较多,可以考虑设立绿色建筑投资基金,吸纳社会资金促进能效提高。可以通过将国债中的一部分资金投入绿色建筑专项资金、将征收的墙改基金部分用于绿色建筑、实行电费附加、征收能源消费税等措施来增加绿色建筑专项资金的来源渠道。
2.标准变更类激励手段
通过放宽建筑的规划审批标准的方式,来实现开发商的利润增长。例如密度奖励允许开发建筑校区可以设计更高的单位居住密度,增加总建筑面积等。在我国目前这种供小于求的房地产市场,无疑会增加房地产开发商的收益,为其带来更高的利润。
政府在选择上诉各类经济激励手段时,可以通过第四章的激励水平测算得出对开发商和消费者的激励水平,根据政府的财政能力选择适时有效的单独激励政策或激励政策组合。
三、绿色商品住宅经济激励机制的组成
绿色商品住宅经济激励机制是在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基于绿色商品住宅中各主体间相互关系,通过经济手段解决绿色商品住宅开发过程中开发商增量成本与社会成本的重合与对应问题,建立投入与成本之间相对准确的反应机制,实现企业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相互促进的绿色商品住宅调整与控制模式。本文以经济激励理论为基础构建绿色商品住宅经济激励机制,机制的运行体系如下图:
经济激励机制目标是整个机制的运作导航,政策的制定,政府的决策,开发商对政策的执行都依赖对机制目标的理解。政府经济激励政策的制定:如果政府积极推动绿色商品住宅的发展,通过市场将绿色商品住宅的外部不经济损失内部化,即开发商开发绿色商品住宅的增量成本可以通过政府补贴和绿色商品住宅收益得到补偿,那么在原有资金约束下,利润不但没有减小,反而可能增加,这样一来,将能够极大的刺激开发商开发绿色商品住宅的积极性,这是政府所希望的,因此政府愿意制定各项有效的经济激励政策。同时,政府政策制定的有效性来源对开发商实施经济激励政策后的一个考察评价,需要相应监管人员的监督控制、信息收集等。
绿色商品住宅经济激励的政策制定,政策的配置规则是让开发商在执行对政策执行后会有一个自我分析和决策的过程,即通过房地产开发商的自我判断,决定是否有必要继续进行绿色商品住宅的开发。
四、绿色商品住宅经济激励机制运行的保障
绿色商品住宅经济激励机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经济激励的手段并不是万能的,且不是孤立和分割的,只有通过同其他机制的相互配合和管理,绿色商品住宅的经济激励效果才能达到最佳效果。其相互关系如图2所示。
绿色商品住宅经济激励机制是建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对经济激励组织组建,基于健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政府的监管和监察工作保障下,运用先进科技和文化手段,展开的推进绿色商品住宅发展的手段。绿色商品住宅经济激励政策有效实施是以相对成熟的外部社会条件为基础,相对我们目前较为欠缺的市场机制和落后的法律环境难免会影响到现阶段的绿色商品住宅经济激励机制的运行。
(一)绿色商品住宅经济激励组织机构保障
绿色商品住宅经济激励组织机构保障必须具有专门的组织机构来为绿色商品住宅的发展服务。在绿色商品住宅经济激励组织机构保障中要强化各级政府组织的目标责任,保障机制的有效运行。政府作为推进绿色商品住宅发展的主要发起者,同时也是绿色商品住宅经济激励的激励主体,要将绿色商品住宅行动的目标任务科学分解到省级人民政府,将绿色商品住宅行动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纳入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要把贯彻落实绿色商品住宅经济激励机制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责任制和问责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予以通报表扬。
(二)绿色商品住宅经济激励政策法规保障
在构建绿色商品住宅经济激励政策法规保障中,政策法规是经济激励机制得以实施的法律基础和权威保障。市场机制与法制相互依存,各自运行都需要相互支持。健全、完善绿色商品住宅推广法律法规体系。引导和鼓励各地编制促进绿色商品住宅地方性法规,建立并完善地方绿色商品住宅法规体系。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修订工作,明确从规划阶段抓绿色商品住宅,从设计、施工、运行和报废等阶段对绿色商品住宅进行全寿命期监管。加强对绿色商品住宅相关产业发展的规范管理,依法推进绿色商品住宅。
同时,完善技术标准体系。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完善绿色建筑标准,科学合理地提高标准要求,健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体系,加快制(修)定适合不同气候区、不同类型建筑的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尽快制(修)订绿色商品住宅相关工程建设、运营管理、能源管理体系等标准,编制绿色商品住宅区域规划技术导则和标准体系。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部门要研究制定基于实际用能状况,覆盖不同气候区建筑能耗限额,要会同工业和信息化、质检等部门完善绿色建材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建筑装修材料有害物限量标准,编制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的相关标准规范。
(三)绿色商品住宅经济激励财政经济保障
研究完善财政支持政策,继续支持绿色商品住宅及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研究制定支持绿色建材发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筑工业化、基础能力建设等工作的政策措施。对达到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三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商品住宅给予财政资金奖励。财政部、税务总局要研究制定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房地产开发商建设绿色商品住宅,引导消费者购买绿色住宅。改进和完善对绿色商品住宅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可对购买绿色住宅的消费者在购房贷款利率上给予适当优惠。国土资源部门要研究制定促进绿色商品住宅发展在土地转让方面的政策,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研究制定容积率奖励方面的政策,在土地招、拍、挂出让规划条件中,要明确绿色商品住宅的建设用地比例。endprint
(四)绿色商品住宅经济激励知识科技保障
经济激励手段的有效使用需要政府及社会公众能够大致了解经济手段运行的过程和机制,这就要求对绿色商品住宅的经济属性有较为全面的认识。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建筑能耗统计体系,提高统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体系建设,推行第三方评价,强化绿色建筑评价监管机构能力建设,严格评价监管。要加强建筑规划、设计、施工、评价、运行等人员的培训,将绿色建筑知识作为相关专业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执业资格考试的重要内容。鼓励高等院校开设绿色建筑相关课程,加强相关学科建设。组织规划设计单位、人员开展绿色建筑规划与设计竞赛活动。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
(五)绿色商品住宅经济激励文化意识保障
采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绿色建筑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先进经验,加强舆论监督,营造开展绿色建筑行动的良好氛围。将绿色建筑行动作为全国节能宣传周、科技活动周、城市节水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等活动的重要宣传内容,提高公众对绿色商品住宅的认知度,倡导绿色消费理念,普及节约知识,引导公众合理使用用能产品,转变公众传统消费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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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仲 琪]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