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楠+顾全
编者按:近年来,贵州省始终坚持把人才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完善体制机制,优化人才环境,人才工作扎实有效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得到加强,为实现贵州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盘点5年来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可谓亮点频现。
政策引领
人才春天到来
先后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加快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出台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实施办法、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百千万人才引进实施办法、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实施办法等系列配套政策,积极推进人才立法,对全省人才工作进行顶层设计,作出战略性部署。
工程带动
“孵化”人才
实施教育“9+3”计划培养技能型人才;继续开展高校社科研究人才、民营文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文艺家协会会员、社会科学学会成员等“四个一批”人才选拔培养工程;选派专业技术人才作为“西部之光”访问学者,赴高校、科研机构进行研修;“农村劳动力阳光培训工程”培训农村实用人才10万余人; “创新青年人才培养计划”、“高层次青年人才培养计划”、 “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等人才工程进展明显。宋宝安、冯新斌、杜才富、卢漫宇、陈文均、徐静、索晓霞7位专家入选国家第一批“万人计划”;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贵州大学教授杨松博士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使我省在该项目上实现零的突破。
多措并举
招才引智
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我省通过健全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开展集中引聘等措施,先后引进12名党政人才到我省担任县委书记,累计从国内外引进硕士2600余人,博士近千人,“两院”院士14人,“国家千人计划专家”6人。通过咨询、讲学、兼职、短期聘用、项目承包、技术合作、人才租赁等方式,大力引进138名“候鸟型”高层次人才;将188位院士、专家“网罗”进“贵州工业强省十大产业科技思想库”;为助推我省工业强省战略实施,邀请50多名国内知名专家开展“十二五”产业重点项目专家策划活动。
平台载体建设
广聚人才
仅2013年,评选命名28个省人才基地;获批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评审认定第二批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6个、培育平台6个;申报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个,新增一级学科博士点4个;共获批12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建院士工作站4家;申报获批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3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2所技校确定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单位;评选确定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7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技校教育“9+3”计划“一体化”教学实训项目10个。
专家智囊
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紧紧围绕贵州“四个一体化”、“五张名片”、“五个100工程”的建设需求,积极选派教授、博士进园区、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技术服务;选派省管专家、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等到基层开展定点帮扶;组织协调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与产业园区和企业结成战略联盟,帮助和支持园区、企业加快发展。推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充分发挥人才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广和产业化中的作用,不断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省科技厅派出“科技特派员”,省农科院组建“博硕专家服务团”,深入农村传技术、解难题、帮民富,创造了显著的社会及经济效益。
激励机制
给人才添“动力”
对在我省工作的“两院”院士每月补贴1万元;对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及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以及学术技术带头人,我省管理期内的核心专家,每月补贴4000元;对于新当选“两院”院士、入选国家“万人计划”和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获得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者,分别奖励10万元;对于贡献特别突出的,授予“黔灵科技贡献奖”等称号,并给予100万元奖励。
基层导向
让人才“涌向”一线
通过加强基层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推行“两个80%”政策,全省84%的新录用公务员充实到乡镇一线。对在乡镇及以下工作的各类人才,按本人基本工资20%的标准发放基层人才津贴。根据产业发展需要,提升高、中级技术人才的聘任比例,多评多聘。对于到企事业单位、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博士、硕士,用人单位可根据其学术、技术水平直接申报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在县一级设置正高专业技术岗位,在乡镇(街道)一级设置副高专业技术岗位;鼓励支持掌握高技能、复合技能并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越级申报职业技能资格。
特殊人才
专门政策特殊“照顾”
对符合“百人领军人才计划”条件的引进人才,当年给予100万元的奖励,第二、三年项目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目标的,继续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对符合“千人创新创业人才计划”条件的引进人才,当年给予50万元的奖励,第二、三年项目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目标的,继续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引进并在我省服务一定年限的“两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获得者,以及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和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根据情况分别给予100—50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和创新创业资金资助。“5个100工程”建设以及大数据产业发展所急需紧缺的人才,均有“专属”政策支持。
营造环境
推进“人才创业首选地”建设
将每年3月设为“人才工作活动月”,以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等活动为抓手,加强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人才工作氛围。实行人才引进“绿卡”服务制度,汇编印发《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服务指南》,建成贵阳国际人才城,整合各方资源,健全完善人才服务体系,为人才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高效优质服务;推进人才公寓建设,解决引进人才住房问题。开展全口径的人才资源统计监测工作,将非公有制企业人才资源纳入统计范畴,构建人才资源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发布《贵州省人才资源统计报告-2012》,编制《贵州省人才发展报告(2013)》蓝皮书。
组织保障
推动政策落实
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为人才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各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加强各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职责,有关部门设立专门的人才工作机构,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统筹协调。加大人才工作投入,省、市、县三级均按不低于每年一般性财政预算收入的3%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并确保资金专项用于人才工作。开展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严格通报和问责制度,将人才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责任编辑/霍庆涛)
编者按:近年来,贵州省始终坚持把人才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完善体制机制,优化人才环境,人才工作扎实有效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得到加强,为实现贵州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盘点5年来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可谓亮点频现。
政策引领
人才春天到来
先后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加快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出台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实施办法、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百千万人才引进实施办法、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实施办法等系列配套政策,积极推进人才立法,对全省人才工作进行顶层设计,作出战略性部署。
工程带动
“孵化”人才
实施教育“9+3”计划培养技能型人才;继续开展高校社科研究人才、民营文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文艺家协会会员、社会科学学会成员等“四个一批”人才选拔培养工程;选派专业技术人才作为“西部之光”访问学者,赴高校、科研机构进行研修;“农村劳动力阳光培训工程”培训农村实用人才10万余人; “创新青年人才培养计划”、“高层次青年人才培养计划”、 “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等人才工程进展明显。宋宝安、冯新斌、杜才富、卢漫宇、陈文均、徐静、索晓霞7位专家入选国家第一批“万人计划”;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贵州大学教授杨松博士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使我省在该项目上实现零的突破。
多措并举
招才引智
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我省通过健全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开展集中引聘等措施,先后引进12名党政人才到我省担任县委书记,累计从国内外引进硕士2600余人,博士近千人,“两院”院士14人,“国家千人计划专家”6人。通过咨询、讲学、兼职、短期聘用、项目承包、技术合作、人才租赁等方式,大力引进138名“候鸟型”高层次人才;将188位院士、专家“网罗”进“贵州工业强省十大产业科技思想库”;为助推我省工业强省战略实施,邀请50多名国内知名专家开展“十二五”产业重点项目专家策划活动。
平台载体建设
广聚人才
仅2013年,评选命名28个省人才基地;获批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评审认定第二批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6个、培育平台6个;申报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个,新增一级学科博士点4个;共获批12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建院士工作站4家;申报获批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3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2所技校确定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单位;评选确定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7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技校教育“9+3”计划“一体化”教学实训项目10个。
专家智囊
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紧紧围绕贵州“四个一体化”、“五张名片”、“五个100工程”的建设需求,积极选派教授、博士进园区、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技术服务;选派省管专家、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等到基层开展定点帮扶;组织协调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与产业园区和企业结成战略联盟,帮助和支持园区、企业加快发展。推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充分发挥人才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广和产业化中的作用,不断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省科技厅派出“科技特派员”,省农科院组建“博硕专家服务团”,深入农村传技术、解难题、帮民富,创造了显著的社会及经济效益。
激励机制
给人才添“动力”
对在我省工作的“两院”院士每月补贴1万元;对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及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以及学术技术带头人,我省管理期内的核心专家,每月补贴4000元;对于新当选“两院”院士、入选国家“万人计划”和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获得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者,分别奖励10万元;对于贡献特别突出的,授予“黔灵科技贡献奖”等称号,并给予100万元奖励。
基层导向
让人才“涌向”一线
通过加强基层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推行“两个80%”政策,全省84%的新录用公务员充实到乡镇一线。对在乡镇及以下工作的各类人才,按本人基本工资20%的标准发放基层人才津贴。根据产业发展需要,提升高、中级技术人才的聘任比例,多评多聘。对于到企事业单位、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博士、硕士,用人单位可根据其学术、技术水平直接申报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在县一级设置正高专业技术岗位,在乡镇(街道)一级设置副高专业技术岗位;鼓励支持掌握高技能、复合技能并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越级申报职业技能资格。
特殊人才
专门政策特殊“照顾”
对符合“百人领军人才计划”条件的引进人才,当年给予100万元的奖励,第二、三年项目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目标的,继续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对符合“千人创新创业人才计划”条件的引进人才,当年给予50万元的奖励,第二、三年项目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目标的,继续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引进并在我省服务一定年限的“两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获得者,以及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和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根据情况分别给予100—50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和创新创业资金资助。“5个100工程”建设以及大数据产业发展所急需紧缺的人才,均有“专属”政策支持。
营造环境
推进“人才创业首选地”建设
将每年3月设为“人才工作活动月”,以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等活动为抓手,加强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人才工作氛围。实行人才引进“绿卡”服务制度,汇编印发《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服务指南》,建成贵阳国际人才城,整合各方资源,健全完善人才服务体系,为人才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高效优质服务;推进人才公寓建设,解决引进人才住房问题。开展全口径的人才资源统计监测工作,将非公有制企业人才资源纳入统计范畴,构建人才资源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发布《贵州省人才资源统计报告-2012》,编制《贵州省人才发展报告(2013)》蓝皮书。
组织保障
推动政策落实
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为人才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各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加强各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职责,有关部门设立专门的人才工作机构,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统筹协调。加大人才工作投入,省、市、县三级均按不低于每年一般性财政预算收入的3%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并确保资金专项用于人才工作。开展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严格通报和问责制度,将人才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责任编辑/霍庆涛)
编者按:近年来,贵州省始终坚持把人才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完善体制机制,优化人才环境,人才工作扎实有效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得到加强,为实现贵州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盘点5年来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可谓亮点频现。
政策引领
人才春天到来
先后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加快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出台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实施办法、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百千万人才引进实施办法、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实施办法等系列配套政策,积极推进人才立法,对全省人才工作进行顶层设计,作出战略性部署。
工程带动
“孵化”人才
实施教育“9+3”计划培养技能型人才;继续开展高校社科研究人才、民营文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文艺家协会会员、社会科学学会成员等“四个一批”人才选拔培养工程;选派专业技术人才作为“西部之光”访问学者,赴高校、科研机构进行研修;“农村劳动力阳光培训工程”培训农村实用人才10万余人; “创新青年人才培养计划”、“高层次青年人才培养计划”、 “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等人才工程进展明显。宋宝安、冯新斌、杜才富、卢漫宇、陈文均、徐静、索晓霞7位专家入选国家第一批“万人计划”;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贵州大学教授杨松博士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使我省在该项目上实现零的突破。
多措并举
招才引智
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我省通过健全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开展集中引聘等措施,先后引进12名党政人才到我省担任县委书记,累计从国内外引进硕士2600余人,博士近千人,“两院”院士14人,“国家千人计划专家”6人。通过咨询、讲学、兼职、短期聘用、项目承包、技术合作、人才租赁等方式,大力引进138名“候鸟型”高层次人才;将188位院士、专家“网罗”进“贵州工业强省十大产业科技思想库”;为助推我省工业强省战略实施,邀请50多名国内知名专家开展“十二五”产业重点项目专家策划活动。
平台载体建设
广聚人才
仅2013年,评选命名28个省人才基地;获批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评审认定第二批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6个、培育平台6个;申报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个,新增一级学科博士点4个;共获批12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建院士工作站4家;申报获批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3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2所技校确定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单位;评选确定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7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技校教育“9+3”计划“一体化”教学实训项目10个。
专家智囊
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紧紧围绕贵州“四个一体化”、“五张名片”、“五个100工程”的建设需求,积极选派教授、博士进园区、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技术服务;选派省管专家、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等到基层开展定点帮扶;组织协调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与产业园区和企业结成战略联盟,帮助和支持园区、企业加快发展。推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充分发挥人才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广和产业化中的作用,不断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省科技厅派出“科技特派员”,省农科院组建“博硕专家服务团”,深入农村传技术、解难题、帮民富,创造了显著的社会及经济效益。
激励机制
给人才添“动力”
对在我省工作的“两院”院士每月补贴1万元;对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及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以及学术技术带头人,我省管理期内的核心专家,每月补贴4000元;对于新当选“两院”院士、入选国家“万人计划”和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获得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者,分别奖励10万元;对于贡献特别突出的,授予“黔灵科技贡献奖”等称号,并给予100万元奖励。
基层导向
让人才“涌向”一线
通过加强基层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推行“两个80%”政策,全省84%的新录用公务员充实到乡镇一线。对在乡镇及以下工作的各类人才,按本人基本工资20%的标准发放基层人才津贴。根据产业发展需要,提升高、中级技术人才的聘任比例,多评多聘。对于到企事业单位、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博士、硕士,用人单位可根据其学术、技术水平直接申报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在县一级设置正高专业技术岗位,在乡镇(街道)一级设置副高专业技术岗位;鼓励支持掌握高技能、复合技能并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越级申报职业技能资格。
特殊人才
专门政策特殊“照顾”
对符合“百人领军人才计划”条件的引进人才,当年给予100万元的奖励,第二、三年项目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目标的,继续给予100万元的奖励;对符合“千人创新创业人才计划”条件的引进人才,当年给予50万元的奖励,第二、三年项目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目标的,继续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引进并在我省服务一定年限的“两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获得者,以及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和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根据情况分别给予100—50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和创新创业资金资助。“5个100工程”建设以及大数据产业发展所急需紧缺的人才,均有“专属”政策支持。
营造环境
推进“人才创业首选地”建设
将每年3月设为“人才工作活动月”,以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等活动为抓手,加强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人才工作氛围。实行人才引进“绿卡”服务制度,汇编印发《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服务指南》,建成贵阳国际人才城,整合各方资源,健全完善人才服务体系,为人才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高效优质服务;推进人才公寓建设,解决引进人才住房问题。开展全口径的人才资源统计监测工作,将非公有制企业人才资源纳入统计范畴,构建人才资源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发布《贵州省人才资源统计报告-2012》,编制《贵州省人才发展报告(2013)》蓝皮书。
组织保障
推动政策落实
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为人才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各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加强各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职责,有关部门设立专门的人才工作机构,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统筹协调。加大人才工作投入,省、市、县三级均按不低于每年一般性财政预算收入的3%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并确保资金专项用于人才工作。开展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严格通报和问责制度,将人才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责任编辑/霍庆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