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会艳+支乾坤
摘 要:该文针对木兰林管局目前林地管理中存在着非法侵蚀、体系不健全、管理经费不足等诸多问题,提出了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法律意识、建立林地管理体系等对策,以促进林地管理水平提高。
关键词:木兰林管局;林地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S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731(2014)14-96-02
林地资源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森林动植物和微生物栖息、生长、发育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场所,我们常以“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来形容林地的重要性。同时林地又是森林资源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林业建设的基础,是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加林木蓄积量的关键因素。因此,依法加强林地管理和保护,提高林地的利用效率,是当前林地管理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1-5]。
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以下简称“木兰林管局”)隶属于河北省林业厅,地处河北省最北部的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境内。木兰林管局南临京津地区,北接内蒙古浑善达克沙地,是京津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因此,木兰林管局的林地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1 木兰林管局的资源现状
木兰林管局总经营面积10.69万hm2,有林地面积8.76万hm2,森林覆盖率85.15%。木兰林管局地处内蒙古高原与冀北山地的过渡地带,区内地貌类型多样,气候多变,形成了丰富的动植物资源。据调查,木兰林管局林区有各种植物1 076种,陆生野生脊椎动物317种,昆虫970种;有重点保护植物22种、动物45种。其中植被主要由灌丛、落叶阔叶林、针叶林和亚高山草甸组成。
2 林地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非法侵蚀林地问题突出 木兰林管局下属12个国有林场,分布于围场县的34个乡镇、385个村、3 000多个居民组中,与集体林地、耕地犬牙交错,林地分布分散,林情、社情复杂,管理难度大。辖区居民近40万人,以传统的农牧业为主要经济来源,一些居民为了增加自己的经济收入,扩大耕种面积,逐步向林缘开荒,侵蚀、挤占国有林地情况非常严重。由于林区社会情况复杂,在收回侵蚀、挤占林地的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比较突出。
2.2 法律意识不强,存在重经营轻管理思想 林区部分管理人员对林地保护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疏于林地管理。对非法侵占林地不能给予足够的认识,不坚持原则,不依法办事,不能有效的依法管理国有林地,甚至给依法管理林地和查处林地违法案件制造困难和障碍。在林区日常工作中,存在重经营轻管理的思想,往往只注重于如何和把林木经营好,而忽略了林地边界管理,使林区居民侵蚀、挤占林地有了可乘之机。甚至为了避免激化与林区居民的矛盾,默许其开荒耕种的侵蚀、挤占行为。
2.3 林地管理体系不健全,管理工作被动 基层林场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多数由营林生产部门监管。在营林生产任务繁重的季节,无暇主动顾及林地的管理,出现问题时只能被动解决,不能主动开展工作;无法系统的实行林地档案管理,形成林地管理漏洞。
2.4 林地管理的资金投入不足 在林地管理工作中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但在实际工作中,林地管理经费没有正常渠道,且严重不足;缺乏专职管理的技术人员和必要交通工具。加上木兰林管局林地分散,使有些应该及时深入现场的工作无法进行,造成林地档案与实地情况严重不符,不能及时掌握林地变化情况。发生非法侵占的林地的事件时不能及时制止,等到发现时已形成侵占事实,甚至取得相关法律证件,从而形成纠纷,造成林地流失。
2.5 林地缺乏统一共识标准 林业部门和国土部门对于林地认定的标准和范围都存在较大的差异:林业部门对林地的定义是指北京市土地利用规划中用于林业发展的土地,以及退耕还林工程中的退耕还林地、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范围内的林地、绿色通道工程中的永久性绿化带;国土部门对于林地的定义是“生长乔木、竹类和灌木的土地,包括迹地”,“公路、铁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及河流两侧的护堤林”不纳入林地范围。另外,对于果树地,国土部门全部定义为园地,而林业部门则将部分果树地纳入了林地范畴。林地概念的不统一直接导致林业主管部门与国土部门掌握的林地资源数据难以统一[3]。
3 加强林地管理对策
3.1 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 利用多种形式和新闻媒体,对《森林法》及其实施办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文件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将木兰林管局的典型林权纠纷案件进行包装宣传。通过宣传,提高林区广大干部群众对林地资源重要性的认识。使其充分认识违法使用林地和非法侵占林地应负的法律责任。特别是各级管理者要充分认识保护林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对林地的保护的法治观念[6-7]。
3.2 建立和完善林地档案 建立健全林地档案是做好林地管理工作的基础。木兰林管局目前部分林地档案管理混乱,边界不明确[8],特别是克勒沟、龙头山等林场林地较分散,边界管理难度很大。林地监督机构要全面掌握本辖区林地管理的现状、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要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对林地权属管理、纠纷管理、边界管理、占用林地管理、规划造林地管理、多种经营用地管理、个体造林地管理、林权流转管理等林地档案的建立情况实施监督,确保林地档案的完整性、连续性、权威性[2]。
3.3 依法管理林地资源 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坚持以林地林权管理为核心,在强化林权管理上下功夫,在减少林地流失上出硬招,着力构建林地林权管理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加强林地管理的核心是加强林权管理,必须明晰产权,只有“山定权、树定根”,人才能“定心”,森林资源才能恢复发展。充分发挥森林警察的作用,林地管理者要增强依法治林的意识,切实将林地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工作来抓,加大林地管理的力度。加强木兰林区干部职工的培训工作,使其充分认识到林地管理工作重要性,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对制止任何非法侵占、侵蚀、挤占行为要有理、有据,严格按法律、法规处罚。并明确征占用林地的程序和手续,对确实需要占用林地的要依法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对违法占地和侵占林地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尤其是未批先占和少批多占的行为,要坚决依法处理。
3.4 建立林地资源管理体系 木兰林管局林地林权管理设在资源科,林场是具体的林地管理单位,资源科对其要进行监督检查。林场应该建立专门的林地管理机构,配齐人员,全面建立林地管理档案,及时变更使档案与实地情况一致。同时要将林地管理纳入到个人目标责任中去,明确管理责任。
3.5 坚持林业产权体制改革,合理化解林权纠纷 按照河北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的要求,在明晰集体林业产权过程中,要坚持依靠党员、群众,抽调在群众中有威望、信得过的老党员、老干部参与明晰产权和确认林地界线。坚持把“林改”中出现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对过去发生的林权纠纷和承包合同纠纷进行调处,对林改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努力做到户间问题不出组、组间问题不出村、村间问题不出乡(镇)、乡(镇)间问题不出县(区),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不具备解决条件的待条件成熟时再解决,产权明晰后,再发证,使证(图)地相符,避免今后再闹矛盾纠纷[9]。
3.6 解决好林地管理专项经费 设立专项管理经费,配备专业的管理技术人员、设备及交通工具,使其能够经常深入林区掌握林区林地管理的现状,及时修改林地管理档案。设立林地管理举报基金,建立举报网络,制定奖惩制度,对侵占、侵蚀及挤占林地的行为随时监督、控制或举报,从而达到更好的管理林地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张建龙.统一思想 立足根本 服务大局 全面开创林地林权管理新局面——在全国林地林权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J].林业建设,2012(3):6-11.
[2]师戈里.加强林地管理 保护森林资源[J].新疆林业,2012(5):8-10.
[3]李书勇,华杰.通州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及林地管理工作的研究[J].绿化与生活,2012(7):8-11.
[4]林宣.强化林权管理守住林地红线[J].宁夏林业通讯,2012(2):1.
[5]张松,杨峰.国有重点林区林地林权管理问题及对策[J].林业勘查设计,2011(1):34-35.
[6]李留春.加强林地保护和管理的探讨[J].内蒙古林业调查设计,2013(2):33-35+95.
[7]刘鸿,洪加晴.云南省林地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J].林业调查规划,2008(1):56-58+62.
[8]孙华,张永成.应用GPS技术提高林地集约管理水平[J].中国林业企业,2004(2):19-40.
[9]刘常玲,谷建才,张建华,等.河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践与思考[J].林业经济,2007(6):13-16.
(责编:徐焕斗)
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