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典》“晋太尉进贤三梁冠”小札

2014-09-19 00:40孙正军
关键词:晋书

孙正军

(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北京 100089)

《通典》“晋太尉进贤三梁冠”小札

孙正军

(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北京 100089)

《通典》记载晋世太尉著进贤三梁冠,与《晋书·职官志》《晋百官表注》《晋公卿礼秩》等不合。《通典》这一错误记载本自《晋书·舆服志》,后者则因糅合《续汉书·舆服志》和晋令而成,故保留了一些与晋制不符的记载。汉魏时期,太尉著进贤冠,至西晋初年改著武冠,并为南朝所尊承。太尉首服的这一变化,除以八公制的设立及公分文、武为契机外,还得益于复古改制思潮对秦汉旧制典范意义的消解。

通典;太尉;进贤冠;武冠;八公

近日与师友共读《通典》,注意到杜佑在记载晋世太尉首服时与他书不同。《通典·职官二》“太尉”条记载:

晋太尉进贤三梁冠,介帻,绛朝服,金章紫绶,佩山玄玉。若郊庙,冕服七旒,玄衣纁裳,七章。①《通典》卷二○《职官二》,王文锦等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标点本,第514页。

明确称晋太尉著进贤三梁冠。然而据其他文献,彼时太尉却是著武冠。如《晋书·职官志》所见:

大司马、大将军、太尉、骠骑、车骑、卫将军、诸大将军,开府位从公者为武官公,

皆著武冠,平上黑帻。②

包括太尉在内的大司马以下诸职均被视为武官公,著武冠。此外如《晋百官表注》:

太尉,古官也,金章紫绶,五时朝服,武冠,佩山玄玉,官品第一。③《北堂书钞》卷五一《设官部三》“太尉”条引,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影印本,第182页下栏。

又《晋公卿礼秩》:

大司马、将军、尉、骠骑、车骑、卫军、诸大将军开府从公者,武冠,平上帻。④《续汉书·舆服志下》“武冠”条注,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标点本,第3668页。

其中“尉”,有学者认为指“校尉”,或系误解。⑤张金龙:《魏晋南北朝禁卫武官制度研究》,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9页。这里“尉”当连属前文大司马之“大”,指太尉。据此,则在《晋公卿礼秩》的叙述中,太尉亦著武冠。案《晋百官表注》和《晋公卿礼秩》二书,前者为荀绰所撰,据《晋书》本传,荀绰大约生活在西晋末年,后殁于石勒,①《晋书》卷三九《荀勖传附荀绰传》,第1158页。姚振宗怀疑其书或系注释其祖荀勖百官表而成,甚或就是荀勖所撰;②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卷一七《史部七·职官类》,《二十五史补编》第4册,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影印本,第5314页。而后者撰者傅畅,生活年代、生平遭际也与荀绰相仿,且史称“谙识朝仪”,对典章仪制颇为熟悉。③《晋书》卷四七《傅玄传附傅畅传》,第1333页。由此可见,二书均为当时人记当时事,应可信据。

事实上,如果看诸公吏属冠服,似也表明太尉当著武冠。《晋书·职官志》记载:

诸公及开府位从公者,……自祭酒已下,令史已上,皆皂零辟朝服。太尉虽不加兵者,吏属皆绛服。

诸公及开府位从公加兵者,……主簿已下,令史已上,皆绛服。④《晋书》卷二四《职官志》,第726-727页。

据此,晋世公一级官职可分为加兵之公和不加兵之公,两者吏属服制有明显区别:前者绛服,后者则为皂零辟朝服,太尉虽非加兵之公,但吏属却和加兵之公吏属一样著绛服。这显示出,尽管晋世太尉在职责上已成虚职荣衔,逐渐脱离武事,但其武职色彩并未完全褪除,故其吏属仍得与加兵之公吏属一样著绛服。太尉吏属既与加兵之公吏属同服,则太尉著武冠也在情理之中。

由此可见,晋世太尉著武冠,史籍中证据详凿,应无疑问;相比而言,《通典》记载晋世太尉著进贤三梁冠,不得不说是很“另类”和“独特”的。对此,应当如何理解呢?

一、《通典》记载的史源考察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通典》中的记载并非空穴来风,也是言有所本的,其依据就是《晋书·舆服志》,“进贤冠”条云:

进贤冠,古缁布遗象也,斯盖文儒者之服。前高七寸,后高三寸,长八寸,有五梁、三梁、二梁、一梁。人主元服,始加缁布,则冠五梁进贤。三公及封郡公、县公、郡侯、县侯、乡亭侯,则冠三梁。卿、大夫、八座尚书,关中内侯、二千石及千石以上,则冠两梁。中书郎、秘书丞郎、著作郎、尚书丞郎、太子洗马舍人、六百石以下至于令史、门郎、小史,并冠一梁。汉建初中,太官令冠两梁,亲省御膳为重也。博士两梁,崇儒也。宗室刘氏亦得两梁冠,示加服也。⑤《晋书》卷二五《舆服志》,第767页。

尽管《舆服志》并未明言太尉著进贤冠,但既称“三公”,如所周知,三公例指太尉、司徒、司空,故可以断言,《舆服志》所列著进贤冠官僚当包括太尉。由此可见,虽然同出《晋书》,但与《职官志》记太尉著武冠不同,在《舆服志》的叙述中,太尉与并称三公的司徒、司空一样,著进贤三梁冠。

阎步克先生曾指出,古代史志对官僚冠服的叙述有两类模式,一类是“以冠统服,由服及人”,另一类是“以人为纲,由人及服”。⑥阎步克:《从爵本位到官本位——秦汉官僚品位结构研究》,北京:三联书店,2009年,第157页。很显然,《晋书·舆服志》采取的是第一类模式,而《职官志》的叙述则可归入第二类。不过,叙述模式的差异并不能解释具体冠服的不同,《晋书·舆服志》“另类”、“独特”的记载于史无征,我们只能“另辟蹊径”,从其史料来源上去寻求答案。

《晋书·舆服志》为记载有晋一代皇帝百官舆服之制,以理推测,应与泰始四年(268)正月所颁布《晋令》中的《官品令》或《服制令》密切相关。⑦关于泰始令的颁布及内容,较近的研究参看富谷至:《晋泰始律令への道——第二部魏晋の律と令》,《東方学報》(京都)第73册,2001年;张泽咸:《律令与晋令》,《中华文史论丛》2008年第1期。《晋令》今已不存,但其“进贤冠”部分的内容却幸运地在《南齐书·舆服志》中保存下来,文曰:

进贤冠,诸开国公、侯,乡、亭侯,卿,大夫,尚书,关内侯,二千石,博士,中书郎,丞、郎,秘书监、丞、郎,太子中舍人、洗马、舍人,诸府长史,卿,尹、丞,下至六百石令长小吏,以三梁、二梁、一梁为差,事见《晋令》。①《南齐书》卷一七《舆服志》,北京:中华书局,1972年标点本,第341页。

《南齐志》既称“事见《晋令》”,可见此处叙述当本自《晋令》,不过从其文字形式看,这一叙述似非《晋令》原貌。

关于《晋令》原本的表述形式,我们可以从诸书保存下来的《晋令》条文看出端倪。

尚书仆射、尚书六人,皆铜印墨绶,进贤两梁冠,纳言帻,绛朝服,佩水苍玉,执笏负符,加侍中者,武(官)〔冠〕,左貂金蝉。②《北堂书钞》卷五九《设官部十一》“尚书总”条引《晋官品令》,第228页上栏。

中书侍郎四人,品第四,给五时朝服,进贤一梁冠。③《唐六典》卷九《中书省》“中书侍郎”条引《晋令》,陈仲夫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标点本,第275页。

秘书监,品第五,绛朝服,铜印墨绶,进贤两梁冠,佩水苍玉。④《唐六典》卷一○《秘书省》“秘书监”条引《晋令》,第296页。

秘书丞,品第六,铜印墨绶,进贤一梁冠,绛朝服。⑤《唐六典》卷一○《秘书省》“秘书丞”条引《晋令》,第297页。

秘书郎中,品第六,进贤一梁冠,绛朝服。⑥《唐六典》卷一○《秘书省》“秘书郎”条引《晋令》,第297页。

著作郎,品第六,进贤一梁冠,绛朝服。⑦《唐六典》卷一○《著作局》“著作郎”条引《晋令》,第301页。

公府长史,官品第六,铜印,墨绶,朝服,进贤两梁冠。掾、属,官品第七,朝服,进贤一梁冠。⑧《宋书》卷一八《礼志五》引《晋令》,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标点本,第511页。

詹事,品第三,银章青绶,绛朝服,两梁冠。⑨《唐六典》卷二六《太子詹事府》“詹事”条引《晋令》,第662页。

詹事丞一人,品第七,铜印墨绶,进贤一梁冠,皂朝服。(10)《唐六典》卷二六《太子詹事府》“詹事丞”条引《晋令》,第662页。

如上所见,《晋令》条文依次为官职、官品、印绶、冠服,亦即其采取的是“以人为纲,由人及服”的叙述模式,这一点与《晋书·职官志》相近,而与《舆服志》不同。这里不妨做一推测,即《晋书·舆服志》在“以冠统服”进行叙述时,大约是将《晋令》中所涉官职择要采入,由此形成现在所见以进贤冠为纲、其下详细罗列官职的叙述模式。换言之,《舆服志》关于著冠官僚和冠等的记载,不出意外当出自《晋令》。

然而,与《晋令》叙述著冠官僚以“诸开国公”为首不同,《晋书·舆服志》于其前又加入了“三公”,似乎表明还另有所据;此外,《晋志》关于进贤冠形式的描述也不见于《晋令》,这部分内容又出自何处?这里,《晋志》最末一句“宗室刘氏亦得两梁冠,示加服也”提供了线索。既称“宗室刘氏”,提示《晋志》当与某部记载刘汉冠服制度的著作有关,而最有可能的无疑就是同样被列入正史的司马彪《续汉书·舆服志》。(11)关于“正史”类目的内涵及建立,参看户川芳郎:《四部分類と史籍》,《東方学》第84号,1992年。此文承聂溦萌女士提示,谨致谢忱。

《续汉书·舆服志》“进贤冠”条记载:

进贤冠,古缁布冠也,文儒者之服也。前高七寸,后高三寸,长八寸。公侯三梁,中二千石以下至博士两梁,自博士以下至小史私学弟子,皆一梁。宗室刘氏亦两梁冠,示加服也。(12)《续汉书·舆服志下》“进贤冠”条,第3666页。

如上所见,《续汉志》对进贤冠的形式也有详细描述,且亦特别提到宗室刘氏加服进贤两梁冠。比较二者,尽管两者文字上尚有些许差异,但《晋书·舆服志》上述内容系源自《续汉志》,当无疑问。

事实上,关于《晋书·舆服志》沿袭《续汉志》,我们还有其他证据。请看下表:

《续汉书·舆服志》 《晋书·舆服志》高山冠一曰侧注。制如通天,顶不邪却,直竖,无山述展筩,中外官、谒者、仆射所服。太傅胡广说曰:“高山冠,盖齐王冠也。秦灭齐,以其君冠赐近臣谒者服之。”一名侧注,高九寸,铁为卷梁,制似通天。顶直竖,不斜却,无山述展筩。高山者,《诗》云“高山仰止”,取其矜庄宾远者也。中外官、谒者、谒者仆射所服。胡广曰:“高山,齐王冠也。《传》曰‘桓公好高冠大带’。秦灭齐,以其君冠赐谒者近臣。”应劭曰:“高山,今法冠也,秦行人使官亦服之。”而《汉官仪》云“乘舆冠高山之冠,飞翮之缨”,然则天子亦有时服焉。《傅子》曰:“魏明帝以其制似通天、远游,故改令卑下。”法冠一曰柱后。高五寸,以纚为展筩,铁柱卷,执法者服之,侍御史,廷尉正监平也。或谓之獬豸冠。獬豸神羊,能别曲直,楚王尝获之,故以为冠。胡广说曰:“《春秋左氏传》有南冠而絷者,则楚冠也。秦灭楚,以其君服赐执法近臣御史服之。”一名柱后,或谓之獬豸冠。高五寸,以縰为展筩。铁为柱卷,取其不曲挠也。侍御史、廷尉正监平,凡执法官皆服之。或谓獬豸神羊,能触邪佞。《异物志》云:“北荒之中,有兽名獬豸,一角,性别曲直。见人斗,触不直者。闻人争,咋不正者。楚王尝获此兽,因象其形以制衣冠。”胡广曰:“《春秋左氏传》晋侯观于军府,见钟仪,曰‘南冠而絷者谁也’?南冠即楚冠。秦灭楚,以其冠服赐执法臣也。”建华冠以铁为柱卷,贯大铜珠九枚,制以缕鹿。记曰:“知天者冠述,知地者履絇。”《春秋左传》曰:“郑子臧好鹬冠。”前圆,以为此则是也。天地、五郊、明堂,《育命舞》乐人服之。以铁为柱卷,贯大铜珠九枚,古用杂木珠,原宪所冠华冠是也。又《春秋左氏传》郑子臧好聚鹬冠,谓建华是也。祀天地、五郊、明堂,舞人服之。汉《育命舞》乐人所服。方山冠似进贤,以五采縠为之。祠宗庙,《大予》、《八佾》、《四时》、《五行》乐人服之,冠衣各如其行方之色而舞焉。其制似进贤。郑展曰:“方山冠,以五采縠为之。”汉《大予》、《八佾》、《五行》乐人所服,冠衣各如其行方之色而舞焉。巧士冠前高七寸,要后相通,直竖。不常服,唯郊天,黄门从官四人冠之,在卤簿中,次乘舆车前,以备宦者四星云。前高七寸,要后相通,直竖。此冠不常用,汉氏惟郊天,黄门从官四人冠之;在卤簿中,夹乘舆车前,以备宦者四星。或云,扫除从官所服。却非冠 制似长冠,下促。宫殿门吏仆射冠之。负赤幡,青翅燕尾,诸仆射幡皆如之。高五寸,制似长冠。宫殿门吏仆射冠之。负赤幡,青翅燕尾,诸仆射幡皆如之。却敌冠 前高四寸,通长四寸,后高三寸,制似进贤,卫士服之。前高四寸,通长四寸,后高三寸,制似进贤。凡当殿门卫士服之。术士冠 前圆,吴制,差池逦迤四重,赵武灵王好服之。今不施用,官有其图注。前圆,吴制,差池四重。赵武灵王好服之。或曰,楚庄王复仇冠是也。

长冠一曰斋冠,高七寸,广三寸,促漆纚为之,制如板,以竹为里。初,高祖微时,以竹皮为之,谓之刘氏冠,楚冠制也。民谓之鹊尾冠,非也。祀宗庙诸祀则冠之。皆服袀玄,绛缘领袖为中衣,绛绔袜,示其赤心奉神也。五郊,衣帻绔袜各如其色。此冠高祖所造,故以为祭服,尊敬之至也。一名齐冠。高七寸,广三寸,漆纚为之,制如版,以竹为里。汉高祖微时,以竹皮为此冠,其世因谓刘氏冠。后除竹用漆纚。司马彪曰:“长冠盖楚制。人间或谓之鹊尾冠,非也。救日蚀则服长冠,而祠宗庙诸祀冠之。此高祖所造,后世以为祭服,尊敬之至也。”爵弁一名冕。广八寸,长尺二寸,如爵形,前小后大,缯其上似爵头色,有收持笄,所谓夏收殷冔者也。祠天地五郊明堂,《云翘舞》乐人服之。《礼》曰:“朱干玉鏚,冕而舞《大夏》。”此之谓也。一名广冕。高八寸,长尺二寸,如爵形,前小后大。增其上似爵头色。有收持笄,所谓夏收殷冔者也。祠天地、五郊、明堂,《云翘舞》乐人服之。

如上所见,尽管《续汉志》与《晋志》条文并不完全一致,但仍不难看出后者是对前者的沿用。而其沿用方式,大约有三种。其一是《晋志》在《续汉志》基础上增补内容,典型如高山冠和法冠。二冠条文,《续汉志》文字在《晋志》中均可找到对应,而《晋志》在这之外又有所补充:“高山冠”条补入了《诗》、《汉官仪》和《傅子》的相关表述,“法冠”条增加了《异物志》的记载;此外同样是引文,如二冠条文中的胡广语,《晋志》也更为详赡。其二是《晋志》对《续汉志》叙述略加删削,典型如长冠,《续汉志》关于祭祀宗庙诸祀著长冠时的配套服饰有细致描述,而《晋志》则省却了这部分内容。又如建华冠、术士冠及爵弁,《晋志》也在《续汉志》基础上有所简省。其三,《晋志》完全照搬《汉志》,如方山冠、巧士冠、却非冠、却敌冠均可归入此类。当然,若《续汉志》条文有些内容为晋制所无,《晋志》也会标明,如“方山冠”“巧士冠”,《晋志》在转述《续汉志》条文时均特意加上“汉”,突出其为汉制(“建华冠”亦然)。

以上我们通过对比《续汉志》与《晋志》具体条文,确认《晋志》所涉及诸冠中,多数叙述均应沿袭《续汉志》:或完全照搬前者,或以《续汉志》为基础有所增删。准此,则《晋志》“进贤冠”条所见“三公”“宗室刘氏”及冠服形式的描述等系沿自《续汉志》,也就不难理解了。而其方式,则可归入第一种,即以《续汉志》为基础增补内容。当然,与高山冠、法冠相比,“进贤冠”条的增补更为丰富。“进贤冠”条中大量罗列著冠官职,或许与进贤冠在晋世的广泛使用不无关系。

需要说明的是,尽管《晋志》在沿袭《续汉志》时已注意结合晋制斟酌调整,但或因编纂仓促之故,这种改动并未能面面俱到,《晋志》“进贤冠”条所留下的“三公”、“宗室刘氏”等当即调整未尽所致,而这些显然与晋制不符。事实上,不仅是进贤冠,其他冠服条文中亦存在这种调整未尽之误。如“爵弁”,《晋志》承《续汉志》亦称“祠天地、五郊、明堂,《云翘舞》乐人服之。”但据《宋书·乐志》,《云翘舞》在曹魏文帝黄初二年(221)已改称《凤翔舞》,①《宋书》卷一九《乐志一》,第534页。因此晋世是否仍有“云翘舞”,不免成疑。准诸前例,《晋志》这里当漏“汉”字。

而除了这类具体条文的错误外,《晋志》对《续汉志》的沿袭,在整体上亦存在问题。如《宋书·礼志五》所见,“汉承秦制,冠有十三种,魏、晋以来,不尽施用。今志其施用者也”;②《宋书》卷一八《礼志五》,第504页。《南齐书·舆服志 》也说汉代十三品冠服之制,“并不复具详”。①《南齐书》卷一七《舆服志》,第340页。而无论“不尽施用”,还是“不复具详”,无疑均表示《续汉志》等所见汉代冠服在魏晋以下并未得到完整继承。故《宋书·礼志五》叙刘宋首服,并不因旧全录,而是仅列进贤冠、武冠、法冠、高山冠、樊哙冠数种。尽管据文献所见,魏晋以下两汉冠服中可能还有一些亦得到沿用,②如长冠,有资料表明至萧梁天监年间仍被沿用,见《隋书》卷一一《礼仪志六》,第234-235页。但多数被废罢,当无疑问。《晋书·舆服志》照旧全录,不得不说是编撰失当。

论述至此,《晋书·舆服志》之因袭《续汉书·舆服志》已经相当明确了。而具体到“进贤冠”条,则可断言《晋志》是以《续汉志》为骨架,填入《晋令》所列官职,亦即《晋志》系糅合《晋令》规定和《续汉志》相关记载而成,其中起源、形式等本自《续汉志》,而著冠群体及冠等则以《晋令》为主。职是之故,《晋志》中保留了不少汉制内容,而包括太尉在内的三公著进贤冠即“不幸”在列。《通典》不审何故,舍《职官志》而据《舆服志》,称“晋太尉进贤三梁冠”,从而留下与晋制不符的记载。概言之,晋世太尉实当著武冠。

二、从进贤冠到武冠

前节我们通过对《通典》叙述的史源学考察,确认其记载确实有误,晋世太尉例著武冠。而如前引《续汉书·舆服志》所见,在司马彪的叙述中,汉代太尉作为三公之一,却是著进贤三梁冠。

事实上不仅《续汉志》,在比《续汉志》更早的文献中,也都记载汉世太尉著进贤冠。东汉末蔡邕《独断》称“进贤冠,……公侯三梁”,③蔡邕:《独断》卷下,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影印本,第12页左栏。稍晚于蔡邕的应劭在其所著《汉官仪》中也说,“三公、诸侯冠进贤三梁”,④《后汉书》卷二《明帝纪》注引,第100页。《隋书·礼仪志七》引《汉官》更是明确记载:

平帝元始五年,令公卿列侯冠三梁,二千石两梁,千石一梁。⑤《隋书》卷一二《礼仪志七》,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标点本,第271页。

显示出至迟到西汉平帝时,作为太尉前身的大司马已著进贤冠。由此可见,汉世文献对彼时太尉著冠记载相当一致,汉代太尉著进贤三梁冠当无疑问。

然而颇为蹊跷的是,如学者所论,至迟到东汉时代,中国古代官僚的文武分途已渐趋明显,⑥张金龙:《魏晋南北朝禁卫武官制度研究》,第3-10页。太尉因其职“掌武事”或“四方兵事功课”,⑦《汉书》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上》,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标点本,第725页;《续汉书·百官志一》,第3557页。故被视作“武官”。《续汉书·礼仪志中》记载:

立秋之日,白郊礼毕,始扬威武,斩牲于郊东门,以荐陵庙。……于是乘舆还宫,遣使者赍束帛以赐武官。

刘昭注引《汉官名秩》曰:“赐太尉、将军各六十匹,执金吾、诸校尉各三十匹,武官倍于文官。”⑧《续汉书·礼仪志中》“貙刘”条,第3123页。案《汉官名秩》,一般认为即应劭《汉官仪》之一篇,当可信从。⑨侯康:《补后汉书艺文志》卷三,《二十五史补编》第2册,第2121页;孙福喜:《应劭〈汉官仪〉源流考》,《文献》1995年第4期;佐藤达郎:《応劭「漢官儀」の編纂》,《関西学院史学》第33号,2006年。合二者观之,可以确认汉世太尉被归入武官,且为诸武官之首。又《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尉”条应劭注曰:“自上安下曰尉,武官悉以为称。”(10)《汉书》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上》,第725页。据此,则凡是官名称“尉”者,均为武官。太尉衔中带“尉”,自然也不例外。要之,汉代太尉之为武官,应无可争议。

另一方面,从服制自身发展而言,如阎步克所论,秦汉冠服体制职事分类色彩已颇为明显,即“不同冠服用于不同事务或人群”。(11)阎步克:《从爵本位到官本位——秦汉官僚品位结构研究》,第132-144页。那么,明确作为武官之首的太尉不著武冠,却著“文儒者所服”的进贤冠,不得不说是很奇怪的。对此,陈奕玲有一判断,她说:“当时的文武职事分类受到了秦汉身份等级分类的强大影响,这主要体现在公卿之职仍作为一种身份等级而存在,具体到冠服上则是公卿之职并不完全遵循‘文进贤·武武冠’的职事分类。”①陈奕玲:《汉晋南朝文武分途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北京大学历史学系,2012年,第46页。这一判断诚为卓识。不过陈文对此没有详述,这里略作展开。

关于秦汉官僚体系中存在着源自周制、作为身份等级的公卿大夫士爵制序列,宫崎市定很早即已揭橥,汉代秩级中的二千石以上、六百石以上、二百石以上、百石以下,大致对应于儒家所说的公卿大夫、上士、下士、庶民四个级别。②宫崎市定:《九品官人法研究——科举前史》,初出1956年,韩昇、刘建英译,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45页。阿部幸信对汉代印绶制度的考察也发现,与印制以秩级为基础不同,绶制则与公卿大夫士相应,即“紫绶——公、青绶——卿、黑绶——大夫、黄绶——士”。③阿部幸信:《漢代の印制·綬制に関する基礎的考察》,《史料批判研究》第3号,1999年;《漢代における朝位と綬制について》,《東洋学報》第82卷第3号,2000年;《綬制よりみた前漢末の中央·地方官制——成帝綏和元年における長相への黒綬賜与と中心に》,《集刊東洋学》第84号,2000年;《漢代官僚機構の構造——中国古代帝國の政治的上部構造に関する試論》,《九州大学東洋史論集》第31号,2003等。此外,阎步克论及秦汉品位结构,也指出公卿大夫士爵对当时官僚品位安排产生影响。④阎步克:《从爵本位到官本位——秦汉官僚品位结构研究》,第243-253页。杨振红更是视公卿大夫士的爵位系统为核心和基准体系,在当时官僚体系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⑤杨振红:《秦汉官僚体系中的公卿大夫士爵位系统及其意义——中国古代官僚政治社会构造研究之一》,《文史哲》2008年第5期。由此可见,尽管对秦汉时代公卿大夫士爵制序列的分等、地位等,学者间的认识仍有差异,但对于其存在及对秦汉官僚体系的巨大影响,却是一致的。

受此影响,汉世合称三公的太尉、司徒、司空,尽管在典制规定中有分工,或被附会经典,分主天、地、人,⑥《续汉书·百官志一》注引《韩诗外传》,第3562页。但在制度设计上却更多呈现三公一体的制度面貌。如《续汉书·百官志》所说,“国有大造大疑”,三公“通而论之”,“国有过事”,三公“通谏争之”,三公在职能上实有一体之处。⑦《续汉书·百官志一》,第3557-3562页。而如《后汉书·陈忠传》所说,三公“入则参对而议政事,出则监察而董是非”,⑧《后汉书》卷四六《陈宠传附陈忠传》,第1565页。或如《杨秉传》所云,“汉世故事,三公之职无所不统”,⑨《后汉书》卷五四《杨震传附杨秉传》,第1774页。亦可见在两汉实际政治中,三公也是“无所不统”,职能上未出现明显区分。

相比于职能上的近似,三公一体对三公品位安排的影响或许更为突出。如薪俸,东汉三公通为万石,无需赘论。礼制如《通典·职官二》“三公总叙”条所见:

汉制,三公不与盗贼,若领兵入见,皆交戟叉颈而前。朝臣见三公皆拜,天子御座即起,在舆为下。凡拜公,天子临轩,六百石以上悉会,直事卿赞拜,御史授印绶,公三让,然后受。(10)《通典》卷二〇《职官志二》quot;三公总叙quot;条,第506页。

无论在皇帝、朝臣见三公场合,还是在策拜三公的仪式上,三公也等同而论,没有高下之分。而当三公有过错被责罚时,如东汉盛行的灾异免三公,如学者所论,大部分时期内,三公并没有因其分主天、地、人而呈现相应的灾异担当。(11)影山辉国:《漢代における災異と政治―宰相の災異責任を中心に》,《史学雑誌》第90编第8号,1981年。固然,三公在职责待遇上也有差异之处,(12)职责如祝总斌所论,东汉三公仍有一定的职责分工。见祝总斌:《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第66-71页。待遇如前注引《续汉书·礼仪志中》“貙刘”条,貙刘仪式时的赏赐,太尉即高于司徒、司空。东汉春赐,太尉高于司徒、司空。东汉春赐,太尉高于司徒、司空。但总体而言,三公“鼎足承君”,①《汉书》卷七一《彭宣传》,第3052页。更多时候是被视为一体的。

这样,在公卿大夫士爵制体系的遗留影响及由此所呈现的三公一体的制度设计下,太尉虽曰武官,但实际却与作为文官的司徒、司空没有明显不同,其用人也多以文儒者为之,东汉大儒如杨震、刘宽等,都曾担任过太尉。②黄致远、黄今言:《东汉太尉系年录》,《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6期。在这样的背景下,汉世太尉著进贤冠也就不显突兀了。

事实上,如果注意到汉世九卿中职掌宫殿宿卫、份属武事的光禄勋、卫尉同样著进贤冠,那么对其时太尉著进贤冠就会有进一步体认。如前引《续汉书·舆服志》等所见,作为中二千石或诸卿之一的光禄勋、卫尉,在首服上并未与其他诸卿分开记载,而是均著进贤二梁冠。光禄勋和卫尉如此著冠方式也让学者对其官职属性产生争议,如张金龙认为二职属武官,而陈奕玲则认同应劭《汉官仪》以之为文官的记载,③张金龙:《魏晋南北朝禁卫武官制度研究》,第9-10页;陈奕玲:《汉晋南朝文武分途研究》,第39-40页。但无论如何,光禄勋、卫尉著进贤冠与其职事不相符,这一点毋庸置疑。准此,则同样职掌武事的太尉著进贤冠,似乎也就不难理解了。

以上我们通过对文献记载及太尉性质的考察,确认汉代太尉虽为武官,但却著进贤三梁冠。而如前所述,晋世太尉却是著武冠。这样便可看到,从汉到晋,太尉首服有一个从进贤冠到武冠的变化。这一变化是如何发生的?以下对这个问题略作探讨。

首先来看曹魏。虽然文献中无明确材料显示曹魏太尉著何种冠,不过据《通典·职官志二》“司空”条:

魏初,又置司空,冠绶及郊庙之服与太尉同。④《通典》卷二○《职官志二》“司空”条,第518页。

曹魏时期太尉冠绶与司空一致。而如所周知,司空自其设立之日起即著进贤冠,太尉既与之同,自然也应沿袭汉制,著进贤三梁冠。

这样,在明确了曹魏太尉仍著进贤冠后,我们可以断言,太尉从进贤冠改著武冠当发生在司马氏一朝。那么,晋世太尉为何改著武冠呢?

关于晋世太尉改著武冠的原因,陈奕玲推测,东汉以来文武分途的进一步发展使得官僚著冠标准中官职意义取代身份意义,因而太尉改著与其官职属性相匹配的武冠。⑤陈奕玲:《汉晋南朝文武分途研究》,第44-45页。作为太尉改著武冠的制度背景,此点固然不误,不过我们认为,晋世还有推动太尉首服变化更为直接的契机。这一契机就是西晋八公制的设立。

据《晋书·职官志序》:

世祖武皇帝即位之初,以安平王孚为太宰,郑冲为太傅,王祥为太保,司马望为太尉,何曾为司徒,荀顗为司空,石苞为大司马,陈骞为大将军,世所谓八公同辰,攀云附翼者也。⑥《晋书》卷二四《职官志》,第724页。

其“大司马”条也说:

晋受魏禅,因其制,以安平王孚为太宰,郑冲为太傅,王祥为太保,义阳王望为太尉,何曾为司徒,荀顗为司空,石苞为大司马,陈骞为大将军,凡八公同时并置,唯无丞相焉。⑦《晋书》卷二四《职官志》,第725页。

两处记载均以八公制设立于武帝践祚伊始。这就意味着,早在西晋立国之初,随着晋武帝罢废丞相,分别以司马孚等人担任太宰、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大司马、大将军八职,八公之制即已正式确立。⑧这里尚有一点问题,即“司马望为太尉,何曾为司徒”当作“何曾为太尉,司马望为司徒”。见《晋书》卷三三《何曾传》,第996页;卷三七《宗室·义阳成王望传》,第1086页。

而随着八公制的确立,原本三公一体的“公”职设计也从制度上开始分化,职分文、武成为必然。如《晋书·职官志》所见:

太宰、太傅、太保、司徒、司空、左右光禄大夫、光禄大夫,开府位从公者为文官公,冠进贤三梁,黑介帻。

大司马、大将军、太尉、骠骑、车骑、卫将军、诸大将军,开府位从公者为武官公,皆著武冠,平上黑帻。①《晋书》卷二四《职官志》,第726页。

太尉与大司马、大将军一道被划归武官公,而司徒、司空则与太宰、太傅、太保一道被归入文官公,文、武官公借由进贤三梁冠、黑介帻和武冠、平上黑帻从冠服形式上加以确认。如果上述论断不误,可以推测,正是在西晋初年八公制正式确立之际,被划归为武官公的太尉开始“弃文从武”,改著武冠。而随着太尉改著武冠,太尉著冠终于与其所呈现的官职属性名实相副。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西晋初年能够一反旧制、改让太尉著武冠,与其时盛行的复古改制的政治文化也不无关系。如陈寅恪所论,“司马氏之帝业,乃由当时之儒家大族拥戴而成,故西晋篡魏亦可谓之东汉儒家大族之复兴。典午开国之重要设施,如复五等之爵,罢州郡之兵,以及帝王躬行三年之丧礼等,皆与儒家有关”;②陈寅恪:《崔浩与寇谦之》,《金明馆丛稿初编》,北京:三联书店,2001年,第145页。阎步克也明确指出,“魏晋之交,出现了一系列复古礼、用周制的事件”。③阎步克:《品位与职位——秦汉魏晋南北朝官阶制度研究》,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259页。不难想见,复古改制思潮的盛行使得儒家理想中的周制更受推重,秦汉以来的传统旧制则不再具有典范意义。而随着秦汉旧制典范意义的丢失,其原先所具备的约束力也逐渐受损,由此太尉首服调整变得可能。换言之,西晋太尉从进贤冠改著武冠,是在复古改制思潮对秦汉旧制的“松绑”,以及八公制设立和公分文、武制度设计的合力推动下完成的。

三、结 语

太尉著武冠在司马氏一朝作为定制被确立以后,刘宋、梁陈均沿而不改,④《宋书》卷一八《礼志五》,第507页;《隋书》卷一一《礼仪志六》,第220页。唯一例外的是萧齐,如萧齐长水校尉王珪之所撰的《齐职仪》所见:

太尉,品第一,金章紫绶,进贤三梁冠,绛朝服,佩山玄玉。郊庙冕服、七旒,玄衣纁裳,服七章。⑤《唐六典》卷一《三公》“太尉”条引,第3页。

萧齐太尉返同汉魏旧制,重新著进贤三梁冠。不过,考虑到《齐职仪》已无完帙存世,此段亦仅为《唐六典》《职官分纪》所引,⑥《职官分纪》卷二“太尉”条,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影印本,第26页上栏。因此不排除文字讹误的可能。

另一方面,《唐六典》等引《齐职仪》以太尉著进贤冠,或许也受到唐制的影响。《唐六典》“礼部郎中员外郎”条记载:

若进贤冠,三品已上三梁,五品已上两梁,九品已上一梁。三师、三公、太子三师·三少、五等爵、尚书省、秘书省、诸寺·监、詹事府、东宫三寺,及散官、亲王傅·友·文学,并关、津、岳、渎等流内九品已上服之。⑦《唐六典》卷四《礼部尚书》“郎中员外郎”条,第118页。

《大唐开元礼》、《旧唐书·舆服志》等也以包括太尉在内的三公著进贤三梁冠。⑧《大唐开元礼》卷三《序例下·衣服》,北京:民族出版社,2000年影印本,第30页上栏;《旧唐书》卷四五《舆服志》,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标点本,第1943页。唐世太尉既著进贤三梁冠,推测《唐六典》等引《齐职仪》受此影响,误以萧齐太尉亦著进贤三梁冠,恐怕不算无稽。

无论如何,两晋南朝制度一脉相承,独萧齐太尉一反常制著进贤冠,这多少有些不合常理。而《齐职仪》的问题,某种程度上也未尝不是整个汉魏六朝舆服相关文献的“隐患”。如所周知,这一时期正史里集中记载百官冠服的文字,有《续汉书·舆服志》《晋书·舆服志》《宋书·礼志五》《南齐书·舆服志》《隋书·礼仪志六》数种。《晋书·舆服志》已如前述,其他几种,如学者所论,《续汉书·舆服志》的编纂可能受到了西晋泰始令的影响,①阿部幸信:《後漢服制考—読『続漢書』輿服志劄記?その二》,《日本女子大学纪要·文学部》第56号,2007年。而《宋书·礼志五》《隋书·礼仪志六》所记皇太子以下百官冠服和《南齐书·舆服志》则都有因袭前志旧文之处,不能轻易视作当朝实录。②小林聪:《六朝時代の印綬冠服規定に関する基礎的考察—〈宋書〉礼志にみえる規定を中心に》,《史淵》第130号,1993年;《晋南朝における冠服制度の変遷と官爵体系—〈隋書〉礼儀志の規定を素材として》注12,《東洋学報》第77卷第3、4号,1996年;拙稿:《也说〈隋书〉所记梁代印绶冠服制度的史源问题》,《中华文史论丛》2011年第1期。舆服文献的上述特征,提示我们在应用它们时应格外警惕,而对文献进行史料批判也就成了一项不可或缺的基础作业。

[责任编辑:曹鲁超]

An Explanation of the“Three-Rail Advancing-Worthies Cap of Defender-in-Chief in the Jin”in the Comprehensive Institutions

SUN Zheng-jun
(School of History,Capital Normal University,Beijing 100089,China)

The Comprehensive Institutions(《通典》)records a so-called“Three-Rail Advancing-Worthies Cap for Defender-in-Chief in the Jin”,which turns out to be at odds with a series of other sources,such as“Chapter on Official Titles”in the History of the Jin,“Annotated Diagram of Hundreds of Officials in the Jin”,and“Ritual Codes of Ministers in the Jin.”This mistake has come from the“Chapter on Paraphernalia”in the History of the Jin,which inherits the information from the“Chapter on Paraphernalia”in the History of the Han and mixes it up with the Jin Code.During the Han and Wei periods,Defenderin-Chief wears an Advancing-Worthies Cap.The early years of the Western Jin witnesses a change into a Marshall Cap,which is further carried on in the Southern dynasties.The significance of this transformation is two-fold:on the one hand,it reflects the influence of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Eight Dukes and their civilian-military labor division,and on the other,it illustrates how the institutions of the Qin and Han has unraveled due to the antiquarian movement and its aim for a return to the higher antiquity.

Comprehensive Institutions;Defender-in-Chief;Advancing-Worthies Cap;Marshal Cap; eight Dukes

K 237.1

A

1002-3194(2014)04-0102-10

2013-11-20

孙正军(1982- ),男,江苏泰州人,历史学博士,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史。

首都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博士启动基金项目“汉唐储官制度研究”(0021321002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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