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启光
党的十八大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其中不但指明了城乡一体化这一科学的我国城镇化发展方向,而且明确了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的具体内涵。为了便于对中国特色城镇化进一步理解,加快城镇化发展步伐,我们还需要对其特点进行深入的分析。具体而言,中国特色城镇化需具备以下特点:
产业转型科学
在城镇化过程中,产业的转型升级起着关键性作用。“从国外城市化发展的实践看,城市化是各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必然产物。”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必然引起产业结构、产业形态拐点的发生,进而引起从业人员及相关人员的聚集,从而产生了集镇进而发展为城镇,这是城镇的自然形成过程。为了避免城镇化过程中“拉美陷阱”现象的产生,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必须以产业的发展来引导城镇化,通过产业群、产业带带动城镇化,同时加快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的现代化发展步伐,即实现产业的科学转型。其标志是:
(一)产业结构合理
主要考察城镇化不同生产阶段里产业结构(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的比例关系)与需求结构是否相互适应、产业结构与各生产要素(包括生产资源、社会资源、人力资源等)是否相互匹配、产业内部之间是否相互协调(即各产业内部以及各产业之间的投入产出是否协调)。收入、需求、消费、生产是一个相互促进的循环过程,在城镇化进程中的不同生产阶段,由于收入水平存在不同,人们的消费结构也会有所差异,而生产是为了满足人们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因而要求在不同的城镇化阶段,三大产业比例科学,生产能够满足需求,资源配置合理,产能过剩与生产瓶颈协调一致,这是新型城镇化对产业结构提出的要求。
(二)产业形态多样
基于城镇化进程特殊复杂的生产要素及时代特点,新型城镇化必须要有多样化的产业形态与之相适应。我国的新型城镇化主要是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产生的。处在社会转型期的特殊环境当中,此时城镇的生产资源相对分散,社会管理尚未成熟,社会资源配置处在调整当中。居民文化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生活习惯、生活方式、社会认知甚至价值认同都需要重新梳理。由此导致了需求层次、种类较之于成熟的城镇更为复杂,进而制约着人类的生产方式。一方面是多种产业形态并存,另一方面是在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双重机制作用下,三次产业由“一二三”向“二三一”最终向“三二一”的宏观结构转变。速度要比常规城镇化历史发展速度快得多,同时虚拟企业、战略联盟、企业集群和社会网络等等多种新兴产业也会迅猛发展起来。可以这样说,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也是产业结构、产业形态的一个巨变过程。
(三)产业特色分明
多样化的产业形态并非是眉毛胡子一把抓,乱撒胡椒面。“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就是符合中国实际、符合各个地区实际的城镇化道路。”新型城镇化的总体要求是实事求是,以人为本,具体而言则是各区域在城镇化进程中根据自身的自然环境(如资源)、社会环境(如交通、子城镇与母城镇的产业关系、周边城镇的产业状况等),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发展特色产业,向专业城镇方向发展,并以此带动相关产业齐头并进。在这一方面,浙江的义乌以小商品带动物流、电子商务、旅游、酒店业等多产业的发展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案例。
(四)产业可持续发展性强
简而言之,城镇化就是由农村变为城镇,向城市发展。以效率的视角来分析,城镇化只许成功,不能失败,新型城镇化更是如此。为了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城镇化进程中的区域只能从实际出发,发展可持续性强的产业,即新型城镇化产业以发展绿色、智能、集约、低碳的产业类型为主,坚决摒弃“先污染,后治理”的产业发展思路,坚决抵制能耗高、后劲弱的企业,重点扶持环保、可持续发展性强的产业。在这方面,美国的迈阿密及巴西的伊瓜苏市以发展旅游、度假业为主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人口集中合理
从世界城镇化的经验来看,城镇化是工业化的必然产物。新型城镇化不是凭空造城,而是通过产业引导城镇化,通过产业引导人口的集中,使城镇以产业发展为抓手,带动基础设施建设和就业人口的集中,并催生新的产业,进而又带动新的就业人口进一步集中,即以产业引导人口集中,滚雪球发展,促使新型城镇的产生和发展。产业引导人口集中是新型城镇化过程中人口集中合理的首要标志。
人口集中合理的另一个重要标志是人口的集中要适度,以不超出城镇的自然承受能力及产业承受能力为度。在城镇化过程中,如果人口过度集中(即过度城镇化),超出了城镇的承载能力,就会出现就业不足,失业率高,并由此引发诸多的社会问题和环境问题,这就步入了城镇化的“拉美陷阱”,这是我国城镇化进程中需要警惕的最主要问题。另外,如果人口集中不足(即滞后城镇化),也会阻碍正常的城镇化进程,主要是影响了城镇产业的发展,核心是劳动力供给不足,十多年来我国频频出现的“民工荒”就是鲜活的例证。新型城镇化需要人口的集中与城镇的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关系重整恰当
在社会关系方面,城镇与乡村存在较大的区别。乡村大多是一些自然群落,在一定的地理空间(如村寨)里,人与人之间要么是或多或少都有一些或近或远的血缘关系,要么是长久以来建立起来的其他牢固的社会关系(如婚姻或者如西南地区的“打老同”、“拜契爷”),甚至有些村落就是一个家族。这些在自然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熟人关系能够使生活于其中的人们感到自然和“巴适”(舒服)。而当村民变为居民后,大家更多地是由于居住而建立起来的邻里关系,这种关系既没有自然的亲戚关系,也没有其他的自然传统关系。加上空间的相对封闭,由于不熟悉所带来的信任缺失等诸多因素,导致了小区居民极有可能哪怕是住同一栋楼层也老死不相往来。因此,由农村变为城镇,村寨变小区,村民变居民,也就意味着需要对旧有的社会关系进行重整并建立起新的社会关系——居民关系。endprint
由于居民关系大多缺乏情感这一自然的社会属性,因而,其是否恰当只能以宽容、理解、信任、和谐、互助、互爱作为衡量标准。如果大家都能够意识到各自都有不同的文化背景、差异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社会认知也不尽相同,大家需要相互理解、相互包容,通过一定的交往后相互间能够建立起“远亲不如近邻”的关系,户与户之间既有一定的私密性,人与人之间又能够相敬如宾,平常有适度的交往,日常生活里能够相互关照,一家有困难,邻里都能够伸出援助之手。在困难时没有孤独感,也就意味着新型、和谐、健康和良好的居民关系已经重整恰当。
社会管理到位
新型城镇化是一个与工业化良性互动、与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与信息化同步发展的社会现代化进程,是一个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度融合的复杂系统工程,将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次历史巨变,需要社会管理和配套改革共同推进、协同发展。
(一)城镇管理理念先进
先进的城镇管理理念能够促使城镇科学发展,造福子孙。先进的城镇管理理念一是要以人为本,二是要因地制宜,三是要建绿色城镇,四是要科学规划。总之,一切以“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为出发点。
(二)政策法律法规完善
新型城镇化是一个产业转型升级、人口趋于集中、关系趋于复杂的过程,乡规村约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各种社会行为及关系的调整需要城镇统一的社会标准来加以规范,以形成新的社会价值认同,并增强国家管理的社会公信力。为此,新型城镇化需要有超前的意识,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及国内城镇、城市成熟的做法,结合不同新型城镇的实际情况,进行本土化改造,完善新城镇管理的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令行禁止。
(三)公共服务体系健全
从现代城镇居民基本的生存和发展需要来看,主要涉及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住房保障、文化体育、交通、通信、公用设施、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领域,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必须涵盖这些基本民生需求的范围。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要“正确处理政府职能与市场功能的关系。”政府首先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其次,政府还要以购买社会公共服务的方式,引导和培育社会自治组织,加强居民的职业技能培训及市民化教育,提高居民的自治、自理和自强的能力。最后,对于可以完全市场化的社会管理,要以公共政策来加以引导、约束和规范,从而推动整个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和健全。
幸福指数提高
新型城镇化不仅是外在的户籍城镇化,更为重要的是内在的心理城镇化。
我们可以把城镇化分为外生型和内生型两种,前者主要是由于外部力量如强制政策所导致的大量人口迁移并集中于一定空间而形成,后者是为了个体和家庭的更好发展自愿自觉地迁移到符合自身发展需要的地方而形成,前者是一个强力城镇化的过程,后者是自然城镇化的过程。在强力城镇化过程中,大多数被城镇化者遇到了强烈的“文化地震”,感到无所依托,生命、生活容易丧失目标,迷失方向,其原因是他们没有做好迎接一个迥然不同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的心理准备,而同时又丧失了惯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生命无所托付,精神无所安顿。在自然城镇化过程中,尽管其居民事先也做了一些人生、事业的规划和安排,他们对于“文化地震”的感觉没有被城镇化者那么明显,但他们同样置身于新的社会环境,面临着新的文化境遇,也需要新的文化适应。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新型城镇化是一个综合的社会改革,其关键是人的城镇化,其目的是通过城镇化这一综合社会改革,使得住有所居,病有所医, 幼有所长,少有所学,学有所教,壮有所用,劳有所得,矜、寡、孤、独、残疾者皆有所养,国民素质得到整体提升,居民幸福指数得到大幅提高,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尽快实现。
(作者单位:广东顺德职业技术学院高职研究所)
责任编辑:康伟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