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加军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零容忍”的态度反腐败,一只只“老虎”和一群群“苍蝇”纷纷被打下,认真分析这些“老虎”和“苍蝇”的成因,都有一个共同的答案,就是组织上疏于对他们的管理和监督。“吏不廉平,则治道衰。”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从严”要求,不仅向我们传递出从严治吏的强烈信号,更为干部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各级党组织务必从制度建设入手,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管理监督机制,把“三个从严”要求落到实处。
一、深刻领会和把握从严治吏的重要思想,切实把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管理监督机制摆上重要位置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新一届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干部管理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在许多场合深刻阐述了从严治吏的重要思想,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加强对干部经常性的管理监督,形成对干部的严格约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组织上培养干部不容易,要管理好、监督好,让他们始终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要对干部经常开展同志式的谈心谈话,既指出缺点不足,又给予鞭策鼓励。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早提醒、早纠正,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不能哄着、护着,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
二是从严管理的关键是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严管理的要求能不能落到实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非常重要。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做出样子,下面就会跟着来、照着做。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尤其是中央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高级领导干部要强化带头意识,时时处处严要求、作表率。各级领导班子的一把手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程序办事、按规矩办事,防止个人专断。
三是要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靠什么治?就是要靠严明纪律。干部出问题,都是因为纪律的突破。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不能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习近平总书记还进一步强调,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如果党的政治纪律成了摆设,就会形成“破窗效应”,使党的章程、原则、制度、部署丧失严肃性和权威性,党就会沦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党的各级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加强对党员进行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
四是要下大气力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近年来,选人用人主流是好的,但也存在着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任人唯亲、违规提拔等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很好解决,就会涣散党心、冷了人心。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干部群众对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深恶痛绝,必须下决心加以整治,使用人之风真正纯洁起来。要抓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典型案件,抓住了要从重从严处理,并警示天下。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干部管理监督的重要论述,升华了我们党对干部队伍建设规律性的认识,体现了放眼全局的宽广视野、面向未来的深邃思考和治党兴党的历史担当,具有很强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
二、坚持以从严治吏思想为指导,积极构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机制的架构
要按照科学、规范、有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体系,健全制度,强化对干部的管理监督,拓宽干部管理监督的渠道,构建干部管理监督的有效机制,切实把干部管好管住。
一是强化职能,完善组织管理监督机制。一要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以实际行动让干部群众感受到组织上的公道、公平、公正。二要加大对领导干部的激励约束力度。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实绩考核,重视考核结果的运用,弘扬先进,激励后进。三要加强经常性的动态分析,建立领导干部的预警教育制度,定期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尤其是思想政治素质状况进行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二是发扬民主,健全领导班子内部相互监督机制。一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各级党的委员会必须认真执行党委会的工作规则,做到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必须经集体讨论,不准个人或少数人专断。二要严格党内民主生活。要提高党内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每次民主生活会都要解决领导班子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一两个突出问题。三要切实采取措施,为党员正确行使各项权力积极创造条件,严肃查处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案件,保障党员权力的正确行使和不受侵犯。
三是拓宽渠道,形成干部管理监督的群众参与机制。要建立健全群众监督制度,提高群众参与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范围和程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要严格选拔领导干部的民主推荐制度。各级党组织在确定考察对象时,要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但也要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的倾向。二要建立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制度。要在继续做好民主测评工作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领导干部的民意调查制度。区分党政领导干部的工作性质,细化具体项目和标准,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或建立测评网页等形式,在更大的范围内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三要完善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和任前公示制度,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干部的管理监督。
四是构建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协同运作机制。要加强各相关部门间的协调和沟通,使各方形成合力,共同参与干部的管理监督,产生管理叠加效应。要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作用。干部任职前,要认真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然后再提交常委会讨论;上岗前,纪委要与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任职后,要通过组织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联席会议,及时就干部存在的倾向性问题进行沟通。要发挥宣传部门和党校的作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特别是党组织中心组学习的指导,加强新闻单位对党政领导干部的舆论监督,逐渐增加透明度,合理把握新闻监督的度。要发挥人大、司法、审计等部门的作用。积极支持人大做好对政府组成人员的述职评议工作,强化人大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定期与司法部门进行联系沟通,把党内监督与司法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任和离任审计制度,使离任干部不交马虎账,上任干部不接糊涂班。
三、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推进领导干部管理监督机制落实
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严”字当头,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干部管理监督工作,引导干部切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
一是整章建制,严格执行,推进干部管理监督的规范化。一要细化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避免制度出台的随意性,增强制度规定的前瞻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尤其是要扭转制度多等同于机制完善的思想,克服制定制度只求数量不求质量的形式主义倾向。二要加大制度梳理的力度,优化干部管理监督的制度体系。分类分层次适当调整和归并一些制度,剔除相互重复和矛盾的部分,使各个制度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协调。完善制度规定中的处罚内容,既明确管理监督的对象可以怎么做、应当或不应当怎么做,又明确其违反制度规定必须承担的责任,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三要严格制度的执行。在加强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日常检查的同时,组织力量,积极开展干部管理监督制度执行的专项检查,完善干部管理监督的检查保障机制,确保有关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二是健全机构,充实力量,加强对干部工作的监督。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干部工作监督网络和组织部门内部干部管理监督体制。另一方面,要突出监督重点,明确监督内容。干部工作监督的重点是切实保障《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全面执行。对党委及其组织部门,主要监督其贯彻执行党的干部工作的方针、原则和制度,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遵守党的干部工作政策和制度,执行干部工作纪律等情况;对组织人事干部,主要监督其是否公正无私、廉洁自律、保守秘密和抵制不正之风等情况。
三是实行领导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要明确党委一把手对班子成员的管理监督责任。各级党委一把手必须进一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的意识,在自觉接受监督的同时,亲自抓干部的管理监督工作。未按党委会议事规则决策,致使决策失误或用人失误的,主要领导应当承担领导责任。二要实行领导干部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度,明确领导干部在选人用人上的职责和权限。领导干部本人向党委推荐干部的,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记录在案,“谁错用了干部,追究谁的责任”。三要建立干部考察责任制。按照“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考核机关、考核组、考核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对在考核中发现考核对象有重大问题或发现优秀人才的,要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在考核中未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或故意隐瞒考核对象的缺点,造成选人用人失误的,要从严执行考核工作纪律,按章追究责任。
(作者单位:辽宁省纪委机关党委)
□本栏编辑/程晓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