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代的书法品第谈书法创作中的几个问题

2014-09-17 01:13杨晓军
艺术科技 2014年7期
关键词:历代问题

摘 要:在古代的书法品第中,包含着丰富的书学思想。本文从历代的书法品第入手,着重分析了书法创作中应注意的三个问题:把握书法艺术的生命精神,实现技道两进是书法创作的灵魂;发扬主体精神,追求作品的高品位可谓是书法创作的核心,与前者共同构成了书法创作的内容,是影响书法作品品位高低的重要因素;书法风格的多样性和创造性,即是书法创作的关键,是书法创作中偏重于形式方面的因素,三者相互联系,互相制约。对于我们今天的书法创作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历代;书法品第;书法创作;问题

0 引言

书法品第作为一种特殊的文艺批评方式,要晚于一般的无品第的书法评论。东汉赵壹《非草书》是第一篇综合性的书法论文,其中已涉及书法批评,但尚未引入品第这一方式,到了六朝庾肩吾方才完成了书法批评史上第一篇品第专论。除了庾肩吾的《书品》外,涉及品第且具有代表性的还有:唐代李嗣真的《书后品》,唐张怀瓘的《书断》《书议》、宋朱长文的《续书断》、清包世臣的《艺舟双楫》和康有为的《广艺舟双楫》。“‘品第从理论表达方式这个角度看,是一个特别的框架。这个框架由‘品名、‘品级、‘入品客体、‘品定标准诸要素构成。……‘入品客体有时仅指人,有时指书体,也有时指作品或者统而论之。‘品定标准也是因人而宜,因时而宜。”[1]这种差别反映了艺术家对待世间的不同态度,对艺术的不同追求,对审美趣味的不同偏好。本文试图通过对这些方面的问题,进行综合考察、分析,以期对今天的书法创作提供一点参考。

1 把握艺术生命,实现“技道两进”

庾肩吾所著《书品》一卷,将汉代至齐梁能书者百二十三人分三等九级,一一评定,把张芝、钟繇、王羲之书法列为“上上”等,认为:“张工夫第一,天然次之。衣帛先书,称为‘草圣;钟天然第一,工夫次之,妙尽许昌之碑,穷极邺下之牍;王工夫不及张,天然过之,天然不及钟,工夫过之。”(《书品》)天然胜者,其书法有天设地造、人意之外的自然气息和无定境界:工夫胜者,书法有能工巧匠、情理之极的神技效果与精美观感。在天然和工夫统一中,庾肩吾又更看重天然。

到了唐张怀瓘,钟、张、二王为首的魏晋书家依然是其理论体系中的灵魂与核心,没有彻底改变庾肩吾、李嗣真品第所暗示的书法批评的价值观和审美尺度。然而在其后期论著《书议》中,将王的真、行书置于榜首,却把王羲之的草书排在众人之后,认为“逸少草有女郎才,无丈夫气,不足贵也。”又说逸少草书“格律非高,功夫又少,虽圆丰妍美,乃乏神气。”从庾肩吾、张怀瓘的品第观来看,书法中的上(神)、中(妙)、下(能)三品一般是这样来界定的:书法的下品,“守护成法,应规入矩,无有少失,精能之至,以至入品”;书法的中品,“书家气质之天性与所得成法互为因果、穿通一气而多神妙之意”;书法的上品,“众法兼摄,尤多非法之法,形质神意兼妙,而具鬼神般的神通。”[2]

由以上考察,我们不难看出古代理想的书法作品是上品、神品,我们今天的书法创作要想创作出理想之作、上品之书,就是要把握书法艺术生生不息的生命精神,实现“技道两进”。中国大多数艺术家具有“形而上”的品格,他们不固守眼前物态之事而苦苦追求一种存在于宇宙万物之中的“神韵”。书家所寻之“神韵”是那“变异之理、氤氲之气、自然之韵”,是大自然背后的生命精神,是那宇宙变化的永恒节奏,也即“道”。“为书之体,须入其形。”汉字的象形性,也为表现书法的“神韵”和“道”,提供了方便之门。“‘书者如也,书的任务是‘如,写出的字要如我们心中对于物象的把握和理解,用抽象的点画表现出‘物象之本。”[3]

“书之道”作为一种本体,一种理想、一种境界、一种法则,受到历代书家的重视。“书之妙器,必达乎道,同浑元之理”(传王羲之《记白云先生书诀》)“书道玄妙,必资神遇,不可以力求也。”(虞世南《笔髓论》)然而作为玄之又玄的“道”、“神韵”,在书法创作中是通过技来表现的。道家学派代表人物庄子首先提出“技进乎道”的命题,他认为“技”只有与“道”冥中契合,“技”就会进入一种绝妙的境界。宋代苏轼又提出“技道两进”之说,认为有技无道者俗,有道无技者废;技以道为基础,道要以技为支持。

书家们为了将“神韵”、“道”凝聚成富有动感的线条,他们通过用笔、结体、章法等具体的技巧,来取势,创造出生命的动感,实现艺术的价值。书法是最讲究用笔和结体的,通过多变的用笔表现不同的“神韵”。用笔是怎样表现骨、肉、筋、血,构成艺术境界的呢?石涛《画语录》第一章“一画章”中有精彩描述:太古无法,太朴不散。太朴一散,而法立矣。……能圆能方,能直能曲,能上能下。左右均齐,凸凹突兀,断截横斜。……盖自太朴散而一画之法立矣,一画之法立而万物著矣。中国人用这支笔,开始于一画,界破虚空,留下笔迹,流出万象之美。书家们创造了这条线,通过“骨法用笔”,从一笔入手,变动而成“八法”,以尽笔画之“势”。只有这样,书法作品才具有生命力,才成为书家们生命精神的象征。

书法的结体,就是“字”这一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外置及其相互关系。书法对“字”的笔画位置安排以及各笔画之间的关系作了众多的分析,以自然为宗,使书法更加成为生命的象征。“古人对‘体势的理解和把握,更多的是从观念出发的,换言之,在古人眼里,结体法与自然法则、人生哲理是统一的、吻合的——这不仅根源于古老的‘造字法,也根源于在传统哲学观念的熏染下古代艺术家所形成的书法审美观。”[4]这里的“自然原则”是指结体必须遵循自然法则,字的结体应当是天地万物运行之势的表现。蔡邕在《九势》中揭示了:结体法与自然法则的本质联系,他说“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势出矣。”结体应如人的坐卧行立,歌舞愁喜,方能入形得神,由技得道。结体法是以一字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研究的,关注的是一字中点画线条的构成关系;章法是以整幅作品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研究的,关注的是一篇当中字间、行间的构成关系。然而,两者却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结体(布白、间架)在古代人们又称为“小章法”,章法的研究乃是结体法研究的扩大,结体法的基本自然法则同样适用于章法,也同样体现着书法的生命精神。

2 发扬主体精神,追求作品高品位

以庾肩吾、李嗣真、张怀瓘为代表的品第,再辅之以羊欣、王僧虔、袁昂、李世民等人在书论的弘扬、礼赞,钟、张、二王为核心的魏晋书法群体得到了历史性的最高评价。到了宋代,朱长文的《续书断》对庾肩吾、李嗣真、张怀瓘的批评成果进行了梳理,对自己所设的神、妙、能三品进行了重新界定:“杰立特出,可谓之神;运用精美,可谓之妙;离俗不谬,可谓之能。”其中对“神品”的界定最分明,“杰立特出”强调了书法主体、个人的创造性和风格的鲜明性,把颜真卿、张旭、李阳冰三人补充进“神品”之列。朱长文的品第,不再基于世俗化的某一体的高下名次的排列,而更多地着眼于对客体整体感觉上的把握。以颜真卿为代表的盛中唐书家,之所以能取得巨大成功,与魏晋大师同享“神品”之誉,是因为他们在书法艺术实践中,以无比的主动性、创造性开创了前所未有的新格局,形成了属于他们自己的风格面貌。朱长文的美学思想与苏、黄、米有许多共同点,说明这是书法艺术家已有明确的主体意识,不重前人,自成一家,已是时代的要求。

朱长文在艺术品评时,还揉进了人物品评因素,他的品评标准,是建立在对书家社会人格、精神气质、艺术创造性多方面考察的基础上的。“鲁公可谓忠烈之臣也——其发于笔翰,刚毅雄特,体法严备,如忠臣义士,正色立朝,临大节而不可夺也。”“杨子云以书为心画,于鲁公信矣。”这里道出了颜真卿生活人格与艺术风格相统一的难能可贵。杨雄在西汉提出的观点,到唐代鲁公身上才得到验证,可见人品与书品在高层次文化审美标准上的统一绝非易事。

“言,心声也;书,心画也。”由于书法的风格和书家的人格存在的内在对应关系,历来书法评论家和鉴赏家把作品的风格看成书家人格的外在表现,并且用书家的精神、气质、素质等因素来解释作品的风格特点,同时也要求书家在追求书法艺术完善的同时也追求自我人格的完善。然而,人格和风格又都是相当复杂的精神现象,不能简单地以风格论人格,以人格论风格,而不考虑其他因素加以绝对化。对于艺术家来说,生活人格与艺术风格可以相左,也可以合一。在儒家美善合一的审美文化观的主导下,生活人格与艺术风格相统一的人,无疑比生活人格与艺术风格相左的人在历史评价上要高。即便是在西方近现代的艺术评价中,亦是如此。

对于今天的书法创作,我们要发扬主体精神,积极变法,提倡书法风格和书家人格的统一,同时我们又必须追求艺术作品的高品位。作品的不同品位是艺术家从不同的艺术观念出发把握生活的结果,与作品的内容、审美趣味、艺术追求和表达方式有很大关系。作品品位的高低,主要看作品中有益于提高人们精神素质的文化含量和美学含量的高低。因此,古代有“人品不高,用墨无法”,“欲正其书,先正其笔;欲正其笔,先正其心”的说法。这时艺术的根本任务已不在于描写“一己之情感”,而在于描写“人类之情感”,我们必须使自己的作品具有深沉的宇宙感、历史感、人生感。“圣人之所以为圣人,因为本性与天地同德,与大道合气,德性超越习俗气质,不背习俗气质,涵盖自然万象而不执于一端,这就是圣人上品的境界。”[2]

艺术上,品位高的作品可分为两种作品类型:一类是在作品中能看出艺术家深厚的传统功力,并能恰如其分地用他们来表达相应的思想感情。第二类是富有探索性和独创性的作品,从此类作品中能看到艺术家对传统的艺术观念的批判和所开辟的新的艺术领域。张旭的草书,李阳冰的篆书即是此等高品位的作品。张旭以草书作为宣泄、外化自己各种人生情感的手段,韩愈称其:喜焉草书,怒焉草书……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这种心手双畅、物我两忘、妙与自然的审美境界,被朱长文誉为“书之至者”。朱长文列李阳冰为“神品”之列,自有其道理,魏晋以后,学书者多善真草,篆学几度中废。在这样的历史环境下,李阳冰不趋时尚,“精探小学,得其渊源”。“尝自叹:‘天之未丧斯文也,故小子的篆籀之宗旨。”众人“皆倾服之,以为其格峻、其气壮、其法备,又光大于秦斯矣。”(《续书断》)

朱长文的品第标准,对于我们今天的书法创作是有许多借鉴意义的。卓越的艺术家,应在其人生境界上有非凡的个性,充分发扬主体精神,尤其是在古代大师面前,没有坚定不移的生活人格,也就很难在艺术创造中贯彻自己的艺术人格。没有坚强的艺术人格,没有高品位的艺术追求,也就不可能创造出具有显明个性和丰富意蕴的“杰立特出”的艺术“神品”。

3 提倡风格多样化,鼓励艺术的创新

书法艺术经过晋唐宋元的发展,帖学正统至明清时代已极盛转衰。到了乾嘉年间,金石考据之学大兴,众多汉魏六朝石刻文字出土、整理、传播,一些书法家群体开始自觉仿效,加之包世臣、康有为等理论家的阐发,在书法史上掀起了一场审美观念的大变革。

在书法创作的风格上,众多理论家提倡风格的多样化,鼓励书家打破过去二王为首的帖学传统,转益多师。包世臣在其论著《艺舟双楫》中设“国朝书品”一项,对入清以来的有名书家进行了品第、批评。但其品第形式基本沿袭旧制,没有特别的创造。到了康有为,他第一次纯粹地以特定的作品作为书法审美评价的客体,对众多碑版进行艺术审视,按质及“第”。“他建筑在系统化基础上的魏碑品第与凝聚其中的洋溢着生命活力和崇高、壮美之激情的艺术精神,却给以往宁静单一而缺乏生命活力的书坛,打开了一条光明而富有朝气的大道。”[1]

任何艺术的存在,都是那个时代里的人的审美心态的浓缩和总结。审美观念的大变革,引来了艺术史上的复兴。今天,西方文化的介入,主体意识的强化,时代节奏的加快,人们的审美意识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对古老的东方文化产生了强大的冲击。书法是通过文字的书写来表现各种意象的艺术种类,它可以“达其情性,形其哀乐”。生活在现代社会里的人们,现实生活本身无限丰富的多样性、艺术家独特的创作个性以及欣赏者审美需求的复杂性,决定了艺术风格的多样性,即使是同一艺术家的作品,也会在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的多样风格。特别是处在当前的个性化时代,我们应该提倡风格的多样化,鼓励书法艺术的创造性。

在书法风格多样化的今天,人们争议最大的莫过于“现代书法”了。不可否认,在现代书法的作品中,有一些创作作品是成功的,有一些创作作品是失败的。面对众多的作品,众多的问题,我们应当把他们放在今后更长的书法历史中去回答与考察,书法风格的多样化和创新应当不脱离书法艺术的本质,不脱离本民族审美的心理,不脱离这个时代为前提。书法之所以成为我国独特的古老艺术,首先是源于它应用柔性的毛笔和方块汉字为中华民族所特有。一概的排斥传统,是对传统文化的失职。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书法艺术的创新应当是继承传统基础上的创新,更是理论上的创新和风格上的创新。时代要求我们,总结书法实践的新经验,借鉴当代人类文明的有益成果,丰富古代书论的内容,在理论上做出新的概括,推动书法的创作和书法艺术的发展。

4 结语

中国的书法艺术自书体变迁相对稳定之后,历代书家一直是在追求个人风格方面进行着创新的努力,并且已经证明是一条成功的道路。在书写工具与用笔理论不变的前提下,当代的书法创新仍然表现于个人风格的追求。在古代的书法品第中,包含着丰富的书学思想。本文从历代的书法品第入手,着重分析了书法创作中应注意的三个问题:把握书法艺术的生命精神,实现技道两进是书法创作的灵魂;发扬主体精神,追求作品的高品位可谓是书法创作的核心,与前者共同构成了书法创作的内容,是影响书法作品品位高低的重要因素;书法风格的多样性和创造性,即是书法创作的关键,是书法创作中偏重于形式方面的因素,三者相互联系,互相制约。对于我们今天的书法创作有着重要的意义。我们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通过理论创新指导实践,为社会创作出更多更好的书法作品。

参考文献:

[1] 20世纪书法研究丛书品鉴评论篇:历代书法品第发微[M].上海书画出版社,2000:273,293.

[2] 庄天明.书法的最高境界(第1版)[M].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48-49,55.

[3] 宗白华.美学散步[M].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163.

[4] 陈振濂.书法学[M].江苏教育出版社,1992:950.

作者简介:杨晓军(1991—),男,西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13级在读书法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书法理论与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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