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荣
摘要: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实行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是巩固抗日民主政权、实现民主政治,监督各级政府一项行之有效的政策。当时,在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的感召下,大批爱国民主人士,特别是开明绅士积极拥护党的主张,纷纷投身到抗战救国的事业中来。中国共产党为了充分发挥他们的进步、积极作用,依据抗日民主政权的性质,及时制定并切实执行了“三三制”的政权政策,使大批党外人士进入政权机关,与共产党密切合作,并取得了成功经验。
关键词: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 ;统一战线政策
一、党外人士政策的提出及形成
关于党外人士政策的提出及实施,是有一个实践和发展过程的。毛泽东对这一政策的提出作了重大理论贡献,他结合中国抗日战争的实际,在生动丰富的革命实践中逐步总结提出而不断完善的。确切地说,对于这项政策提出的理论依据是在1941年5月8日《关于打退第二次反共高潮的总结》中讲的。他说:“在反对国民党顽固派的斗争中,将买办性的大资产阶级和没有或较少买办性的民族资产阶级加以区别,将最反动的大地主和开明绅士及一般地主加以区别,这是我党争取中间派和实行‘三三制政权的理论依据,这是去年三月以来中央就屡次指出了的。这次反共高潮再一次地证实了它的正确性。”
随着抗日战争形势的发展,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对中国革命性质和规律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总结。1939年12月毛泽东写的《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1940年1月写的《新民主主义论》这两部著作,对中国社会性质、革命历史特点和革命发展的基本规律作了科学的分析,从理论上对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对象、任务、动力、性质和前途等基本问题作了科学的回答。进一步阐明了抗日时期民族革命和民主革命两个基本任务之间的辩证关系。接着,在第一次反共高潮期间,是我们党有可能认清中国社会各阶级和政治集团的基本政治态度。因而,在此期间,中国共产党便确定了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反对顽固势力的正确政策,采取了有斗争有团结,以争取求团结的手段,对国民党顽固派进行了有理、有力、有节的斗争,取得了打退第一次反共高潮的胜利。但是,这样的策略,特别是对中间势力的认识,在抗战初期,那时已看出在统一战线内部,以各阶级利益的不同,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所取的不同立场,而会形成不同的政治势力,这一点是清楚的。而究竟如何来正确对待他们,怎样争取中间势力,在党内许多同志并不十分了解。因此,在第一次反共高潮期间,毛泽东明确指出:“争取中间势力是我们在抗日统一战线时期的严重任务,但是必须在一定条件下才可能完成这个任务。”他还解释说:“争取中间势力,就是争取中等资产阶级,争取开明绅士,争取地方实力派。”[1]同时,为了争取中间势力,党在陕甘宁边区和敌后各根据地规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尽管有了上述这些政策和策略,而在实际工作中对于中间势力的重要性,特别是对于必须尊重他们的参政权利,当时并没有被全党所认识和接受。就在第一次反共高潮开始时,党内一度却出现了一种“左”的倾向,一部分同志错误地认为国共合作已经或很快就要破裂,认为顽固派已经投降日寇,忽略团结中小地主,甚至把中间势力也同顽固派一样看待。他们主张在政治上仍旧实行工农民主专政,反对实行抗日民主专政。这说明,制定和执行党外人士政策在当时阻力还是很大的。
在中共中央一系列方针政策的指引下,陕甘宁边区实行与党外人士合作,主要是通过1941年边区的第二次民主选举来进行的。在选举运动正式开始之前,边区中央局于1月30日发出了《关于彻底实行“三三制”的选举运动给各级党委的指示》,指出了“三三制”不仅在民意机关中要实行,在政府机关中也要实行,就是说要有非党人士参加政府机关的实际工作,要“仔细是有步骤的大胆的选举非党进步人士到政府机关为行政人员”。同年5月1日《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中,又规定了“在共产党员被选入某一行政机关之主管人员时,应保证该机关之职员有三分之二为党外人士充任,共产党员应与这些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不一意孤行,把持包办。”这便为更加广泛深入地宣传和贯彻与党外人士合作的政策,确保他们能够进入政权机关提供了法律依据。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选举比前次有了进展,吸收了许多党外人士进入政权机关,而距“三三制”政策的规定仍有距离。为此,19月15日,西北局专就此事,向各县发出了《关于边区政府聘请非党人士为边区参议员的通知》,通知说:“在这次边区级参议员选举运动中由于各县党委领导的不够,以致本局所提候选名单中的非党候选人很多未能当选。这不能不是这次选举运动的重大缺点,这不能不妨碍各党各派及无党无派及无党无派进步人士参加边区民意机关之活动与边区行政之管理。”为了补救这一点,边区政府决定“聘请落选的非党候选人为边区参议会正式参议员”,并要求“各县党委指定专人代表边区政府将此决定转达到各非党候选人,详细地说明我党实行‘三三制原则的决心和诚意”。
陕甘宁边区二届一次参议会,在边区一级完全实现了与党外人士合作的政策。在大会开幕式上毛泽东作了《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的演说》,针对当时党内存在的非党人士合作中许多错误观点,讲述了我们如何来实行这种政策及取得的成绩与缺点,以及同党外人士合作的方法。毛泽东说:“我们不是一个自以为是的小宗派,我们一定要学会打开大门和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方法,我们一定要学会善于同别人商量问题。”为贯彻毛泽东的指示精神,延安《解放日报》于12月29日发表了“反对政权建设中的关门主义”的社论,彻底批驳了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的各种错误谬论,扫清了思想上的障碍,使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政策得以全面落实。
正是由于共产党人在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中遵循了上述原则和精神,又通过党的宣传教育,才使全党逐渐对这一政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统一认识,再经过“三三制”的实施,我党终于学会了与党外人士合作的本领。这正如毛泽东在解放战争时评价的:“抗日时期,我党在各解放区政权机关(参议会和政府)中同开明绅士合作,是完全必需的,并且是成功的。”[2]
二、党外人士政策实施的经验与教训
陕甘宁边区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了中共中央关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结合自己的实际,相应制定了一系列有关措施,感召了诸多爱国民主人士积极参政议政,充分发挥了他们的聪明才智,为抗战建国事业做出了特殊的贡献。取得成功的经验有:
(一)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使党外人士有职有权
“三三制”建立后为党外人士进入政权机构参政提供了组织保证,但如何来保证他们有职有权,在这方面边区是有过教训的。在政权工作中,由于一部分党员不善于和党外人士实行合作共事,老是存在着“主人总是我,他们总是客”的思想,而非党人士关系搞得十分不好,表现在对他们的职权不够尊重。而他们对是否有职有权,则非常重视。比如李鼎铭先生,他在政务会议上,不论是否当会议主席,总是很少发言。他不说话其他党外人士就默不作声。有时林伯渠问他有什么意见,李总答复“俺没意见”。有时政府行文,他不划行。原来他说的“俺没意见”实际上是表示不同意。后来李维汉秘书长与他谈心才了解到真实情况,李说:“我本来不愿出来做事的,是在毛泽东参议会上的演说感召下出来的,在党外人士有职有权的鼓励下出来的。但任职后,政府开会时,只临时给我一个条子,什么都不给我谈,我怎么发表意见?政府要下达命令、指示,有的内容事先我一点也不知道,我怎么好划行呢?现在同级把我当客人,下级把我当摆设。啥事都是你们党上决定了,我这个副主席也不想当了。”[3]
(二)定期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倾听他们的意见和批评
非党民主人士座谈会始于1942年10月至1943年1月召开的西北局高干会议期间。高干会在讨论政府工作和财政经济问题时,邀请了在边区政权机关中工作的非党民主人士听取大会的报告和参加讨论。1月29日,大会刚结束,西北局便召集李鼎铭、柳湜、贺连城、霍子乐、李丹生、毕光斗等党外人士座谈。林伯渠和贾拓夫向他们介绍了高干会的情况,并听取了他们的意见。2月1日,毛泽东在会议简报上批示:“以后西北局每两月召集座谈会一次。”任弼时指示:“以后要经政府通过执行的重要政策是可以先与他们交换意见,然后提出。”
随后,陇东、延属、绥德等分区,富县、庆阳、子洲、安塞、甘泉、子长、延川、赤水、米脂等县及一些区,相继多次召开不同形式与内容的座谈会。与会者除政权中的党外人士外,还有地方士绅、社会名流、劳动英雄及有关人员。这样的座谈会,形式灵活多样,参加的人数不限,时间间隔或长或短,内容可多可少。同年8月21日,《解放日报》发表《党外人士座谈会的意见》的社论,指出:为了巩固和加强“三三制”的民主政权,巩固和加强各阶层的团结,还需要定期听取党外人士对政权工作的批评与意见,要求敌后各根据地仿效实行。延安时期形成的这个优良传统和作风,今天同样在坚持和继承。
(三)对党外人士真诚相待,热情照顾,既适当让步,在不放弃原则下也作必要斗争
要处理好与党外人士合作的关系,必须对他们真诚相待,要讲真话,不装、不吹。党员与非党人士接触共事中,不仅外表上讲礼貌和谦虚,更要在思想感情上接近,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真诚关心和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同时还要注意照顾他们的生活。由于党外人士,尤其是中间人士,经济地位的不同,长期养成了不同的生活习惯。对于他们特殊的嗜好,只要与政治无关,我们一概不加干涉。对所有在职的党外民主人士的生活,在可能的范围内都要给与必要的照顾,这样很使他们感动。
参考文献:
[1]毛泽东选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2]毛泽东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3]李维汉.回忆与研究(下)[M].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 1986.
[责任编辑:褚永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