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德志
考试说明是当年高考命题的依据,是我们复习备考的基础,我们要认真研究其内涵,领悟其精神实质,做到有的放矢,从提高备考效率。下面笔者以《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江苏卷)(历史学科)说明》(以下简称《2014年历史考试说明》)为例,谈一谈如何利用其复习备考。
一、理解“命题指导思想”及“考核目标与要求”
与2013年相比,《2014年历史考试说明》在命题指导思想、考核目标与要求上几乎完全一致,只是增加了四个字“以稳为主”。命题指导思想是命题的灵魂,往往由三部分组成,即命题依据、命题目标、命题原则。《2014年历史考试说明》的命题依据及目标:“2014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历史科(江苏卷)的命题将以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为指导,以考试说明为依据,实现对学科主干知识、学科能力和思想素养相统一的考核目标,注重考查在唯物史观指导下运用历史知识和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由此我们要明确两点:一是明确命题依据是考试说明;二是明确考核目标,要理解学科主干知识、学科能力和思想素养概念内涵,明白唯物史观的核心地位。众所周知,学科主干知识是指在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最能反映历史发展趋势和本质特征或产生重大影响的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历史现象。学科能力是指在历史学习过程中学习者在掌握、运用历史知识和技能的过程中表现出的特定个性心理特征,由获取和解读信息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能力、描述和阐释事物能力、论证和探讨问题能力四个方面组成。思想素养是指通过日常教化和自我积累而获得的历史知识、能力、意识以及情感价值观的有机构成与综合反映。其所表现出来的是能够从历史的角度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富有个性的心理品质,主要表现为以人为本、善待生命、关注人类命运的人文精神。史学范式是研究历史的范型和模式,是历史观和方法论的统一,是研究、理解历史问题的一把钥匙,是对历史认知和诠释的不同视角和方式。目前有唯物史观、文明史观、全球史观、社会史观、生态史观和现代化史观等。唯物史观是关于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是科学的社会历史观和历史方法论,是史学研究的理论根据和基本方法,与文明史观、全球史观和现代化史观等史观的关系是哲学思想与史学理论的关系。
考核目标与要求其实就是历史认识主体对“史实的确认、史实的理解、历史规律的概括及历史意义的评价”四个层面的再现,也是历史认识主体根据社会现实问题需要对“研究历史文本—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得出结论”历史研究过程的再现。《2014年历史考试说明》按照能力要求从低到高有四大能力,即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描述和阐释事物的能力、论证和探讨问题的能力。每一项能力又可具体细化为三个方面:1.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1)理解试题提供的图文材料和考试要求。(2)整理材料,最大限度地获取有效信息。(3)对有效信息进行完整、准确、合理的解读。获取和解读信息是指全面、准确地理解试题所呈现的图(表)文内容,是高考历史的基本考核目标。因此,考生在高考中对试题呈现的信息要读全、读懂、读透,理解材料的主旨,对整个信息进行有效整合。2.调动和运用知识的能力:(1)辨别历史事物和历史解释。(2)理解历史事实,分析历史结论。(3)说明和证明历史现象和历史观点。调动和运用知识是指将学科的历史知识系统与试题的测试系统进行连接,对学科知识进行重组,即进行再认和运用。因此,考生在高考中要以试题涉及的学科主干考点为切入点,理解历史事实的内涵与特征,运用辩证思维方法,考证历史事物的真伪和历史解释的谬误,坚持论从史出的原则,分析、论证试题中提及的历史现象、历史观点、历史结论。3.描述和阐释事物的能力:(1)客观叙述历史事物。(2)准确描述和解释历史事物的特征。(3)认识历史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并作出正确阐释。描述和阐释历史事物能力是最具学科特征的能力目标。所谓捕述,是指对历史事物进行包含所有历史要素的表述;所谓阐释,是指对历史事物进行具有史学意义的解说。我们要在描述现象中把握历史特征,在把握规律中作出正确阐释,在阐释历史中开阔认知视野。“客观叙述历史事物”就是对构成事物的各种要素、历史事物内部关系、历史事物的沿革状况进行表述,是对一事物区别与其他事物的特征性要素进行完整说明,是客观性和主体性的统一。“准确描述和解释历史事物的特征”就是认识事物产生演变的规则和规律,并进行解说和阐释。“认识历史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并作出正确阐释”就是将多项事物进行综合性的判断、理解分析与阐释。因此,考生在高考中表述试题中涉及的历史事物时要做到客观、准确、全面,把历史事物放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运用分析与归纳、综合与演绎的辩证思维方法,对历史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进行阐释,提高历史思维能力。4.论证和探讨问题的能力:(1)运用判断、比较、归纳的方法论证历史问题。(2)使用批判、借鉴、引用的方式评论历史观点。(3)独立地对历史问题和历史观点提出不同看法。论证和探讨问题能力是考核目标的最高层次,主要包括对知识体系的驾驭能力、辩证思维的运用能力、语言组织能力以及对相关历史问题的探究能力等。“判断、比较、归纳”是历史认识的基本方法,“判断”就是判定某一历史事物具有还是不具有某种属性特征。“比较”就是确定被比较的历史事物的异同关系,揭示历史事物的联系和本质特征。“归纳”是由个别到一般的逻辑推理思维方法。“使用批判、借鉴、引用的方式评论历史观点”就是以其他史料、史论为论据严密、辩证、客观地论证历史观点,论从史出。“独立地对历史问题和历史观点提出不同看法”是指在对问题进行论证的基础上展现思维的个性和潜力,充分运用论证成果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创新。因此,考生在论证和探讨历史问题时应该能够综合运用辩证思维方法,做到观点明确、表述清晰、逻辑严密,坚持论从史出、史论结合的原则。
二、明确“考试范围”
《2014年历史考试说明》增加了:君主专制制度的加强对中国社会发展的影响、古代中国农业生产的主要技术成就、国民经济的调整、人工合成结晶牛胰岛素、现代中国教育发展的基本历程与成就等考点;删除了:西周政权的建立与灭亡、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兴办等考点。考试范围是高考命题的切入点和依托,是广大考生复习备考的核心内容。《2014年历史考试说明》规定的考试范围由两部分组成,即必考内容和选考内容,必考内容按照时间顺序以通史的形式呈现,每一通史部分又分为一级考点、二级考点、三级考点。三级考点是高考命题的最基本切入点,是建构历史考试知识体系的细胞,是高考历史学习“点”的功能体现。备考时要做到突出主干知识,加强对主干知识深度的挖掘和广度的概括,使考点内涵、逻辑关系清晰。二级考点反映了特定历史时期某一历史事物的发展历程,揭示历史事物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是历史学习“线”的功能体现。备考时要做到把分散、孤立的主干考点贯穿到直观、简约的历史主线中,突出历史发展的阶段性和延续性,归纳概括历史事物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理解历史事物发展的本质,培养理解史实的能力。一级考点往往以时间为主线,反映了人类历史某一方面内容的发展历程,勾勒出历史事物发展变化的基本脉络,揭示历史发展变化的动因,体现了历史发展的本质和规律,是历史学习“面”的功能体现,是考查考生学科主干知识、学科能力和思想素养的主要载体。备考时要做到以史观为指导,紧扣专题线索,构建关系紧密的历史知识体系,探究历史事物发展的继承性和创新性,准确揭示事物发展趋势,理解历史事物发展进程的前进性和曲折性。通史通常反映中外某一特定历史时期横向内容(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历程,重现过去历史社会全貌,反映历史发展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揭示历史发展的合力,展现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体现历史发展的整体性特征。备考时应该以史观为指导,理解某一时期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概况,揭示政治、经济、文化之间的内在关系,理解历史发展客观规律和历史本质,培养历史思维能力。
选考内容往往以主观题的形式呈现,选考内容是在4个模块中选择2个,所占分值比较小,试题难度中等,只要记住基本史实,运用辩证思维方法,学会正确认识历史事物即可。
三、理解“典型题示例”
这部分内容往往被广大考生所忽视,其实它是命题指导思想和考核目标与要求的具体体现,是高考试题呈现的蓝本,也是学习研究的重点。只有认真对试题结构进行理解、分析、研究,形成科学的做题技巧,才能在考场上游刃有余。《2014年历史考试说明》在典型题示例部分调换了5道选择题和1道选做题。选择题示例部分共计20题,也就是对高考试题选择题20道题命题式样的再现。综观这20道题,选择题往往是以“材料构成情境+问题设计+选择项”的形式呈现出来的。根据问题设计角度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提炼信息类,这类题的“题眼”含有“反映了”、“说明了”等字眼,只要对材料信息略加提炼,答案就会浮现出来;另一类是原因、本质类,这类题的“题眼”中通常有“主要原因”、“根本原因”、“实质”、“本质”等字眼,考生要运用自己学过的历史知识及学科能力,分析历史现象,最终形成答案。《2014年历史考试说明》主观题示例部分由必修与选修两部分组成,其中必修部分占主导,都是材料论证类主观题,试题中往往运用史学观点、新闻评述、热点问题等材料,创设新颖的情境,以此为依托,设计多角度、多层次的论证性历史问题,具有创新性、情境性、综合性、开放性、时代性的特点,是考查考生学科能力和学科素养的重要媒介。这类试题的组合形式为:“情境+论证性问题”,按问题设计的能力层次要求,从低到高又可以分为信息探究型、对比论证型、观点选择型、学术论文型。考生答题时应该做到:①认真审题,紧扣材料的主题。②依据并利用材料作答,不要胡诌、偏离材料。③注意答题规范,力求做到三化——要点化、序号化、段落化,做到书写工整、字迹清楚。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