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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师范大学 体育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24 ;2.河北师范大学 体育法学研究中心, 河北 石家庄 050024)
共生理念下体育发展方式转变研究
贾文彤1,2,郝军龙1,2
(1.河北师范大学 体育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24 ;2.河北师范大学 体育法学研究中心, 河北 石家庄 050024)
以共生理论为分析工具对体育发展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共生理念与转变体育发展方式存在高度契合,作为一个共生系统,体育在发展过程中,无论是从要素、关系还是运行机制方面都存在一定问题。在共生理念指导下,转变体育发展方式应该从体育改革整体考虑,进行各种制度设计,真正使体育和谐、有序发展。
共生理念; 体育发展方式;顶层设计; 体育制度
1.1 共生理念简介
“共生”本源于生物学,主要指“两个不相同的有机体生存在一起。一般用来指两个不同而又相互影响的物种之间各种不同类型的关系,包括寄生、互惠共生、共栖和客居等”[1]。社会科学领域借用了“共生”概念,因为社会科学领域中无论是人与人之间、人与组织之间以及组织与组织之间的关系都类似于“共生”关系,社会就是一个共生系统。由此,给出的定义为:社区内形式不同或性质不同的人口单位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每个单位的生存都离不开其他单位的持续存在,同时每个单位的存在就是其他单位生存的条件[2]。“共生”不仅是一个抽象名词,它还孕育着丰富的理念与思想。由于学者们对“共生”内涵理解各异,在总结共生理念时也存在一定的不同。比如,有研究认为:进化理念、共同理念、合作理念、互惠理念以及均衡理念在不同层面揭示了共生的本质特征[3]。还有研究认为:生命理念、过程理念、异质共存理念、中和理念、关系理念以及生活理念反映了共生的特质[4]。实质上,上述研究虽然表述不一,但基本上都反映了共生理论的本质:互依、互惠、协同与合作。很多研究到此戛然而止,本研究进一步引申为:共生的结果是对秩序的追求。也就是说,合理的共生(比如互惠共生型)导致了社会的有序发展。
1.2 体育发展方式转变阐释
体育发展方式研究是当前体育学术界的一个热点问题。所谓体育发展方式就是指:确保满足社会体育需求的这一过程得以持续的方法与机制[5]。其中不仅包括体育发展中的增长方式,而且包括体育结构、发展质量、发展效益、体育利益分配、体育现代化进程等诸多方面的内容[6]。转变体育发展方式,就是对上述内容进行一系列的调整、改进与创新,目的是由目前的或者说传统的体育发展方式转变为更加符合发展逻辑、讲究发展道德的新体育发展方式。它的核心和实质是“为谁发展、如何发展”。从历时态角度看,我国体育发展先后提出了“全面发展”“同步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等战略构想,这些都是“新体育发展方式”在不同阶段上的具体体现。体育是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一个反映,我国社会主义实践已经由资本社会主义进入到了人本社会主义,进入新阶段必然要求一种新的发展方式[7]。党的十六大以来,倡导科学发展观就是适应新时期发展,与时俱进的一种表现,其第一要义就是发展,核心则是以人为本。它明确了推动我国各项事业发展与改革的创新思路,体育发展当然涵盖其中。转变体育发展方式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的具体践行,在这个过程中人的主观能动性得到进一步重视,无论是体育结构变化、体育利益分配,还是对体育发展质量及效益的要求都以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主旨。上述是体育发展方式转变的外部大环境要求,更有内部原因迫使其做出转变。
1.3 二者之契合
共生理念与体育发展方式转变在很多方面发生勾连。首先,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二者共同的基本指导思想,这里“人”的内涵非常丰富,比如强者、弱者;还可以涉及到社会精英、弱势群体等。共生理念承认异质性,尊重个体,倡导平等与公正。而体育发展的目的就是使不同的人都得到全面的发展,支援西部、实现城乡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就是很好的写照。其次,都是一个动态过程,共生不仅是整体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也指一种结合方式的变迁或者进化[4]。结合方式就是本文一开始所说的共生定义中提到的寄生、互惠共生等。反过来看体育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一些研究认为,在这个转变过程中应该实现由“管理型体育”向“服务型体育”转变,从“锦标主义”向“民生体育”转变等[8]。实质上,这种转变就是结合方式的变迁,比如,“管理型体育”体现的是一种不平等共生关系,或者也可以称作偏共生关系,之所以向“服务型体育”转变,就是想打破这种主体间的力量对比,向均衡共生关系发展。最后,达至的结果相同。本研究认为,和谐共生的结果就是社会发展的有序化;同样,通过转变体育发展方式,使体育问题出现的机会和程度大幅度减少、降低,由此,体育发展得以平稳、顺利推进。
2.1 体育共生要素
对于共生要素的认识,学者们的观点并不统一,目前主要存在三要素说和四要素说。三要素说包括两种,第一种包括主体要素、资源要素和约束条件[9],第二种包括共生单元、共生模式和共生环境[10]。四要素说主要包括共生单元、共生基质、共生界面和共生环境[11]。某种意义上,四要素说是第二种三要素说的扩展版。目前的多数研究中主要以四要素说为分析工具进行论述。基于本研究需要,将以第一种三要素说为依据展开讨论。体育共生主体要素主要由人以及组织构成,其中组织包括体育行政部门、体育社会团体以及体育企业等,单项运动协会是体育社团的代表,职业体育俱乐部是体育企业的代表,一方面,它们体现了一定的改革成果,另一方面,又引发了很多问题,比如主体错位、缺位、越位现象等。资源要素是一个包容性极强的概念,能产生某些效能以满足人或组织需要者都可看做是资源,比如体育信息就是一种看似无形的物质资源。体育资源是体育共生关系之所以存在的基本纽带,体育领域矛盾出现与体育资源配置不合理有密切关系。约束条件是一个很重要的要素,本研究不理解四要素说为什么不突出此要素。如果失去约束条件,任何共生关系都难以存在。具体到体育共生系统中,约束条件包括体育法律、法规、政策、体育道德、行业规范、习惯等,由此看出,约束条件更多体现的是一种共生规范,它们是分层次的。不重视约束条件建设同样会导致体育共生系统的紊乱。
2.2 体育共生基本结构
社会共生关系的基本结构包括多种类型,比如两个主体之间资源互换型、多主体之间资源交换型、 两个主体之间同一资源分享型以及多个主体同一资源分享型等[9]。具体到体育领域,在举国体制背景下,我国体育共生关系基本结构主要体现的是多主体之间资源交换型,辅之以两个主体之间同一资源分享型以及多个主体同一资源分享型。多主体之间资源交换型的关键是资源配置系统,在这个系统中,体育行政部门是主导,如何配置即如何把控体育资源的使用方式和使用结构是个难点,问题往往出在此处。两个主体之间同一资源分享型以及多个主体同一资源分享型主要出现在一些具体的个案中,比如两个或以上省对某一个优秀运动员的争夺。
2.3 体育共生机制
竞争与互补是体育共生机制的主旨,其中互补共生为主,竞争共生为辅。传统观点对体育进行了三分:学校体育、社会体育、竞技体育,在这三个领域中,竞争共生的最大体现就是对体育竞技人才的争夺。竞技体育是一条主线,它也贯穿在学校体育和社会体育中,大学生运动会、农民和工人运动会就是极好的说明。尽管如此,互补共生才是体育共生系统的主导。依照我国体育实践,互补共生的情况比较复杂,应该具体分析(见表1)。从互动关系看,我国体育实践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体现的是主动——随动关系,竞技体育优先,其他方面随动配合。这种互动关系的形成由一定历史原因造成,关于“赶超型体育”的诸多研究可以对此有一个较好的诠释。这种互动关系使得体育资源配置偏重于竞技体育,然而,竞技体育发展突飞猛进并不能代表我国体育的整体发展。所以,从实践结果看,这并非我们想要的理想类型。转变体育发展方式其实是对主动——主动互动关系的追求,无论是体育资源配置还是发展,讲究的是全面考虑,对称性互惠共生,这样才能达至我国建设体育强国的目标。
表1 互动形式和共生行为模式
3.1 主体要素分析
3.1.1 主体间关系定位不清
体育行政部门、单项运动管理中心以及单项运动协会是不同性质的组织机构,在体育发展中应该扮演不同角色。但是,在体育发展实践中常常出现“政事不分”“政企不分”“政社不分”等问题,错位、缺位、越位现象成为具体表现,以中国足协为例,为什么饱受诟病?关键是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角色多重,管理者、经营者、监督者等不一而足,结果在很多事情上应该做而没有做、不应该做却做了,这样很容易使其他主体比如俱乐部无所适从,何谈和谐共生?由此,传达给人们的信息是足球发展的一种“失序”甚至是“无序”状态。
3.1.2 单项运动协会发育迟缓
单项运动协会在我国经历了一个较长时期的曲折变化和发展,在管理结构调整、政府体育职能转换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我国体育法亦明确赋予了单项运动协会的职能。但是,从发展历程看,我国单项运动协会刚刚进入独立社团法人实体改革阶段,发育迟缓仍然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单项运动协会的孵化与培育是以运动管理中心的不断消亡为前提的,作为体育行政部门的派出机构,运动管理中心的自我消亡牵涉到很多行政利益,某种意义上变成一种阻碍因素。
3.1.3 职业体育俱乐部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
职业体育俱乐部同样是主体要素之一,其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会导致职业联赛环境动荡不安。1992年,以足球改革为突破口,我国拉开了进一步深化体育改革的大幕,职业足球俱乐部的出现是标志之一。众所周知,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分离是完善职业足球俱乐部内部治理结构的前提,但是,从一开始就存在的“政俱不分”问题时至今日仍在发生。据近期报道,南方某一职业体育俱乐部想聘请某教练,但是省体育局不同意,俱乐部一意孤行,某教练到任后,被告知不得在训练基地用餐,住处距离训练基地较远,只配一自行车供其使用。长此以往,结果可想而知。
3.2 资源要素分析
3.2.1 配置结构性问题
现阶段,体育发展中的矛盾是体育公共服务难以满足人民的需求。如何合理配置体育资源,使之发挥更大效用以解决现实矛盾成为关键。在体育资源配置过程中存在着很多问题,其中最突出的当属配置结构性问题。长期以来,国家过分看重竞技体育价值,在资金资源上超大投入,竞技体育与社会体育之比竟然达到7:3。[12]从宏观上看,导致竞技体育、社会体育和学校体育发展失衡,缺乏公平性。
3.2.2 资源浪费与配置效率低下
在体育资源配置过程中行政部门色彩浓厚,忽视体育事业发展资源的共享与优化,体育、教育等多个部门各自按照行政区划建立自己的服务体系,在体育基础设施布局、机构设置、人员安排等方面存在较大的整合空间,由此既浪费了体育资源又使资源配置效率低下。
3.2.3 软件领域投入不够
长期以来,体育财政投入多流向于体育基础设施等硬件建设,很多体育政策的发布都与此有关,比如全民健身路径建设、“雪炭工程”等等。相较而言,对于体育人才培养、优化流程、信息平台等软件领域投入有限。
3.3 约束条件分析
3.3.1 体育法律法规立法空白、内容滞后
合理体育共生关系的维持需要约束条件发挥其应有的约束作用,一旦约束条件失效,共生的双方或多方不遵守已制定好的规范,体育共生关系将难以为继。某种意义上讲,一种共生关系体现的是一种秩序。从立法角度看,我国虽然已经初步形成体育法规体系,但是,问题依然不少,其中体育法和法规的修改是一个突出问题,应该说,体育领域的“修法”时代已经到来。1995年颁布的体育法难以应对体育的迅猛发展,立法空白频现,即使早有规定的学校体育,相关学者也提出了若干立法建议:体育法关于学校体育内容的修改应该明确学生的体育权利,明确贯彻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制度,明确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的法律行为和法律责任等等。[13]地方体育立法更是需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及时修订,本研究对此曾经做过诸多分析,20世纪90年代是地方体育立法高潮,但是很多地区将体育立法当成了填补地方立法空白、一种装饰,从此之后再不过问,逐渐导致地方体育立法内容老化,与上位法、其他法规打架、冲突问题不断出现。
3.3.2 没有处理好体育自治与法治关系
从层次间看,各类规范不统一 ,最突出的问题是体育行业规范与法律、法规冲突,没有彰显法律权威。体育是一个共生系统,共生系统具有自治性特点,但是,体育自治应该是法治下的自治。体育共生规范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乱”,自然也影响了体育实践中的“非和谐发展”。
3.3.3 体育灰色共生规范一度盛行
体育共生规范与体育共生实践体现的是两种秩序,一个表达的“应该是什么”,一个表达的”实际是什么”,二者存在差异是常态。但是,差异过大就会说明一个问题:还可能存在其他规范,比如潜规则,本研究称为“灰色共生规范”。一个时期以来,“假球”“黑哨”盛行,这种灰色共生规范起了很大作用,导致体育共生规范失效。
4.1 体育发展改革的“顶层设计”再思
体育改革的“顶层设计”是对未来体育改革的整体谋划。其核心与共生理念具有相通性,强调整体与协调,考虑的是整个体育改革的发展逻辑、内在结构的问题。所以,本研究不赞成再以“竞技体育发展方式转变作为突破口和重点推进(具体操作包括对一些项目如足球、羽毛球等先行改革)”的观点[14]。因为当前体育改革的发展逻辑发生了明显变化,体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被提上了重要议程,成为所有问题焦点;另外,从内在结构看,虽然竞技体育、学校体育以及社会体育都在改革,但是,后两者的短板效应已经非常明显。所以,如果不整体谋划,竞技体育改革方案再好,也难以实施。
4.2 构建“一主多元”体育发展治理模式
我国体育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非和谐共生发展的事实表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发展体育社会组织成为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它也成为转变体育发展方式的一个着力点。新时期“举国体制”应该具有新内涵,建立政府主导——体育社会组织合作型的治理模式,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体育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多元主体并存的体育发展治理格局。政府没必要事必亲躬,体育社会组织具有专业技能,能够代表、联络、沟通不同层次的会员群体并且能够反映他们的利益诉求,所以,一些工作完全可以交给它们,由它们提供不同的体育服务。
4.3 加大投入力度,优化体育资源配置
共生理念下转变体育发展方式,首先应该加大各级财政投资力度,逐步提高体育发展财政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在此基础上优化体育资源配置,具体而言,应该统筹城乡体育事业资源配置,推进城乡体育事业一体化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促进城乡体育事业共建共享。另外,特别加强软件建设,实现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与完善运行机制合理同步推进。
4.4 加强体育制度建设
体育法律、道德、行业规范等具有共生功能,转变体育发展方式应该加强体育制度建设。首先,应该不断强化体育法治意识,确立法律至上地位。其次,进一步加强体育法规的清理与修改工作,防止成为“老法”,以致变成“恶法”,若此不但不能保障体育改革顺畅进行,反而成为阻碍。第三,加强行业规范建设,根除灰色共生规范。行业规范最接近行业实践,实际起作用的主要是这些规范,应该完善、修订不合时宜的规范,真正实现体育法治下的体育行业自治。
以共生理论为分析工具对体育发展进行了分析,共生理念与转变体育发展方式有着高度契合,作为一个共生系统,体育在发展过程中,无论是从要素、关系还是运行机制方面都存在一定问题,导致体育“失序”或者“无序”现象的出现,为此,在共生理念指导下,转变体育发展方式应该从“顶层设计”开始,构建“一主多元”体育发展治理模式,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优化体育资源配置,加强体育制度建设,真正使体育发展在一个更高层次上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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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formation of sport development pattern under the concept of symbiosis
JIA Wen-tong1,2,HAO Jun-long1,2
(1.P.E. College,Hebei Normal University,Shijiazhuang 050024,Hebei; 2.Sport Law Research Center,Hebei Normal University,Shijiazhuang 050024,Hebei,China)
This thesis gave an analysis to sport development with the concept of symbiosis.The results showed that there was a close relation between the concept of symbiosis and sport development pattern transformation.As is in a symbiotics system, sport has some problems in elements, relation and mechanism during its development.Under the guidance of the concept of symbiosis, sport development pattern transformation should be considered in its entirety and improve institution construction in order to make it developed harmoniously.
the concept of symbiosis; sport development pattern transformation;top-level design ; sport system
2013-09-05
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HB12TY022),河北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编号:12457203D-57)。
贾文彤(1968- ),男,河北石家庄人,博士,教授,研究方向体育法学。
G80-051
A
1009-9840(2014)01-00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