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国彪
2013年10月,由福建省绿化委员会、福建省林业厅联合主办的“2013年福建十大树王评选”活动不但得到网友的积极响应,也受到了人大代表的广泛称赞。来自“中国林改第一村”福建永安市洪田镇洪田村的全国人大代表、老支书邓文山为活动叫好,他说:“推动林业可持续发展要依靠全民自觉。”
邓文山说,十八大报告提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的要求,“我觉得福建应当充分发挥林业在生态省中的建设作用。”他说。作为福建林改的先行者、见证者,邓文山连续31年当选洪田村党支部书记,谈起生态保护和林业建设,他总是显得兴致勃勃。
草根智慧破解山林难题
洪田村,福建省中部山区的一个普普通通的村庄:位于永安市洪田镇上,有3个自然村7个村民小组,共200多户人家。这里山多田少,23218亩土地总面积中,耕地只有1017亩,山地却占了18908亩。
在我国被称之为农村“第三次土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谁又能想到它的发端竟是这个大山里的小村庄。而带领村民经过几天几夜的激烈争论,以“草根”智慧推开了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门的就是邓文山。
说起林改,时间得回溯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当时,村民们耕山、育林、护林没有积极性,乱砍滥伐歪风盛行一时。邓文山至今记忆犹新:那时期,胆大的白天砍,胆小的晚上砍,其他村民觉得吃了亏,也纷纷参与进来,连大年初一晚上都有人摸上山去砍树。当时在村里流传着这样一句话“要想富,快砍树,一夜变成万元户”,可见洪田村当时盗伐现象多么严重。
眼看一座座山头转眼间就被剃光,森林资源可不能再这样破坏下去!多少个不眠之夜,村支书邓文山和村主任赖兰亭聚在一起苦苦思索,烟抽了一包又一包。乱砍滥伐主要原因十分简单:产权不明晰,群众“靠山却不能吃山”。
“那这山地,能不能也像土地一样,分给农民?如果不分山到户,怎么能让农民不乱砍滥伐?洪田村九山半水半分田,不分山农民吃什么去?”
“分山到户,无论对保护生态,发展生产,还是增加群众收入,肯定有益。虽然这事还没有政策依据,但出于公心,办有利于群众的事,应该错不到哪里去。”
“大不了就不当这村干部了!”邓文山和赖兰亭下定了决心。就这样,1998年7月,一项伟大的改革,在洪田村开始酝酿实施。
从7月到8月,村里一连召开了20多次村两委和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分山到户。事关利益,大家各抒己见,无法统一。村两委最后决定:把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叫到镇企管办的会议室集中讨论,村里统一置办伙食。会议整整开了两天。村民们吵吵嚷嚷,争得脸红脖子粗。最后,村书记邓文山狠狠地掐灭了烟头,他叫人从会议记录本上扯下几页撕成小纸条,每人发一张:“你们同意分山的写‘同,不同意分山的写‘不。”无记名投票结果:80%以上的村民赞成分山。
分山到户的决议,就这样诞生了。不经意中,洪田村成了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小岗村。
然而,分山要比分田复杂得多:山有肥瘦,林有好坏,生长周期长,又有地被物,而且没有上级明确的红头文件要求,四周也没有可供借鉴的经验。如何做到公平公正?还是那个道理:群众的事情,群众自己来想办法。
邓文山充分发挥了全体村民的聪明才智,经过认真研究,反复讨论,不断完善,终于定出了一整套“均山、均权、均利”的办法。
第一步,把山林按全村总人口平均分为三大片,好山、差山进行搭配;第二步,把每片分成两个队,每队又分成两个组,4个组再次进行划分,最终形成16个经营小组;第三步,通过“抓阄”确定各自所有的山林;最后,分别与洪田村委会、村林业合作社签订为期30年的承包合同。
在把商品林分山到户的同时,洪田村把生态公益林以捆绑的形式,落实到承包户或联户管护,管护工资也分给承包户,如果发现生态公益林被砍,不仅管护工资要追回,而且还要“砍一罚十”。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创举。他们以自己的“草根”智慧,化解了至今仍困扰许多地区的公益林管护问题。此外,邓文山针对如何兼顾集体和个体的利益、如何处理因为人口增减带来的利益不平衡这两个分田分地后农村中十分难办的问题,都探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法,对其它地区都具有示范效应。这样,村民的生产积极性调动起来了,村集体也有了稳定的收入,可以切实为村里的公益事业进行谋划和实施。
林改十几年,洪田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45.3万亩的林地面积、145万立方米的活立木蓄积量、近14万亩的毛竹林面积,这些要素合力推动了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的步伐。不少外地人来到洪田村务工,增加了洪田村的人气,又促进了当地第三产业的发展。
站在附近的山上,俯瞰洪田村,在绿树掩映的山峦之中,一个美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尽收眼底。一座座三四层的小楼,以鲜艳的色彩和青山绿树形成鲜明的对比,仿佛一只欲飞的蝴蝶,落在山林深处。
“林改前,全村农民人均年收入不足3000元,而现在这个数字已经超过了万元;林改前,村集体收入几乎没有,现在村集体收入超过百万元,其中林业收入占了一半。村民们都说,现在的山林是一家永不关门的绿色银行。”邓文山说。
邓文山带记者来到了自己承包的山林。这些已经有十来年树龄的杉木和桉树长势旺盛。他告诉记者这片山场有30亩,过去是一片荒地,没人要,他承包过来后精心侍弄,如今已经是一片郁郁葱葱了。“过去造林,一锄头一个坑,树活不活听天由命。现在不同了,这山,这林子都是自己的,大家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挖大坑,下基肥,舍得投入。正是由于山林属于了自己,大家才真正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耕种。”邓文山说。
大山里的人大代表
在2013年全国两会前夕,邓文山家的院子里总会有十几位村骨干围坐一圈,你一言我一语描绘着村里的新面貌,诉说着自己的新期待。
“我们村比以前富多了,可要再扩大种植规模,没有资金不行。”
“商品林能再放活一点吗?”……
邓文山一边和大家聊着,一边记录下有用的建议。这是邓文山家里常见的一幕。
已连续31年当选洪田村党支部书记的邓文山,作为林改的先行者、见证者,首次当选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他觉得责任重大。“一定要把咱们基层的声音带到北京去!”邓文山翻着笔记,渐渐有了主意。
“我最关心的是‘三农问题,希望农村早日实现小康。”邓文山说。
“十八大报告提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 邓文山说,林改了,洪田村民分到了山林地,靠山致富,同时也承担起了生态林和自然林建设的保护义务。
当选全国人大代表,邓文山带来了乡亲们的期盼。邓文山希望,国家的林业政策持续稳定,加大扶持力度,提高补助比例,鼓励搞活商品林,才能更好地保护生态林;同时,要敢于创新,让农民能够从金融机构贷到足够的资金扩大生产规模,逐步引导大家走家庭农场式的致富路。
“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要先解决农民不出门有活干的问题。”邓文山朴实地说。
但是,要发展,就需增加投入。“农民收入靠养殖、种植,成本大,利息又高。只有投入才可能产生效益,国家要放松贷款政策。”邓文山建议,让农民拥有集体土地的房产证,这样可以用房子去抵押贷款,用于发展经济。此外,“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树木的成长期要8~10年,贷款的时间太短不行。
邓文山还向大会提交议案指出,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确立,特别是林业发展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转变,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亟须修改和完善。
议案提出,一要加大零星盗伐林木案件的处罚力度,将《森林法》中“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改为“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情节严重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要适度放宽林业管制,将《森林法》中“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改为“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人工种植经济林、竹林、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删除“采伐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适用以上各款规定”条款,通过对林业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最终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实现。三要在《森林法》中增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处罚依据和法律责任。
邓文山说,做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就要将群众的建议和想法带到会议上来,让更多的人能够听到基层的声音。只有这样,国家才能找准发展的思路和方法,更好地带领大家奔
小康。
奔小康 在路上
每天中午和晚上,在洪田村街道旁边的鸿燕饭馆里,客人都非常多。老板许仁其说,自开饭店以来,生意一直不错。许仁其是洪田村村民,说起开饭店,这与老支书邓文山所倡导的林改密不可分。
林改后,许仁其一家分到30多亩林地,加上家里的自留山,山林地面积达50多亩。2004年,许仁其萌生了开饭店的想法,但缺少本钱。对他来说,最有价值的便是林改后分到的那几十亩地。于是,他想用山林地抵押贷款。
可是,谁来担保?当时,村里没担保公司,于是,村民们有关担保的问题,都是邓文山出面解决的。“50多亩地共贷了十几万元,这在当时还算是比较可观的。”许仁其说,加上家里的积蓄,他的饭店顺利开张了。
后来,邓文山在洪田村牵头成立了林业担保公司,不少村民贷到了款,便有了发展其他产业的基础。
“如果没有林改分山到户,我也不可能开这家饭店。”许仁其深表感激,“尤其佩服邓书记的勇气,当时全国都没有先例啊。”
赚到了钱,许仁其还与朋友合伙另外承包了90多亩山。
跟许仁其一样,洪田村的村民们都因林改逐渐迎来了好生活。去年,村民人均年纯收入突破了1万元。这个数字,对老村长赖兰亭来说,可谓惊喜:“十几年前我退休时,村民人均年纯收入才2000多元,那时林改才刚起步。”
提到林改的收益,邓文山说:“村民吃甜头,村财变雄厚。”他兴致勃勃地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全村一年大约砍伐400亩林地,一亩出产木材8立方米,目前的价格是1立方米1100~1200元,扣除各项成本费用500元,1立方米利润是600~700元,全村一年林业收入约200万元。再加上毛竹山的收入,那就更可观了。
早在林改之初,洪田村就与村民就林业收益分成比例达成协议:现有积材三七开,新增部分二八开,村民得大头,集体得小头。这样,每年村集体的林业收入都有三四十万元。去年林子砍得多,村财收入上百万元。邓文山说:“目前洪田村累积村财有200多万元。实力雄厚了,可以为村民办更多实事。”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项改革的酝酿、发起乃至实施,无不浸润着它“生于斯、长于斯”的“土壤”的气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也一样。以草根智慧率先开启的林改,不仅使洪田村广大村民富裕了起来,更重要的是他们观念的转变。
邓文山最后说,“希望全国两会后能够有更多促进我们农林业发展的政策,希望我们的农林产品能够获得更高的市场价值。这样,洪田村就会越来越好,村民的生活也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