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缅甸:经贸往来中的会计协调与合作

2014-09-09 21:45刘李福解净宇
商业会计 2014年11期
关键词:桥头堡缅甸中国

刘李福++解净宇

摘要:缅甸自古就是我国重要的贸易合作伙伴,但长久以来,我国和缅甸的会计协调与合作并没有像经贸往来那样紧密而富有成效,制约了两国经贸合作的深化。“桥头堡”战略下,加强中缅会计协调与合作,对于深化两国经贸合作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分析制约会计协调的内外部因素,提出国家机制为导向的会计合作模式,有利于提高中缅会计协调与合作效率,深化两国的经贸交流。

关键词:中国—缅甸 “桥头堡”战略 会计协调与合作

一、研究背景

2009年至2011年间,中央政府逐步确立并实施了“桥头堡”战略,以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战略目标,大力发展中国同东盟、南亚国家的经贸交流,积极签署并实施多项经贸合作战略规划。在全球经贸受金融危机影响的不利局面下,我国与东盟、南亚国家的经贸往来依然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并由经贸合作加深了中国同这些国家的政治互访与社会交流。加强和东盟、南亚国家的经贸往来与合作,对我国实现资源互补、拓宽国际市场、确立能源战略等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前,由于偏重于和东盟、南亚国家的整体交流和对点经贸,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我国与缅甸的地缘优势。2010年,中缅贸易额不到中国—东盟贸易总额的5%,极低的经贸水平和中缅两国的地缘毗邻优势极不相容。巩固我国和缅甸的重要邻邦关系,深化两国的经贸合作程度,有利于促进我国和东盟、南亚国家的战略合作目标的实现。而要深化中缅经贸关系,必须先解决经贸往来中的会计协调与合作问题。但长远以来,中缅两国的会计交流远远落后于经贸交流,缺少紧密而富有成效的会计协调与合作。这会制约我国深化中缅经贸往来和“桥头堡”战略目标的实现。因此,在促进中缅经贸合作的同时,我国必须着力解决中缅会计协调与合作问题,建立完善的会计协调与合作机制,推动双边经贸往来的发展。

二、缅甸政治经济现状与中缅经贸交流

(一)动荡的政局制约经济的发展

全面了解缅甸政治经济状况,对深化中缅会计交流和经贸合作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缅甸地处中南半岛西部,是典型的半岛国家,贯穿东盟和南亚大陆,是连接印度洋和太平洋的重要交通枢纽,地理战略位置极其重要。缅甸国内有丰富的石油、木材、药材和玉石等资源,但资源开发程度不高,以出口初级产品为主要外贸经济,在对外贸易中往往处于弱势。

缅甸国内政治局面不稳定,中央政府与地方武装之间连年对峙,频繁的战事不仅导致人身财产严重损失,更阻碍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缅甸国内经济发展水平在东盟国家中处于不发达行列,人民生活比较贫困,年人均GDP不足1 000美元;城市化水平也较低,城镇人口只占国内总人口的30%,城镇居民失业率水平居高不下,制约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政治动荡难以实施稳定、持久的战略合作计划,冲击了国外政府和企业的经贸信任感和投资积极性,成功的投资项目并不多,我国和缅甸的陆上石油通道项目虽已签署,但进展缓慢。

(二)中缅经贸合作紧密且稳步提升

虽然中缅经贸面临着缅甸政局动荡的不利影响,但经过多年贸易往来的积累,我国已成为缅甸第一大贸易伙伴。2011年,中缅贸易额突破50亿美元,中国对缅甸的出口额为27.86亿美元,进口22.14亿美元,分别占同期缅甸进口总额和出口总额的59.2%和25.7%。在正常的经贸合作之外,政府层面的经济援助也是比较常见的,缅甸经济发展对我国有一定的依赖性,国内初级产品的出口,大部分销售到中国或经过中国转销他国。

与此同时,经贸合作也推动了中国在缅甸的投资热情,2010年,中国对缅甸的投资总额高达123.2亿美元。总投资为25.4亿美元的中缅天然气管道,不仅避开了马六甲海峡航行困惑,更能为西南的石油战略提供有力保障。由此可见,中国和缅甸的经贸合作是紧密而逐步增长的,虽然现在中缅贸易总额还很小,但加强和缅甸的经贸往来必将成为我国经贸的长远战略,这对我国经济的发展是极为有利和必要的。

三、中缅会计协调与合作徘徊不前

实现中缅会计协调与合作,是深化两国经贸关系的重点。由于缅甸整体经济发展缓慢,阻碍了中缅两国经贸合作的深化,更难以推动系统性的中缅会计协调与合作。与中缅经贸合作密切相反的是,两国会计协调与合作徘徊不前,长久以来并没有取得显著的实质的进展。

首先,我国会计准则正在逐步实现国际趋同,但缅甸国内还没有成型的会计法规体系,由于中缅缺少对等的会计准则体系,必然会形成中缅会计协调与合作的障碍。其次,中缅两国的会计交流难以稳定化和长期化,较多的只是我国地方政府、民间组织的一些单边会计会议和论坛,虽有利于探讨中国—缅甸会计问题,但没有形成定期的会计交流机制,远远没有达到深化中缅会计协调与合作的目标。再次,中缅两国在长期的经贸交流中,并没有建立起一个双方所共同认可的组织机构,以协调经贸交流中会计冲突,对于会计冲突,要么回避,要么由政府机构强制调停,无论哪国企业受益,都不利于中缅间长远的经贸合作与会计协调。此外,我国会计发展水平比缅甸要高很多,会计体系相对完善、成熟,缅甸没有很好地借鉴、学习我国的会计准则体系,双边会计交流次数少、规模小、层面窄和层次低。众多困境都验证了中缅会计协调还不像经贸往来那样紧密而富有成效,在深化双边经贸合作的同时,更要妥善处理好会计协调与合作问题。

四、制约中缅会计协调与合作的原因分析

中缅会计协调存在很多问题,长此以往,必将影响中国—缅甸、中国—东盟的经贸发展。因此,要从根源上解决此问题,就必须深刻剖析制约中缅会计协调与合作的原因,才能做到有的放矢。

(一)政治动乱是影响会计协调的首要因素

影响中缅会计协调与合作的首要不利因素,就是缅甸国内动荡的政治局势。经贸往来需要稳定的政治环境,会计协调与合作更是如此,稳定的、良好的政治环境能为会计协调与合作提供政策、资金、组织和人员的支撑。但缅甸从1948年独立之后,并未真正统一,中央政府与地方武装军事冲突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缅甸国内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也不利于会计的国际协调。政治动荡下难以有效保护我国企业和投资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缅甸的政治信任越来越低。政治动荡导致企业载体的锐减,严重影响了缅甸国内的会计发展,更制约了中缅会计协调与合作。

(二)经济发展水平降低了会计协调的必要性

中国和东盟国家深化交流与合作,经济互惠是基础,但是由于中缅两国经济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严重不对等,还影响两国经贸交流和会计交流的积极性。中国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使得国内很多企业忽视了和缅甸企业的经贸往来,更不会积极地去探寻中缅会计协调与合作问题。同时,由于缅甸整体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国民经济体系、特别是工业体系尚不完善,企业会计核算较为简单。因此,较低的经济发展水平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和必要来建立相对完善的会计准则体系,自然而然也会降低中缅会计协调与合作的必要性。

(三)中缅缺少对等的会计准则体系

中缅两国会计协调与合作徘徊不前,重要原因在于两国还缺少对等的会计准则体系。我国制定的会计准则体系,逐步实现实质性地国际趋同。但缅甸还没有完整的会计准则体系,只有一些会计制度用于规范会计行为。就会计规范功能、法律效力和发展趋势而言,准则和制度的不对等,很难在准则的规范下实现中缅会计协调。中缅两国间政府层面的会计交流还很少,我国许多会计金融政策是相对于整个东盟国家而制定的,针对缅甸的具体协调措施还不完善。而缅甸政府现在的重心是解决政治动荡问题,不大可能颁布实施健全的会计准则体系,基于对等的会计准则体系基础上的交流,就更难以提上日程。

(四)缺少充足的社会机构和人员的参与

中缅会计协调与合作,离不开诸如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会计人员、留学生等相关社会机构和人员的参与,但目前,我国和云南省都比较缺少相关的社会机构和人员。云南省的会计师事务所有135家,执业注册会计师2 026名,从业人员5 000多名,人员偏少,规模偏小,且主要面向新加坡、泰国等国家,能促进中缅会计合作的就更少了。中缅留学生虽能带动会计协调与合作,但留学生的会计交流纽带作用并不突出。云南省虽有1万多东盟留学生,但缅甸留学生的比重很小,且受制于语言、学科安排、学习时间等条件限制,很多留学生并未真正地学习、掌握我国的会计准则体系,也就难以在缅甸国内传播。

(五)传统经贸习惯制约着会计协调的积极性

凭借着云南省和缅甸的毗邻优势,中缅两国自古就有了边民互市传统。边民贸易在两国经贸中占据着一定的比重,但往往是小规模的、不稳定的、间断性的个体活动。同时,边民贸易往往追求简单交易,不会受过多会计准则体系的限制,物物交换、易物估价、现货交易等小规模的交易方式就能促成交易的实现,即使是不公平的价值交换,只要不触及两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底线,都被认为是允许的。现阶段依然存在边境走私行为,特别是缅甸向我国走私木材、药材和牲口等非法行为,根本不需要会计准则的约束,因此,传统的经贸习惯会制约会计协调与合作的积极性。

五、完善中缅会计协调与合作机制

就现阶段缅甸政治经济发展状况而言,颁布实施较为完善的会计准则,实现中缅会计准则趋同是不现实的。但长此以往,中缅会计协调与合作问题,必然会影响“桥头堡”战略目标的实现,制约两国的经贸发展。因此,必须在不断深化的经贸合作中探寻有效的会计协调与合作机制,改善会计交流困境,以此推动中缅经贸的发展。

(一)建立以国家机制为主导的会计协调模式

中缅会计协调与合作,是我国“桥头堡”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建立以国家机制为导向的的会计合作模式。以国家为主导,以政策互惠为手段,大力开展政府层面的会计法规、准则体系的交流;以科学、定期的人才选拔方式,共同确定来华留学、访问人员和中国到缅甸的支教人员,帮助缅甸培养能熟练掌握和运用中国会计准则体系的会计人才。同时,增加我国企业与缅甸企业的经贸往来和投资力度,建立投资出口信用保险机制,合理利用风险转嫁机制,有效应对缅甸国内的动荡局面。

(二)深化中缅两国政府层面的会计交流

目前,中缅还没有签署有关会计协调与合作的相关协议,也没有成立相关的组织机构,会计交流多为民间自发组织的。由于民间机构的作用难以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仅通过民间交流的方式来实现中缅会计协调与合作的成果是很有限的。因此,必须深化中缅政府间的会计协调机制,建立官方性质的专业型组织机构,负责两国会计协调工作,定期举办官方的会计会议或论坛,充分发挥政府在中缅会计协调与合作中的宏观调控职能。

(三)完善缅甸留学生课程体系设置

由于我国会计发展水平相对较高,体系较为完善,在中缅会计协调与合作中,缅甸相对被动,更多的是一种会计学习的角色,而要全面学习和借鉴我国的会计准则体系,留学生是比较重要的一支力量。因此,应完善留学生课程体系设置,明确课程教学内容与目标,设置灵活的教学时间和丰富的教学实践内容,充分发挥留学生素质高、基础好、语言障碍小、吸收借鉴能力较强等优势,使其能真正服务于中缅会计交流。

(四)深化民间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现阶段的民间交流,还远远达不到实现中缅会计协调的的目标,应深化民间机构在会计交流与合作中的重要作用。鼓励我国企业、会计师事务所、高校和培训机构等积极走出去。跨国经营有利于拓宽和缅甸的贸易、投资渠道;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跨国审计,为跨国经营提供专业的会计服务;高校着重于会计人才的培养;培训机构则能灵活地向缅甸提供会计、语言、法律等培训服务,通过深化民间机构的交流,进而推动中缅会计协调。

(五)完善边民贸易机制

中缅两国的边民互市有着悠久历史,对两国的对外经贸也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两国应该鼓励边民贸易快速、灵活等特点的发挥,增加政府资金投入,修建固定的贸易场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扩大边民贸易的规模,深化边民贸易机制,逐步完善交易机制。同时,加强对边境走私行为的稽查力度,稳定市场秩序。完善边民贸易机制,有利于提升会计协调与合作的有效性。X

参考文献:

1.熊彬,严海霞.云南省与缅甸贸易竞争性与互补性分析[J].东南亚纵横,2011,(7).

2.马婷婷,陈红,张颖.中国—东盟会计区域协调机制研究——基于会计协调组织的视角[J].东南亚纵横,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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